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實收資本的美元匯兌損益問題
對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已在交易發生日按當日即期匯率折算,資產負債表日不應改變其原記賬本外幣金額,不產生匯兌差額。
實收資本屬於非貨幣性項目,所以不產生匯兌差額。
2.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時實收資本按什麼進行折算
外幣財務報表折算時實收資本既可以按照收到投資者投資當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也可以按照交易發生時的即期匯率折算,兩者是一個意思。
3. 資產負債表中的實收資本在期末時應該按照哪個匯率核算
資產負債表中的實收資本在期末的時候應該按照
官方的資產匯率進行核算。
4. 實收資本需要調整匯兌損益嗎
1、實收資本不需要調整匯兌損益;
2、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摺合;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摺合,因匯率不同產生的摺合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3、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資本公積-匯兌損益
5. 實收資本入賬的匯率怎樣確定
是以驗資日作為實收資本入帳日
6. 關於實收資本科目的外幣核算
1、實收資本按當日匯率入帳,這是會計准則的規定,涉及外幣,要用外幣會計憑證,同時登記的也是外幣賬簿,分錄為
美元 匯率 人民幣
借:銀行存款100 7.8 780
貸:實收資本 780
從確認以上分錄後,實收資本的余額不再受匯率變動影響。
2、如果你們資本金結匯了,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760
借:財務費用-匯兌損失20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 100 7.8 780
3、如果月末美元帳戶有餘額,按新的匯率從新計算對應的人民幣,差額計入財務費用-匯兌損失
借:銀行存款-匯兌損失**元
貸:銀行存款-美元戶 **元
(6)實收資本合並匯率擴展閱讀:
實收資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
(二)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應在辦理增資手續後,借記「利潤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將其持有的債券轉換為股票,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余額,借記「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利息調整)」科目。
按其權益成份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轉換的股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本科目。
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科目。如有現金支付不可轉換股票,還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將重組債務轉為資本的,應按重組債務的賬面余額,借記「應付賬款」等科目,按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本企業股份的面值總額,貸記本科目。
按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與相應的實收資本或股本之間的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按其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科目。
(四)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應在行權日,按根據實際行權情況確定的金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按應計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貸記本科目。
7. 合並報表因為匯率時間導致差異怎麼處理
ifrs合並報表實收資本按平均匯率
IFRS國際會計准則中的功能貨幣再衡量的部份,收入科目采 用平均匯率的條款,如果每一筆交易憑證都已經以功能貨幣 的匯率同步記帳,就不再涉及以功能貨幣的平均匯率再衡量 的問題.這就涉及到:在期末結帳之前,如何設定功能貨幣的平均匯率?如果不是採用平均匯率,而是採用即時匯率,這和 IFRS國際會計准則中的條款內容是違背的.
8. 外資企業實收資本按什麼匯率入帳
看來我是沒弄清問題,你們這是變更記賬本位幣,按的是即期匯率來記賬,所以你們確實是需要增資,而且按折算完以後的入,之前的35萬美元摺合多少就是多少,也就是不存在差額了,再按增加的19萬美元摺合做增資處理。 因為你們之前的記錄是美元,實收資本也是美元。所以現在換人民幣沒影響的。那302不是記帳的數,所以都不用調整的啊。 那這樣的話還是我之前的回答做法,就是你們實收時美元換算成了302入的實收資本。他的匯率變動是計入匯兌損益。是和實收資本這權益科目無關的,工商要你們增資的話,原因我不清楚,但做法的話,你們就按增資的美元按實收的日期匯率折算入帳就可以了,之前的差額是不調的。
9. 請問外幣實收資本分幾次投入 匯率按哪個
不可以 按新准則必須是匯入當日的匯率
07年注會教材P412 有這么一句話
企業收到投資者以外幣投入的資本,無論是否有合同約定匯率,均不採用合同約定匯率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而是採用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這樣,外幣投入資本與相應的貨幣性項目的記帳本位幣金額相等,不產生外幣資本折算差額。
兩種不同貨幣之間的比價,叫做外匯牌價。在我國,外匯牌價採取以人民幣直接標價方法,即以一定數量的外幣摺合多少人民幣掛牌公布。每一種外幣都公布3種牌價,即外匯買入價、外匯賣出價、現鈔買入價。賣出價是銀行將外幣賣給客戶的牌價,也就是客戶到銀行購匯時的牌價;而買入價則是銀行向客戶買入外匯或外幣時的牌價,它分為現鈔買入價和現匯買入價兩種。現匯買入價是銀行買入現匯時的牌價,而現鈔買入價則是銀行買入外幣現鈔時的牌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