Ⅰ 什麼叫貸款人,和借款人有何區別
貸款人是指向需要資金的一方發放貸款的人,一般指商業銀行、央行。
和借款專人屬的主要區別是借款人是借進資金,貸款人是借岀資金,是放款人,兩者是一種對等關系。
根據《貸款通則》
第十九條 借款人應及時依法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人要求的有關資料,不得隱瞞,不得提供虛假資料。
第二十條借款人應依法接受貸款人對其財務狀況以及使用貸款情況的監督。
(1)貸款人含義擴展閱讀:
根據《貸款通則》
第十七條 借款人為自然人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合法身份證件或境內有效居住證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信用良好,有穩定的收入或資產,具備按期還本付息能力
(四)管理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使用貸款不得用於以下用途:
(一)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項目;
(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違反國家規定以貸款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或增資擴股;
(四)財政預算性收支;
(五)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Ⅱ 什麼叫貸款人,和借款人有何區別
企業及個人在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中,銀行給企業借貸記賬是結算賬戶,借款人,貸款人之間的區別,關鍵看是資金來源,如果是銀行把你的存款通過虛貸,利用貸轉存【借款借據】平賬,這個時候企業單位是借款人?銀行是貸款人?是不是將企業單位的存款變為貸款,銀行借款,借企業單位的錢再貸給企業單位直接轉存,那麼,這個時候企業單位要清楚知道自己在銀行應該是有兩筆存款,也就是說這時銀行借款負債一筆,企業存款債務一筆,同時銀行有兩筆存款,一筆是借款後實有資產負債,一筆是貸給企業的存款,既是銀行債權又是銀行債務。實際上就是一筆單位實入資金,銀行通過貸轉存【借款借據】把他變為2筆資金使用,既然是兩筆,其中有一筆是空頭,那麼最終這筆空頭的資金如果是給企業單位記賬為貸款,企業單位還款這筆空頭,是不是原來那還有一筆實有存款資金就是單位在銀行裡面存著。部分銀行網點採用這種方式套用企業單位存款做為理財資金使用,企業單位及個人是很難發現其中存在的風險,一但被銀行內部管理不嚴造成的員工挪用企業單位存款資金損失,發現既晚,銀行單位司法難管。
企業;上面銀行貸轉存【借款借據】方式將企業存款變為企業債務,銀行債權,銀行等於是空手套白狼,將你的存款用一紙借款憑證變為他的資產和債權,存款是銀行的了,企業單位用錢貸款使用,黑天霸,楊白勞。
企業財務人員為了竊取企業貨幣資金,將企業應收貨款記賬為應付帳款或預收賬款是同一個道理,也是先將錢拿走,再編造預收賬款或應付帳款記賬,後面再竊取企業銷售收入還款填補空頭。
Ⅲ 房產證倆個人名字,主貸款人什麼意思
一般夫妻購房,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在辦理貸款的時候主貸款人都會是男方。主貸款人的意思是你是主要的貸款償還者。例如公積金貸款,如果你每個月房貸是3000,你的公積金繳納2000,你妻子每月也繳納2000,那麼在償還貸款的時候你的公積金裡面的2000會全部扣除,你妻子的公積金扣除1000.其他沒有什麼影響。
Ⅳ 借條里的出借人和貸款人是同一概念嗎
借款人和貸款人含義不是一樣的,倆人是相對的,銀行是貸款人,到銀行貸款的人是借款人。借款人千萬不能寫成貸款人。
Ⅳ 貸款買房,銀行合同上有一個主要貸款人是什麼意思
變更房產證名字,必須經過貸款人同意。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
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
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
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