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非4大銀行的承兌匯票在其他機構貼息,費用如何做賬
可以放在財務費用里,但是不能稅前列支。要變通的話方法很多自己看著辦吧。
❷ 請教一個問題,公司承兌拿來貼現了,產生的費用,沒有什麼票據,怎麼辦(是像其他非金融機構貼現的)
嚴格的說,這種業務算不上是貼現,貼現起碼要有貼現合同、貼現憑證之類可以處理賬務的憑證,如果通過一些票據販子辦理的,就不會有正規的憑證,如果公司管理不嚴,可以自己出具證明,相關人員簽字證實其真實性就行了,但在財務上是不正規的,也很難經受起外部(如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
❸ 企業向非金融機構貼現所發生的利息費用,沒有正規票據應如何入帳
我國是不允許向非金融機構貼現的,因為風險巨大。沒有正規的發票肯定抵不了稅的。貼出的資金沒有存到公司賬上更反映了公司的巨大風險。單純此事做賬的話就是
借 其他應收
財務費用
貸 應收票據
對於你補充的問題,反映了你司的財務監控問題啊。賬務應該是很容易走的,直接走其他應收不就可以了。現金還款決然不行的。對方怎麼可能會給你們開400萬的現金收據呢?
❹ 支付給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利息可稅前扣除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貸款支付利息稅前扣除標準的批復》(國稅函[2003]1114號)的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因此,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類、同期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的標准支付給非金融機構的貸款利息是可以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況且,投資公司收取的利息標准也不一定就比銀行收取的利息標准高。
❺ 與非金融圈機構借款!產生的費用!可不可以進財務費用!
與非金融圈機構借款產生的費用,
可以進財務費用。
❻ 向非金融機構貼現利息沒有正規票據怎麼入賬
不從銀行走沒關系的,你想把資金轉到哪個帳戶都可以的,貼現的公司會給你想出辦法
❼ 稅法關於貼現費用的相關規定
《支付結算辦法》(銀行[1997]393號)第六條規定:「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經營支付結算業務。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作為未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主體從事支付結算業務屬於一般違法行為。 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47號)的規定,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三)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因此,向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票據貼現的中介機構,從事票據貼現業務,是一種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所產生的貼息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 基於以上政策分析,匯票持有人向非金融企業貼現票據所產生的貼現利息,是一種違法支出,是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的。因此貴公司可以在財務費用中列支,但所得稅匯算時應作納稅調增處理。
❽ 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費用能稅前列支嗎
根據國稅函[2003]11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包括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因此,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
❾ 企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利息可以稅前扣除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版貸款支付利息稅前扣除標權準的批復》(國稅函[2003]1114號)的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因此,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類、同期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的標准支付給非金融機構的貸款利息是可以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況且,投資公司收取的利息標准也不一定就比銀行收取的利息標准高。
❿ 企業之間銀票貼息可以入賬嗎
承兌貼息如何稅前列支?問:承兌貼息各類情況(1)向非金融機構或個人貼現,未取得發票;(2)向關聯企業開具承兌匯票,關聯企業持承兌向銀行貼現,銀行貼現單子利息支付人為關聯企業,實際資金由本企業承擔,利息也由本企業支付,造成票據抬頭與企業不符,未取得合法憑證;(3)貨物銷售給對方單位(非本地企業)後,對方付款方式為承兌匯票,企業為取得現款,同意支付承兌貼現息,並取得對方開具的收據,本企業支付的貼現息在財務費用中列支(類似現金折扣)。答:對上述類型的貼息費用暫按借款利息支出相關規定在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依據上述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支付的貼現費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