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用簡化公式計算杠桿系數時,應該用基期的數據"
財務杠桿系數表達式dfl=ebit/(ebit-i)的推導過程:
根據定義可知,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eps/eps)/(△ebit/ebit)
因為,eps1=(ebit1-i)×(1-t)/n
eps2=(ebit2-i)×(1-t)/n
所以,△eps=eps2-eps1=(ebit2-ebit1)×(1-t)/n
=△ebit×(1-t)/n
△eps/eps1=△ebit/(ebit1-i)
(△eps/eps1)/(△ebit/ebit1)=ebit1/(ebit1-i)
即,財務杠桿系數dfl=ebit1/(ebit1-i)=ebit/(ebit-i)
B. 財務杠桿效應的三種形式分別是怎麼進行計算的
1、經營杠桿
經營杠桿的含義
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成本的存在而導致息稅前利潤變動大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的杠桿效應。
計算公式為:
經營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
經營杠桿系數的簡化公式為:
報告期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
2、財務杠桿
財務杠桿的概念
財務杠桿是指由於債務的存在而導致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的杠桿效應。
計算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利息)
對於同時存在銀行借款、融資租賃,且發行優先股的企業來說,可以按以下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融資租賃積金-(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稅率)]
3、復合杠桿
復合杠桿的概念
復合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和固定財務費用的存在而導致的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大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的杠桿效應。
其計算公式為:
復合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或: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
財務杠桿的概念:財務杠桿又叫籌資杠桿或融資杠桿,它是指由於固定債務利息和優先股股利的存在而導致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幅度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幅度的現象。
C. 財務杠桿系數的簡化公式是怎麼來的理論公式很簡單,但簡化公式是怎麼推出來的 還有經營杠桿系數
DOL = (△EBIT/EBIT) / (△x/x)
= [(p-b)* △x / EBIT] / (△x/x)
= [(p-b)* △x * x] / (EBIT * △x)
= [(p-b)* x] / EBIT
= M / EBIT
經營杠桿系數(DOL),也稱營業杠桿系數或營業杠桿程度,是指息稅前利潤(EBIT)的變動率相當於銷售額變動率的倍數.
D. 財務杠桿系數簡化公式是如何推導的
財務杠桿系數表達式DFL=EBIT/(EBIT-I)的推導過程:
根據定義可知,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EPS/EPS)/(△EBIT/EBIT)
因為,EPS1=(EBIT1-I)×(1-T)/n
EPS2=(EBIT2-I)×(1-T)/n
所以,△EPS=EPS2-EPS1=(EBIT2-EBIT1)×(1-T)/n
=△EBIT×(1-T)/n
△EPS/EPS1=△EBIT/(EBIT1-I)
(△EPS/EPS1)/(△EBIT/EBIT1)=EBIT1/(EBIT1-I)
即,財務杠桿系數DFL=EBIT1/(EBIT1-I)=EBIT/(EBIT-I)
E. 如何充分發揮財務杠桿正效應優化企業資本結構
一、發揮財務杠桿作用,不斷提升和優化企業資本結構
優化資本結構時,還要考慮的一個因素就是舉債所具有的財務杠桿作用,它對資本結構的影響也非常重要。由於債務是定期支付利息,只要企業的資本收益率高於債務利率,運用全部資本所產生的收益在支付較少的利息後,剩餘的全部歸股東所有,使股東的實際收益率高於企業的資本收益率,股東因此享受到真正的財務杠桿利益。這就是舉債籌資所具有的財務杠桿作用。反之,如果企業的資本收益率低於債務利率,財務杠桿的作用為負,就會使股東的實際收益率低於企業的資本收益率。
財務杠桿作用的大小可用財務杠桿系數來表示。財務杠桿系數等於每股收益變動率除以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它的簡化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
可以看出,如果息稅前的利潤不變,那麼利息越大,財務杠桿系數就越大,即普通股每股利潤的變動幅度越大。
因此,優化資本結構時,如果企業利息稅前利潤較多、增長幅度較大,就可以適當地多利用債務資本,不僅可以使綜合資金成本下降,而且還能發揮財務杠桿作用,增加普通股每股利潤,增加企業價值。
二、發揮財務杠桿作用,不斷提升和優化企業資本結構的途徑
1.適當增加債權資本。債權融資有金融機構貸款和發行債券兩種方式。通過幾種不同債權方式和比例的資本結構選擇、比較分析各方案資本息稅前收益率和所借入資金的成本,若前者大於後者,則表明負債所籌資金的收益除付負債的利息以外還有剩餘,這些剩餘部分就會加到普通股上進行分配。從而使普通股每股收益提高。公司不能因為財務風險存在而拒絕採用負債和優先股籌資而是要適度地運用財務杠桿。只要息稅前收益率大於負債(優先股)稅前的資金成本,財務杠桿的正作用就能使普通股每股收益增加。要使財務杠桿發生正作用,最重要的是,負債的額度在一個合適的范圍內且負債資金投向收益較好的項目,也就是此項目的投資回報率要大於負債成本。負債率要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與現金流是否充裕等而定。建議「粵高速」在最近1-3年內,配合新投資項目的需安負債率可逐步提高到30%-40%。在目前銀行利率處於低位運行的條件下,「粵高速」完全可以通過銀行信貸資金解決部分營運資金缺口,並選擇投向於資金回報率高及經營穩定的項目,以發揮財務杠桿的正作用,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
2.政府要加大支持企業優化資本結構的力度。優化資本結構需要政府的投入,一是資金的投入,二是政策的投入,三是立法的投入。如何用好財務杠桿這一把「雙刃劍」,充足的資金是前提,政策與法規的完善與健全是保障,通過立法和制定相應的政策對資金運行環境進行規范,促使資金正常運行,這樣,既能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杠桿效應,又能更好地規避財務風險。在資金的運行中,金融機構是紐帶,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正確處理債權債務關系,在企業改革與完善資本結構中,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有全局的觀點和積極負責的態度,對扭虧無望的企業支持他們進行破產處理,實行資產重組,對尚有潛力的企業應予以資金扶持,幫助企業調整債務結構,降低資本成本。
3.強化企業資本結構意識,加強企業資本結構研究。目前,一部分企業經營治理者水平低,只注重發展規模,一方面造成高額負債,另一方面使企業現有資金閑置。所以必須要強化企業資本結構意識,逐步推廣以「資本保值增值率」、「資產負債率」和「流動比率」為主的指標的企業考核體系,促使企業有效地控制債務風險。同時,應加強資本結構的理論研究,盡管最優的資本結構存在於理論上,但是針對不同情況一個個的具體企業而言,合理的資本結構還是存在的,假如能加強理論研究,並借鑒國外已有的量化指標,在總結有關資本結構理論的基礎上,對影響資本結構的數據進行綜合整理和分析,從而找出相對合理的企業資本結構量化標准,將會指導企業實踐活動。
F. 財務杠桿系數計算
財務杠桿系數計算公式:
DFL=EBIT/(EBIT-I)
式中:DFL為財務杠桿系數;EBIT為變動前的息稅前利潤。I為利息。
依據題幹得出I=100萬*40%*10%=4萬
則DFL=20/(20-4)=1.25
財務杠桿系數為1.25
財務杠桿系數(DFL,Degree Of Financial Leverage),是指普通股每股稅後利潤變動率相對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也叫財務杠桿程度,通常用來反映財務杠桿的大小和作用程度,以及評價企業財務風險的大小。
(6)簡化財務杠桿擴展閱讀:
財務杠桿系數可以用於預測企業的稅後利潤和普通股每股收益,但主要還是用於測定企業的財務風險程度。一般認為,財務杠桿系數越大,稅後利潤受息稅前利潤變動的影響越大,財務風險程度也越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財務風險程度也越小。
此說法不全面,未能指明財務杠桿系數的應用條件,容易導致誤解,不能達到有效防範企業財務風險的目的。首先,根據財務杠桿系數的推導式計算方法可推導出,企業在達到財務效應臨界點,即企業的息後利潤(亦即公式中的分母「EBIT-I」)為零時,財務杠桿系數為無窮大,財務風險程度達到頂峰。
但這只能限於理論表述,難以用實際資料加以證明。其次,當企業處於虧損狀態時,即息後利潤小於零時,根據推導式計算公式計算得到的財務杠桿系數必為負數,從數字上看則更小,若據以得出企業財務風險程度更低的結論,顯然有悖於常理。再次,財務杠桿系數只能反映息稅前利潤變動這一因素對稅後利潤變動或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的影響程度。
但企業資本規模、資本結構、債務利率等因素變動時,對稅後利潤或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同樣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有時甚至會出現財務杠桿系數降低而財務風險卻提高的情況。
G. 財務杠桿效應的三種形式
財務杠桿效應的三種形式:
財務杠桿效應包含著以下三種形式:三種方式為:經營杠桿、財務杠桿和復合杠桿。 經營杠桿的含義
經營杠桿是指由於固定成本的存在而導致息稅前利潤變動大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的杠桿效應。
經營杠桿的計量
對經營杠桿的計量最常用的指標是經營杠桿系數或經營杠桿度。經營杠桿系數,是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相當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率的倍數。
計算公式為:
經營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
經營杠桿系數的簡化公式為:
報告期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基期息稅前利潤
經營杠桿與經營風險的關系
經營杠桿系數、固定成本和經營風險三者呈同方向變化,即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況下,固定成本越高,經營杠桿系數越大,企業經營風險也就越大。其關系可表示為:
經營杠桿系數=基期邊際貢獻/(邊際貢獻-基期固定成本) 財務杠桿的概念
財務杠桿是指由於債務的存在而導致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大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的杠桿效應。
財務杠桿的計量
對財務杠桿計量的主要指標是財務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潤的變動率相當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
計算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利息)
對於同時存在銀行借款、融資租賃,且發行優先股的企業來說,可以按以下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融資租賃積金-(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稅率)]
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
財務風險是指企業為取得財務杠桿利益而利用負債資金時,增加了破產機會或普通股每股利潤大幅度變動的機會所帶來的風險。財務杠桿會加大財務風險,企業舉債比重越大,財務杠桿效應越強,財務風險越大。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的關系可通過計算分析不同資金結構下普通股每股利潤及其標准離差和標准離差率來進行測試。 復合杠桿的概念
復合杠桿是指由於固定生產經營成本和固定財務費用的存在而導致的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大於產銷業務量變動的杠桿效應。
復合杠桿的計量
對復合杠桿計量的主要指標是復合杠桿系數或復合杠桿度。復合杠桿系數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相當於業務量變動率的倍數。
其計算公式為:
復合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產銷業務量變動率
或:復合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
復合杠桿與企業風險的關系
由於復合杠桿作用使普通股每股利潤大幅度波動而造成的風險,稱為復合風險。復合風險直接反映企業的整體風險。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復合杠桿系數越大,復合風險越大;復合杠桿系數越小,復合風險越小。通過計算分析復合杠桿系數及普通股每股利潤的標准離差和標准離差率可以揭示復合杠桿同復合風險的內在聯系。
H. 簡述財務杠桿的基本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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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杠桿
(1)財務杠桿的含義。
企業負債經營,不論利潤多少,債務利息是不變的。於是利潤增大時,每一元利潤所負擔的利息就會相對地減少,從而給投資者收益帶來更大幅度的提高。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稱作財務杠桿。
(2)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及其說明的問題。
財務杠桿作用的大小通常用財務杠桿系數表示。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表示財務杠桿作用越大,財務風險也就越大;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表明財務杠桿作用越小,財務風險也就越小。
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為: dfl=ebit/[ebit-i-b/(1-t)]
財務杠桿系數可說明的問題如下:
①財務杠桿系數表明息前稅前盈餘增長引起的每股盈餘的增長幅度。
②在資本總額、息前稅前盈餘相同的情況下,負債比率越高,財務杠桿系數越高,財務風險越大,但預期每股盈餘(投資者收益)也越大。
(3)控制財務杠桿的途徑。
負債比率是可以控制的。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安排資本結構,適度負債,使財務杠桿利益抵消風險增大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企業的財務杠桿,一般可以表現為三種關系:
即負債與資產的對比關系(即資產負債率)、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對比關系、或長期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對比關系。
在企業過高的杠桿比率的條件下,企業在財務上將面臨著以下壓力:
一是不能正常償還到期債務的本金和利息。
二是在企業發生虧損的時候,可能會由於所有者權益的比重相對較小而使企業債權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三是受此影響,企業從潛在的債權人那裡獲得新的資金的難度會大大提高。
參考資料:《財務管理》
I. 何為經營杠桿和財務杠桿有何作用
經營杠桿復又稱營業杠桿制或營運杠桿,而財務杠桿是籌資管理中一個工具。
經營杠桿是用來衡量經營風險的大小;而財務杠桿的作用是負債和優先股籌資在提高企業所有者收益中所起的作用,是以企業的投資利潤與負債利息率的對比關系為基礎的。
J. 什麼叫財務杠桿
財務杠桿是一個應用很廣的概念。在物理學中,利用一根杠桿和一個支點,就能用很小的力量抬起很重的物體,而什麼是財務杠桿呢?從西方的理財學到我國目前的財會界對財務杠桿的理解,大體有以下幾種觀點:
其一:將財務杠桿定義為「企業在制定資本結構決策時對債務籌資的利用「。因而財務杠桿又可稱為融資杠桿、資本杠桿或者負債經營。這種定義強調財務杠桿是對負債的一種利用。
其二:認為財務杠桿是指在籌資中適當舉債,調整資本結構給企業帶來額外收益。如果負債經營使得企業每股利潤上升,便稱為正財務杠桿;如果使得企業每股利潤下降,通常稱為負財務杠桿。顯而易見,在這種定義中,財務杠桿強調的是通過負債經營而引起的結果。
另外,有些財務學者認為財務杠桿是指在企業的資金總額中,由於使用利率固定的債務資金而對企業主權資金收益產生的重大影響。與第二種觀點對比,這種定義也側重於負債經營的結果,但其將負債經營的客體局限於利率固定的債務資金,筆者認為其定義的客體范圍是狹隘的。筆者將在後文中論述到,企業在事實是上可以選擇一部分利率可浮動的債務資金,從而達到轉移財務風險的目的的。而在前兩種定義中,筆者更傾向於將財務杠桿定義為對負債的利用,而將其結果稱為財務杠桿利益(損失)或正(負)財務杠桿利益。這兩種定義並無本質上的不同,但筆者認為採用前一種定義對於財務風險、經營杠桿、經營風險乃至整個杠桿理論體系概念的定義,起了系統化的作用,便於財務學者的進一步研究和交流。
負債的財務杠桿作用通常用財務杠桿系數(Degree of Financial Leverage,DFL)來衡量,財務杠桿系數指企業權益資本收益變動相對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其理論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權益資本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③
通過數學變形後公式可以變為: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資本總額×負債比率×利息率)
=息稅前利潤率 /(息稅前利潤率--負債比率×利息率) 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