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期貨投資中,自然人都不能進入交割月嗎
首先你要明白什麼叫交割月,什麼叫交割,交割月是進入交割的月份,而交割是一種行為。而商品期貨分為投機和保值,投機不能交割,保值可以交割。但是對於交割月,上海、大連、鄭州商品交易所明確說明,任何參與市場的行為都可以進入交割月,只不過交割月的保證金比例非常高,一般達到15%到20%左右。所以一般我不會選擇進入交割月的合約進行交易,原因是交割月的持倉量肯定不是最大,所以市場變動的活躍程度明顯減弱,不利於盈利。其次交割月保證金比例非常大,也就是對我的資金佔用率非常大,一次進場白糖1000手,保證金比例是8%,如果我交易的是進入交割月的合約,那麼資金佔用率太高,每次就能進場大概是400手,所以盈利能力明顯下降。所以我建議你交易的是持倉量最大的合約,而不是進入交割月的合約。
❷ 散戶能持倉到交割月嗎
股指期貨可以
持倉到交割月
❸ 自然人客戶能持有期貨合約進入交割月嗎
有的行,有的不行。
1·鄭商所和大商所的自然人不可以進入交割月,因為不能接受增值稅發票。
2·但是中金所的可以。
3··上交所比較復雜,有的品種不可以,有的可以進入交割月,進入交割月又不一定非要交割。
4·能進入交個月的品種要進入交割月必須調整持倉到規定手數的整數倍才可以。
5·比如:AL,CU,ZN要調整為5手的整數倍;AG要調整為2手的整數倍;AU要調整為3手的整數倍;RB,WR要調整為30手的整數倍。
6·個人客戶要在最後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調整到0手。
❹ 期貨持倉至交割日怎麼辦
來指期貨會在交割日源收市後,按交割結算價(滬深300現貨指數當天尾市最後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強行平倉。
目前商品期貨不允許個人客戶實物交割(不允許在交割月持倉),所以會在進入交割月以前,由期貨公司給下達平倉的通知,如果沒有自己平倉,期貨公司會給平倉。
❺ 什麼時間不能交易,散戶可以持倉到什麼時間
是商品期貨
也分交易所
大連和鄭州的不能進入交割月
也就是可以持有到交割月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上海的可以進入交易月
不建議持倉到那個時間
保證金會提高30%
❻ 期貨主力交割,散戶什麼時候自己要平倉出來
上海來期貨交易所自然自人持倉要在最後交易日提前3個工作日清倉(進入交割月後有手數限制如銅、鋁、鋅、鉛期貨為5手的整倍數);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要在交割月前清倉。如果在截止時間沒有及時平倉並經期貨公司提醒後沒有及時改正,則依然會被交易所強行平倉,盈利歸交易所所有,虧損自行承擔。
以1705合約為例清倉:
上海期貨交易所:
5月5日(5月第5個交易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但進入5月份要注意滿足不同種類期貨的手數要求。
大連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鄭州商品交易所:
4月29日收盤前,自然人的期貨1705合約持倉應當調整為0手。
由於自然人投資者沒有交割資格也不具備交割席位,進入交割月沒有平倉又不能實現交割,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且金額不低。為了避免出現違約風險,自然人客戶還是提前平倉換月。
❼ 個人客戶持倉能否進交割月
首先大連商品交易所明確規定:個人客戶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大商所對個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制平倉。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個人客戶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仍未能平倉的,首先由會員代為履約,會員仍未能履約的,則按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上交所與鄭商所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期貨公司建議個人客戶應盡量避免持倉進入交割月,更不要進入交割程序。因個人實施實物交割將面臨諸多履約風險,如處理不當會受到交易所的違約處罰。值得一提的是上交所明文規定: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投資者不允許交割(見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第四條)。 個人客戶所持頭寸在臨近交割期時,其保證金比例將不斷提高。客戶若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應做及時處理,否則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以下是各合約具體情況(其中棉花不明): 銅、鋁: 合約掛牌之日起...................5% 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起.........10% 交割月份的第六個交易日起.........15% 最後交易日前一個交易日起.........20% 天然橡膠: 合約掛牌之日起...................7%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10%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起...15%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個交易日起...20% 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起.........30% 最後交易日前二個交易日起.........40% 硬麥、強麥: 合約掛牌之日起...................7% 交割月前一個月上旬..............10% 交割月前一個月中旬..............20% 交割月前一個月下旬..............25% 進入交割月......................30%
❽ 【期貨ABC】之10:個人投資者持倉能否進交割月
首先大連商品交易所明確規定:個人投資者不允許交割。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大商所對個人客戶的交割月份持倉予以強制平倉。最後交易日結束後,個人投資者交割月份合約的持倉仍未能平倉的,首先由會員代為履約,會員仍未能履約的,則按交易所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上交所允許個人投資者持倉進入交割月,但明確規定在臨近交割期時,會員及投資者的持倉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調整為交割單位的整倍數。在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前,會員及投資者銅、鋁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5手的整倍數;進入交割月後,會員及投資者新開、平倉也應是5手的整倍數。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前,會員及投資者燃料油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10手的整倍數;進入交割月前第一月後,會員及投資者新開、平倉也應是10手的整倍數。 上交所還規定: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投資者不允許交割(見上海期貨交易所交割細則第四條)。 鄭商所對個人投資者持倉進入交割月沒有限制,交易上也無特殊規定。
❾ 做期貨散戶朋友一定要清楚,個人不能實物交割的,一定不能拖到交割日移倉太危險,最好提前一天或者一周
商品期貨是實物交割,而個人投資者是沒有交割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只能只有到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公司都會提前通知客戶換月,交易所也會在交割月前一個月中旬大幅提高該合約保證金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