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公司股東可否為自然人
基金公司主要股東為自然人的,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在境內外資產管理行業從業10年以上。
㈡ 基金公司股東為什麼必須是法人
控制風險
第一、基金公司投資一些投資產品的風險會很大,如果股東是自然人,那自然人承擔無限債務責任,出現公司破產情況下,這問題就嚴重了,但如果是法人,當今法人(除合夥企業)只是承擔其股份內的有限債務責任,即使破產不會產生太大的連鎖反應或社會反應等等;
第二、基金公司需要控制合規風險,自然人喜歡干那些鋌而走險的玩意,經常不能理性思考,基金公司必須要合法合規經營,法人是一組織,在這些理性合法問題上要比自然人具有優勢。
㈢ 私募基金管理人對於股東有什麼要求
登記信息內容: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每年度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或合夥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執行事務的合夥人發生變更;發生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
若申請掛牌公司或申請掛牌公司股東屬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的,請主辦券商及律師核查其是否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並請分別在《推薦報告》、《法律意見書》中說明核查對象、核查方式、核查結果並發表意見。
——元融財富(蘇州財富公司)
㈣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股東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求解
(一)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
(三)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質量良好。
(四)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的會計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六)沒有挪用客戶資產等損害客戶利益的行為。
(七)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八)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3年在稅務、工商等行政機關,以及金融監管、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九)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東外的其他股東,注冊資本、凈資產應當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資產質量良好,且具備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條件。
(十)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資比例最高的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主要股東的條件。其他境內股東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
㈤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有哪些政策限定注冊資本需要多少
目前的私募基金以抄能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備案為准。
1、注冊資本1000萬
2、分類為證券投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其中證券投資需要從業人員有證券從業資格
3、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流程操作
4、最終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書
補充:根據自身企業的實際情況申請對應的種類,如主要管理證券投資的,就要有從業資格等要求。
㈥ 開基金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要設立一個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對公司的經濟實力進行證明,確保該基金管理公司不存在惡意騙取公眾資金的嫌疑。具體要求就體現在注冊資本上,通常要注冊基金管理公司,其注冊資本應不低於1億人民幣,對於有境外股東的,該股東必須能自由兌換貨幣出資。依照現行法律法規要求,注冊一家資金管理公司必須有符合要求的經營場所,該場所必須擁有完備的業務相關設備及設施,並且公司需要設置分工合理、職責范圍清晰的行政組織方式和工作崗位,設立符合證監會規定的風險控制和監督稽查等內部風控制度。
基金管理工作作為專業性極強的特殊行業,對其操作及管理人員要求較高。中國證監會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研究人員、估值及營銷人員,都需要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並且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不得少於15人。為防止基金管理公司股東抽逃資金,因此證監會對於基金管理公司股東也提出相應要求,主要股東必須從事金融資產管理行業(如證券經營、投資顧問、信託資產管理等),並且最近3年內沒有因違法行為受到任何形式的處罰(如行政或刑事),沒有侵害客戶利益等行為(包括挪用、侵佔客戶資產),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行政稅務記錄(3年內沒有在金融監管、行業監管、銀行等機構產生不良記錄)。
如果股東為其他公司的,那麼該股東注冊資本不得低於3億人民幣,且經營業績及資產結構良好,擁有完善健全的公司管理和內控制度,且良好經營持續經營3個會計年度以上。
㈦ 設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具備的條件是怎樣的
設立基金公司應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基金公司必須在股東資格、公司章程、注冊資本、從業人員資格、內部制度、組織機構、營業場所等方面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同時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三條設立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7)基金公司個人股東條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九條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募集資金,辦理基金份額的發售和登記事宜;
(二)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三)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收益;
(五)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六)編制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
(七)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八)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九)按照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十)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十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㈧ 成立基金公司有哪些條件
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
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
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㈨ 成立基金公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
股東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本辦法的規定;
2.
有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章程;
3.
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股東必須以貨幣資金實繳,境外股東應當以可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4.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從事研究、投資、估值、營銷等業務的人員,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不少於15人,並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5.
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6.
設置了分工合理、職責清晰的組織機構和工作崗位;
7.
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監察稽核、風險控制等內部監控制度;
8.
經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