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買車找擔保公司,他們是幹嘛的
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後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後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信用擔保。
擔保公司優勢
1、擔保公司時效性快。作為銀行,其固有的貸款模式流程,造成中小企業主大量時間浪費;而擔保公司恰恰表現出靈活多變的為不同企業設計專用的融資方案模式,大大節省了企業主的時間與精力,能迎合企業主急用資金的需求。
2、再者,擔保公司在抵押基礎上的授信,額度大大超過抵押資產值。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的需求資金。
⑵ 貸款買車必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否則就要支付違約金
貸款買車無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如果按揭買車被強制要求指定保險則屬於「霸王條款」。工商人員已經提醒過了,消費者對車行的強制捆綁、搭售行為有權拒絕。
工商部門負責人表示,車行以「保險押金」名目收取費用,強制消費者的車輛保險由當事人代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對搭售行為也做了相應規定:第九條「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確定交易價格以及其他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七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強迫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增加服務項目或者附加其他條件;不得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虛假的陳述和欺騙性的演示、勸說等消費誘導活動。」
貸款買車被強制保險案例:
2013年10月份,李先生在安溪某車行貸款購買了一輛轎車並在該店購買了車輛全險。准備簽協議提車時,4S店工作人員卻表示,為了防止他在還款期限內不購買全險,需要交2000元的續保押金才行,這部分押金在貸款還清後就會全額退回。提車心切,李先生就交了這筆錢。
2014年9月份,眼看保險要到期了,車行要求李先生購買整車險。因為已經提前還清貸款,李先生覺得自己沒有必要買整車險,表示只想買其中幾個險種,遭到4S店拒絕。他於是投訴到安溪縣工商局。
安溪縣工商局及台商投資區工商局接訴後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車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消費者是貸款買車,就須到車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而且要求購買整車險,否則銀行不予貸款;但如果消費者全額付款,則可以自由選擇保險公司。
對此,李先生表示,自己去年購車時確實是辦理了貸款,也按照車行的要求購買了第一年的車險並繳納第二年的續保押金2000元,現在自己已提前還清了購車貸款,車行沒理由強制自己購買整車險。
12315工作人員支持了李先生的訴求,並指出該車行搭售車險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最終,車行同意李先生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購買車險。
⑶ 貸款買車擔保公司一般收取哪些費用
擔保公司一般擔保費用為2%左右,其實不一定要擔保的。你有房屋土地抵押也可以。
⑷ 分期付款買車要有擔保公司嗎
分期付款買車的具體步驟如下:
1.首先要確定好自己要買的車型。雖然現在大部分的車型都能夠辦理分期,但也有個別車型不能辦理,所以在買車之前需要詳細問問4S店,看看要買的車能不能辦分期。
2.然後要計算好首付。分期還是需要一定的首付的,通常不低於車價的20%,也有個別地區不低於30%的,這個一定要問清楚。如果你要買的是10萬元的車,那麼需要掏2萬或3萬的首付。分期是指剩餘的車款做分期。
3.還有就是要計算好利息和月供。這個可以直接讓4S店的人幫你算,通常車分期期限最長是2年,不同的銀行利率可能會稍有差別,所以簽合同之前一定要要求銷售人員算清楚。
4.注意問清楚有沒有附加條件。有的4S店雖然可以辦分期,利率也比較低,但同時會有附加條件,比如新車第一年的保險必須是全險,必須在4S店上保險等,這些都要問清楚。
5.最後就是提供相關證件,簽合同,付首付,提車。這個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駕駛證,工資銀行流水等,個別4S店可能還需要收入證明,證明你有還款能力,然後就是簽合同,審核通過後付首付,然後就可以提車了。
⑸ 貸款買車需不需要擔保公司,已經有人擔保了
這個是汽車銷售公司變向的進行收費,也有可能是汽車銷售公司在銀行為你的貸款存入了一定量的保證金,所以他們會收取費用。
⑹ 通過擔保公司貸款買車詳細流程
我 按揭的 車,是 不 是車的 所有手續都押再 銀行的 啊速回
⑺ 按揭買車保險是必須在擔保公司買嗎
不一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擔保公司要求購車者在其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的做法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屬於強制交易的行為。
同時也並沒有規定說貸款買車需要在制定的某一家保險公司買保險,而且除了交強險以外,其他保險也應該是自由購買的。因此在簽訂汽車貸款協議的時候,消費者需要引起注意。
在簽訂汽車銷售合同或者是貸款合同的時候,往往在貸款合同或者是汽車買賣合同中會暗藏一些貓膩。若在簽訂合同之前沒有發現該項條款,那麼車主就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到該家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以及所需購買的保險品種,因此需要格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