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貸杠桿率是什麼意思
杠桿率一般是指資產負債表中總資產與權益資本的比率。杠桿率是一個衡量公司負債風險的指標,從側面反映出公司的還款能力,杠桿率的倒數為杠桿倍數。
無論企業營業利潤多少,債務利息和優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變的。
當息稅前利潤增大時,每一元盈餘所負擔的固定財務費用就會相對減少,這能給普通股股東帶來更多的盈餘。
這種債務對投資者收益的影響,稱為財務杠桿。
財務杠桿影響的是企業的稅後利潤而不是息前稅前利潤。
財務杠桿率等於息稅前利潤與營業利潤之比,反映由於固定的債務存在,財務費用(利息)對保險企業利潤的影響程度。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業負債的程度和企業償債能力,財務杠桿率越高反映利息費用越高,導致ROE指標越低。
(1)杠桿率已得到有效控制擴展閱讀
1、杠桿率的優點
一是反映股東出資的真金白銀對存款人的保護和抵禦風險的作用,有利於維持銀行的最低資本充足水平,確保銀行擁有一定水平的高質量資本(普通股和留存利潤)。
二是能夠避免加權風險資本充足率的復雜性問題,減少資本套利空間。本次金融危機的教訓表明,在新資本協議框架下,如果商業銀行利用新資本協議的復雜性進行監管套利, 將會嚴重影響銀行的資本水平。有關數據顯示,一些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和杠桿比率出現背離。2008年年末,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的核心資本充足率為13.1% ,但杠桿比率只有2.9%;UBS核心資本充足率為11.5%,杠桿比率卻只有2.6%。通過引入杠桿率,能夠避免過於復雜的計量問題,控制風險計量的風險。
三是有利於控制銀行資產負債表的過快增長。通過引入杠桿率,使得資本擴張的規模控制在銀行有形資本的一定倍數之內,有利於控制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的過快增長。
2、杠桿率的缺點:
一是對不同風險的資產不加以區分,對所有資產都要求同樣的資本,難以起到鼓勵銀行有效控制資產風險的目的。
二是商業銀行可能通過將資產表外化等方式規避杠桿率的監管要求。
三是杠桿率缺乏統一的標准和定義, 同時對會計准則有很強的依賴性。
2. 杠桿率!什麼是杠桿率該怎麼通俗易懂地理解它
就是指資產負債表中總資產與權益資本的比率,杠桿率是衡量公司負債風險的指標,從側面反映出公司的還款能力。杠桿率的倒數是杠桿倍數,杠桿倍數越高,越容易受到收益率和貸款利率的影響。
杠桿是一把雙刃劍,當企業盈利時,增加杠桿能擴大盈利,但是加的過多,風險就會上升。因此高杠桿帶來收益的同時也放大了風險。
(2)杠桿率已得到有效控制擴展閱讀
杠桿率也有其內在缺陷:
一是對不同風險的資產不加以區分,對所有資產都要求同樣的資本,難以起到鼓勵銀行有效控制資產風險的目的。
二是商業銀行可能通過將資產表外化等方式規避杠桿率的監管要求。
三是杠桿率缺乏統一的標准和定義, 同時對會計准則有很強的依賴性。
由於杠桿率的相關項目主要來源於資產負債表,受會計並表和會計確認規則的影響很大,在各國會計准則有較大差異的情況下,該指標難以在不同國家進行比較。
由於杠桿率具有以上內在缺陷,不可能簡單替代加權風險資本充足率作為獨立的資本監管手段,但其作為加權風險資本充足率的補充手段,可以從另一角度反映銀行資本充足狀況和資產擴張規模。
3. 急!高財富懸賞!需要高手幫忙寫跑馬屏上的標語:大意是國元證券可以代銷各類基金,提供理財產品,信託
中國信託公司的持續高速發展主要得益於:中國
經濟在過去20年保持高增長,使得國民財富迅速積累,
居民對投資理財的需求迅速增加;在分業經營、分業監
管的金融體制下,信託公司相比其它各類金融機構,投
資范圍最為廣泛,投資方式最為靈活;持續的銀行信貸
規模管控環境下,信託公司滿足了企業的融資需求;大
量高素質人才加盟信託業。此外,中國銀監會對信託業
的科學定位和監管,也是信託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
■ 銀信合作:銀行、信託優勢互補,催生了銀信合
作;銀信合作成就了信託的「5萬億時代」;融資類銀信
合作的本質是「曲線」信貸資產證券化;受限制的只是
融資類銀信合作,投資類的銀信合作仍有巨大的空間;
銀信合作是信託業的「祖業」,但難以成為「主業」。
■ 中國的證券公司目前還僅僅是「證券投行」,信
托公司是中國的「實業投行」,是能夠整合運用幾乎所
有的金融工具,滿足企業一攬子金融需求的投資銀行。
信託公司提供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總量達到上萬億;信
托公司是中國最大的非標准資產證券化服務提供商;信
托公司能夠整合運用幾乎所有的金融工具。
■ 信託公司和私人銀行,已成為中國高端財富管理
服務最主要的兩大提供商。目前,二者之間既有競爭,
也有合作,合作大於競爭。競爭主要體現為對高凈值客
戶的爭奪,合作主要體現為共同研發產品,以及私人銀
行代銷信託產品。私人銀行依託其母體有龐大的客戶基
礎,而信託公司在產品設計上擁有獨一無二的靈活性;
信託公司和私人銀行爭奪高凈值客戶是必然趨勢;當前
財富管理市場「產品驅動」特徵明顯,信託公司具有先
發優勢。
■ 信託產品的收益率長期顯著高於其他同類理財產
品,並不必然否意味著信託產品蘊含著更大的風險。資
本管制與幣值低估是包括信託產品在內的國內金融產品
高收益的基礎性來源;在利率「雙軌制」下,信託產品
收益更接近真實市場利率水平;能整合運用多種金融工
具的信託計劃,在更深的層面上把握了風險,並獲得顯
著高於債務融資的收益;杠桿化策略與結構分層是信託
產品重要的高收益來源;跨市場套利機會的存在是信託
高收益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
■ 《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未動搖私募證券投資
基金與信託公司合作的基礎,但信託公司須強化服務能
力。證券公司發力資產管理業務加劇理財市場的競爭,
也拓寬了信證合作的空間。基金公司「松綁」,進入實
業投資領域,打造「投融資平台」,消減了信託公司跨
市場投資的獨占優勢。中小企業私募債對融資類集合信
托計劃有替代效應。信託公司「制度紅利」加速消減,
資產管理行業競爭規則亟待統一。
■ 信託行業需要向自然人投資者兌付的房地產信
托余額低於3000億元,兌付的高峰期是在2013年上半
年。絕大多數房地產信託抵押物足值,流動性不足。信
托公司擁有的風險化解手段較多,房地產信託整體風險
可 控。
■ 今天的信託公司和歷史上多次被清理整頓的信託
投資公司有著本質的不同。「第五次清理整頓」後,中
國信託業已經完成「推倒重來」,重新定位為「受人之
托、代人理財」的專業機構。中國資產管理、財富管理
行業「爆發式」增長的時代已經到來,中國的金融資產
正在快速重構之中。「受人之託 代人理財」的信託業生
存的土壤日益肥沃。
■ 對照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定義,中國的信託公司不
屬於「影子銀行」的范疇。信託公司置於銀監會的嚴格
監管之下,所募集的資金主要投向了實體產業和金融市
場的基礎投資品(如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等),
沒有從事高杠桿的復雜衍生品交易,也沒有「以錢炒
錢」脫離實體經濟而自我循環。2010年8月起,銀監會對
信託公司開始實施凈資本監管,信託公司的杠桿率已經
得到有效控制。
■ 中國存在獨立的信託業是基於歷史傳承和分業經
營的體制安排。盡管存在獨立的信託業,但信託公司並
沒有「壟斷」信託制度。
4. 宏觀杠桿率上升勢頭明顯放緩帶來的積極意義
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去杠桿
一系列政策在多個領域共同發力。市場化債轉股、處置僵屍企業、調整考核評價標准……多措並舉之下,截至今年6月末,中央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66%,較年初下降0.3個百分點。
管住貨幣供給總閘門為去杠桿、防風險創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6月末,我國M2餘額177.02萬億元,同比增長8%,增速較上年同期低1.1個百分點。
一系列旨在遏制資金脫實向虛的強監管政策出台,委託貸款、信託貸款大幅萎縮,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房地產等去杠桿重點領域的不規范融資減少。上半年房地產貸款增加3.54萬億元,占同期貸款比重較上年低1.9個百分點。
「隨著金融監管加強,影子銀行等導致杠桿率上升的狀況將有較大改變,對地方政府隱形債務的清理、整頓和規范力度也在加大,預計未來我國杠桿率將總體趨穩,並逐步有序降低。」劉世錦說。
風險可控 去杠桿深刻影響中國經濟金融
隨著去杠桿工作穩妥有序推進,風險防範的藩籬正在逐步築牢。
一度持續攀升的銀行業不良貸款出現企穩向好的態勢。5月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9萬億元,不良貸款率1.9%,遠低於國際水平;貸款損失准備余額3.5萬億元,撥備覆蓋率183%,風險抵補能力充足。
資金脫實向虛勢頭得到遏制,截至5月末,銀行業在保持12%以上信貸增速的同時,總資產規模少增20多萬億元;同業理財在上年減少3.4萬億元的基礎上,繼續縮減1.2萬億元,已累計削減三分之二以上。
一頭連著企業,一頭連著金融機構,去杠桿,正對中國的經濟金融產生深刻影響:越來越多的資金從傳統產能過剩領域逐步退出,向高新技術產業等新動能聚集。
「我們對鋼鐵、水泥、煤炭等五大產能過剩行業融資余額較2013年末高峰時點下降近五成。與此同時,近兩年來對先進製造業貸款增長超過10%。」工商銀行江蘇省分行有關負責人表示。
從全國情況看,6月末,高技術製造業中長期貸款余額同比增長13.1%,比同期製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高5個百分點。
「集中抽貸和蜂擁授信都容易產生信用風險,吸取前些年的教訓,雖然我們的資源在往新興產業方面轉,但也不能一哄而上。」一家城商行行長助理表示。
去杠桿,也正在潛移默化影響企業的發展理念。
「國家去杠桿的決心和力度很大,不會是一陣風,企業應適應形勢,先把自己的『泡沫』擠掉。」人福醫葯融資主管李陽帆告訴記者,今年公司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做資產剝離,把精力聚焦在發展醫葯主業上,出售資產帶來的收益改善了公司的資產結構和現金流,公司發展更有底氣了。
根源治理 牢牢守住風險底線
盡管已初見成效,但去杠桿不能畢其功於一役,目前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難點,需要通過有力但有序的措施,使宏觀杠桿率逐步回落到合理水平。
去杠桿,國有企業是重中之重。但高杠桿的國企集中在鋼鐵、煤炭、電力等行業,去杠桿與去產能、補短板等任務相交織,情況復雜。
「市場化債轉股和兼並重組應成為重點攻堅方向。目前已有部分企業陸續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未來應擴大到更多負債率較高、產品有市場、有競爭能力的企業。」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學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表示。
去杠桿,要發揮企業自身的積極性。「如果企業自身不走出過度擴張、過度負債的傳統路子,不主動聚焦核心業務,那麼去杠桿就成為金融企業的獨角戲,成效不會明顯。」一名銀行業人士表示。
高杠桿的形成,與我國的金融、財稅和國企等體制機制緊密相關。去杠桿要堅持著眼長遠、深化改革,強化根源治理。
在金融領域,要豐富金融市場體系,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在財稅領域,明確地方政府財權事權;在國企領域,要深化國企改革優化資本結構……從根源上去杠桿、防風險,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
「去杠桿從本質上來說是要營造一個良好的經濟金融生態,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董希淼表示。
守住底線,才有底氣。只要我們直面挑戰,主動作為,就一定能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為經濟行穩致遠保駕護航。
來自新華網
5. 兩會中的杠桿率什麼意思
杠桿率一般是指權益資本與資產負債表中總資產的比率。杠桿率是一個衡量公司負債風險的指標,從側面反映出公司的還款能力。
杠桿率的倒數為杠桿倍數,引入杠桿率作為資本監管的補充手段,其主要優點為:
一是反映股東出資的真金白銀對存款人的保護和抵禦風險的作用,有利於維持銀行的最低資本充足水平,確保銀行擁有一定水平的高質量資本(普通股和留存利潤)。
二是能夠避免加權風險資本充足率的復雜性問題,減少資本套利空間。
但同時,杠桿率也有其內在缺陷:
一是對不同風險的資產不加以區分,對所有資產都要求同樣的資本,難以起到鼓勵銀行有效控制資產風險的目的。
二是商業銀行可能通過將資產表外化等方式規避杠桿率的監管要求。
三是杠桿率缺乏統一的標准和定義, 同時對會計准則有很強的依賴性。
6. 銀行杠桿率、金融杠桿率是什麼意思
銀行杠桿率:杠桿率的計算方式為一級資本除以總資產,包括表內和表外資產。表內資產按名義金額確定,表外資產則存在換算的問題。其中對於非衍生品表外資產按照100%的信用風險轉換系數轉入表內,而對於金融衍生品交易採用現期風險暴露法計算風險暴露。
根據銀監會最新監管要求(中國銀監會關於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1】44號)。杠桿率監管標准,即一級資本占調整後表內外資產余額的比例不低於4%,彌補資本充足率的不足,控制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銀行體系的杠桿率積累。
金融杠桿率:說來就是一個乘號(*)。使用這個工具,可以放大投資的結果,無論最終的結果是收益還是損失,都會以一個固定的比例增加,所以,在使用這個工具之前,投資者必須仔細分析投資項目中的收益預期,還有可能遭遇的風險,其實最安全的方法是將收益預期盡可能縮小,而風險預期盡可能擴大,這樣做出的投資決策所得到的結果則必然落在您的預料之中。使用金融杠桿這個工具的時候,現金流的支出可能會增大,必須要考慮到這方面的事情,否則資金鏈一旦斷裂,即使最後的結果可以是巨大的收益,您也必須要面對提前出局的下場
資 本:自有資本
後果:衍生品基金的八分之一
目的:自有實物資本所撬動的交易資本對沖基金等經營衍生產品的法人機構,一元錢的自有資本要對付一百甚至二百元的資產,杠桿率為1:100或1:200;投資銀行一般來說的杠桿率是1:30,但在CDO(債務抵押債券)的業務上,往往高達1:60。(國內前一陣子為了嚴格規范經營,降低風險,三申五令地要求房地產開發商的自有資本率不低於30%,杠桿率相當於1:3.3;盡管現實中的房地產開發商的杠桿率常在1:10左右。)那麼受著高度監管的商業銀行的自有資本又該是多少呢?即行話所謂的「監管資本充足率」,至少要在8%。也就是,按規定充分計提風險准備金,一塊錢的資本金,能放出12元半的信貸(風險權重為100%)。換句話說,銀行的杠桿率為1:12.5,不足投資銀行的2.5分之一,衍生品基金的八分之一。簡單理解就是「自有實物資本所撬動的交易資本總和」
7. 未來三年有關部門將如何控制宏觀杠桿率
據報道,國家發復展和改革委負責制人在1月24日會議上表示,在中國面臨的各類風險中,金融風險尤為突出,中國將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使宏觀杠桿率得到有效控制。
中國將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針對影子銀行、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等突出問題,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使宏觀杠桿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結構適應性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增強,系統性風險得到有效防範,經濟體系良性循環水平上升。
分析人士表示,打好這場攻堅戰,中國有諸多有利條件:中國經濟出現企穩向好的態勢,基本面長期向好的趨勢沒有改變;中國未來發展有巨大的潛能,既包括城市化的潛能,也包括改造傳統產業和創新發展的潛能等;中國金融體系總體健全,儲蓄率較高。
希望中國經濟可以持續實現高質量發展!
8. 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修訂) 第一條 為有效控制商業銀行杠桿化程度,維護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銀行、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杠桿率,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符合有關規定的一級資本凈額與商業銀行調整後的表內外資產余額的比率。
第四條 商業銀行並表和未並表的杠桿率均不得低於4%。
第五條 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對商業銀行的杠桿率及其管理狀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六條 中國銀監會對銀行業的整體杠桿率情況進行持續監測,加強對銀行業系統性風險的分析與防範。 第七條 商業銀行杠桿率的計算公式為:
第八條 一級資本和一級資本扣減項為《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所定義的一級資本和一級資本扣減項。
第九條 調整後的表內外資產余額的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從調整後的表內外資產余額中扣除的一級資本扣減項不包括商業銀行因自身信用風險變化導致其負債公允價值變化帶來的未實現損益。
第十條 商業銀行在計算調整後的表內外資產余額時,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不考慮抵質押品、保證和信用衍生產品等信用風險緩釋因素。
第十一條 調整後的表內資產余額為扣減針對相關資產計提的准備或會計估值調整後的表內資產余額。
第十二條 衍生產品資產余額按照本辦法附件1列示的方法計算。
第十三條 證券融資交易資產余額按照本辦法附件2列示的方法計算。
第十四條 調整後的表外項目余額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一)表外項目中可隨時無條件撤銷的貸款承諾按照10%的信用轉換系數計算。
(二)其他表外項目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信用風險權重法表外項目信用轉換系數計算。
可隨時無條件撤銷的貸款承諾是指商業銀行在協議中書面列明,無需事先通知、有權隨時撤銷,或由於借款人的信用狀況惡化,可以有效自動撤銷,而且撤銷不會引起糾紛、訴訟或給銀行帶來成本的承諾。
第十五條 商業銀行計算並表杠桿率時,並表范圍和計算方式依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中關於計算並表資本充足率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境內外已經上市的商業銀行,以及未上市但上一年年末並表總資產超過1萬億元人民幣的其他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和本辦法附件3的規定,披露杠桿率相關信息:
(一)在半年度和年度財務報告中按照本辦法附件3的模板一和模板二披露杠桿率相關信息,或在半年度和年度財務報告中提供查閱上述信息的網址鏈接。
(二)在季度財務報告中至少披露杠桿率水平、一級資本凈額和調整後的表內外資產余額等信息。除披露當期數據外,商業銀行應當同時披露前3個季度的數據。
(三)對杠桿率的各期變化、影響杠桿率變化的主要因素、相關資產負債表項目與本辦法規定的杠桿率相關項目之間的差異等做出說明。
第十七條 除第十六條規定的商業銀行外,其他商業銀行應當至少按照發布財務報告的頻率,在財務報告中或銀行網站披露杠桿率信息。
其他商業銀行應當至少披露杠桿率水平、一級資本凈額和調整後的表內外資產余額等信息。
商業銀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披露的,應當至少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申請延遲。 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董事會承擔杠桿率管理的最終責任,商業銀行高級管理層負責杠桿率管理的實施工作。
第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當設定不低於最低監管要求的目標杠桿率,有效控制杠桿化程度。
第二十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要求定期報送杠桿率報表。
並表杠桿率報表每半年報送一次,未並表杠桿率報表每季度報送一次。
第二十一條 對於杠桿率低於最低監管要求的商業銀行,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採取以下糾正措施:
(一)要求商業銀行限期補充一級資本;
(二)要求商業銀行控製表內外資產增長速度;
(三)要求商業銀行降低表內外資產規模。
對於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為嚴重危及商業銀行穩健運行、損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的,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規定,區別情形,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暫停部分業務、停止批准開辦新業務;
(二)限制分配紅利和其他收入;
(三)停止批准增設分支機構;
(四)責令控股股東轉讓股權或者限制有關股東的權利;
(五)責令調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限制其權利;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除上述措施外,還可以依法對商業銀行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二條 政策性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系統重要性銀行應當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達到本辦法規定的最低監管要求,其他商業銀行應當於2016年底前達到本辦法規定的最低監管要求。在過渡期內,未達到最低監管要求的銀行應當制定達標規劃,並向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商業銀行杠桿率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1年第3號令)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