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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分公司貸款

發布時間:2021-09-07 11:09:06

㈠ 非法人拿營業執照可以貸款嗎

不是法人是不可以拿營業執照進行貸款的,法人只拿著營業執照也不能貸款啊。得法人拿著身份證、營業執照、徵信證明,才可以貸款

㈡ 為什麼分公司就是非法人,而子公司就是法人

分公司是總公司的派出機構,是沒有獨立的民事地位的,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因此不具有法人資格。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衍生而來,是有獨立的民事地位的,其民事責任由自己承擔,因此具有法人資格。
分公司的特點:
1.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負無限責任。
5.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名稱和章程,而只能使用與總公司同樣的名稱和章程。
子公司的特點:子公司在法律上獨立於母公司,並擁有獨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組織體系,因而在經營方面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和一定的靈活性。同時,子公司的經營活動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從母公司的總體戰略和總體利益的需要。但這種控制是間接的,也與母公司擁有股權的比例正相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分公司與子公司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㈢ 請問集團下屬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可以獲得銀行貸款嗎

在總部授權以後也可以獲得,必須由總部的書面授權材料

㈣ 非法人拿營業執照可以貸款嗎

您的這個問題原則上是可以的。可以,但手續要齊全。但是如果手續齊全的話,是可以進行一個貸款辦理的。【摘要】
非法人拿營業執照可以貸款嗎【提問】
你好,網路律師為您服務。【回答】
您的這個問題原則上是可以的。可以,但手續要齊全。但是如果手續齊全的話,是可以進行一個貸款辦理的。【回答】
我是公司法人別人拿我的營業執照可以代款嗎【提問】
只要相關手續齊全就可以貸款。【回答】
銀行不用法人在場簽字嗎【提問】
首先,銀行方面是必須要你本人參與的。但是在其他地方就不一定了。【回答】
你說的是小額貸款公司嗎【提問】
對的,小的公司或者一些網路上的一些貸款公司。【回答】
要是正規銀行是辦不了的嗎我本人不去簽字【提問】
對的,在正規銀行一般情況下是辦不了的。【回答】
他拿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的章和流水我本人身份證,證據齊全就是我不簽字蓋章能辦嗎【提問】
對的,對方是以您的名義就是貸款的。這個就是可能的。【回答】

㈤ 總公司是否能為非獨立法人分公司做貸款擔

按照《公司法》規定,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因此不能貸款,其貸款行為認定為總公司行為。
分公司是否經過授權才能貸款,分情況而定:一般情況,公司重大事務的相關行為規范由總公司的公司章程進行規定,法律沒有對是否此做硬性規定!

㈥ 企業非法人能夠貸款嗎

按照《貸款通則》企業非法人是不具備貸款資格,故不能夠貸到款,不能直接給予濟南分公司授信,但是可以直接給母公司授信,然後由母公司授權濟南分公司在我行辦理授信業務

㈦ (一)關於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能否成為借款人問題

2003年修訂的《商業銀行法》並未規定借款人的主體資格。1996年的《貸款通則》第十七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根據該條規定,借款人可以為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或中國自然人。分公司雖然沒有法人資格,但並非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署合同文件。《合同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由此見,並非只有自然人或者法人才能簽署經濟合同。一般來說,分公司應當在總公司授權范圍內從事相應的經濟活動,分公司的經營范圍可以視為總公司對分公司能以自己名義從事行為的概括授權。鑒於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經營范圍通常不包括申請貸款,故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若要以自己的名義簽署貸款等合同文件,必須取得該企業法人的事先特別授權或者事後追認。 (二)關於企業法人能否作為保證人問題 《擔保法》第十條規定:「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該條規定同時限制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作為保證人,但對於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規定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法人書面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所謂企業法人分支機構,是由企業法人依法設立的,依法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對外從事經營活動,但其民事責任由企業法人承擔的經濟組織。實踐中,常見的企業法人分之機構有分廠、分公司、營業部、分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等。司法實踐中,判斷的標准主要是根據營業執照的登記記載,登記為企業法人的,具備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僅領取營業執照,未登記為法人的,為分支機構。企業法人分支機構不同於企業的職能部門。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是企業法人的內設機構,並未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常見的如企業的部門、車間、科室等。企業法人職能部門一概不能對外提供保證。 (三)關於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訴訟主體資格問題 《民事訴訟法》(2007年修訂)第四十九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何為其他組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予以明確。即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包括:(1)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私營獨資企業、合夥組織;(2)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合夥型聯營企業;(3)依法登記領取我國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4)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領取社會團體登記證的社會團體;(5)法人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6)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7)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8)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9)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組織。法人非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雖依法設立,但沒有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法人為當事人。從以上規定可見,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參加民事訴訟。關於企業法人分支機構作為訴訟主體時是否應當追加企業法人為共同被告問題,《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二十四條明確規定,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為他人提供保證的,人民法院在審理保證糾紛案件中可以將該企業法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但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提供保證的除外。 (四)關於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保證責任承擔問題 《公司法》(2005年修訂)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該條規定對上述問題的回答應當已十分明確。但在理論上,有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法人分支機構雖然不具備法人資格,但其具有自己經營管理的財產,可以相對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故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的保證責任應先由該分支機構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保證責任,不足時再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實踐中也可能出現類似的判例。

㈧ 非法人能成為借款主體嗎

可以。比如經母公司授權,分公司(無法人資格)可以作為借款主體。

㈨ 非法人代表可以拿公司資料向銀行貸款么

可以的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有效身份證件;
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
銀行流水;
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徵信報告;
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步驟:
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㈩ 分公司可以貸款嗎

不可以。

1、分公司不具有法律資格,不能獨立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其一切法律後果及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2、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公司名稱及章程,及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以總公司的名義,遵守總公司的章程。

3、分公司在人事、經營上沒有自主權,其主要經營活動及主要管理人員由總公司決定並委任,並根據總公司的委託或者授權進行業務活動。

4、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其所有資產屬於總公司,並作為總公司的資產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10)非法人分公司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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