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公司子公司總經理年薪一般是多少
房產公司子公司總經理年薪一般是多少,要看該公司的規模。一般小型的房產公司子公司總經理年薪一般是10萬元至20萬元,中型的房產公司子公司總經理年薪一般是20萬元至40萬元,大型的房產公司子公司總經理年薪一般是40萬元至200萬元。
㈡ 目前中等規模以上房地產公司的項目公司高管薪酬及傭金提成分別為多少職位分別為:項目總、營銷副總、設
一般的年薪為30萬左右,根據地區的實際情況最終確定。傭金和提成由個人和企業去談,各憑本事高低不一
㈢ 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案場經理拿提成嗎一般提多少
房地產銷售代理公司案場經理要拿提成,代理公司的提成主要看代理合同,一般是千分之0.5-1.5之間,個別大型別墅項目會更高一些。
代理提成:憑借銷量獲得的勞動性報酬,比如100萬的房子,置業顧問可以提成0.3%,稅前傭金大約為3000元,銷售主管提公佣,0.05%的比例大約是500,這個提成算是很高的咯。
㈣ 請問地產公司的營銷總監、銷售經理、銷售主管等各級別人員的銷售傭金提成或獎金如何分配謝謝!
不同公司不同的分配方式!你問的太籠統了!而且這種東西一般公司內部是保密的,怎麼會告訴你!
㈤ 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工資收入多少
年薪幾十萬至幾百萬的都有,主要看規模和效益。
㈥ 房地產公司的項目總經理的薪資有哪些組成的
從各方面能力定出基本工資,績效考核工資,看他對企業的管理貢獻,主要以他的社會關系,如果從長遠的留住人才的角度,還應該有崗位股份。
㈦ 什麼是房地產傭金
房地產傭金支付是當前房地產法律糾紛的一個熱點問題。深圳現行的房地產中介通行的做法就是買賣雙方、房地產中介公司簽訂由房地產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化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這樣的房地產買賣合同能否說明房地產中介公司一定合同成立呢?房地產中介公司能否依據這個合同收取報酬,這是一個爭議問題。深圳法院系統以及仲裁委所做的裁決對這一問題有不同看法。深圳法院系統認為房地產買賣雙方簽訂由中介公司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只是一個預約合同,只有買賣雙方簽訂了由國土房產部門提供的房地產現售合同,才認為房地產買賣合同成立。房地產中介公司依據這樣的合同才能收取居間報酬,但是深圳仲裁委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看法。
一般人認為深圳現行房地產中介公司通行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存在兩種法律關系,一個是居間合同關系,一個是房地產買賣關系。但是我認為除了居間合同關系和房地產買賣關系以外還存在一個法律關系。就是委託代理關系。因為房地產中介公司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後,不僅提供了居間服務,還提供了產權調查、按揭擔保、產權過戶等委託代理事項。所以我認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後,房地產中介公司與委託人就形成了居間合同關系和委託代理關系,並依據這樣的合同可以向委託人收取居間報酬和委託代理費。這兩項費用我認為是構成了完整的房地產中介傭金。(作者系深圳市律師協會委員、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
㈧ 房地產公司 營銷策劃總監 傭金如何計算一般是多少比例啊
不一樣的,不同地區不同,同一地區不同項目也是不一樣的。總監提的是所有銷售員的業績總合,一般以萬分之幾記,我們這邊大約是萬五左右吧。
㈨ 地產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是怎麼分工的,分別工作范圍有哪些謝謝
董事長職責說明 崗位名稱: 董事長 崗位編號: 直屬上級: 所屬部門: 崗位目的 主持董事會的工作,對公司的重大決策作出決議 工作內容: 1. 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方針、年度計劃、財務預算、投資 及日常經營工作的重大事項; 2. 審核公司機構調整和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核、審批; 3. 檢查董事會議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4. 提議公司總經理和其它高層人員的聘用、升級、薪酬及解聘,並報董事會批准和備案; 5. 根據總經理的提議,審核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的聘任、薪酬和解聘; 6. 審核總經理提出的各項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 7. 對公司總經理和高層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和監控; 8. 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它重要報表,按規定對公司的重大財務支出和資金事項進行審核、 審批; 9. 簽署公司的出資證明書、投資合同書及其它重大合同書、報表與重要文件、資料; 10. 簽署批准公司招、解聘中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 11. 在日常工作中對公司的重要業務活動給予指導和監控; 12. 行使法定代表職權; 13.董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14. 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工作; 1; 15. 在董事會閉會期間,由董事會授權處理公司的各項重大事宜。 許可權與責任: 1.許可權: 1) 對董事會工作的建議權、提案權、執行權; 2) 對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權; 3)對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方針、年度計劃、財務預算、投資及日常經營工作的審核、審批權; 4) 對公司機構調整和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審核權; 5) 對公司總經理和其它高層人員的聘用、升級、薪酬及解聘的建議權、審核權; 6) 根據總經理的提議,對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的聘任、薪酬和解聘的審核權; 7) 對公司的各項重大發展計劃、投資事項執行的監控權和審計權; 8) 按規定對公司重大發展計劃、投資事項執行的監控權和審計權; 8) 按規定對公司重大財務支出和資金事項的審核、審批權; 9) 簽署公司的重大合同、報表、重要文件和資料的執行權; 10) 對公司中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招解聘的審核權; 11) 對公司總經理和高層管理人員工作的考核、審計和獎懲權; 12) 在日常工作中,對公司的重大經營業務的知情權、審計權、審核權和監控權; 13) 公司規章規定及董事會授權的各項工作及職責的執行權。 2.責任: 1) 對董事會工作的建議、提案的合理性、科學性負責,對工作執行的及時性和完整性負責; 2) 對 對董事會決議執行的及時性和完整性負責; 3) 對公司的發展戰略、經營方針、年度計劃、財務預算、投資及日常經營工作審核、審批的及時性、 公正性和科學性負責; 4) 對公司機構調整和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科學性負責; 5) 對公司總經理和其它高層人員的聘用、升級、薪酬及解聘的公正性、合理性負責; 6) 根據總經理的提議,對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聘任、薪酬和解聘的公正性、合理性負 責; 7) 對公司的各項重大發展計劃、投資事項執行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效益性負責; 8) 按規定對公司重大財務支出和資金事項的審核、 審批的合理性和科學性負責,並對結果的經濟性 和效益性負責; 9) 對簽署公司的重大合同、報表、重要文件和資料的及時性、必要性、經濟性和效益性負責; 10) 對公司總經理和高層管理人員工作考核、審計和獎懲的公正性、合理笥、必要性和科學性負責; 11) 對公司中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招解聘的審核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學性負責; 12) 在日常工作中,對公司的重大經營業務的審核和監控的及時性、科學性、經濟性和效益性負責; 13) 公司規章規定及董事會授權的各項工作執行的及時性、合理性、科學性、經濟性和效益性負責。
總經理崗位職責
一、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和領導開展經營活動,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根據《公司章程》,負責公司員工的錄用,勞動合同的簽訂、解除,崗位的聘任 換崗及解聘,制訂崗位責任制。 三、根據董事會的決議制訂和完善管理制度辦法、業務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公司統 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並依此調動員工積極性以及發揮企業經營效益的最 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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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及時了解和研究市場,制訂公司經營發展規劃,業務計劃。 五、對經營過程中經營人員如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要及 時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理,對造成重大損失的應向董事會報告,協助董事會進行處理。 六、定期組織和召開經營通報、分析、決策會議,加強決策民主化,增強經營過程的 透明度。 七、審查批准年度計劃內的經營、投資、改造、建項目和流動資金貸款、使用。健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嚴守財經紀律,做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現有資金的 保值和增值。八、每年初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年終進行年度總結,對 公司經營成果向董事會報告。 九、擬定公司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獎懲,必要時有權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