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投资金融 >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法条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法条

发布时间:2021-06-04 19:23:43

① 关于你涉嫌诈骗银行旗下金融机构贷款,已触犯我国《刑法》193条及《合同法》107

1、建议及时偿还
2、此类案件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

②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法律规定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1998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五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2)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法条扩展阅读

一、自然人之间订立借款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金融机构订立借款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二、自然人之间借款,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当事人达成借款的书面协议,合同就成立。

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不约定支付利息,当事人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四、自然人之间借款,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借款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③ 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借款合同的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④ 合同法对借款利息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3、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4、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5、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6、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4)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法条扩展阅读:

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网络-民间借贷利息


⑤ 为什么金融借款合同规定为诺成性合同,而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它不依赖物的交付。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主流观点认为,我国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我个人认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合同成立并不以生效为必要条件,也即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但并不一定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并没有否认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只是强调必须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在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所有的借款合同均应为诺成合同。

阅读全文

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法条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珠海银隆股东 浏览:179
比亚迪金融有限公司怎么样啊 浏览:8
2016年7月港元汇率 浏览:184
小米贷款人工认证不过 浏览:436
宁波银行嘉兴分行理财好吗 浏览:83
支付宝稳健型理财产品是什么 浏览:553
广州腾信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521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 浏览:79
恒升集团董事长是谁 浏览:118
上海发贵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638
河南农信贷款 浏览:936
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合作 浏览:576
银行理财基金到期怎样赎回 浏览:928
法兰克福外汇交易市场 浏览:390
建行理财子基金运营岗 浏览:507
理财通余额怎样增加货币基金 浏览:64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仓位 浏览:683
我国绿色金融资金缺口大 浏览:553
杠杆租金回报率 浏览:439
农产品期货在哪里交易 浏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