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勞動合同糾紛中的傭金支付糾紛
1、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他們受理後按照八十五條規定責令單位支付,單位不支付,他們可以下達處罰決定,責令按照應付工資標准加付50%-100%的賠償金;
2、勞動部門的決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他們不執行,勞動監察大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另外,請注意閱讀:「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這個的處罰主體是勞動監察大隊(即勞動行政部門中執行勞動法的執法部門)
而職工個讓人請求,面對遲延支付工資的情況,則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您可以請求加付工資標准25%的經濟賠償金。
『貳』 勞動仲裁問題,公司隨意剋扣工資以及銷售傭金
公司肯定違法1、國家法律要求企業不能以任何理由剋扣和延發員工工資(勞動報酬)2、服裝費也是要企業支付的,因為企業有義務為員工提供工作需要的服裝3、從10年開始國家勞動法嚴格要求,企業制度中不能罰錢,所以罰你的400元也是違法的4、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是犯法的可以要求企業賠償你的雙倍工資(從入職到離職期間的所有實得工資的雙倍)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和可以電話到勞動監察科投訴。只要你去告,100%贏(你講的都是實情的話)並可以要求企業適當其他賠償。。
『叄』 公司扣傭金,協商不成,遭辭退!仲裁時,公司確以考勤為由!
1、本律師精研《勞動合同法》,在該法中,單位合法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機會只有兩個: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嚴重瀆職、給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而嚴重違章必須在員工手冊或單位制度中明確規定,否則無效。
2、你仲裁的請求是什麼?以方便給你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