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二手房中介傭金確認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傭金確認書,可以視為合同。
簽訂合同,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是合法的。
對於中介違約行為,當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② 想問一下,做一份房地產傭金錶格.怎麼做知道的請回復!
不知的傭金錶格是傭金確認書還是什麼?你要什麼樣的格式?請詳的表述.或可加我再發詳細給你!
③ 請問房產中介費,到底如何計算
一、買房子中介費怎麼算
依據物價局相關文件規定,交易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過10萬元至100萬元金額(含100萬元)的,按1%收取;超過100萬元金額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務費,應按每宗交易額計算,而不應該按照買賣雙方分別計算。
例如,一套房產的成交額為50萬元,那中介費的計算方法為:
中介費=10萬元×2%+40萬元×1%=2000元+4000元=6000元即買賣雙方合計需要支付給的中介傭金為6000元整。
再比如,一套房產的成交額為125萬元,那中介費的計算方法為:
中介費=10萬元×2%+90萬元×1%+25萬元×0.5%=2000元+9000元+1250元=12250元即買賣雙方合計需要支付給房產中介的中介傭金為12250元整。
二、找中介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在購買二手房的過程中,由於房產知識的欠缺、時間、精力等因數,大部分人會選擇找中介區幫助購買二手房,那麼在找中介買房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如下:
1、謹防虛假廣告
也許你在報紙、雜志或網站上看到無數次「物美價廉」的好房子,別急,這不是真的。一旦你傻呵呵的打電話過去,對方確定一定以及肯定會飽含遺憾的告訴你:那套房子太搶手,已經賣掉了。你可千萬別當真心懷沮喪,不是你運氣不好,其實是中介太奸,哪裡有什麼天下掉餡餅般的好房子?純粹是他們拍腦袋胡編的,為的是引誘你打電話來,然後向你賣別的房子。
不要相信中介所作的廣告,要麼自己去中意的小區里貼條,要麼尋找個人交易的網站。當然,殘酷的現實是房源基本被中介壟斷,如果你急切的想找房子,只能先去中介那裡看了。或者指望政府對二手房源統一監管,建立一個公平、公開的規范體系,不過這個目前還不靠譜。
2、保存房子的價格等信息
中介一旦聯繫上你,在跟你談房子情況時已經開始騙你了。首當其沖的就是價格。
第一次,中介打電話時告訴我房價是40萬,可當我興沖沖看完房子後再問他價格時,他說42萬。當我提出質疑時,中介就使出了舉世無雙驚世駭俗的顛倒黑白的絕世武功:「不可能,我電話里明明跟您說的就是42萬,我記得非常清楚。」「您可能記錯了吧?我絕對說的是這個價格。」「我真的沒有說過40萬,我以人格擔保,您說我多報那兩萬有什麼意思呢?不值當的。」
看著他真誠的面孔和急切表白的眼神,一時間您可能真以為自己糊塗了。
每次讓中介把房子的價格等信息完整的發到你的手機里,既方便區分不同的中介、房源,也有利於今後對質。
3、想辦法見到原房主
按理說,中介應該是讓買賣雙方省心省力的服務機構。可如今這些中介處心積慮的阻止買賣雙方見面,不斷製造麻煩——為了吃差價。通常,如果業主已搬走,中介就會從業主那裡搞到鑰匙,美其名曰替房東省事,實際上是為了單方麵糊弄買主,要高價。
所以,捂緊錢包,堅決的告訴中介,不見房主不交錢。見到房主一定要問明白價錢,別不好意思。你要想,一個不好意思,多少血汗錢可就搭進去了。如果中介就是不讓見房主,那就只好自己想辦法聯系了---以上答案由家律網整理提供
④ 房產中介傭金確認書比居間協議簽訂時間早有問題嗎
怎麼說呢,中介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也無可厚非。關鍵中國人不講信用的多。但最好是等網簽後,居間協議基本上沒談徹底,再說你們買賣雙方當時都沒見過面尼,中介為了盡快達成協議,有時候會忽悠,當時後再網簽時會出現各種問題,那時候你就被動。
⑤ 房地產為什麼要個客戶簽這個傭金確認書
傭金確認書相當於一個居間合同,中介是居間人,為委託人提供締約的機會和服務,傭金就是居間人的報酬。傭金確認書是保證經紀人取得傭金的重要法律文件。
中介公司與買賣雙方簽訂的三方居間協議,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合同自治,中介公司不可以借口,買賣雙方自願支付高於政府指導價標準的傭金,來規避國家規定,收取超過收費標準的中介費。但買方或賣方自願承擔賣方或買方的中介費,則不牽涉到中介收費標準的問題,國家並不幹預。
⑥ 上海輝騰房產中介亂收費怎麼辦已經安他們公司的《傭金確認書》一次性付清了所有傭金,現在又要加錢
首先省掉的這個費用是如何省掉的,別被中介騙了,道理上來說,如果人家好心給你省了一筆費用,你感謝下個人還是應該的,比如請他吃飯什麼的,但是他們以此為借口管你要錢就過分了,因為他們收傭金有一部分責任就是給你省錢,減少支出,要不怎麼叫經紀人呢。你可以一切按照合同規定來辦,合同沒有提及不用支付,如果提及這項費用,還是支付為好。
⑦ 房屋中介簽訂了《傭金確認書》,還可以反悔嗎
買家李某與賣家張某通過某中介公司簽訂了房地產買賣三方居間協議,三方對於房屋的總價款、支付方式以及中介費的標准、承擔方式均作了明確的約定,即買賣雙方各自支付總房價款的1%中介費傭金,在交易的履行過程中,該中介公司出具了一份《傭金確認書》,要求李某簽字承諾,在交易過戶之前支付總房價款的2%中介費傭金,在交易過戶完成之後。李某覺得自己不該支付這么多傭金,就找到律師咨詢,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現實中房屋中介公司在與買房人簽訂居間合同時,同時會要求買房人簽訂一份《傭金確認書》。《傭金確認書》的內容一般為:「買房人應於簽字之日起給付中介公司傭金」。在法律上,居間合同中的「傭金」就是指「居間費用」。簽訂《傭金確認書》,表明買房人認可中介公司已完成了居間合同中約定的所有居間義務。因對法律概念不熟悉,且基於對中介公司的一種信任,買房人一般沒有認真考慮就簽字了。一旦日後賣房人出現違約,中介公司會以此為由,逃脫其應承擔的責任。shhuang44ss
最近的一些中介公司和房屋買賣當事人之間的訴訟中,雙方在簽訂居間協議的同時,多在當天同時簽訂一份《傭金確認書》或其他形式的保證書。而此類「書」證上一般包含有中介公司的名稱、「書」的編號以及相應的條款。這類保證性質的「書」均為列印文本,且從內容形式上判斷可以被認定為格式文本。它有兩個特點:一、該類確認書基本上都與居間協議同一天簽署;二、該類協議上基本包含賠償條款。
本案來說《關於規范上海市居住房屋買賣、租賃中介經紀服務收費的通知》中規定:「經紀機構在提供基本服務內容,辦理完產權過戶、戶口遷移等手續後,方可收取買賣中介經紀服務費。」因此,中介要求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時收取傭金,違反了該規定。《上海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七條「〈收費管理形式〉規定:「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准由中介機構與委託方協商確定。房地產評估、經紀服務收費實行指導價。中介機構應在規定的收費標准范圍內制定和調整實際的收費標准。對提供特殊優質服務項目和服務內容的中介機構,經市價格主管部門按「優質優價」原則審核同意,可以超過指導價標准收費。」根據該條規定,中介公司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准,只能在規定的收費標准范圍內收費。由於房屋買賣中介收費實行的是指導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條規定:「指導價,是指依照本法規定,由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許可權和范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
由此可見,中介公司與買賣雙方簽訂的三方居間協議,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合同自治,即是有限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說,中介公司不可以借口,買賣雙方自願支付高於指導價標準的傭金,來規避國家規定,收取超過收費標準的中介費。但買方或賣方自願承擔賣方或買方的中介費,則不牽涉到中介收費標準的問題,國家並不幹預。
因此,中介公司單方與買方或賣方簽署所謂的《傭金確認書》,收取超出收費標準的中介費傭金,屬於價格違法行為,應當退還多收的費用。而中介公司與買賣雙方共同簽訂的《傭金確認書》,只要收費總額不超出總房價款的2%,屬於買賣雙方對中介費傭金承擔方式的約定,但收費總額超出總房價款的2%,則中介的收費仍然屬於價格違法行為,理應退還多收的中介費傭金。即使與房屋中介之間簽訂了《傭金確認書》,當事人也應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