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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貸款和套路貸區別

發布時間:2021-09-13 18:04:58

『壹』 如何分辨和識別套路貸

從涉案嫌疑人支付賬號交易流水核查情況看,自2017年至今,該犯罪團伙通過實施非法高利放貸犯罪行為,獲利金額高達1012萬余元。

警方提醒,辦理貸款應盡量選取有正規資質的金融機構,如採取民間借貸的方式,在簽寫借條及其他協議時一定要注意,避免簽署不符合實際金額的借條和重要抵押品全權委託等協議。如發現遭遇「套路貸」,首先要沉著冷靜,避免因一時沖動直接與對方產生暴力對抗,同時盡可能完整地保存相關證據,盡快向警方求助。

來源:人民網

『貳』 抵押貸款被認定為套路貸沒還完的錢還需要還嗎

需要以法院判決結果為准。

『叄』 套路貸與非法放貸的聯系與區別

1.【「套路貸」的概念】「套路貸」,是指放貸人虛構法律關系,通過虛增債務數額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採用暴力、脅迫或者藉助訴訟、仲裁、公證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違法犯罪活動。

司法實踐中,「套路貸」不僅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進行虛假訴訟,還常常假借債權轉讓、股權轉讓、房屋買賣、房屋租賃、汽車買賣、所有權確認等民事糾紛之名進行虛假訴訟。

2.【「套路貸」違法犯罪與民間借貸關系的主要區別】從主觀方面看,「套路貸」違法犯罪是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而民間借貸的出借人是為了到期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收取本金並獲取利息,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民間借貸關系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基於意思自治達成的協議,不會在簽訂、履行借貸協議過程中實施虛增借貸金額、製造虛假給付痕跡、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隱匿還款證據等行為。而「套路貸」違法犯罪從誘騙或者強迫被害人簽訂合同到暴力討債、虛假訴訟等,不僅侵害被害人財產權、人身權,還危害社會公共秩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嚴重挑戰司法權威,嚴重妨害司法公正。

3.【「套路貸」的常見犯罪手法和步驟】「套路貸」放貸人的「套路」手法和步驟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製造民間借貸假象。放貸人以「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公司」「咨詢公司」「擔保公司」「網路借貸平台」等名義對外宣傳,以低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為誘餌,繼而以「保證金」「行規」等虛假理由誘使借款人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放貸人利用借款人急需資金周轉,誘使或迫使借款人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簽訂「陰陽合同」,或者一筆借款出具多份借條,從而形成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放貸人以借款人先前借貸構成違約為由,迫使借款人在重新借款時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放貸人出借款項時不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或不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條,而與借款人簽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再由借款人出具金額虛高的欠條。

(2)製造資金虛假給付事實。放貸人製造已將全部借款交付借款人的銀行流水痕跡,隨後採取各種方式將全部或部分資金收回。放貸人出借款項未實際交付,但通過迫使借款人出具收條、讓借款人捧著現金拍照等方式製造款項以現金交付的假象。放貸人將出借款項交付借款人後,又迫使借款人將款項交付放貸人的關聯關系人,而借款人與放貸人的關聯關系人並無債權債務關系。

(3)惡意壘高「債務」數額。放貸人在借款人還款後不出具憑證、不歸還借據,並以借據再次主張「權利」。放貸人在借款人歸還部分款項後,迫使借款人重新簽訂「借貸」協議或者出具「借條」,但對已歸還款項不予扣除。放貸人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時,安排關聯關系人為借款人「償還借款」,繼而與借款人簽訂金額更大的「借貸」協議。放貸人故意設置違約陷阱、製造還款障礙,惡意製造借款人違約,或者肆意認定違約,收取高額違約金。

『肆』 「套路貸」與民間借貸如何區分

實踐中,區分「套路貸」和民間借貸主要有這么幾點:
第一,看有無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目的,這是「套路貸」與民間借貸的本質區別。民間借貸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利息收益,借貸雙方主觀上都不希望發生違約的情況,出借人希望借款人能按時還款,而「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幌子,通過設計套路,引誘、逼迫借款人壘高債務,最終達到非法佔有借款人財產的目的。比如,有的案件中,被告人為了佔有借款人的房產,就誘使他人先借款5萬元,然後以種種借口約定5年內歸還借款本息19萬元。隨後被告人採用肆意認定違約、虛假轉單平賬等手段壘高債務,將借款人的房產強行抵押、最終變現,最後非法佔有借款人的財產達102萬元。可見,「套路貸」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獲取約定的利息,而是為了非法佔有被害人的財產。
第二,看是否具有「詐騙」的性質。民間借貸是雙方真實意願下的借貸行為,而「套路貸」都具有騙的性質。行為人處心積慮設計各種套路,製造債權債務假象,非法強占他人財產。例如,有的犯罪分子往往會以低息、無抵押等為誘餌吸引被害人「上鉤」, 以行業規矩為由誘使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謊稱只要按時還款,虛高的借款金額就不用還,然後製造虛假給付痕跡,採用拒絕接受還款等方式刻意製造違約,通過一系列「套路」形成高額債務,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第三,看討債手段是否具有強制性。「套路貸」製造虛高的借款金額,違背被害人的意志,被害人不可能自願還債,所以「套路貸」行為人往往軟硬兼施索債,通常以暴力、「軟暴力」、滋擾或者藉助訴訟等方式,迫使被害人還債。
需要注意的是,區分「套路貸」和民間借貸,要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綜合評判,不能只關注某個因素、某個情節。例如,不能僅僅看有無暴力討債行為來區別二者,民間借貸活動也可能誘發非法討債行為,如討債時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脅。如果這一行為構成故意傷害或者非法拘禁等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因民間借貸引發的暴力討債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要定相關的罪名,但不能認定為「套路貸」案件中的惡勢力犯罪。

『伍』 套路貸和高利貸的區別

套路貸和高利貸的區別:

一、行為目的不同。

1、套路貸」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財產的借口,所以「套路貸」是以「借款」為名行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之實。

2、高利貸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約定支付高額利息並返還本金,目的是為了獲取高額利息。

二、手段方法不同。

1、套路貸中虛增數額部分一般是以擔保或類似名目出現,套路貸」的借款人(被害人)往往在簽訂借款合同時被告知如正常還款,虛增數額不需歸還,故主觀上認為對虛增部分不必償還。

2、高利貸中本金之外的數額往往以利息名義設定,高利貸的借款人對本金之外的高利息部分需要償還在簽訂合同時即明知。

三、侵害客體不同。

1、套路貸侵害客體多、社會危害大,從誘騙或者強迫被害人簽訂合同到暴力討債、虛假訴訟,不僅侵害被害人財產權、人身權,還危害公共秩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戰司法權威,嚴重妨害司法公正。

2、高利貸主要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高利貸的出借方希望借款人盡早還本付息。

四、法律後果不同。

1、套路貸在本質上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2、高利貸體現了雙方意思自治,借款行為本身及一定幅度內的利息是受法律保護的。

『陸』 售後回租與「車抵貸」、「套路貸」的區別是什麼

售後回租≠借貸!售後回租作為融資租賃的一種方式,與借貸的根本區別在於,借貸的核心標的在資金,而融資租賃的核心標的在租賃物。融資租賃體現了融資和融物的雙重特徵,可以從融資租賃關系的四個特徵進行認定:特定租賃物存在、租賃物產權明晰、購買價格合理、可轉移所有權。盡管「售後回租」並非借貸,但是單就「汽車售後回租」業務模式來看,由於並未進行車輛的過戶,且存在「抵押」的表象,其與「車抵貸」在外觀上很像,故需要認清售後回租與「車抵貸」、「套路貸」的區別:
「車抵貸」,顧名思義就是「汽車抵押貸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車作為抵押物向金 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雙方建立的是借貸關系,汽車歸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僅做擔保。
雖然在售後回租業務模式中,也需要承租人將車輛抵押給出租人,但這種抵押與車抵貸中的抵押,意義有所不同。
抵——根據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即該賓士牌汽車在租賃期間實際由A公司享有所有權;
押——汽車作為動產,所有權發生轉移的要素為合同有效+支付對價+交付,在售後回租模式中,汽車已通過佔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給A公司,故A公司取得汽車所有權;
登——汽車作為特殊動產,未經過戶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記——為保護A公司的合法權益,實際操作中,融資租賃公司往往會要求承租人辦理車輛抵押登記,即可對抗第三人。
「套路貸」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誘使或逼使借款人簽訂協議,並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暴力、威脅、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行為。通常有製造民間借貸假象、故意製造違約或者肆意認定違約、製造資金走賬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惡意壘高借款金額、軟硬兼施「索債」等手法。此行為可能涉及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虛假訴訟、強迫交易、搶劫、綁架等罪名。
橙子汽車屬於合理合法合規的售後回租業務,一直在用規范的行為保障業務的正常開展,並對全體員工宣導:
1、不向客戶隱瞞融資租賃真相
2、慎重處理客戶的違約責任
3、規范催收行為,禁止使用非法手段
他們希望通過規范的業務流程,做車抵融資領域的標桿,用標准化規范化極 致化個性化的服務創造價值,助力更多夢想橙真。

『柒』 什麼是套路貸,跟民間貸有什麼區別

1.什麼是「套路貸」
「套路貸」,是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2.「套路貸」常見套路
(1)製造民間借貸假象。犯罪分子往往以「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公司」「咨詢公司」「擔保公司」「網路借貸平台」等名義對外宣傳,以低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等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借款,繼而以「保證金」「行規」等虛假理由誘使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還會以被害人先前借貸違約等理由,迫使對方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
(2)製造資金走賬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犯罪分子按照虛高的「借貸」協議金額將資金轉入被害人賬戶,製造已將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銀行流水痕跡,隨後便採取各種手段將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資金收回,被害人實際上並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貸」協議、銀行流水上顯示的錢款。
(3)故意製造違約或者肆意認定違約。犯罪分子往往會以設置違約陷阱、製造還款障礙等方式,如倒簽借款日期、空白借、還款日失聯等,故意造成被害人違約,或者通過肆意認定違約,強行要求被害人償還虛假債務。
(4)惡意壘高借款金額。當被害人無力償還時,有的犯罪分子會安排其所屬公司或者指定的關聯公司、關聯人員為被害人償還「借款」,繼而與被害人簽訂金額更大的虛高「借貸」協議或相關協議,通過這種「轉單平賬」「以貸還貸」的方式不斷壘高「債務」。
(5)軟硬兼施「索債」。在被害人未償還虛高「借款」的情況下,犯罪分子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關系人索取「債務」。

3.「套路貸」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套路貸」名為民間借貸,實為非法佔有。民間借貸的出借人是為了到期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收回本金並獲取利息,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也不會在簽訂、履行借貸協議過程中實施虛增借貸金額、製造虛假給付痕跡、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行為。

『捌』 套路貸的五個特徵分別是什麼

一、是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被告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製造銀行流水痕跡,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

三、是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並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四、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被告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五、是軟硬兼施「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佔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8)抵押貸款和套路貸區別擴展閱讀

「套路貸」的五大套路

1、「0抵押、0擔保」等虛假宣傳

用戶A在平台B上看到「0抵押、0擔保」的虛假宣傳,被「低息」「短期」「急用錢」等因素誘惑借貸。

2、誘簽高額「服務費」虛假合同

平台B收集用戶A手機通訊錄中的相關信息、身份證號等,並讓用戶A按平台要求簽訂虛假合同/協議。舉個例子,用戶借款5000元,平台以收取「服務費」為由,扣除700元,實際到手只剩4300元,合同簽訂金額則為15000元(謊稱是「行規」)。

3、故意拖延還款日期致用戶債務逾期

平台B故意拖延還款日期致用戶A債務逾期,並要求用戶A全額償還因逾期虛假增高的債務,如債務由5000元增高到15000元,這種「套路」賺的就是服務費和逾期費。

4、推薦「借上借」惡意壘高借款

用戶A短期沒法償清債務時,平台B推薦其他不法平台借款給用戶A,也就是造成用戶A用後賬還前賬,最終欠款成「滾雪球」效應,越滾越大。

5、軟硬暴力兼施追債

用戶A無力償還,平台B軟硬兼施討債,集中表現為暴力與軟暴力交織使用,潑油漆、撬鎖、敲詐親友……給被害人造成無休止的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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