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債回購如何進行杠桿交易
正回購可以。逆回購好像不可以。
Ⅱ 回購股票與財務杠桿
回購股票與財務杠桿?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財務杠桿的概念:財務杠桿又叫籌資杠桿或融資杠桿,它是指由於固定債務利息和優先股股利的存在而導致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幅度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幅度的現象。
Ⅲ 委外贖回+去杠桿+監管加強對股市有什麼影響
沒有錢進入股市,當然就不可能走好。現在市場反應的是對政策去杠桿的擔憂,這會導致後續需求可能會更悲觀,譬如汽車銷量不好會影響到銷售,地產銷量下滑後續傳導,債券融資受限影響基建;又譬如外需的不確定性也很大。只有監管鬆口了,市場才算見底。行情很短,監管很長。只有慾望為馬,謹慎為車,日夜兼程。
Ⅳ 可轉債怎麼進行質押回購加杠桿操作
1、在券商開通正回購資格。
2、買入可轉債
3、質押可轉債(每個可轉債有質押代碼,填賣出),獲得標准券(按中登的折算比例來),此時你的可轉債就質押入庫,同時交易軟體出現折算出來的標准券。
4、做正回購,例如買入204001,就是做1天正回購,數量填你折算出來的標准券*0.9(交易所規定,為控制風險,只能使用90%的標准券),選擇買入,價格填你想要的利率。如果成交,相應的資金就到你的賬戶中。舉例100萬中行轉債,質押後,大約能融資60萬元。融資後的錢,可以再買可轉債,例如再買中行轉債,就再可獲得60萬可轉債,此時你就有160萬中行轉債,相當於1.6的杠桿。新買的60萬可轉債,還能夠在質押入庫,然後再做正回購,第二次大約能融資40萬元,再買中行的可轉債,此時你就有200萬中行轉債。新買的40萬可轉債,還能夠在質押,然後再融資20萬元,如此反復,最終杠桿可以達到2.3左右。
4、正回購續作,第二天,回購到期,你的標准券解凍,同時賬戶顯示負金額,例如融資100萬,賬戶會顯示-100萬元,此時你必須續作,否則會出現欠資,那不僅要罰款,正回購資格也會被取消。續作很簡單,拿你解凍的標准券質押,續作正回購,融入的錢沖平上一筆正回購金額外加利息,賬戶金額顯示為正,即可。然後每天續作,周而復始。
5、出庫,某一天,可轉債大漲,例如中行轉債漲到120元,你不想做了,可以將抵押入庫的中行轉債出庫,此時買入中行轉質(中行轉債的質押代碼),你的中行轉債就出庫了,此時可以賣出全部或者部分中行轉債,並沖抵正回購借款。
回購買入可轉債的收益 = 轉債總數*(轉債賣出價格 - 轉債買入價格)*杠桿比例 - (正回購利率/360)*總資金*(1-杠桿比例)*投資時間
Ⅳ 如何通過正回購進行杠桿操作
通過正回購杠桿買入可轉債,可以在負成本的情況下(可轉債年化收益大於回購利率),免費獲得期權,下面介紹具體步驟:
1、在券商開通正回購資格。
2、買入可轉債
3、質押可轉債(每個可轉債有質押代碼,填賣出),獲得標准券(按中登的折算比例來),此時你的可轉債就質押入庫,同時交易軟體出現折算出來的標准券。
4、用標准券做正回購(正回購就是借出標准券,拿到資金),例如204001,1天正回購,數量填你折算出來的標准券*0.9(交易所規定,為控制風險,只能使用90%的標准券),選擇買入,價格填你想要的利率。
成交後就會有相應的資金就到你的賬戶中。舉例100萬中行轉債,質押後,大約能融資60萬元。
融資後的錢,可以再買可轉債,例如再買中行轉債,就再可獲得60萬可轉債,此時你就有160萬中行轉債,相當於1.6的杠桿。
新買的60萬可轉債,還能夠在質押入庫,然後再做正回購,第二次大約能融資40萬元,再買中行的可轉債,此時你就有200萬中行轉債。
新買的40萬可轉債,還能夠在質押,然後再融資20萬元,如此反復,最終杠桿可以達到2.3左右。
5、正回購續作,第二天,回購到期,你的標准券解凍,同時賬戶顯示負金額,例如融資100萬,賬戶會顯示-100萬元,此時你必須續作,否則會出現欠資,那不僅要罰款,正回購資格也會被取消。
續作很簡單,拿你解凍的標准券質押,續作正回購,融入的錢沖平上一筆正回購金額外加利息,賬戶金額顯示為正,即可。然後每天續作,周而復始。
6、出庫,某一天,可轉債大漲,例如中行轉債漲到120元,你不想做了,可以將抵押入庫的中行轉債出庫,此時買入中行轉質(中行轉債的質押代碼),你的中行轉債就出庫了,此時可以賣出全部或者部分中行轉債,並沖抵正回購借款。回購買入可轉債的收益 = 轉債總數*(轉債賣出價格 - 轉債買入價格)*杠桿比例 - (正回購利率/360)*總資金*(1-杠桿比例)*投資時間假如:2013年1月1日,投入96。5萬元,買入中行轉債1萬張,價格96.5元,同時做正回購,提升杠桿比例到2。
2014年1月1日,中行轉債價格漲到106.5,正回購利率為3%,則盈利= 10000*(106.5-96.5)*2 - 3%*96.5萬 ,大約等於17萬。
盈利17%,如果不做杠桿,則盈利10%當然,如果2014年中行轉債的價格還是96.5元,則做正回購1年還虧3%,但因為中行轉債純債收益有4%,所以最差情況,持有中行轉債,做2倍杠桿,也能盈利 4%*2 - 3% = 5%中行轉債杠桿收益估算由於分紅下調轉股價,未來中行轉債每年下調轉股價,預計2016年下調到2.22元。
還是假設中行轉債做2.5倍正回購,回購利息是3% ,假設正股對應的PE=4(目前PE=5,相當於估值下調25%),則中行轉債到2016年的價格為124元,相比目前價格上漲21%,年化收益7%,2.5倍杠桿後年化收益率是13% 假設正股對應的PE=5(目前PE=5,保持不變),則中行轉債到2016年的價格為155元,相比目前價格上漲52%,年化收益17%,2.5倍杠桿後年化收益率是38% 假設正股對應的PE=6(目前PE=5,估值上調20%),則中行轉債到2016年的價格為186元,相比目前價格上漲83%,年化收益28%,2.5倍杠桿後年化收益率是65.5%
標紅的價格,由於可轉債債券底的存在,不會出現,2013年的債券底大約是98元,2014年是101元。
標藍的價格,由於可轉債贖回的存在,也可能不出現,但是年化收益影響不大,例如安PE=5估值,在2015年達到132元,如果贖回,則收益率是2年30%,年化收益15%,2.5倍杠桿後年化收益率是33%,比持有到2016年的年化收益預計稍低。
Ⅵ 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的解讀
修訂後的《辦法》在維持原有的基本框架和杠桿率監管要求的同時,主要對承兌匯票、保函、跟單信用證、貿易融資等表外項目的計量方法進行了調整,進一步明確了衍生產品和證券融資交易等敞口的計量方法。同時,對商業銀行的杠桿率披露提出了更為明確、嚴格的要求。
在表外項目的處理上,原《辦法》規定,除可隨時無條件撤銷的貸款承諾按10%的信用轉換系數計算外,其他表外項目按照100%的信用轉換系數計算。根據巴塞爾委員會的杠桿率新規則,修訂後的《辦法》將表外項目的計量方法調整為採用《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銀監會令2012年第1號)規定的信用風險權重法下的表外項目信用轉換系數計算,但不得低於10%。
在衍生產品資產的計量中,修訂後的《辦法》進一步細化了衍生產品資產的計量方法。原《辦法》規定,衍生產品資產按現期風險暴露法計算,不允許扣減抵質押品。修訂後的《辦法》規定原則上不允許扣減抵質押品,但符合規定的合格保證金除外。考慮到信用衍生產品的風險較大,修訂後的《辦法》對信用衍生產品敞口提出了更嚴格的計量規則。除按照現期風險暴露法計量信用衍生產品資產外,作為信用衍生產品的信用保護賣方,商業銀行還應當同時將信用衍生產品的有效名義本金納入其杠桿率敞口總額。此外,修訂後的《辦法》還明確了商業銀行作為中央交易對手的清算會員,為客戶提供衍生產品清算服務時的衍生產品資產計量方法。
在證券融資交易資產的計量中,修訂後的《辦法》進一步明確了證券融資交易資產的計量方法。原《辦法》僅規定,賣出回購和買入返售等證券融資交易資產按會計准則的規定計算。修訂後的《辦法》提出證券融資交易資產余額應當包括兩部分:一是證券融資交易的會計資產余額,在符合審慎條件時,允許銀行將與同一個交易對手開展的證券融資交易產生的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進行軋差;二是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暴露,即向交易對手借出的所有證券和現金的公允價值之和扣去所有抵質押品後的凈敞口。 為進一步提高商業銀行杠桿率的透明度,修訂後的《辦法》對商業銀行杠桿率相關信息披露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規定境內外已經上市的商業銀行,以及未上市但上一年年末並表總資產超過1萬億元人民幣的商業銀行應當按季披露杠桿率指標信息,每半年按照規定模板披露杠桿率相關信息;其他商業銀行應當至少按發布財務報告的頻率披露杠桿率指標信息。
Ⅶ 【CPA財管】關於股票回購發揮杠桿作用的問題
財管教材裡面有許多錯誤,這里你說的是對的,應該是快速提高負債比率而不是降低,教材這里錯了
Ⅷ 為防止銀行業金融機構杠桿率過度積累,《指導意見》引入杠桿率監管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杠桿率不得低於4
銀行杠桿率的計算方式為一級資本除以總資產,包括表內和表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