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怎麼申報出口退稅,美元離岸價和匯率一欄怎麼填寫
報關單上如果寫的是CIF價那就會有海運費和保險費,只要減去海運費用保險費就是FOB價了。
⑵ 報關單出口上的美金金額對應應開的人民幣進項發票,要怎樣折算
你們一定是有加工廠和外貿公司的關聯企業吧,要是從別的廠家進貨的話,人家會按照賣給你們的時間價格和數量開具發票,至少在金額上不會比你們實際付款的金額要高,只有利益統一的關聯企業才會按照外貿公司的要求開發票。
你可以按最近的匯率價格將美元核算成人民幣金額,按照比這個稍低點的金額開進項發票就可以了。不過可能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進貨成本有差距。比如,幾次出口同樣的貨物,但是出口報關的金額不一樣,如果進項發票老是跟著報關單的金額走,就會出現進貨成本的差距,有時候還會很大。如果跟稅務局關系搞好了,申報的時候做個說明就可以了。
⑶ 進口的形式發票上的總價換算成人民幣時,是不是以報關單上日期的當月月初匯率來推算人民幣啊
不是的。國家對進出口貨物匯率換算有明確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
進出口貨物的價格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海關按照該貨物適用稅率之日所適用的計征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完稅價格採用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分。
海關每月使用的計征匯率為上1個月第3個星期三(第3個星期三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採用第4個星期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
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採用同一時間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價和現匯賣出價的中間值(人民幣元後採用四捨五入法保留4位小數)。
由於關稅是按照關稅完稅價格和關稅稅率計算的,關稅完稅價格中不包含關稅;而進口增值稅的計稅價格要包含關稅,所以進口增值稅的完稅價格就等於389970+25348=415318。所以,你問題中的關稅完稅價格與進口增值稅的完稅價格是一致的。
具體分錄如下:
1.計算關稅時:
借:庫存商品 25348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 25348元
2.實際繳納進口關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 25348元
貸:銀行存款 25348元
3.收到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3911元
貸:銀行存款 53911元
4.給國外付款(根據進口關稅繳款書)時:
借:庫存商品 389970元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389970元
⑷ 出口退稅人民幣報關
人民幣報關,外貿企業在申報退稅時,需要將人民幣換算成美元錄入,生產企業退稅時,原幣選擇人民幣,原幣匯率輸入100,其它的不變,業務類型選擇KJ網頁地址
⑸ 出口退稅申報明細錄入時,匯率採用什麼時候的匯率
出口退稅申報明細錄入時,匯率採用每個月第一個工作日的外匯中間價,而且要以外匯管理局的中間價為准。中間價在http://www.safe.gov.cn/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首頁右下滾動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位置查詢。
匯率」亦稱「外匯行市」或「匯價」,是一種貨幣兌換另一種貨幣的比率,是以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由於世界各國(各地區)貨幣的名稱不同,幣值不一,所以一種貨幣對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貨幣要規定一個兌換率,即匯率。
⑹ 報關單上的單價換成人民幣這個匯率怎麼來
一樣的,只是幣種的問題。
⑺ 就是如何把報關單上的美元換成人民幣,我知道用當天的匯率,但單價怎麼變阿
在開發票時,將外幣(美元)轉化為人民幣,需要用當天的匯率換算。例如,現在的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是6.3,也就是說,一美元摺合人民幣6.3元。你要銷售的商品總價(含稅)是5000美元的話,那麼你開票時,就應當是:商品售價26923.08元,增值稅款4576.92元,總價31500元。
你以含稅價開票的話,要以總價除以1.17得出商品售價,商品售價乘以0.17就是稅款,兩者合計就是總售價,你說的九三折是什麼?是不是這里搞混了啊。
⑻ 海關征稅關稅的匯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海關應當根據進出口貨物的稅則號列、完稅價格、原產地、適用的稅率和匯率計征稅款。
第十二條
海關應當按照《關稅條例》有關適用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出口稅率、關稅配額稅率或者暫定稅率,以及實施反傾銷措施、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或者徵收報復性關稅等適用稅率的規定,確定進出口貨物適用的稅率。
第十三條
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應當適用指運地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貨物運抵指運地前,經海關核准先行申報的,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抵達指運地之日實施的稅率。
出口轉關運輸貨物,應當適用啟運地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經海關批准,實行集中申報的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每次貨物進出口時海關接受該貨物申報之日實施的稅率。
因超過規定期限未申報而由海關依法變賣的進口貨物,其稅款計征應當適用裝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
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需要追征稅款的進出口貨物,應當適用違反規定的行為發生之日實施的稅率;行為發生之日不能確定的,適用海關發現該行為之日實施的稅率。
(8)用人民幣報關的申報入時匯率如何換算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已申報進境並放行的保稅貨物、減免稅貨物、租賃貨物或者已申報進出境並放行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繳納稅款的,應當適用海關接受納稅義務人再次填寫報關單申報辦理納稅及有關手續之日實施的稅率:
(一)保稅貨物經批准不復運出境的;
(二)保稅倉儲貨物轉入國內市場銷售的;
(三)減免稅貨物經批准轉讓或者移作他用的;
(四)可暫不繳納稅款的暫時進出境貨物,經批准不復運出境或者進境的;
(五)租賃進口貨物,分期繳納稅款的。
第十五條
補征或者退還進出口貨物稅款,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確定適用的稅率。
第十六條
進出口貨物的價格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海關按照該貨物適用稅率之日所適用的計征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完稅價格採用四捨五入法計算至分。
海關每月使用的計征匯率為上1個月第3個星期三(第3個星期三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採用第4個星期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幣對人民幣的基準匯率。
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採用同一時間中國銀行公布的現匯買入價和現匯賣出價的中間值(人民幣元後採用四捨五入法保留4位小數)。如果上述匯率發生重大波動,海關總署認為必要時,可另行規定計征匯率,並對外公布。
⑼ 出口發票記賬聯上面的金額是美元的,做憑證時用的是人民幣,不知道應該怎麼樣換算,以什麼為准
出口銷售外幣折算匯率的確定方法有兩種:一是以每月1日的外幣中間價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入賬二是以出口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那天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入賬,需要注意的是無論企業使用哪種方法到分管國稅局備案後不能輕易變更。與銀行實際收到的美金折成人民幣之間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匯兌損益科目即可。
⑽ 人民幣報關出口在退稅申報系統中如何錄入
出口企業申報以人民幣結算的出口貨物退(免)稅,所需提交書面資料及辦理程序與其他外幣結算的出口業務完全相同,僅在電子數據申報方面有所區別,即在出口退(免)稅明細數據中增加相應的標志。具體操作如下:
(1)外貿企業
外貿企業申報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方式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可單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也可與其他出口貨物一並申報。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在進行出口明細錄入時只有「美元離岸價」欄,以人民幣報關的,可直接在「美元離岸價」欄輸入人民幣離岸價,須在備案欄標注「KJ」,業務代碼選擇「KJ 跨境貿易」。
(2)生產企業
生產企業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應與其他出口貨物一並申報。申報時在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出口貨物明細申報錄入」中,「原幣代碼」欄必須填寫「RMB」;「原幣幣別」必須填寫「人民幣元」;「原幣離岸價」欄按照人民幣離岸價的金額填寫;「原幣匯率」欄填寫「100」;「美元匯率」欄按實際匯率填寫;備案欄標注「KJ」,業務類型代碼選擇「KJ 跨境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