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投资有限管理公司是否需要金融许可证,算金融机构吗
根据公司具体的业务性质决定,如果涉及公开、非公开募集资金,必然需要牌照;如果不涉及,则不需要,也不是金融机构。
⑵ 什么是金融牌照
金融牌照的正式名称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在我国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12种。
用途:凡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必须先取得与之对应的金融机构许可证。(并非本人所答)
⑶ 私募基金是否需要办理金融许可证
1、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2、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现予发布。
现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作为私募牌照
⑷ 基金公司是不是都有金融牌照
现在所谓的合格基金(包括私募基金)都必须持有中国证监会批准颁发的基金牌照。
⑸ 中国有金融全牌照的公司有几家
中国有金融全牌照的公司主要有: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亲自倡导和批准,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1979年10月4日创办的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金融、实业和其它服务业领域。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经发展成为金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是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 于1983年5月在香港创办,同年8月18日正式开业。光大集团成立之初以经营外贸和实业投资为主,当时注册名为“紫光实业有限公司”,1984年7月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光大集团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并正式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方正集团
方正集团由北京大学于1986年投资创办。王选院士为方正集团技术决策者、奠基人,其发明的汉字激光照排技术奠定了方正集团起家之业。方正集团拥有并创造了对中国IT,医疗医药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核心技术,吸引多家国际资本注入,目前已成为中国信息产业前三强的大型控股集团 ,业务领域涵盖IT、医疗医药、房地产、金融、大宗商品贸易等产业。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431.5亿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前身是国务院1999年批准设立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集团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在京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牌照就是指金融许可证,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我国需要审批的金融牌照主要包括银行、保险、信托、券商、金融租赁、期货、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额贷款、典当12种。
⑹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属于什么类型的金融牌照
类金融牌照
采纳我的吧。。
⑺ 基金属于金融机构吗
1.基金公司属于金融机构;
2.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6、中国的分类。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宏观层面统一了中国金融机构分类标准,首次明确了中国金融机构涵盖范围,界定了各类金融机构具体组成,规范了金融机构统计编码方式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