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法人未經股東同意,可否自行決定公司借款
一般情況下,企業法人未經股東同意能自行決定公司借款。公司章程中另有規定的則不能。
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情況下,有權利代表公司對外從事和公司業務有關的合法的民商事行為。對於他的權利限制,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確約定,否則公司就可能陷入難以預測的經營風險中,對股東不利。
如果法定代表人有侵佔公司財產的行為,股東可以主張股權轉讓協議無效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未經公司股東同意,將公司股權直接轉讓給了其他人,要求法定代表人賠償公司損失。公司欠的欠款由公司負責償還,則股東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以公司名義借款的,要區分實際情況,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賬戶,第三人不知情,屬於公司債務,以公司資產清償,該股東給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其他股東可以追償。
如果借款合同不足夠認定為公司債務的,按個人債務處理。借款人和出借人惡意串通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東可以主張借款合同無效。
(1)公司借款是否股東同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❷ 公司借款給其他企業,股東需不需要都知道
我想公司借錢給其他公司,如果金額很小,那其他股東不需要知道也無所謂,但是如果金額大,那肯定其他股東都要知道,他們之間在成立這個公司的時候,肯定也會有一個約定吧,比如說,50萬以上或者20萬以上的金額,他們就有權知道,一兩萬就不需要通知他們了。這個還是得看他們之間的約定。
❸ 公司貸款是否得所有股東同意
不用,法人或者超過50%股東聯名就可以了,但也不絕對,你最好問一問你准備貸款的單位。。。。
❹ 企業法人未經過股東同意,可否自行決定公司借款。已經借款的借條是否有效。其法律依據是什麼。
這要看企業的規章制度是怎麼規定的,一般來說,企業法人代表公司辦事,取得的借條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❺ 公司向外借款需要多少股東同意才有效
如果沒有經過大多數人的同意是否可以認同為無效借款?侵害了其他股東的利益也有效嗎?一般而言, 公司向外借款,小額借款由總經理決定, 較大額借款由董事會決定,對於股東人數較少的公司,也可由股東會決定。 但這些並非法律強制性規定 ,完全由公司自己決定內控程序,並在 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即使公司章程沒有規定,至少也應形成股東會決議等有效文件 值得指出的是,即使你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文件對公司向外借款的審批許可權及程序有明確規定, 如果貸款人並不知道你公司向外借款需要董事會批准或者經股東會批準的,無論出借了多少,對貸款人來說都是有效的 ,但你公司內部可以自行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