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是否可以辦理協議轉讓業務
答:根據《上市公司流通股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暫行規則》中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轉讓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和結算公司辦理流通股協議轉讓手續:
(1)與上市公司收購及股東權益變動相關的股份轉讓;
(2)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
(3)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轉讓;
(4)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收回股權分置改革中的墊付股份、行政劃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比照《上市公司流通股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暫行規則》辦理。因司法強制執行或自然人繼承、遺贈或者法人喪失法人資格涉及股份變動的也可辦理流通股轉讓手續。
註:與股東權益變動相關的股份轉讓指占總股本5%(含5%)以上的股東權益變動。編輯:
❷ 股權分置改革墊付對價償還是什麼意思
該公司股改時,有些非流通股東因不能出具完備手續,不能及時支付對價。為了不影響股改的進行,由上市公司代為墊付了對價。
❸ 誰幫我看看000100TCL今天不是送股嗎,怎麼我的帳戶里沒有
證券代碼:000100 證券簡稱:TCL集團( 5.30,0.21,4.13%)公告編號:2007-012
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准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數量為1,037,598,290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為2007年4月20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基本情況
(一)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方案要點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獲得流通權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東所做的對價安排為: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將獲得2.5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東需向流通股股東共計送出248,598,986股股份,非流通股股東每 10股需向流通股股東送出1.5616股股份。
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後首個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二)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召開日期及實施情況
本公司於2005年12月30日召開了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了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實施以2006年4月19日為股權登記日,2006年4月20日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質變更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同日對價股份上市流通。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權分置改革中所作承諾及履行情況
(一)法定承諾事項
1、各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首個交易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
2、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工作委員會和Philips Electronics China B.V.承諾: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前項承諾期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數量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
(二)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承諾及履行情況
1、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關於股權分置改革的承諾事項如下: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2)承諾人作出如下特別承諾:
為未明確表示同意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墊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所需執行的對價安排。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代為墊付後,未明確表示同意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應當向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償還代為墊付的款項,或者取得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同意。
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正與本公司的一家戰略投資者協商向其轉讓部分股份的事宜,該轉讓事宜仍存在不確定性。若在股權分置實施日前完成過戶手續,該部分股份相關的對價安排將由受讓股份的戰略投資者從受讓的股份中支付;若在此之前無法完成過戶手續,則由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支付。
(3)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聲明:承諾人保證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諾的,賠償其他股東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本承諾人將忠實履行承諾,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受讓人同意並有能力承擔承諾責任,本承諾人將不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2、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履行承諾的情況
(1)鑒於在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之日前所有非流通股股東均表示同意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無須承擔墊付對價的責任,並繼續履行其就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所做出的承諾。
(2)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已向Philips Electronics China B.V.及Alliance Fortune International Limited分別轉讓其持有的占本公司總股本5%、共計10%的股權。此次股權轉讓的過戶手續已於股權分置改革實施日前(即2006年4月18日)完成。上述受讓方均表示同意進行股權分置改革並已支付對價。
(3)根據本公司董事會的核查,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上市流通或轉讓,其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時間為2007年4月20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總數1,037,598,29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40.12%;
(三)自2006年4月20日公司實施股權分置改革至今,公司總股本未發生變化。
(四)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有限售條件股份本次將全部解除限售,但將繼續凍結。該等股份的交易和信息披露將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法規、規則的規定進行。
限售股份本次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四、股本變動結構表
五、保薦機構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截止本核查報告出具之日,本保薦機構經審慎核查,就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53名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是否符合解除限售的條件出具如下結論性意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國家關於股權分置改革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關規定;
2、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嚴格遵守股權分置改革時做出的各項承諾;
3、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所持有股票不涉及額外的國資和外資管理程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
因此,本保薦機構認為惠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53名限售股份持有人合計持有的1,037,598,290股限售股份自2007年4月20日起符合解除限售的條件。
六、其他事項
1、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不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也不存在公司對其中任何股東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2、公司原高管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任職及離職後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辦理;
七、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
特此公告
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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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2005年12月30日召開了股權分置改革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了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實施以2006年4月19日為股權登記日,2006年4月20日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質變更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同日對價股份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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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2006年,不是2007年.
❹ 什麼情形下,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可以協議轉讓
您好,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轉讓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過證券交易所和結算公司辦理流通股協議轉讓手續:
1.與上市公司收購及股東權益變動相關的股份轉讓
2.轉讓雙方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
3.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轉讓
4.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❺ 股權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的承諾是什麼有何影響
為了防止大股東隨意減持對中小投資者造成不良影響,股改初期管理層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中對非流通股減持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1、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十二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在二十四個月內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3、原非流通股股東出售所持股份數額較大的,可以採用向特定投資者配售的方式。
當時的規定主要著眼於非流通股分批上市,對諸如國有股減持等具體細節問題,並沒有相關的規定。
2007年7月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國務院國資委、中國證監會公布《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國有單位受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規定》以及《上市公司國有股東標識管理暫行辦法》三個政策性文件,對股權分置改革後國有單位轉讓和受讓上市公司的方式、定價原則、審核程序、轉讓或受讓方資格、協議簽訂、價款支付等方面作了規范性要求,其中與二級市場減持相關的主要有:
1、總股本不超過10億股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在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累計轉讓股份扣除累計增持股份後的余額)的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總股本超過10億股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在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數量未達到5000萬股或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
2、國有控股股東轉讓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轉移;多個國有股東屬於同一控制人其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數量或比例應合並計算。
3、國有參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在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5%的,由國有參股股東按照內部決策程序決定,並在每年1月31日前將其上年度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報省級或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總股本5%的,應將轉讓方案逐級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後實施。
4、國有股東採取大宗交易方式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轉讓價格不得低於該上市公司股票當天交易的加權平均價格。
上述文件是上市公司國有股權在二級市場減持的行為准則,實施後國有企業在交易所轉讓原非流通股將存在以上限制,從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更加規范。由於2008年後,小非減持基本完成,而大非控制方主要是國有企業性質,因此,該文件實質性是針對大於5%持股比例的國有限售股的綱領性文件。《轉讓辦法》和《受讓辦法》,對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減持與增持實施有效監管;《標識管理辦法》則是通過對國有股東證券賬戶進行標識,以對其變動情況進行動態監管。三個文件形成對國有股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動態管理的制度體系,未來非流通股減持將更加有法可依、有律可行。
❻ 什麼是股權分置和如何進行股權分置改革
什麼是股權分置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話概括,股權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股權分置是近兩年才出現的新名詞,但股權被分置的狀況卻由來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開方正科技(原延中實業)的基本資料,我們可以看到,其總股本是97044.7萬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萬股。
然而,由於很多歷史原因,由國企股份制改造產生的國有股事實上處於暫不上市流通的狀態,其它公開發行前的社會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國有股也被作出暫不流通的安排,這在事實上形成了股權分置的格局。另外,通過配股送股等產生的股份,也根據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劃分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億股的總股本中,非流通股份達4543億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國有股份。
股權分置的產生是否有相關法律依據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規定,「根據投資主體的不同,股權設置有四種形式: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外資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對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設置國家股、集體股和個人股,而是按股東權益的不同,設置普通股、優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相關規定,既找不到對國有股流通問題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沒有明確的制度性安排。
股權分置改革與國有股減持不同。減持不等於全流通;獲得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開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後兩次進行過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嘗試,但由於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來。此次改革試點啟動後,有很多投資者問,流通與減持有什幺不同?對此,法律專家的解釋是,減持不等於全流通,減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場進行,也可以通過其它途徑,被減持的股份並不必然獲得流通權;而非流通股獲得了流通權,也並不意味著一定會減持。
什麼要改革
-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
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東有「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
作為歷史遺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權分置早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的一塊「心病」。市場各方逐漸認識到,股權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約了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而且,隨著新股發行上市不斷積累,其不利影響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權分置形成非流通股東和流通股東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資產凈值的增減,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在於二級市場的股價。試舉一例,可以對「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價格增發2000萬股股票,由於是溢價發行,增發後每股凈資產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說,通過增發,該公司大股東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資產增值超過30%。其後該公司股價一直下跌,大股東卻毫發無損。可見,正是由於股權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東有著「圈錢」的沖動,卻不會關心公司股價的表現。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礎。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觀上導致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
股權分置也扭曲了證券市場的定價機制。股權分置格局下,股票定價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還包括2/3股份暫不上市流通的預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導致單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股市投機性強,股價波動較大等。另外,股權分置使國有股權不能實現市場化的動態估值,形不成對企業強化內部管理和增強資產增值能力的激勵機制,資本市場國際化進程和產品創新也頗受制約。
❼ 公司由於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向全體流通股東以10:3定向轉增股份,總股本由90,486,000股增加為96,227,
某人原持有10股,施行改革方案後,使該持有者增持3股變為13
96227998是在原有股本基礎上加權得出。我無法在這里給出計算過程。因為不知道原有股本分配數量以及分配方法。單從96227998也無法逆推出原持有數。
❽ 股票墊付對價問題
股改時一些小的非流通股東對股改方案不認同,不願支付對價,大的非流通股東為了股改早日進行代小非們支付了對價,一年多的股市大漲,小非們看看高高在上的股價而自己的原來不能流通的股票現在可以流通了,就開始償還股改時別人墊付的股票。
一般來說,不少數量的高贏利股票賣出將使股價下跌,然而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以下情況會使股價不跌反漲:1.原來的莊家控制股價2.小非們為了賣個高價而先拉升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