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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小微企業貸款政策

發布時間:2021-09-07 16:51:23

1. 2016年我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大中型企業是怎麼回事

簡介:


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12月末,我國小微企業人民幣貸款余額為20.84萬億元,同比增長16%,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業貸款增速分別高7.2個和9.1個百分點。

2. 關於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最新認定條件如下: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根據2018年7月11日發布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2016年小微企業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各個時間段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變化如下:

一、根據2007年12月6日出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所謂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則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則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根據2017年6月6日發布的《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的規定,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小型微利企業

3. 2016年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熟練掌握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法: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必須符合稅收優惠條件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得超過30萬元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不能超過規定的標准


——按查賬方式繳納稅款且財務核算規范


三:按時報送減免稅備案資料


小微企業的認定實行年度認定製。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採取事先備案的方式,享受所得稅優惠的方式是年度申報享受;上年已備案享受的,本年度預繳申報時仍符合條件的,預繳申報時可享受。未按規定備案的,不得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經稅務機關審核不符合條件的,稅務機關應書面通知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申請減免稅應報送的備案資料:


——備案申請報告


——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報的《資產負債表》


——企業職工名冊


——接受派遣工人人數及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


——對照產業目錄具體項目,說明本企業所從事行業


——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四:正確履行納稅申報義務


必須提供上一納稅年度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預繳申報


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微企業,預繳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9行「實際利潤總額」與15%的乘積,暫填入第12行「減免所得稅額」內。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高於10萬元而不超過30萬元,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9行「實際利潤總額」與5%的乘積,暫填入第12行「減免所得稅額」內。


年度申報


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微企業,可把其所得與15%計算的乘積,填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的通知》(國稅發〔2008〕101號)附件1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4行「(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年應納稅所得額高於10萬元小於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按照其所得與5%計算的乘積,填入附表5「稅收優惠明細表」第34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而所得稅申報表主表上計算應納所得稅額時的稅率仍然是25%.


五:准確運用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統計口徑


納稅人應准確運用日常納稅申報和年度匯算清繳兩個統計口徑。


日常納稅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4號)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的計算標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51號)第二條規定執行,即「從業人數」按企業全年平均從業人數計算,「資產總額」按企業年初和年末的資產總額平均計算。


年度匯算清繳


納稅年度終了後,主管稅務機關核實企業當年是否符合小微企業條件,從而要求企業補繳已計算的減免所得稅額時,應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的規定計算。從業人數,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六:及時報告享受減免稅條件變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29號)規定,納稅人享受減免稅的條件發生變化的,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稅務機關報告,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停止其減免稅。納稅年度終了後,主管稅務機關應核實企業納稅年度是否符合小微企業規定條件。不符合規定條件、已經按照小微企業條件減免企業所得稅預繳的,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要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4. 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需要哪些條件

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需要滿足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根據《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徵收方式或核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第二條 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4)2016年小微企業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五條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相關內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

第六條 實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徵收的企業,根據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並及時將調整情況告知企業。

為了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從2016年4月開始,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因此,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年度中間4月、7月、10月的納稅申報期進行預繳申報時,如果按照規定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納稅期限將統一調整為按季度預繳。

5.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有哪些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方式還是核定徵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的相關內容,即可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三、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四、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規定享受減半征稅政策:五、企業預繳時享受了減半征稅政策,年度匯算清繳時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稅款。六、按照本公告規定小型微利企業2018年度第一季度預繳時應享受未享受減半征稅政策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在以後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予以扣減。

6. 對小微企業政府有哪些資金扶持政策

4月8日,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中規定:自2014年至2016年,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9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10月2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的通知》。通知中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可以免徵印花稅。

作者:NANZHI ZHU
鏈接:https://www.hu.com/question/24600758/answer/35876366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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