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會計記賬匯率問題,請懂行的回答
1.用中間價結匯計帳,2.外銷開票可用當月1號匯率計算,;要求1和2的業務同步:即:記帳結匯與外銷開票的匯率,如用月初或用當日交易匯率要統一。兩種業務要有統一的計算口經。
Ⅱ 關於匯率記賬的問題
使用2012年6月30日的
2012年1月5日前,適用《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非工作日美元對人民幣現匯和現鈔掛牌買賣價的批復》(匯復[2007]440號)
一、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當日匯率中間價適用於中間價發布後到下一匯率中間價發布前。
2012年1月5日,外管局官網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銀行間匯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於每個工作日上午9:15對外公布當日人民幣兌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和馬來西亞林吉特匯率中間價,作為當日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含詢價交易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銀行櫃台交易匯率的中間價。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當日匯率中間價適用於該中間價發布後到下一個匯率中間價發布前。
Ⅲ 記賬時的匯率怎麼算
如果你們企業執行新會計准則,按出口當日匯率來算,如果你們不執行新會計准則,按當月1日的匯率來算。
其實用哪個匯率都可以,不過一旦確定了採用匯率的規則,就不能再變更了。
Ⅳ 會計用的記賬匯率
准則中規定的企業用於記賬的即期匯率一般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在匯率變動不大時,可以簡化核算,利用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通常指當期平均匯率或加權平均匯率。
Ⅳ 記帳匯率是怎樣定的
財政部94財會字第05號文件《關於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後企業外幣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中認定記賬匯率是市場匯價。關於市場匯價這一提法,可以將其理解為任何一家金融機構外幣買賣的價格,且金融機構買入或賣出的現匯和現鈔也存在差價。
因此應將外幣金額摺合人民幣的匯率確定為現匯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數,即中間價。為此,國家外匯管理局94匯資函字第144號文件《關於對匯率並軌後合資雙方匯率折算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規定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賣出中間價作為外匯唯一的摺合和記賬標准。
資本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匯率一經選用,在登記入賬時不得隨意變更。具體應用時,對於取得以外幣結算的資產、負債及相關的收入和費用,可以採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當日的匯率或當月1日的匯率記賬。對於以外幣投入的資本:
1、合同或章程有約定匯率的,就按約定的匯率入賬。
2、合同或章程未約定匯率的,如果注冊貨幣與記賬本幣一致的,可採用當日匯率記賬;如果注冊
貨幣與記賬本幣不一致,應當按第一期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匯率記賬。對於投入的以外幣計價的資產,按投入當日或當月1日的匯率入賬。
實際工作中,企業會計人員為了方便或者已有的習慣,往往各行其是,並沒有完全按照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內部如果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在購貨或銷貨的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同的購貨成本、不同的銷售收入等。
造成會計處理的不一致,會使會計信息不可比。在不同企業採用不同的記賬匯率時,企業之間會計信息也缺乏可比性。
(5)記賬匯率每年1日擴展閱讀
標價方法
確定兩種不同貨幣之間的比價,先要確定用哪個國家的貨幣作為標准。由於確定的標准不同,於是便產生了幾種不同的外匯匯率標價方法。
直接標價法
直接標價法,又叫應付標價法,是以一定單位(1、100、1000、10000)的外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應付付出多少單位本國貨幣。就相當於計算購買一定單位外幣所應付多少本幣,所以就叫應付標價法。在國際外匯市場上,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目前都採用直接標價法。如日元兌美元匯率為119.05即1美元兌119.05日元。
在直接標價法下,若一定單位的外幣摺合的本幣數額多於前期,則說明外幣幣值上升或本幣幣值下跌,叫做外匯匯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來較少的本幣即能兌換到同一數額的外幣,這說明外幣幣值下跌或本幣幣值上升,叫做外匯匯率下跌,即外幣的價值與匯率的漲跌成正比。
直接標價法與商品的買賣常識相似,例如美元的直接標價法就是把美元外匯作為買賣的商品,以美元為1單位,且單位是不變的,而作為貨幣一方的人民幣,是變化的。一般商品的買賣也是這樣,500元買進一件衣服,550元把它賣出去,賺了50元,商品沒變,而貨幣卻增加了。
間接標價法
間接標價法又稱應收標價法。它是以一定單位(如1個單位)的本國貨幣為標准,來計算應收若干單位的外匯貨幣。在國際外匯市場上,歐元、英鎊、澳元等均為間接標價法。如歐元兌美元匯率為0.9705即1歐元兌0.9705美元。
在間接標價法中,本國貨幣的數額保持不變,外國貨幣的數額隨著本國貨幣幣值的變化而變化。如果一定數額的本幣能兌換的外幣數額比前期少,這表明外幣幣值上升,本幣幣值下降,即外匯匯率上升;
反之,如果一定數額的本幣能兌換的外幣數額比前期多,則說明外幣幣值下降、本幣幣值上升,即外匯匯率下跌,即外匯的價值和匯率的升跌成反比。因此,間接標價法與直接標價法相反。
直接標價法和間接標價法所表示的匯率漲跌的含義相同,即外幣貶值,本幣升值,匯率下降,外幣升值,本幣貶值,匯率上升,不同之處在於標價方法不同,所以在引用某種貨幣的匯率和說明其匯率高低漲跌時,必須明確採用哪種標價方法,以免混淆。
美元標價法
美元標價法又稱紐約標價法,是指在紐約國際金融市場上,除對英鎊用直接標價法外,對其他外國貨幣用間接標價法的標價方法。美元標價法由美國在1978年9月1日制定並執行,(在2013年)國際金融市場上通行的標價法.
在金本位制下,匯率決定的基礎是鑄幣平價(Mint Par).在紙幣流通條件下,其決定基礎是紙幣所代表的實際價值
確定方法
匯率的確定方法隨國際貨幣制度的變化而不斷變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記賬匯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匯率
Ⅵ 記賬匯率是否每月做調整怎麼樣比較合理些謝謝!
記賬記賬匯率
匯率亦稱現行匯率是指企業發生外幣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所採用的匯率。這一匯率可以是會計記賬當時的市場匯率,也可能是會計記賬當期某一天的匯率,如當月1日的市場匯率作為當期的記賬匯率。由企業根據實行情況自行選定。由於匯率經常變動,為了減少會計核算工作量,更多的採用當月一日的匯率作為當日的記賬匯率。記賬匯率一般採用中間價,也可採用銀行買入價,由企業自行選定。記賬匯率的確定:發生日或月初的匯率。企業的記賬匯率一經選定,不得隨意改變。如果企業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改變記賬匯率,應在改變當年的財務報表附註或補充資料中說明。
Ⅶ 記賬匯率查詢
記帳匯率是指將外幣摺合為人民幣登記入帳時採用的匯率,如當月一日的匯率、當日匯率、上月末或上季末或上年末的匯率,以及一年定一次的固定匯率等。以上這幾種匯率中,當日匯率最接近實際,但匯率變動頻繁,計算工作量大。一年定一次的固定匯率,使用最為簡便,但只有匯率長期穩定的情況下才可採用,否則背離實際情況較大。當月一日的匯率和上月末的匯率也是固定匯率,在一個月內用同一匯率記帳,也比較簡便。企業具體要採用哪種匯率作為記帳匯率,可以自行選定,但一經確定,就不能任意改變。
對非記賬本位幣的現金、銀行存款、銀行借款和各種應收應付款項的增加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入賬時所採用的匯率,即記賬時採用的匯率。在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的外商投資企業中,收進外幣現金和外幣存款、借入外幣借款和發生外幣結算的各種應收應付款項時,應將外幣增加金額按記賬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賬。
Ⅷ 外幣記賬:一般的應收應付用哪個匯率(當月1日還是次月1日),匯兌損益結轉又是用哪一個匯率
一般的應收應付用哪個匯率?
用銀行進賬單或匯款時的匯率,即發生該業務時的匯率。
匯兌損益結轉又是用哪一個匯率?
央行公布的月末那天外匯牌價的中間匯率。
Ⅸ 記賬匯率每個月都在變動,如果你1月份選用1月1日當天的匯率作為當月的記賬匯率
個月都必須選用當月1日的記賬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