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甲公司為一綜合服務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5月,發生業務如下:
1、貸款服務的銷項稅額=100000/(1+6%)*6%=5660.38(元)
2、出租辦公樓的銷項稅額=1200000*11%=132000(元)
3、KTV2018年5月的銷項稅額=(160000+30000)*6%=11400(元)
4、提供交通運輸服務的銷項稅額=50000*11%=5500(元)
② 一、單選題 1、自2014年11月1日至(),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
B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③ 3.某鏡內工業企業(居民企業) 2018年度有關經營業務如下:
1、首先計算利潤總額=銷售收入+其他業務收入-銷售成本-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投資收益=4500+300-2000-80-1500-500-80-30+18=628萬元
2、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事項,本題涉及的納稅調整如下:
(1)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營業收入的15%=(4500+300)*15%=720萬元,即本期可納稅扣除720萬元,納稅調增金額=800+20-720=100萬元
(2)業務招待費: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業務招待費納稅調整金額為:收入的0.5%或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60%孰小原則,收入的0.5%=(4500+300)*0.5%=24萬元、業務招待費的60%=50*60%=30萬,可稅前扣除24萬元,故納稅調增金額=50-24=26萬元
(3)新產品研究開發費:財稅〔2018〕9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本題未形成無形資產,加計扣除75%,即納稅調減=40萬*75%=30萬元
(4)利息支出:利息費用允許稅前扣除的額度,以不超過金融機構正常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支出為限,故需納稅調增=50萬-50/10%*6%=20萬元
(5)捐贈: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本題通過市民政部門向災區捐款20萬元,屬公益性捐贈,年度利潤總額12%=628*12%=75.36萬元,大於20萬元,可全額抵扣,無需納稅調整;
(6)罰款: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本題接受工商局罰款1萬元不得稅前扣除,故需納稅調增1萬元
(7)投資收益: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本題國債利息收入1萬元應納稅調減,剩餘17萬元未明確性質,正常系居民企業之間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也應納稅調減17萬元(如不是,請根據實際自行調整)
(8)工會經費: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工資薪金總額2%=540*2%=10.8萬元,本題工會經費15萬元,故需納稅調增=15-10.8=4.2萬元;
(9)職工福利費: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資薪金總額14%=540*14%=75.6萬元,本題職工福利費82萬元,故需納稅調增=82-75.6=6.4萬元;
(10)職工教育經費: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對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工資薪金總額8%=540*8%=43.2萬元,本題職工教育經費47.7萬元,故需納稅調增=47.7-43.2=4.5萬元;
綜上應納稅所得額=628+100+26-30+20+1-18(國債利息收入1萬,其他投資收益17萬-題目性質未明確,請根據實際情況確認是否需調整)+4.2+6.4+4.5=742.1(萬)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742.1萬*25%=185.525萬元(題中稅率未寫,按照25%計算,如適用其他請自行修改計算)
④ 銀監會劃定2018年市場亂象整治重點有哪些
銀監會13日晚間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2018年將重點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等八個方面的亂象。
《意見》就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提出10條方向性、原則性和指導性的工作要求,包括突出整治重點、嚴查案件風險、落實主體責任、把握力度節奏等。
《要點》共8個方面22條,明確2018年重點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利益輸送、違法違規展業、案件與操作風險、行業廉潔風險等方面,基本涵蓋了銀行業市場亂象和存在問題的主要類別,同時單獨列舉了監管履職方面的負面清單。
在政策設計安排和文件起草制定上,銀監會的總體思路是:注重處理好「穩」和「進」的關系,短期化和常態化的關系,合規發展和金融創新的關系,以及防範金融風險和服務實體經濟的關系。
監管雙向穿透標本兼治
《要點》的8個方面中,公司治理不健全被擺在首位。《要點》明確,公司治理問題中,涉及股東與股權的市場亂象包括:股東資質不符合規定條件;股東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或其他非自有資金入股;隱形股東、股權代持;未經批准超比例持有銀行股權;違規持有多家商業銀行股權;主要股東進行利益輸送等。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郭田勇認為,監管的雙向穿透,向下是穿透產品、資金流向;向上就是穿透機構的實際控制人、股東和治理情況。銀監會近日公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加強對股東資質的穿透審查,以及《要點》對公司治理的關注,都是向上穿透式監管。
「治理亂象關鍵要治本,一筆筆核實底層資產更多是治標,要標本兼治。」郭田勇說。
根據《要點》,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依然是整治的工作重點,銀監會將就違規開展的同業業務、理財業務、表外業務及合作業務進行整治。
另外,銀監會還將重點整治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的市場亂象,包括: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支付土地購置費用提供各類表內外融資,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向「四證」不全、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的商業性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發放首付不合規的個人住房貸款等。
該整治的整治。
⑤ 七星公司按年利率5%向銀行借款100萬元,期限3年,根據公司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協議,銀行要求保持貸款總額的15%
(1)七星公司實際可用的借款額:
100x(1-15%)=85萬元
(2)七星公司實際負擔的年利率為:
100x5%÷[100x(1-1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