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房地產銷售傭金的問題想請教。
首先,直接去找負責這個樓盤的專案商量,一般是比較順利就能達成協議的,至於提成多少,這就要看你帶的朋友買多少總價的房子了,這個你要根據手裡的籌碼來跟他談,最壞的打算,如果他不同意,那就跟某個你比較看好的業務員聯系,這個成功率也是比較高的,不過你的回扣就少一點。
㈡ 房地產的傭金該怎麼算
武漢這邊的經紀代理服務費是成交價的2%,一些大額的房產還能打下折。
定金一般在1萬以上,具體要雙方協商,有些房主急著用錢也可能多些。
㈢ 房產經紀人的傭金怎樣給
不知道你是屬於哪一方?購房者 還是售房者。
一般中介收取的是按照成交價回的百分之去算的答。具體多少個點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要求吧,這個具體你們去協商。假如成交價是100萬,傭金是2個點, 那麼中介公司收取的就是2萬。
不要覺得中介公司什麼都沒做就收取了你幾個點的傭金。他們做了很多事的。 如果你是售房者,你房子交給他們,他們為你尋找客戶,說不定100個中才會有一個購買。不管刮風下雨都得跑。如果你是購房者,自從你告訴他們你的要求過後,他們任勞任怨給你找房子,沒有你想要的,他們發展各個渠道去挖掘,帶你看房子也是不管刮風下雨就去了。具體的不多說。
㈣ 付房產傭金法律有規定付多少傭金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支付傭金必須以合法憑證入帳。
現行對支付傭金的相關稅收規定主要有(不包括對保險企業的特殊規定):一、內資企業所得稅方面:對內資企業支付給單位的傭金沒有比例限制,但對支付給非本企業雇員的的個人有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的限制。具體規定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第五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1)有合法真實憑證,(2)支付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不含本企業雇員),(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二、外資企業所得稅方面:對外資企業支付的傭金,稅法沒有比例限制,企業可以據實扣除。但對外資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境外企業在境外銷售其位於我國境內房地產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242號),委託境外企業在境外銷售位於我國境內房地產的,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代銷、包銷企業支付的各項傭金、差價、手續費、提成等勞務費用,應提供完整有效的憑證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方可作為外商投資企業的費用列支,但實際列支數額不得超過房地產銷售收入的10%。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注冊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後,方可作為計帳核算的憑證。
㈤ 房地產給代理公司怎樣支付傭金
房地產給代理公司怎樣支付傭金?
一般房地產企業在房屋銷售時,是請房屋代理中介代理銷售的。與代理公司首先簽定代理銷售合同,支付傭金按實際收款額*(0.4%-05%),計算,每月月底結算支付,代理公司要合法的
服務業勞務發票。給房地產公司,支付時做:
借:銷售費用--銷售代理費
貸:銀行存款
㈥ 請問房產經紀人的傭金一般是怎麼算的
1、房地產經紀人基本上抽成都在30%-50%,賣一套房子,以廈門為例子,大概抽成能拿到1萬左右。租房子是租金的一半。
2、以鏈家為例,他們最新的中介費標準是居間服務費2.2%不打折,代收保障服務費0.5%按6折收取0.3%,合計房屋成交價的2.5%,比如這套房子以500萬元成交,那麼中介費就是500*2.5%=12.5萬元。這里需要區分成交價和網簽價。有些房子雖然成交價是500萬元,但是為了避稅,實際網簽價可能是300萬元,個稅、契稅、增值稅是按照 網簽價來計算的,但是中介費一律按照成交價來計算。
3、中介費並不完全都是被房產經紀人收入囊中,還有一部分要上繳給公司。最近一年,鏈家多次調整經紀人的薪酬體系,這里僅以16年的數據為例:
中介費乘以系數0.8496,這部分是經紀人的,其餘的部分是鏈家公司的,也就是收取中介費的0.1504。而中介費的0.8496也並不是全部給這個經紀人自己的,還要在經紀人所屬團隊內分攤。
一套房子賣出要經手多名中介,在扣除公司的那部分之後,負責房源錄入的經紀人分得中介費的10%,信息維護20%,上傳房源照片10%,速效10%,這就佔了50%。剩下的50%就可以給分給賣房子的經紀人了,也就是客源方。但是這錢也不是分給你一個人,鏈家講究合作,任何人開單都要和他人分業績,這也就免除個別人沒業績會餓死的情況。
如果組里有5個人,其他四個人每人分5%,店長分10%,剩下的20%就是你的了。但是別急,不是說20%全部都會發到你手上,因為下面還要根據你的級別來算提成。鏈家的經紀人分為1-10個級別,提成在30%-75%之間,當然這只是對外宣稱的,據內部員工透露,這個比例不過20%-40%。
如果業績(中介費)達到2萬元就可以轉正,級別升為A1,對應提成為30%;
10萬元級別2,對應提成為35%;
20萬元級別3,對應提成為40%;
40萬元級別4,對應提成是45%……
級別越高,提成也越高。
這里的提成仍舊不是最終拿到手的錢,按照鏈家的標准,還要扣去經紀人身上的壞賬計提,這是因為鏈家的財務里是有計提壞賬准備的。那麼一個級別4的壞賬計提為零的經紀人賣一套300萬的房子最終實際能拿到多少錢?
中介費:300*2.5%=7.5萬元
經紀人共分得:7.5*0.8496=6.372萬元
個人到手:6.372*20%*45%=0.57萬元
也就是說實際拿到手的是5700元。
如果這套房源是中介自己的,信息也是自己錄入,那麼分到的錢可能會更多一點。
㈦ 什麼是房地產傭金
房地產傭金支付是當前房地產法律糾紛的一個熱點問題。深圳現行的房地產中介通行的做法就是買賣雙方、房地產中介公司簽訂由房地產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化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這樣的房地產買賣合同能否說明房地產中介公司一定合同成立呢?房地產中介公司能否依據這個合同收取報酬,這是一個爭議問題。深圳法院系統以及仲裁委所做的裁決對這一問題有不同看法。深圳法院系統認為房地產買賣雙方簽訂由中介公司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只是一個預約合同,只有買賣雙方簽訂了由國土房產部門提供的房地產現售合同,才認為房地產買賣合同成立。房地產中介公司依據這樣的合同才能收取居間報酬,但是深圳仲裁委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看法。
一般人認為深圳現行房地產中介公司通行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存在兩種法律關系,一個是居間合同關系,一個是房地產買賣關系。但是我認為除了居間合同關系和房地產買賣關系以外還存在一個法律關系。就是委託代理關系。因為房地產中介公司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後,不僅提供了居間服務,還提供了產權調查、按揭擔保、產權過戶等委託代理事項。所以我認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後,房地產中介公司與委託人就形成了居間合同關系和委託代理關系,並依據這樣的合同可以向委託人收取居間報酬和委託代理費。這兩項費用我認為是構成了完整的房地產中介傭金。(作者系深圳市律師協會委員、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
㈧ 現在房地產置業顧問的傭金一般是怎麼發放的,提成一般在多少點位。
樓上的都是燒餅!
每個地區不一樣,收得傭金比例不一樣,提成當然也不一樣。提成的傭金又分為:三級市場(二手房),二極半市場(二手代理),二級市場(新樓盤)等等~
就拿一線城市的「三級市場」來說:北京,上海,深圳
07年之前是各付,按照房協的規定為,雙方交房價的百分之一點五。當然這個有些情況是可以談的。後來07年高峰期之後,大家明白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業主如果出一半的稅費就會把稅費加在房價裡面,中介收佣又比較麻煩,所以改為:實收價。
PS:那麼三級市場也就是二手房的傭金,房地產置業顧問收傭金為房價的三個點,找客戶來收,業主實收不出一分錢。(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來收,最低消費)當然這個特殊情況都可以再打折的。
一線城市每個地產又不一樣,有得大點的公司需要納個稅,從工資裡面,比如中原,美聯,中聯等等~他們公司的普遍提成都是15%~20%起步,比如中原08千為一個坎。
每個月業績0-8000 提成15%
8000-16000提成20%
。。。。。。。
。。。。。。。。提成45%
最高的公司我見過的為百分之70.
然後再發得工資裡面還要扣掉個稅。
那麼二線城市又不一樣了,由於物業整套下來一平方才幾千塊,所以傭金的比例也到處不一,提成就更為誇張了。不多舉例
一線城市的二級市場,的提成是最低的,但是量大。
最後說下,現在的市場是以租為主,因為現在飛速發展租金上漲非常嚴重,所以一個房地產置業顧問想要生存就要多開祖單。組單收佣比例為:業主和客戶各交一個月房租的一半。
希望能幫到樓主
㈨ 房地產經紀傭金的計算
按成交金額的1%計收!(一般情況下均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