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資公司實繳參股但工商無登記算是股東嗎
股權可以被認可,但是有問題的時候需要打官司會很麻煩。不如就登記成你們三個的。也許是你們兩個股東有其他原因不方便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此作出了必要補充。其第十七條規定「記載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的公司股東向公司主張股東權利,公司無相反證據證明其請求無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有限責任公司未置備股東名冊,或者因股東名冊登記管理不規范,未及時將出資人或者受讓人記載於股東名冊,但以其他形式認可出資人或者受讓人股東身份的,出資人或者受讓人可以依照前款向公司主張權利。
2. 合資公司與全資子公司的區別
1、概念不同
全資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合資公司一般定義為由兩家公司共同投入資本成立,分別擁有部分股權,並共同分享利潤、支出、風險及對該公司的控制權。
2、制度不同
全資子公司制正好與合資公司制相反,全資子公司的法律地位,是獨立的法人,但卻只有事業部制的許可權。全資子公司的考核方式是利潤中心責任制,所以全資子公司制實際上是一種事業部制。
合資公司是與股東投資額的比例大小來確定股東在公司權利與義務大小。合資企業是一企兩制,正確處理兩種所有制關系是促進合作共事,增加企業活力的有效措施。
3、法律地位不同
全資子公司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在經濟上受母公司的支配與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
全資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雖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獨立企業。它有自己的名稱和章程,並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其財產與母公司的財產彼此獨立,對各自的債務各自負責,互不連帶。
網路-全資子公司
3. 合資公司的員工能否為股東一方的獨資公司提供服務
可以的,只要不幹違法的事都可以,事實上很多大型企業都是這么操作的,舉個例子,美的生產中央空調需要大量的壓縮機,以前是采購外部供應商的,但是價格等各方面都得和人家談判,於是美的乾脆自己成立了壓縮機公司,壓縮機公司生產壓縮機然後賣給美的的中央空調,只要這個過程該交稅交稅,類似的,合資公司和股東的獨資公司合作也相同。
4. 兩個股東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屬於獨資還是合資
屬於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分為兩類:一人制的公司和普通有限責任公司。
5. 以母公司和對方成立合資公司,想由其全資子公司出資,合資公司的股東還是母公司,這樣可以嗎
1、也就是母公司不出資了?
2、你母公司不出資,要有其他東西換算成股本,比如品牌、技術、固定資產這些東西,要不你沒有任何出資是不算股東的。
3、對方的全資子公司?你的意思是對方和你處理合資公司,但是對方是以他下面的子公司和你合資的吧。
4、占股說明裡面有一項出資比例,這一項和你母公司佔多少股份是有直接關系的。
6. 合資公司法人與股東問題
第三十六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第三十七條 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九條 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第四十條 法人終止,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圍外的活動。
7. 合資公司與合作公司的區別。
只有外資的情況下才有可能也現合作公司,兩個國內企業只能是合資,也就是兩個股東
8. 中外合資公司,中方股東可以是自然人嗎 如果必須是公司,那怎麼操作
中方股東必須是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不可以是自然人。
中方自然人股東自己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然後以企業法人的身份和外方股東共同出資就行。
外國合營者作為投資的技術和設備,必須確實是適合我國需要的先進技術和設備。如果有意以落後的技術和設備進行欺騙,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中國合營者的投資可包括為合營企業經營期間提供的場地使用權。如果場地使用權未作為中國合營者投資的一部分,合營企業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
(8)合資公司股東是公司嗎擴展閱讀: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管理層設置原則:
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中外各方均可擔任董事長。董事長是合營企業法定代表人。
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總經理由董事長聘請,也可由董事長兼任,負責組織領導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合營企業依法建立工會組織。
合營企業有權制定生產經營計劃,享有物資采購自主權,企業產品可出口,屬於中國急需的或中國需要進口的,可在國內市場銷售為主。
合營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原則是:首先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扣除三項基金後的利潤,可按合營各方出資比例分配。
各方的出資方式包括現金、實物和工業產權。中方合營者可以場地使用權出資。現金投資由合營各方在合同中約定。
實物投資一般指機器、設備、廠房、物資等。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投資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條件並提供有關資料。
場地使用權投資時的作價應與同類場地使用權應繳納的使用費相同。合營各方應按期繳清各自出資額。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以轉讓。轉讓的條件。
9. 公司與合資公司區別
一、組織形式不同。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中國法人資格。而合作企業的組織形式則分為兩種:符合法人條件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稱法人合作企業),採取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不具備法人條件的合作企業(稱非法人合作企業),採取的是無限責任的形式。
二、出資方式不同。合資企業各方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非貨幣的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或其他物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各方出資額以貨幣形式表示,並折算成股權;而合作企業各方的出資,屬投資的以貨幣形式表示,屬提供合作條件的,則不以貨幣的形式表示,且均不必計算成股權。
三、權力機構和經營管理機構不同。合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而合作企業中只有法人合作企業才能設立董事會;非法人合作企業則設立聯合管理機構,此種權力機構雖有權決定合作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但它不是最高權利機構。合資企業的董事長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合作企業則不一定,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經營管理上,合資企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而合作企業中的法人合作企業經合作各方同意還可以委託第三方進行經營管理;非法人合作企業在聯合管理機構下,可設經營管理機構,也可以不設經營管理機構而由聯合管理機構直接管理企業。
四、盈虧分擔方法不同。合資企業合資各方只能按在企業注冊資本中所佔的比例來分配收益、承擔風險和虧損;而合作企業則依照合同的約定來分配收益、承擔風險和虧損。
五、經營期滿後企業財產的歸屬不同。合資企業合營期滿,清償債務後企業的剩餘財產一般按合營各方的出資比例分配;而合作企業的合作期滿,清償債務後的財產則按合作合同約定確定其歸屬,如果約定外國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則合作期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歸中國合作者所有。
六、投資回收方式不同。合資企業不採取讓外國合營者在合營期限內提前回收其投資的方式,其投資的回收靠的是:在合營期限內按出資比例分取的利潤和在企業依法解散時劃分的財產;而合作企業的外國合作者則可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
七、調整的法律不同。合資企業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執行,而合作企業則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執行。
八、雙方的關系不同。合資公司在雙方的關繫上,強調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管理、共享利潤、共擔風險和虧損,即「四共」原則。而合作公司在雙方的關繫上,強調當事人的自由選擇,即合作者之間,只要對於投資的條件、產品的分配、收益分配的方式、經營管理方式,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就是達成一種合同約定,法律一般是認可的。
10. 公司股東一方為外商獨資企業的,該公司能否算是中外合資企業
可以,但是有規定中外合資中方必須是公司性質的,不能是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