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股票轉增登記日頭幾天買的可參與轉贈
可以!股票轉增登記日(應該稱之為股權登記日)當天收盤之前買入該股就能參與轉增。
❷ 可以在公司宣布轉增股的當日買入股票嗎
買賣股票與公司宣布希么事項無關,只要該股票不停牌,都是可以買賣的,但通常像這種公布重大事項的,一般要停牌.所以當日不能買賣.
另:轉贈股後,股價會除權,如10轉贈8的意思是公司全部股票的數量要比原來增加80%,個人手中持有的股票也同樣增加80%.除權就是除去權利,即除權日及以後買入股票的人就不會得到80%的增股.但為了公平,轉贈日前後買入的人不產生盈虧,股價變為原來的80%,即可以較低的價格買入,這就是除息.
❸ 太平洋說是要轉增股票大概是那天開始轉增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議程
會議時間:
現場會議: 2016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 下午 2:30-4:30
議案三、 2016 年半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7
同時,公司具備在股東大會批准之後兩個月內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能力,具備可行性。
9.9號股東大會同意的話,兩個月內,實施方案
❹ 股票的轉增股票應該什麼時候到帳
對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股票其除權除息日的相關轉增股並不會在除權除息日當天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前到帳的,那些轉送股要等到除權除息日當天交易結束後,經交易清算後才會到帳的,一般來說要等到晚上九點半以後才會到帳(一般那一個時間當天的交易清算就會結束),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送轉股是在股票登記日(也就是除權除息日的前一個交易日)的當天交易清算結束時就會到帳。至於配股一般是要在配股結束後的二十個交易日內相關的新增股票才會到帳的
轉股是上市公司分紅的一種形式,是採取從資本公積金中轉增股份的辦法分紅的方式
轉增股本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金或盈餘公積金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的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紅股相似。轉增股本與送紅股的本質區別在於,紅股來自公司的年度稅後利潤,只有在公司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紅股,而轉增股本卻來自於資本公積金,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潤的多少及時間的限制,只要將公司賬面上的資本公積金減少一些,增加相應的注冊資本金就可以了。因此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轉增股本並不是真正的對股東的分紅回報
❺ 問下上市公司分紅或者轉增股票是在發出信息當天送還是以後送
你按F10 看下公告就可以了。
他是有規定的日期的,除權日,除息日,派紅派息
❻ 轉增股一般發公告後多久才到賬
轉增股和發公告到賬沒有關系。
轉增股不是在發公告後多久到賬,而是要看具體的股權登記時間,明確了股權登記時間,就明確了到賬時間。股權登記後的第二個交易日,是除權日,再下個交易日,就是轉增股到賬日。
關系
相同點
1、送股是上市公司將本年的利潤留在公司里,發放股票作為紅利,從而將利潤轉化為股本。送股後,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的總額結構並沒有發生改變,但總股本增大了,同時每股凈資產降低了。而轉增股本則是指公司將資本公積轉化為股本,轉增股本並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的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股相似。
2、它們都有以下程序:
股權登記日,收盤持有股票者,被確認享有紅股或轉增股。
除權(除息)日,將前一日收盤價除權(除息),股價自然地發生變動,這叫除權(除息)。
紅股(轉增股)上市日。從這一天起,享有紅股或轉增股才能夠上市交易。
❼ 轉增如某天,當天買進股票能否得轉增
轉增的股票都會有一個股權登記日,在這一天收市前買入股票,都可以得轉增股。如果在這一天收市前賣出了或者第二天才買進的,就沒有可能得轉增股
❽ 轉增股上市日當日賣出股票 可以拿到送的股份么
你的例子本身不成立。 如果3月1日是「登記日」,那麼下一個交易日,就是3月2日肯定就是「除權日」,這兩個日期之間是沒有交易日的。 只要是登記日當天或者之前買的,只要登記日沒有賣出,就能得到分紅。第二天,就是除權日買的,就沒有分紅。
❾ 股票分紅轉增股當股權登記日那天再買可以分紅嗎
股權登記日是用以區分能否享受公司紅利的標志,凡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直到收市)仍持有公司股票的,屬於可享受該公司分紅的股東,第二天(除權日)再買入股票的,已不可享受分紅。
上市公司分紅送股必須要以某一天為界定日,以規定哪些股東可以參加分紅,那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在這一天仍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所有股東可以參加分紅,這部分股東名冊由登記公司統計在冊,在固定的時間內,所送紅股自動劃到股東賬上。
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二天再買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已不能享受公司分紅,具體表現在股票價格變動上,除權日當天即會產生一個除權價,這個價格相對於前一日(股權登記日)雖然明顯降低了,但這並非股價下跌,並不意味著在除權日之前買入股票的股東因此而有損失,相對於除權後「低價位」買入股票但無權分享紅利的股東而言,在「高價位」買入但有權分享紅利的股東,二者利益、機會是均等的,後者並無何「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