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
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DFL=(△EPS/EPS)/(△EBIT/EBIT)
式中:DFL為財務杠桿系數;△EPS為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額;EPS為變動前的普通股每股利潤;△EBIT為息稅前利潤變動額;EBIT為變動前的息稅前利潤。
為了便於計算,可將上式變換如下:
由 EPS=(EBIT-I)(1-T)/N
△EPS=△EBIT(1-T)/N
得 DFL=EBIT/(EBIT-I)
式中:I為利息;T為所得稅稅率;N為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1)企業的財務杠桿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財務杠桿系數可以用於預測企業的稅後利潤和普通股每股收益,但主要還是用於測定企業的財務風險程度。一般認為,財務杠桿系數越大,稅後利潤受息稅前利潤變動的影響越大,財務風險程度也越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財務風險程度也越小。
此說法不全面,未能指明財務杠桿系數的應用條件,容易導致誤解,不能達到有效防範企業財務風險的目的。
根據財務杠桿系數的推導式計算方法可推導出,企業在達到財務效應臨界點,即企業的息後利潤(亦即公式中的分母「EBIT-I」)為零時,財務杠桿系數為無窮大,財務風險程度達到頂峰。但這只能限於理論表述,難以用實際資料加以證明。
『貳』 財務杠桿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對財務杠桿計量的主要指標是財務杠桿系數, 財務杠桿系數是指 普通股每股利潤的變動率相當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
計算公式為:
財務杠桿系數= 普通股每股利潤 變動率/ 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 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 利息)
對於同時存在銀行借款、 融資租賃,且發行 優先股的企業來說,可以按以下公式計算 財務杠桿系數: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 利息- 融資租賃租金-( 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稅率)]
杠桿系數/財務杠桿 編輯與 經營杠桿作用的表示方式類似,財務杠桿作用的大小通常用 財務杠桿系數表示。 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表明
財務杠桿作用越大,財務風險也就越大;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表明財務杠桿作用越小,財務風險也就越小。 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為:
式中:DFL—— 財務杠桿系數;
Δ EPS—— 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額;
EPS——變動前的 普通股每股收益;
Δ EBIT——息前稅前盈餘變動額;
EBIT——變動前的息前稅前盈餘。
上述公式還可以推導為:
式中:I——債務 利息。
『叄』 財務杠桿怎麼算
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利息)
對於同時存在銀行借款、融資租賃,且發行優先股的企業來說,可以按以下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融資租賃租金-(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稅率)]
(3)企業的財務杠桿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財務杠桿作用是負債和優先股籌資在提高企業所有者收益中所起的作用,是以企業的投資利潤與負債利息率的對比關系為基礎的。
1、投資利潤率大於負債利息率。此時企業盈利,企業所使用的債務資金所創造的收益(即息稅前利潤) 除債務利息之外還有一部分剩餘,這部分剩餘收益歸企業所有者所有。
2、投資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企業所使用的債務資金所創造的利益不足支付債務利息,對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企業便需動用權益性資金所創造的利潤的一部分來加以彌補。這樣便會降低企業使用權益性資金的收益率。
由此可見,當負債在全部資金所佔比重很大,從而所支付的利息也很大時,其所有者會得到更大的額外收益,若出現投資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其所有者會承擔更大的額外損失。通常把利息成本對額外收益和額外損失的效應成為財務杠桿的作用。
財務杠桿作用的後果
不同的財務杠桿將在不同的條件下發揮不同的作用,從而產生不同的後果。
1、投資利潤率大於負債利潤率時。財務杠桿將發生積極的作用,其作用後果是企業所有者獲得更大的額外收益。這種由財務杠桿作用帶來的額外利潤就是財務杠桿利益。
2、投資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潤率時。財務杠桿將發生負面的作用,其作用後果是企業所有者承擔更大的額外損失。這些額外損失便構成了企業的財務風險,甚至導致破產。這種不確定性就是企業運用負債所承擔的財務風險。
『肆』 財務杠桿的計算公式
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
=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息稅前利潤-基期利息)
對於同時存在銀行借款、融資租賃,且發行優先股的企業來說,可以按以下公式計算財務杠桿系數: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融資租賃租金-(優先股股利/1-所得稅稅率)]
(4)企業的財務杠桿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財務杠桿作用是負債和優先股籌資在提高企業所有者收益中所起的作用,是以企業的投資利潤與負債利息率的對比關系為基礎的。
1、投資利潤率大於負債利息率。此時企業盈利,企業所使用的債務資金所創造的收益(即息稅前利潤) 除債務利息之外還有一部分剩餘,這部分剩餘收益歸企業所有者所有。
2、投資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企業所使用的債務資金所創造的利益不足支付債務利息,對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企業便需動用權益性資金所創造的利潤的一部分來加以彌補。這樣便會降低企業使用權益性資金的收益率。
由此可見,當負債在全部資金所佔比重很大,從而所支付的利息也很大時,其所有者會得到更大的額外收益,若出現投資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息率時,其所有者會承擔更大的額外損失。通常把利息成本對額外收益和額外損失的效應成為財務杠桿的作用。
財務杠桿作用的後果
不同的財務杠桿將在不同的條件下發揮不同的作用,從而產生不同的後果。
1、投資利潤率大於負債利潤率時。財務杠桿將發生積極的作用,其作用後果是企業所有者獲得更大的額外收益。這種由財務杠桿作用帶來的額外利潤就是財務杠桿利益。
2、投資利潤率小於負債利潤率時。財務杠桿將發生負面的作用,其作用後果是企業所有者承擔更大的額外損失。這些額外損失便構成了企業的財務風險,甚至導致破產。這種不確定性就是企業運用負債所承擔的財務風險。
『伍』 計算企業的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和總杠桿系數
1、經營杠桿系數
經營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固定成本)/息稅前利潤 (*)式
負債=全部資本*負債比率=200*40%=80(萬元);
財務費用=80*15%=12(萬元);
變動成本=210*60%=126(萬元);
息稅前利潤=銷售收入-變動成本-固定成本,由本公式可以得到固定成本=210-126-60=24(萬元);
將算出的數據帶入(*)式,可得到經營杠桿系數=(60+24)/60=1.4
2、財務杠桿系數
財務杠桿系數=息稅前利潤/(息稅前利潤-財務費用) (**)式
這里,題目沒有提優先股股利,這里公式中就不考慮優先股股利的問題了
將上面已計算的各數據代入(**)式
財務杠桿系數=60/(60+12)=0.8333
3、總杠桿系數=經營杠桿系數*財務杠桿系數=1.4*0.8333=1.17
上面列出了計算過程和步驟,希望能幫助你理解。
『陸』 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財務杠桿抄系數的計算公式如下:
財務杠桿與財務風險
財務風險是由於企業運用了債務籌資方式而產生的喪失償付能力的風險,而這種風險最終是由普通股股東承擔的。——股東收益的波動,即反映財務風險的大小。財務杠桿系數越大,財務風險越大。
『柒』 財務杠桿系數計算
財務杠桿系數計算公式:
DFL=EBIT/(EBIT-I)
式中:DFL為財務杠桿系數;EBIT為變動前的息稅前利潤。I為利息。
依據題幹得出I=100萬*40%*10%=4萬
則DFL=20/(20-4)=1.25
財務杠桿系數為1.25
財務杠桿系數(DFL,Degree Of Financial Leverage),是指普通股每股稅後利潤變動率相對於息稅前利潤變動率的倍數,也叫財務杠桿程度,通常用來反映財務杠桿的大小和作用程度,以及評價企業財務風險的大小。
(7)企業的財務杠桿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財務杠桿系數可以用於預測企業的稅後利潤和普通股每股收益,但主要還是用於測定企業的財務風險程度。一般認為,財務杠桿系數越大,稅後利潤受息稅前利潤變動的影響越大,財務風險程度也越大;反之,財務杠桿系數越小,財務風險程度也越小。
此說法不全面,未能指明財務杠桿系數的應用條件,容易導致誤解,不能達到有效防範企業財務風險的目的。首先,根據財務杠桿系數的推導式計算方法可推導出,企業在達到財務效應臨界點,即企業的息後利潤(亦即公式中的分母「EBIT-I」)為零時,財務杠桿系數為無窮大,財務風險程度達到頂峰。
但這只能限於理論表述,難以用實際資料加以證明。其次,當企業處於虧損狀態時,即息後利潤小於零時,根據推導式計算公式計算得到的財務杠桿系數必為負數,從數字上看則更小,若據以得出企業財務風險程度更低的結論,顯然有悖於常理。再次,財務杠桿系數只能反映息稅前利潤變動這一因素對稅後利潤變動或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的影響程度。
但企業資本規模、資本結構、債務利率等因素變動時,對稅後利潤或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同樣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有時甚至會出現財務杠桿系數降低而財務風險卻提高的情況。
『捌』 計算企業的財務杠桿系數
的薩達算噠撒大聲的
『玖』 財務杠桿系數公式
你好,財務杠桿系數(DFL,DegreeOfFinancialLeverage),是指普通股每股稅後利潤變動率相對於息稅前利回潤變動率的倍數答,也叫財務杠桿程度,通常用來反映財務杠桿的大小和作用程度,以及評價企業財務風險的大小。計算公式:公式一;財務杠桿系數的計算公式為:財務杠桿系數=普通股每股收益變動率/息稅前利潤變動率;DFL=(△EPS/EPS)/(△EBIT/EBIT);式中:DFL為財務杠桿系數;△EPS為普通股每股利潤變動額;EPS為變動前的普通股每股利;潤;△EBIT為息稅前利潤變動額;EBIT為變動前的息稅前利潤。公式二;為了便於計算,可將上式變換如下:由EPS=(EBIT-I)(1-T)/N;△EPS=△EBIT(1-T)/N;得DFL=EBIT/(EBIT-I);式中:I為利息;T為所得稅稅率;N為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公式三;在有優先股的條件下,由於優先股股利通常也是固定的,但應以稅後利潤支付,所以此時公式應改寫為:DFL=EBIT/[EBIT-I-(PD/(1-T))];式中:PD為優先股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