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IPO「撤單潮」的背後,有著怎樣的內幕
按照官方的說法,是保薦機構沒有履行相應的保薦責任。根據媒體的統計,今年才過了三個月,股市累計撤回IPO申請的公司就超過了70家,在一次現場檢查過程中,二十家被抽中的企業,有16家主動撤回了IPO。這個比例之高,確實有點讓人吃驚。不過很快,證監會主席就在一場活動中透露,從初步獲取的信息來看,這批撤回材料的企業,並不是有什麼違法行為,只是可能保薦機構沒有對該披露的信息,進行合規披露,才造成企業大面積的撤回的。
㈡ IPO,借殼上市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具備什麼條件
就是找一個已有的上市公司用他的體系,然後把自己那個現有的公司轉接到他那上面,所以要借殼嗎?
㈢ 京東數科將撤回科創板上市申請,背後發生了什麼
4月2日,京東數科宣布在與智聯雲業務完成重組後撤回上市申請。從向科創板提交上市申請到最終撤回申請,京東數科用了半年時間。去年9月11日,上交所官網顯示已經受理京東數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上市申請,同時披露了京東數科招股說明書。半年期間,京東數科經歷了高層變動和業務重組的重大變化。2020年12月21日,京東數科宣布任命原京東數字科技CEO陳生強為京東數字科技副董事長及京東集團幕僚長,任命京東集團首席合規官李婭雲為京東數字科技CEO。今年1月11日,京東宣布將雲與AI業務與京東數科整合後,正式成立京東科技子集團,李婭雲將出任京東科技子集團CEO。
據第一財經了解,新成立的京東科技,與京東健康、京東物流一樣,為京東系子集團。此前,京東零售、京東數科、京東物流被稱為京東「三駕馬車」,這一變動意味著京東數科的地位被京東科技代替。對於京東科技今後的發展方向,京東金融改名已經表明其發展戰略方向將發生重大調整,加入智聯雲業務,增加的是公司的科技板塊業務,未來可能還會有其他科技板塊加入。業務重組後的京東科技未來發展面臨幾點挑戰:一是人員和業務融合是否順暢;二是盈利點目前不夠明顯、行業競爭激烈;三是能否真正做到脫離京東商城產業鏈獨立運作。而京東科技是否會後續選擇上市,王蓬博預計「(今年)下半年有可能,看業務整合情況。」
㈣ 百餘家公司IPO終止審核,是什麼引爆IPO撤回潮
核心的問題是,注冊制實施之下,很多資質並不好的企業,也開始了IPO申請,這就導致監管對IPO的審核加嚴,最終導致IPO的大幅撤回。媒體報道,這段時間以來,已經有上百家企業終止IPO的審核,其中有的是證監會終止的,有的是企業主動撤回的。不少投行人士表示,今年以來,申請IPO的企業確實良莠不齊,有很多問題,企業選擇主動撤回,也是避免被查出來,造成很惡劣的影響。
㈤ ipo審核狀態為已受理,說明還要多久可以上市
在6個月內發行股票。
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專定屬: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由相關職能部門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進行初審,並由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中國證監會在初審過程中,將徵求發行人注冊地省級人民政府是否同意發行人發行股票的意見。
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定條件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並出具相關文件。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發行人應在6個月內發行股票;超過6個月未發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須重新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發行。
(5)德興股份撤回IPO材料擴展閱讀:
IPO上市的相關要求規定:
1、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不是發行人發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價格信息,發行人不得據此發行股票。
2、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有關文件應當作為招股說明書的備查文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站上披露,並置備於發行人住所、擬上市證券交易所、保薦人、主承銷商和其他承銷機構的住所,以備公眾查閱。
㈥ 70多家企業IPO批量撤回,究竟是何原因
主要的相關的保薦機構,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責任。今年以來,才過了一個季度,A股市場上已經有超過70單IPO被撤回,撤回的誘因就是現場檢查制度的重啟。最先被抽中的20家企業,其中16家主動表示已經撤回申請,這不禁讓人懷疑,其撤回的真正原因是什麼。最近,證監會對該事件回應表示,撤回並不代表一定是數據造假,也有可能是保薦機構沒有完善其保薦責任導致的。很多企業自己知道數據披露的不合規,所以選擇主動撤回,尋找下一次的機會。
㈦ 55家企業主動撤回IPO,看看都是啥原因
56家IPO中止原因包括:報告期業績大幅下滑甚至虧損,此類企業佔24家;報表項目異常變動,此類企業有3家;未能回復審核中提出的問題,此類企業有1家;未及時更新申報材料,導致財報過期而終止審查,此類企業有18家;上市計劃調整,此類企業有6家;合規條未解決,此類企業有6家。
㈧ 2013年業績下滑撤回IPO材料後,最快多久才能再次申報
這次撤材料的是因為2012年的財務報表顯示業績下滑,而且只有創業板是明確要求這種情況下撤材料的。如果要重新申報,最快也需要2014年初等2013年全年的財務數據出來以後,如果與2012年相比是大幅增長的,且高於2011年的業績,那是可以申報的,如果比2011年的業績差,那也不是不能申報,只不過通過審核的可能性比較低,或者會經歷一個漫長的審核過程,拖到2014年的財務報表出來以後。
㈨ 為何企業批量撤回IPO申請
3月16日,H股公司哈爾濱銀行公告,鑒於公司股權結構可能發生變動,決定先撤回A股上市申請,待股權結構變動完成後再重啟A股上市。這不過是撤回A股IPO申請中的一例。據證監會官網發布的信息,截至3月15日,今年已有19家擬IPO公司中止審查,有48家公司終止審查。
去年IPO明顯增量,不少有上市想法的公司蠢蠢欲動,感覺有上市的可能,部分公司還報了材料。結果,審核一收緊,加上被否後三年內不得重組上市的規定,我想不少企業會打退堂鼓,這對龍頭企業來說是個非常好的整合機會。
㈩ IPO申報材料有中止審查和終止審查,還有其他的什麼情形呢中止審查和終止審查的區別是什麼
終止審理與中止審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區別是:
1、原因不同。終止審理緣於審理中出現不應當或者不需要繼續進行的情形,而中止審理則是因為出現了使得案件無法繼續審理的不可抗拒的情況;
2、法律後果不伺。終止審理後,訴訟即告終結,不再恢復,而中止審理只是暫停訴訟活動,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應恢復審理。
第一審程序的期限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1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有刑事訴訟法第126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1個月。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3、條件不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二十條 在審查申請材料過程中,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一)申請人主動要求撤回申請;
(二)申請人是自然人,該自然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
(三)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該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
(四)申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書面回復意見,且未提交延期回復的報告,或者雖提交延期回復的報告,但未說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
(五)申請人未在本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30個工作日內提交書面回復意見。
第二十二條 在審查申請材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中止審查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一)申請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行政機關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對其行政許可事項影響重大;
(二)申請人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採取限制業務活動、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託管、接管等監管措施,尚未解除;
(三)為申請人製作、出具有關申請材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且涉案行為與其為申請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屬於同類業務或者對市場有重大影響;
(四)為申請人製作、出具有關申請材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且涉案行為與其為申請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屬於同類業務或者對市場有重大影響;
(五)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請求有關機關作出解釋;
(六)申請人主動要求中止審查,理由正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對前款情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0)德興股份撤回IPO材料擴展閱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
因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二)、(五)項規定情形中止審查的,該情形消失後,中國證監會恢復審查,通知申請人。
因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四)項規定情形中止審查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應當指派與被調查事項無關的人員,對該機構或者有關人員為被中止審查的申請事項製作、出具的申請材料進行復核。
按要求提交復核報告,並對申請事項符合行政許可法定條件、標准,所製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發表明確復核意見的,中國證監會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恢復審查,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主動要求中止審查的,應當向受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同意中止審查的,受理部門應當出具中止審查通知。申請人申請恢復審查的,應當向受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同意恢復審查的,受理部門應當出具恢復審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