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從事的崗位有哪些
金融專業可從事的崗位有
1.銀行業:包括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以及外資金融機構的櫃台、客服、結算、財務、貸審等。
2.證券業:主要由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協會組成,工作有投資顧問、行政工作、證券經紀人等。
3.保險業:壽險經紀人、保險業務員、核保人員、理賠人員、保險代理人等。
4.基金業:基金研究人員、研究助理、基金助理、基金經理
5.信託業:信託經理、客戶經理、、銷售經理、資金監管、投資經理等。
6.資產管理業:高學歷的資產評估人員和資產經營管理人員。
金融專業主要用計算機來實現數學模型,從而解決金融相關的問題。所以,金融專業不同於MBA和MSP,它主要是培養金融界的技術工作者,也稱作金融專業師。它的職位主要集中在投資銀行、對沖基金、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負責的主要工作根據職位也有很大區別,比較有代表性的包括pricing、model validation、research、develop and risk management,分別負責衍生品定價模型的建立和應用、模型驗證、模型研究、程序開發和風險管理。總體來說工作相對辛苦,收入比其他行業高很多。
金融專業在職研究生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
2. 金融工作有哪些
金融方面的職業有:銀行業、證券業證、保險業、信託業、財務公司、投資銀行業
1、銀行業(包括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社、城市合作銀行等)。
2、證券業證:券業是為證券投資活動服務的專門行業。各國定義的證券業范圍略有不同。按照美國的 "產業分類標准",證券業由證券經紀公司、證券交易所和有關的商品經紀集團組成。證券業在世界各國都是一個小的產業部門,但其聯系面卻極廣。
3、保險業: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4、信託業:信託業(Trust Instry)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其本來含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按照《信託法》第一章第一節對信託的定義,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5、財務公司:財務公司又稱金融公司,是為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機構。各國的名稱不同,業務內容也有差異。但多數是商業銀行的附屬機構,主要吸收存款。中國的財務公司不是商業銀行的附屬機構,是隸屬於大型集團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6、投資銀行業:投資銀行業是指以,、項目融資、資金管理、公司理財等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與金融咨詢的行業。
3. 金融行業包括哪些職業
銀行業(包括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社、城市合作銀行等)專。
證券業證:券業是屬為證券投資活動服務的專門行業。
保險業: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
信託業:信託業(Trust Instry)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其本來含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財務公司:財務公司又稱金融公司,是為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機構。
投資銀行業:投資銀行業是指以,、項目融資、資金管理、公司理財等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與金融咨詢的行業。
金融業起源於公元前2000年巴比倫寺廟和公元前 6世紀希臘寺廟的貨幣保管和收取利息的放款業務。
公元前5~前3世紀在雅典和羅馬先後出現了銀錢商和類似銀行的商業機構。在歐洲,從貨幣兌換業和金匠業中發展出現代銀行。最早出現的銀行是義大利威尼斯的銀行(1580)。
1694年英國建立了第一家股份制銀行──英格蘭銀行,這為現代金融業的發展確立了最基本的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