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对于光大银行被银保监会点名通报,金融行业好不好做
不好做,因为会受到相应的市场监督以及网友们的舆论导向影响
❷ 求《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这个文件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4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近几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发展较快,对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活跃和扩大汽车消费,改善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汽车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汽车贷款风险孕育较大风险,各级法院陆续受理了大量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汽车贷款借款人及经销商的汽车贷款合同纠纷案,审理发现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签订汽车贷款合同时审核不严、管理不力,问题突出。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贷款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贷款空白合同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空白汽车贷款合同必须由银行控制,严禁由经销商掌握;在发放汽车贷款时,必须要与借款人本人面签合同,由借款人本人填写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还款金额等重要事项,不准由经销商代替,避免合同将来产生诉讼争议。二、加强对经销商担保能力审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查经销商即担保人诚信状况、担保能力,严禁经销商超能力担保,防范担保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时下落不明,银行业金融机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问题。对经销商的授信要严格按照公司业务程序办理,不得将其归入零售业务进行操作与管理。三、加强贷前调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借款人提交申请资料的审核,重点审核借款人的信誉程度、收入证明、偿还能力的真实性。要科学制定个人资信评估标准和识别业务真实性的贷前审查制度,实行双人调查。要借助个人征信管理系统和信息系统,了解审查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用程度、诚信状况;必须要与借款人进行见客谈话,实地调查借款人真实居住地、核实贷款抵押真实性,了解抵押物所有权、变现能力等情况。四、严格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批程序,认真审核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尤其是对借款人和经销商诚信、还款能力等事项要进行严格和独立的审查。在贷款发放后,要加强贷款用途的管理,防止贷款挪作他用,密切检查和监控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和还款意愿,一旦发现不良还款记录,要及时督促借款人和担保人履约还款,必要时依法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五、规范账户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贷款账户管理,借款人还款账户要由其本人持有效证件开立,避免经销商直接控制贷款,甚至挪作他用。六、实施严格问责制。各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查处汽车贷款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假车贷”较多、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分支机构,要停办相关业务。对授信工作不尽职等违规行为实施严格问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八年一月三日
❸ 《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09]83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资本管理、市场准入、责任追究和联动监管约束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大型机构(集团并表总资产为2万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同)和中型机构(集团并表总资产为5千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万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同),按照上一年度案件风险金额占核心资本比例(百分比)的两倍提高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其中,对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该部分资本要求计入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对不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机构,该部分资本要求在8%的基础上累加作为发案机构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上述资本要求原则上由监管机构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定。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案件后,应及时确认案件损失,并在成本中列支;未能及时确认案件损失并列支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按照涉案金额(以下如无特别说明,金额均指涉案金额)扣减其核心资本净额。
二、大型机构1年内发生案件累计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下同)、中型机构1年内发生案件累计金额达到5千万元、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1年内发生案件累计金额达到1千万元的,1年内(单起案件金额达到规定数额的,1年期从案件暴露之日起计算;年度内多起案件累计金额达到规定数额的,从下一年度开始计算。下同)不得发行长期次级债务等监管资本工具补充附属资本。
三、大型机构1年内发生2起亿元以上案件或累计金额达到3亿元、中型机构1年内发生1起亿元以上案件或累计金额达到1.5亿元、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1年内发生案件累计金额达到2千万元的,1年内不得新设境内分支机构。
四、大型机构1年内发生案件累计金额达到1亿元、中型机构1年内发生案件累计金额达到5千万元、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1年内发生案件累计金额达到1千万元的,1年内不得新设境外分支机构及开展境外并购活动,不得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非银行金融机构。
五、大型机构1年内发生1起亿元以上或20起百万元以上案件、中型机构1年内发生1起5千万元以上或10 起百万元以上案件、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1年内发生1起千万元以上或5起百万元以上案件的,1年内不得开办新业务。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本通知第三至第五条所列情形的,银监会根据相关要求暂停受理该机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并在1年后对发案机构的整改情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慎性评估后,视情况恢复受理该机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
七、严格追究银行案件领导责任,对大型机构比照《中国银监会关于2008年大型银行监管工作意见》(银监发[2008]7号)的内容执行;对中型机构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比照同城同级大型银行分支机构标准执行,其中对法人机构可视情况采取更严格的责任追究标准;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38号)的内容执行。
八、大型机构1年内发生1起亿元以上或5起千万元以上案件、中型机构1年内发生1起5千万元以上或10起百万元以上案件、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1年内发生1起千万元以上或5起百万元以上案件的,银监会将把案件情况和有关责任认定情况向其主管的党委组织部门、地方政府及控股股东通报,作为银行领导班子考核和薪酬调整的依据。对外资银行可参照上述规定将案件情况和有关责任认定情况通报其总行、母公司和母国监管机构。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自查发现案件的,可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责任追究实行区别对待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48号)的内容适当予以区别对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银监局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❹ 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问题的工作部署和总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视频会议精神,****行党委高度重视,行动迅速,2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工作,成立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分行实施方案,结合本行实际,研究制定了“****分行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了活动内容,把各阶段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把各阶段的安排细化到每月和每周。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则,扎实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治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党委及时组织召开行务会议进行贯彻部署。组织学习了银监会周慕冰副主席对全国银行业开展不规范经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讲话和总行刘梅生副行长视频会议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关系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树立,关系到我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关系到我行支持“三农”的实效,做好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分管行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计划信贷、客户业务、财会信息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划信贷部,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银监部门和总行的有关要求。
三、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结合总行和银监部门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组、以部室自查为小组,将清查任务层层分解。同时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部室开展情况按照时间和步骤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要求各部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规范经营,开展贷款行为和收费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同时加强对营业室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指导,帮助营业室规范收费服务,并以此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贷款行为和中间业务收费合规意识,更好地服务社会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和重大负面舆情。
四、自查基本情况
(一)贷款业务收费自查情况
对照银监会“七不准”要求,我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七不准”和“四个公开”对中长期贷款业务进行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如下:
(1)不得以贷转存。我行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在贷款叙做过程中严格贯彻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原则,将贷款资金足额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不存在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作为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2)不得存贷挂钩。我行以企业客户在我行存款作为企业贷款受理的建议,但不存在作为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
(3)不得以贷收费。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企业客户接受与贷款业务无关的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情况。
(4)不得浮利分费。我行不存在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我行接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从业人员组织学习,禁止收取企业贷款申请审批手续费和企业贷款资金安排承担费,严格约束,防止出现误操作收取费用的行为。
(5)不得借贷搭售。我行不存在企业贷款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强制向企业客户捆绑搭售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以及购买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作为企业受理、审批、签约、授信、放款和贷后管理的前提条件的情况。
(6)不得一浮到顶。我行不存在将企业贷款利率笼统上浮至最高限额的情况。
(7)不得转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业务中银行应承担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转嫁给客户,严格约束,防止出现收费的行为。
(二)结算业务收费自查工作情况
❺ 银监对网贷监管情况进展如何
5月15日,银监会网站发布的《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显示,今年拟完成46项立法项目,其中3项涉网络借贷。
❻ 工行、民生银行等机构被通报,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工行、民生银行等机构被通报,其背后的原因是违规收取应减免贷款费用、强制捆绑销售、收取高额服务费和代理手续费等行为,抬高了综合融资成本,降低了小微企业获得感。
一、违规行为保险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国务院办公厅将密切跟踪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❼ 求专业人士解达:银监局对金融机构开展常规检查,是否有权查询金融机构的客户账户信息有法律依据么
银监局有权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但他们是没权对存款人的信息内进行查询、冻结、扣划的。容所谓的法律规定的除外是指工、检、法、司、工商、税务等权力部门。而不包括银行业监督部门。
《银监法》中,增加了两个方面内容。
第一,在银监会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的条件下,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行使相关调查权。具体内容是:询问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提供文件、材料和证明材料,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财产权登记资料;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毁损、伪造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文件、资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规定了调查相关人的配合义务和法律责任。即对不予配合的单位和个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❽ 学习《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银行业经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心得体会
下面这份资料你看看,能否有用? xx县邮政局2007年度邮政金融安全工作总结我局2007年邮政金融安全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遵照xx县公安局和省州局对金融安全工作的要求,立足于防范邮政金融风险管理,在保障储汇资金安全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认真开展省、州局安排的“对银行帐户管理及大额现金交易排查”、“对代发工资业务进行 排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职工挪用资金买彩票案件”、“中间业务专项检查”、“排雷行动”、“金秋行动”、“内部控制评价”,以确保邮政储汇资金安全,捍卫经营成果。二、按照《四川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以及《四川省邮政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连锁责任制》、《四川省储汇业务稽查方案》、《2007年xx州银监分局案件防控工作措施》等重要文件,对邮政金融资金实施有效监控,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稳定、健康发展。三、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局长负责制,实行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年初层层签订《xx县邮政局金融资金安全责任书》。把邮政储汇资金安全管理作为重点,认真落实资金票款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定、办法,每次全局职工大会和日常工作安排,局领导必讲安全内容。三、把安全防范溶入日常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单位牵头、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安全是各项业务发展的基础,是第一要事。对外我局密切关注社会形式,严防不法分子的侵害。从早接款晚送款,到出入通勤门,我局都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每一个员工遵照执行。做到人人熟悉防抢预案,定期演习。对内签订职工联保责任书,员工思想动态调查报告。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防微杜渐,万无一失,继续创造了全年安全无事故。四、为强化邮政金融安全管理,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xx县邮政局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实施细则》,先后修定了《xx县邮政局储汇资金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对邮政储蓄大额现金支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管理的通知》、《调整2007年储汇周转金定额明确超限提款权限的通知》、《金库管理考核办法》、《xx县邮政局金库管理、上下班接送安全综合考核办法》以及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严格按照省局和州局的要求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安保视察工作,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局领导还经常亲自带队到支局所进行夜间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资金安全隐患进行追踪整改、督促落实。对相关人员“有规不遵、有章不循”,严格按照《xx县邮政局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逗硬考核。六、根据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印发%26lt;银行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6gt;的通知》(公通示[2006]53号)精神以及四川省公安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川公发[2006]152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公安局和州邮政局的安排部署,在县邮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带领下,对辖内邮政储蓄金融机构继续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1、为切实加强安防设施的完善,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今年对县局和xx支局的金库锁具进行了改造;并改造了xx储蓄网点,更换了报警设备和防弹玻璃窗,安装了电视监控设备和防尾随门。全年投入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共计13.6万元。2、认真组织邮政金融员工学习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把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检查工作落实到基层,让所有的领导和员工加深对评估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使其自觉执行内控制度。一年来,我局邮政金融安全保卫工作在县局领导和县公安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在工作中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进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把资金票款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资金票款安全全年无事故。我局虽然在金融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有不足之处,暴露出我局工作中的欠缺和今后应努力的方向。为此我局将在2008年工作中继续保持其他方面已取得的成绩,力求更上一层楼,圆满实现各项邮政金融安全工作目标,为确保邮政金融机构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xx县邮政局200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