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股份 > 美的集團工作十二年

美的集團工作十二年

發布時間:2021-07-31 04:54:01

Ⅰ 我在企業工作了12年了,自己離職有補償嗎

勞動者自己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如果勞動者以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被迫辭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工作了12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12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Ⅱ 在公司干十二年沒有規定上班時間及地點屬於什麼關系

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應該屬於勞動關系。注意保留好在公司工作的證據,以便將來維權使用。

Ⅲ 在一個公司上班十二年,合同一年一簽,現在不讓幹了有補償嗎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與否,分為三種情形:

一、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Ⅳ 我在公司工作十二年,公司口頭通知待崗,不安排工作,通知後我也未到公司上班,只發1500最低工資。

我想了解下:
1.
原單位出於什麼原因讓員工待崗。是企業經營調整機制,暫時性、短期的,還是因經濟壓力減員,無定期的?
2.
待崗期間的待遇問題。企業和你們商談,除了發放待崗工資,有沒有繼續繳納社會保險?
3.
就員工待崗期間的再就業、意外傷害(身故)、出國等事宜的協商解決。
希望補充相關信息,以便我或者其他知友能跟進解答。

Ⅳ 在公司工作12年工資底了不做了,該賠償多少錢給我

在公司工作12年了,是否為連續性工作12年,請確定;
第2:上一年度平均工作是多少錢,賠付12個月再加N(是加3個月還是4個月)請問一下律師。
第3:其他的五險一金是否有購買,是否按工資購買呢。

Ⅵ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十二年了,因年齡關系,要我辭退,有無補償

若是已達到退休年齡的,則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勞動關系自然終止,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若未到達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因年齡關系辭退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的經濟補償金。即2*12=24個月工資。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作十二年,即12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Ⅶ 請問我在同一間公司工作了十二年現在部門解散我可以得到什麼補償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准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Ⅷ 在公司工作十二年,近兩年公司沒什麼事情做,放假只發最低工資我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嗎可要求公司賠償嗎

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意味著是你提出辭職的,而不是公司辭退你的。並不能要求公司賠償。如果是公司拖延工資不發什麼的,是可以走勞動仲裁要求發的。

Ⅸ 在一個企業工作十二年後被解騁怎麼辦

工作滿十年的話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簽訂了這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單方面解聘員工。如果簽訂了有時間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也是不得隨意解聘、調離。
如果被公司解聘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補償金是每一年工齡補償一個月工資,補償的工資標准為上班最後一年的十二個月平均工資。

閱讀全文

與美的集團工作十二年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益通建設是上市公司嗎 瀏覽:618
證券法2014年修訂內容 瀏覽:424
各疫苗有關的股票 瀏覽:540
江西贛州章貢有哪些金融管理公司 瀏覽:343
昆明世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722
金融服務營銷人員的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 瀏覽:871
論述現階段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瀏覽:341
抖抖家居融資 瀏覽:807
文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瀏覽:770
賓士金融服務費退款 瀏覽:772
百度錢包第三方貸款 瀏覽:960
百年金融公司是怎麼樣 瀏覽:195
中國證券市場監管法規 瀏覽:168
縣級如何代理證券營業部 瀏覽:649
非銀行金融機構歸誰管理 瀏覽:985
金輪股份招聘南通 瀏覽:252
以下不屬於金融機構基本功能的是 瀏覽:475
重慶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瀏覽:567
取外匯叫取現炒嗎 瀏覽:552
桂城海八東路金融公司 瀏覽: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