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國有企業身份如何界定
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
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中國的國有企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登記注冊,資產的投入主體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就是國有企業。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在國有資本控股、參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除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從事公務的以外,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對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職務侵佔罪定罪處罰。 此為最高院的批復。
② 國有控股企業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更的認定
、一般情況下,夫妻關系都是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的,不然按照這個公司的比例,如果三方都獨立的話,存在無實際控制人的可能性。2、股東受讓股權前後,如果還是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下,就算第一大股東有變化,也沒關系。3、按照目前要求,保代培訓提到,涉及法律的,2年當做24個月看待(參考寧波三星電氣),所以就算轉讓了,如果後面股權結構不變,也沒問題。
③ 國有(家)股及國有法人股的區別和認定
您好,
廣義上來說國有股是一個大概念,包含國有法人股。
國有法人股是指持股人是一個公司,而這個公司的控股股東是國家機構,比如國資委、國家部委等等。
狹義的國有股是指由國家機構直接持有的股份,比如國務院持有的股份就可以看做是狹義的國有股。
④ 如何認定國有控股集團中的股東為國家工作人員
國有控股、參股公司的性質影響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認定。「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准國家工作人員包括三類:一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二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三是「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國有控股、參股公司能否認定為國有公司?理論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是認為當國有股份超過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全部股份的50%時就應當認定為國有公司;二是認為只有公司的全部股份都屬於國家所有時才能認定為國有公司,即只有國有獨資公司才能算國有公司。筆者基本贊同第二種觀點:第一,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具有特殊性。公司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財產並不必然是國有財產,國有控股、參股公司也並不等同於國有公司。第二,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中是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與一般經營性企業之間的中介。股權多元化能激發公司活力,公司中國有股份的多與少只能證明國有股權在公司中所佔的比例,但不能因為公司中有國有股份就認定該公司是國有公司。不過,筆者不認同「只有國有獨資公司才能算國有公司」,因為國有獨資公司投資的國有全資子公司根據資產原理也應是國有公司。
⑤ 國有股與國有法人股如何准確界定
國家股和國有法人股均屬國家所有,統稱為國有股。是不是樓主概念上不是很清楚呀
⑥ 是否為國有企業或者國有控股企業的判斷
A是國有企業,但已不是國有獨資公司,而是國有控股公司(55%)。B公司不是國有企業,也不是國有控股企業。政府只是普通參股者(間接參股40%,沒有控制決策權)。既然B都不是國有企業,也不是國有控股企業。那就更不用說C了吧。只是我的理解 歡迎評論
⑦ 如何認定「國有控股」
關於國有股的認定應該以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認定為准。
⑧ 是否會被認定為國有股東
國有控股、參股公司的性質影響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認定。「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准國家工作人員包括三類:一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二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三是「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國有控股、參股公司能否認定為國有公司?理論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是認為當國有股份超過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全部股份的50%時就應當認定為國有公司;二是認為只有公司的全部股份都屬於國家所有時才能認定為國有公司,即只有國有獨資公司才能算國有公司。筆者基本贊同第二種觀點:第一,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具有特殊性。公司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財產並不必然是國有財產,國有控股、參股公司也並不等同於國有公司。第二,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在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中是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與一般經營性企業之間的中介。股權多元化能激發公司活力,公司中國有股份的多與少只能證明國有股權在公司中所佔的比例,但不能因為公司中有國有股份就認定該公司是國有公司。不過,筆者不認同「只有國有獨資公司才能算國有公司」,因為國有獨資公司投資的國有全資子公司根據資產原理也應是國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