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有何意義
首先,有利於保障國家水安全。我國水資源短缺,人均佔有水資源量只有2100立方米,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按照國際標准,我國屬於中度缺水的國家,華北則屬於嚴重缺水地區。農業是我國用水大戶,占總用水量60%以上。在水資源十分緊缺的同時,我國農業水資源利用效率不高,粗放、浪費用水問題普遍存在,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仍普遍存在,農業用水跑冒滴漏問題嚴重。據統計,2017年我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只有0.542,遠低於0.7—0.8的世界先進水平,節水潛力巨大。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以綜合手段提升農業用水效率,減少農業用水總量和強度,有利於緩解我國用水緊張的態勢,保障國家水安全。
第三,有利於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農業發展面臨的重要任務之一,關繫到農業高質量發展和可持續發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部署的一部分。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發揮水價的杠桿作用,引導農民節約用水,推動工程設施完善,優化調整農業種植結構。特別是在調結構方面,可以促進地表水過度利用、地下水嚴重超采等缺水地區適度調減高耗水作物面積,選育推廣需水少的耐旱節水作物,建立作物生育階段與天然降水相匹配的農業種植結構與種植制度。
❷ 通過調整電價、水價的平衡,體現什麼經濟學道理
1,一般情況下,影響價格變動的最主要因素是商品的供求關系。在市場上,當某種商品供不應求時,其價格就可能上漲到價值以上;而當商品供過於求時,其價格就會下降到價值以下。同時,價格的變化會反過來調整和改變市場的供求關系,使得價格不斷圍繞著價值上下波動。 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正是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形式。因商品價格雖然時升時降,但商品價格的變動總是以其價值為軸心2,國家調整價格,說明國家在運用宏觀調控的手段調節經濟,價格變化太大說明市場有缺陷,需要國家加強宏觀調控,以彌補市場的缺陷,保持經濟、社會的平穩發展。
❸ 節水的作用
節水的重要性:
首先我們看看國外的的一些國家是怎麼用水的:日本每增加一萬美元GDP耗水208立方米,美國為514立方米,中國則高達5045立方米,是美國的近10倍、日本的24倍之多。如此巨大的差距意味著什麼?
3月22日至28日是第十七屆中國水周,22日還是第十二屆世界水日。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題是「水與災害」,中國水周的宣傳主題則為「人水和諧」。因為水與每個人的生活生存息息相關,誰也不能置之度外。筆者以為,建設節水型社會的主要途徑有四種。
首先,靠觀念節水。如今許多國民還沒意識到節約用水的極端重要性。其思維定式尚停留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教科書所宣傳的那樣:水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是大自然賜給人類的。他們覺得多用水不算什麼浪費。比如在我國最缺水的西北內陸城市,居民人均用水量居然是歐洲國家的兩倍之多。可見節水潛力巨大,假如國人每人每月少用一噸水,那麼13億人口所節省的水無疑就是一個天文數字,這種潛力是完全可以挖掘出來的,關鍵要教育和引導公民轉變用水觀念,牢固樹立節水意識。
其次,靠科技節水。據統計資料,日本每增加一萬美元GDP耗水208立方米,美國為514立方米,中國則高達5045立方米,是美國的近10倍、日本的24倍之多。如此巨大的差距主要差在科學技術落後。差距意味著潛能,我們要堅持科技進步,大力發展節水型工業、節水型農業,就一定能大大降低經濟發展對水資源的消耗。
第三,靠法制節水。目前我國對水資源管理的法律體系已經滯後於經濟發展速度,法律法規條文線條粗,執法彈性大、處罰力度小,無疑是一個很大的缺陷。依法治水需要從嚴從細,國外的經驗值得借鑒。比如城市家庭普遍使用的抽水馬桶,英國議會早在60多年前專門制定一部「馬桶法律」,規定坐便器每次用水不得超過6升,耗水量6升以上的馬桶不得進入市場。小小馬桶每天要「吃掉」多少水?我們完全可以通過立法限制馬桶的「吃」水量。
第四,靠價格杠桿節水。水價偏低是造成水資源浪費的一個重要原因。如黃河沿岸一些農村使用1000立方米黃河水澆地,所付價格居然比買一瓶礦泉水還便宜。過低的水價不利於公民節水意識的培養,提高水價勢在必行。水價的提升不單單是個價格問題,也體現了水作為一種戰略資源本身所具有的價值,此舉有助於公民節水觀念和習慣的養成。北京、上海、江蘇、四川、河北、廣東等省份開始著手對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計價,北京最高水價5年內將達到每噸5元。這種「階梯水價」對正常、合理用水的居民沒有增加大的負擔,而超額用水者則須付出高價,這是科學、合理和公平的。
我們從3月22日開始的第十七屆「中國水周」的活動中得知,缺水之弊正日益體現在老百姓的生活中:不少城市實行定時供水,居民不得不半夜起床接水;有的城市甚至出現「理頭不洗頭,麻雀喝柴油」的奇特景觀。專家預測,此種勢頭不遏制,至2010年,城市一半以上居民有可能過「上甘嶺」似的生活!
缺水何以至此?專家指出,主要問題還是出在「人」身上。據了解,我國城鎮生活用水漏失率高達40%,居民用水多為一水一用,「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的現象嚴重。造成的結果就是,「地下水越抽越深,水源地越來越遠,遠距離取水的城市越來越多,用水成本越來越高」。
君不見,單位里的公用水管又沒關嚴;君不見,自家洗完澡的熱水器龍頭仍在滴答滴答地往下流水……有人可能會說,這點水算什麼?可知道,這點滴之水日積月累,足可成江河。在生活中,節水與不節水其實就在一念之間,歸根到底是節水意識的建立與否。所謂節水型社會,還得從人們用水的「點滴」習慣入手。
要做到這點,政府部門應從點滴做起,進一步加強節水宣傳力度,讓老百姓從骨子裡意識到節水的重要性;老百姓自己也得注意在生活的點滴中改變用水的壞習慣,把節水放在心上,體現在行動中。當社會上到處都充滿這樣一點一滴的舉動時,節水型社會就離我們不遠了,缺水之症亦當遁其形矣!
所以說,節水已經迫在眉睫了,讓我們每個都能真正做到節約用水。
節水方法
1. 一水多用 (1)洗臉水用後可以洗腳,然後沖廁所。(2)家中應預備一個收集廢水的大桶,它完全可以保證沖廁所需要的水量。 (3)淘米水、煮過面條的水,用來洗碗筷,去油又節水。(4)養魚的水澆花,能促進花木生長。
2. 洗澡節水 用噴頭洗淋浴:(1)學會調節冷熱水比例。(2)不要將噴頭的水自始至終地開著,更不應敞開著。(3)盡可能先從頭到腳淋濕一下,就全身塗肥皂搓洗,最後一次沖洗干凈。不要單獨洗頭、洗上身、洗下身和腳。(4)洗澡要專心致志,抓緊時間,不要悠然自得,或邊聊邊洗。更不要在浴室里和好朋友大打水仗。要記住:時間就是水!(5)不要利用洗澡的機會「順便」洗衣服、鞋子。在澡盆洗澡,要注意:放水不要滿,1/3—1/4盆足夠用。
3. 洗衣節水小竅門 (1)洗衣機洗少量衣服時,水位定得太高,衣服在高水裡飄來飄去,互相之間缺少摩擦,反而洗不幹凈,還浪費水。(2)衣服太少不洗,等多了以後集中起來洗,也是省水的辦法。 (3)如果將漂洗的水留下來做下一批衣服洗滌水用,一次可以省下30—40升清水。
4. 廁所節水 您如果覺得家中廁所的水箱過大,可以在水箱里豎放一塊磚頭或一隻盛滿水的大可樂瓶,以減少每一次的沖水量,但要注意,磚頭或可樂瓶放得不要妨礙水箱部件的運動。
5. 空調節水。 空調也能節水,不要搞錯了?沒錯,但應該是「造」水。聽:夏日炎炎似火燒,家家空調都在跑,可憐鄰居遭了殃,滴滴噠噠睡不著。空調滴水問題也是困擾我們多年的問題了,如果我們把排水管引到屋內,接一個水桶,問題解決了,而且水量還很可觀呢,2小時接了一升水。這些水可用來澆花、洗手、沖廁所。
❹ 南水北調後對水價有什麼影響南水北調後水價何時調整
歷經10年,經10多萬位建設者共同努力,12月25日,貫穿豫、冀、京、津四地全長1432公里的南水北調中線干線主體工程宣布完工。2014年10月份前後,丹江水將一路向北,滋潤沿線兩億多人。而對於枯水期供水量以及是否會影響水價等問題也隨工程的完工而備受關注。
「南水北調水帶給河南人民的將是水質清、口感好的Ⅱ類水。」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副主任張野表示。河南省南水北調辦負責人認為,水質應有保證。
在制定水價時會考慮三個因素:其一,水價要促進節約用水,花如此大的代價調來的水來之不易,要通過價格杠桿讓大家珍惜水資源;其二,要考慮居民的承受能力。相對而言,工業和一些特殊高耗水行業如洗車業等,水價會貴一些,而群眾生活用水,老百姓要能夠承受得起;其三,要保證工程良性運行下去,還要還貸,還要考慮水源區生態補償等因素,水價會受影響,但影響不會太大。
南水北調在尚不成熟的基礎上設定了新的水費收取模式,即「兩部制水價」。
所謂「兩部制」,是根據產品成本分為固定及變動成本原理,將產品價格分為基本價格(或容量價格)及計量價格兩部分。前者對應固定成本,後者對應變動成本及利潤等變動因素。這種制度下的基本價格按一定銷售量核定,不隨銷售變化而變化,計量價格則按實際銷售量收費。
雖然南水北調來水價格提高了北京供水成本,但2015年北京不會對居民水價進行調整。
❺ 你對這個階梯式水價有什麼看法
「階梯水價」是對使用自來水實行分類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的俗稱。「階梯水價」充分發揮市場、價格因素在水資源配置、水需求調節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價上調的空間,增強了企業和居民的節水意識,避免了水資源的浪費。2012年1月28日,廣州市物價局在官網上掛出消息,將於2月下旬召開水價調整方案聽證會。2014年1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出台「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節水效果並不樂觀
在水資源日益緊張、水浪費現象嚴重的情況下,實行階梯水價是一種必然趨勢。
在中部某省會城市調查發現,當地很多居民節水意識較為淡薄,沒有間斷用水的習慣,在洗碗、洗澡的時候水龍頭也一直開著,水嘩啦啦白流現象隨處可見;同時,居民家中循環用水、節水型生活設施的普及率也非常低,水資源浪費問題十分嚴重。
當地一位市民說:「我們也知道要節約用水,但在現實中卻很少刻意去這么做,一個可能是還沒有真正體驗過缺水的生活,另一個就是覺得不方便,而且多用點也花不了多少錢。」
江西省南昌市是全國眾多推進梯度水價的城市之一,然而,實行前後對比,居民的用水狀況並沒有發生顯著的樂觀變化,南昌依舊面臨用水緊張的難題。業內人士指出,階梯水價在短時間內很難切實沖擊市民陳舊的用水觀念,並不「狠」的價格杠桿只能緩步促進全面節水意識的提高。
「一戶一表」推進緩慢
其實,階梯水價並非新鮮事物。調查發現,從1998年開始,我國就明確提出推進階梯水價,但到目前為止,只有寧波、廣州等為數不多的城市真正實施了。究其原因,則在於階梯水價推進還存在一些困難。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說,居民階梯水價實現的前提是一家一個計價水表,也就是說每戶都要有一個抄字收費的表,行業里將其稱為「抄表到戶」,「抄表到戶了,才能實現階梯水價,不然就不能知道每家用多少水。但我國現在基本上還沒有真正實現100%抄表到戶的城市。」
同時,實行階梯水價也存在計量方面的障礙。業內人士介紹,在現有情況下,自來水公司可能是兩三個月才抄一次表,但如果實行階梯水價,就需要更加嚴格和准確的抄表和收費。
「現在大部分新建的小區,使用的都是預先繳費的IC卡水表,使用這種水表的小區難以使用階梯水價的計量方式,除非再花更多的錢,把各家的水表改成智能水表。」傅濤說。
節水不能僅靠漲價
業內人士認為,實行階梯水價制度,可以通過價格杠桿強化市民的節水意識。但專家和業內人士同時也指出,「階梯水價」固然是水價改革的有效手段,但絕不能變成「借梯漲價」,必須科學透明地制定階梯調價方案。此外,提高市民節水意識是非常必要的,但不能以節約資源作為提價的理由,而且「擰緊」龍頭,促進居民節約用水,也不能僅僅停留在漲價上。
❻ 節水的重要性有哪些
節水的重要性:
首先我們看看國外的的一些國家是怎麼用水的:日本每增加一萬美元GDP耗水208立方米,美國為514立方米,中國則高達5045立方米,是美國的近10倍、日本的24倍之多。如此巨大的差距意味著什麼?
3月22日至28日是第十七屆中國水周,22日還是第十二屆世界水日。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題是「水與災害」,中國水周的宣傳主題則為「人水和諧」。因為水與每個人的生活生存息息相關,誰也不能置之度外。筆者以為,建設節水型社會的主要途徑有四種。
首先,靠觀念節水。如今許多國民還沒意識到節約用水的極端重要性。其思維定式尚停留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教科書所宣傳的那樣:水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是大自然賜給人類的。他們覺得多用水不算什麼浪費。比如在我國最缺水的西北內陸城市,居民人均用水量居然是歐洲國家的兩倍之多。可見節水潛力巨大,假如國人每人每月少用一噸水,那麼13億人口所節省的水無疑就是一個天文數字,這種潛力是完全可以挖掘出來的,關鍵要教育和引導公民轉變用水觀念,牢固樹立節水意識。
其次,靠科技節水。據統計資料,日本每增加一萬美元GDP耗水208立方米,美國為514立方米,中國則高達5045立方米,是美國的近10倍、日本的24倍之多。如此巨大的差距主要差在科學技術落後。差距意味著潛能,我們要堅持科技進步,大力發展節水型工業、節水型農業,就一定能大大降低經濟發展對水資源的消耗。
第三,靠法制節水。目前我國對水資源管理的法律體系已經滯後於經濟發展速度,法律法規條文線條粗,執法彈性大、處罰力度小,無疑是一個很大的缺陷。依法治水需要從嚴從細,國外的經驗值得借鑒。比如城市家庭普遍使用的抽水馬桶,英國議會早在60多年前專門制定一部「馬桶法律」,規定坐便器每次用水不得超過6升,耗水量6升以上的馬桶不得進入市場。小小馬桶每天要「吃掉」多少水?我們完全可以通過立法限制馬桶的「吃」水量。
第四,靠價格杠桿節水。水價偏低是造成水資源浪費的一個重要原因。如黃河沿岸一些農村使用1000立方米黃河水澆地,所付價格居然比買一瓶礦泉水還便宜。過低的水價不利於公民節水意識的培養,提高水價勢在必行。水價的提升不單單是個價格問題,也體現了水作為一種戰略資源本身所具有的價值,此舉有助於公民節水觀念和習慣的養成。北京、上海、江蘇、四川、河北、廣東等省份開始著手對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計價,北京最高水價5年內將達到每噸5元。這種「階梯水價」對正常、合理用水的居民沒有增加大的負擔,而超額用水者則須付出高價,這是科學、合理和公平的。
我們從3月22日開始的第十七屆「中國水周」的活動中得知,缺水之弊正日益體現在老百姓的生活中:不少城市實行定時供水,居民不得不半夜起床接水;有的城市甚至出現「理頭不洗頭,麻雀喝柴油」的奇特景觀。專家預測,此種勢頭不遏制,至2010年,城市一半以上居民有可能過「上甘嶺」似的生活!
缺水何以至此?專家指出,主要問題還是出在「人」身上。據了解,我國城鎮生活用水漏失率高達40%,居民用水多為一水一用,「長流水」和「跑、冒、滴、漏」的現象嚴重。造成的結果就是,「地下水越抽越深,水源地越來越遠,遠距離取水的城市越來越多,用水成本越來越高」。
君不見,單位里的公用水管又沒關嚴;君不見,自家洗完澡的熱水器龍頭仍在滴答滴答地往下流水……有人可能會說,這點水算什麼?可知道,這點滴之水日積月累,足可成江河。在生活中,節水與不節水其實就在一念之間,歸根到底是節水意識的建立與否。所謂節水型社會,還得從人們用水的「點滴」習慣入手。
要做到這點,政府部門應從點滴做起,進一步加強節水宣傳力度,讓老百姓從骨子裡意識到節水的重要性;老百姓自己也得注意在生活的點滴中改變用水的壞習慣,把節水放在心上,體現在行動中。當社會上到處都充滿這樣一點一滴的舉動時,節水型社會就離我們不遠了,缺水之症亦當遁其形矣!
所以說,節水已經迫在眉睫了,讓我們每個都能真正做到節約用水。
❼ 我國的水價政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水利部共同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水價辦法》),並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4號令發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廢止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的批復》,明確《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水費辦法》)自《水價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水價辦法》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商品價格管理的基本要求,結合水利工程供水收費的實際情況,明確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形成機制和水價構成;明確了水價核定原則及辦法;規定了供水價格的管理許可權;規定了水利工程供水有關當事方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的法律責任。《水價辦法》的發布施行標志著我國水價改革進一步深化,對理順供水價格體系、健全水價形成機制、規范供水價格管理、建立水利工程的良性運行機制、促進社會節水將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
一、《水價辦法》體現了水法規定的水價確定原則
我國水資源短缺,而且時空分布不均衡。為保證經濟社會發展對水的需求,國家投入了大量資金和人力興建大批水利工程,同時實行節約用水政策。但是多年來,供水工程難以實現良性運行,用水浪費現象仍普遍存在,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水利工程供水從未視為商品,水利主要是無償或低價供水。為了鞏固現有水利工程,發揮水利工程的效益,促進節約用水,國務院於1985年7月頒布了《水費辦法》。該辦法打破了無償供水的陳舊觀念,規定「為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保證水利工程必需的運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以充分發揮經費效益,凡水利工程都應實行有償供水。工業、農業和其他一切用水戶,都應該按照規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交付水費。」這在我國水管理史上是一大突破,為進一步推進水價改革奠定了基礎。近18年來,《水費辦法》對促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本省(區、市)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規范水費計收、使用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於歷史原因,《水費辦法》未將水利工程供水列入商品范疇進行定價和管理,導致水價低於供水成本,供水單位長期虧損難以為繼,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甚至無法正常運行。水價由於過低,對節約用水失去了經濟杠桿作用。因此,改革水價,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水價形成機製成為一項緊迫的任務。
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關注水管理改革和水價改革,《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提出,要「改革水的管理體制,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調動全社會節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積極性。」 2002年水法修訂,對水工程供水水費的有關規定作了較大的補充和完善。修訂後的水法第六條規定,「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開發、利用水資源,並保護其合法權益。」第五十五條規定,「使用水工程供應的水,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水費。供水價格應當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確定。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權制定。」 第四十九條還規定,「用水應當計量,並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水價辦法》作為水法的重要配套法規,認真貫徹了水法關於水價的各項規定,並將其具體化。《水價辦法》在第六條規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制定,並依據供水成本、費用及市場供求的情況適時調整。」 《水價辦法》還在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條中,針對不同的供水區域、供水工程、供水對象、供水時的資源存量等情況,規定製定水價的具體辦法。這些規定遵照中央對水價改革的要求,既堅持了水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又突出了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體現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精神。
二、《水價辦法》突出了水的商品屬性
水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水既具有自然屬性又具有商品屬性。由於水是維系人類生存的不可替代的自然資源,而且水利和水害都直接影響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因此,人們在長期的治水實踐中對水的自然屬性形成了深刻、系統的認識。只有遵循水的自然規律,才能實現人與水的和諧共處,正逐漸成為社會的共識。但是,人們對水的商品屬性的認識遠不如對其自然屬性的認識,至少尚未形成共識。這是因為,在經濟社會不太發達時期,水的供求矛盾不尖銳,人們總認為水由雨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資源短缺、水環境惡化日益突出,人們才開始正視水的商品屬性。只有像遵循水的自然屬性一樣去遵循水的商品的價值規律,才能調節供求關系,提高用水效率,促進節約用水,減少排污,最終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此,水法第七條規定,「國家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第五十五條規定,「使用水工程供應的水,應當向供水單位繳納水費。」水法第四十九條還規定,「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這些規定構成了把水利工程供水作為商品的法律基礎。《水價辦法》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是指供水經營者通過攔、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設施銷售給用戶的天然水價格。」第四條規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由供水生產成本、費用、利潤和稅金構成。」並明確了構成水價的四個部分的具體內容。《水價辦法》通過上述規定從根本上把水利工程供水納入了商品范疇。《水價辦法》還在第六條中規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制定後,「並根據供水成本費用及市場供求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在第十二條規定,「在特殊情況下動用水利工程死庫容的供水價格,可按照正常供水價格的2至3倍核定。」在第十五條規定,「供水水源受季節影響較大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可實行豐枯水價或季節水價浮動價格。」這一系列具體規定進一步明確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形成機制,使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更加符合市場經濟中的商品價值規律。
三、《水價辦法》維護了供求雙方的合法權益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水利工程的建設資金主要靠國家撥款,投資主體比較單一,按當時的實際情況,《水費辦法》使用「投資盈餘」作為利潤指標。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水利投資主體逐漸多元化,水價改革也在不斷深化,沿用「投資盈餘」這一指標已不能適應當前經濟形勢和水利改革發展的需要。對當前通行的資本金利潤和凈資產利潤兩個指標,考慮到目前水利工程供水單位未普遍實行資本金制度,《水價辦法》中選擇了按凈資產利潤計算利潤。
為了進一步維護供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水價辦法》第九條規定,「利用貸款、債券建設的水利供水工程,供水價格應使供水經營者在經營期間內具備補償成本、費用和償還貸款、債券本息的能力並獲得合理的利潤。」第二十一條規定,「水費由供水經營者或其委託的單位、個人計收,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權收取水費。」第二十四條還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減免水費,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截留、平調和挪用水費。針對部分用水戶不願交付或惡意拖延交付水費的問題,第二十三條規定,「用水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交付水費。用水戶不交付水費的,應當按照規定支付違約金。用水戶在合理期限內經催告仍不交付水費和違約金的,供水經營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用水戶是水利工程供水的消費者,用水戶的合法權益同樣應受到保護。為此,《水價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根據國家經濟政策以及用水戶的承受能力,水利工程供水實行分類定價。」第二十二條規定,「供水經營者與用水戶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水價政策,簽訂供用水合同。除無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供水經營者未按合同規定正常供水,造成用水戶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為水是一種特殊商品,用水戶的用水可能關繫到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權益,因此,水市場是一種不完全競爭市場,水價只能是政府幹涉下的不完全市場價格。為了增加水價制定與調整的透明度,保障用水戶和利益相關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水價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列入價格聽證目錄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在制定或調整價格時應實行價格聽證,充分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並在第二十一條規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應實行價格公示制度。供水經營者和用水戶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水價政策,不得擅自變更水價。」
為了保證讓農民享受到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水價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農業用水價格按補償供水生產成本、費用的原則核定,不計利潤和稅金。」對其他非農業用水價格,《水價辦法》也分別作出了具體規定。同時,《水價辦法》第二十五條,對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對違反價格法規、政策的查處職責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四、《水價辦法》規定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許可權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關繫到廣大用水戶和利益相關群眾的切身利益,甚至可能會影響到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穩定。因此,政府必須加強對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管理。我國地域遼闊,各行政區域的水資源狀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群眾的承受能力、供水工程情況差異很大,因此不可能全國制定統一的水價,確定統一的調幅和調整時間。依據水法及有關法規,《水價辦法》第五條規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採取統一政策、分級管理方式,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政府鼓勵發展的民辦、民營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實行政府定價。」 《水價辦法》還按照政府部門的職責分工以及價格管理許可權,規定「中央直屬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工程的供水價格,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商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地方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管理許可權和申報審批程序,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商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五、《水價辦法》注意了與相關政策法規的銜接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涉及到的現行政策法規較多。尤其是自1985年《水費辦法》頒布施行以來,我國先後制定了水法、物價法、水利產業政策,2002年又修訂了水法。近18年來,各地在水價改革方面也進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總結了不少成功的經驗。《水價辦法》制定過程中,結合我國水工程供水價格管理的現狀,認真吸收了改革經驗,細致的解決了與相關政策法規的銜接問題。例如,1999年水利部組織制定的《水利產業政策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提出,「水利工程供水應推行兩部制水價。兩部制水價中,基本水價按補償供水工程固定成本費用的原則核定,計量水價按補償供水工程正常運行成本、費用加合理利潤的原則核定。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的標准,由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核定。」該細則印發後,一些地方開展了兩部制水價的改革試驗。《水價辦法》考慮到兩部制水價是基於水利工程供水特點提出的,實行兩部制水價有利於用戶在豐枯年度均衡負擔水費,也有利於水管單位正常運營費用的均衡補償。又考慮到兩部制水價的復雜性,需逐步推行。因此,在第十三條中規定,「水利工程應逐步推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將結合的兩部制水價。具體實施范圍和步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同時根據目前推行的經驗,對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核定的原則作了具體規定。再如,《水價辦法》在附則中明確水利工程水費的使用和管理按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執行;規定了排水水費的收取范圍和計量原則,解決了與《水費辦法》的銜接問題。
總之,《水價辦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符合當前我國水價改革實際情況的一部較好的供水價格管理法規。但是,不能認為《水價辦法》施行了,水利工程供水的所有水價問題就都可以解決了。例如,《水價辦法》規定了農業用水價格按供水成本計價,不計利潤。非農業用水價格中利潤水平按國內商業銀行長期貸款利率加2至3個百分點確定。由於農業用水約占水利工程供水的75%左右,而其水價不計利潤,因此水利工程水價的綜合利潤率平均為2%,遠低於我國工業企業的平均利潤率。但是考慮到當前我國的農業政策及農業的實際承受能力,目前只能採用這樣的規定。隨著改革的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和水價管理制度也必將逐漸完善和成熟。《水價辦法》的施行,將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認真學習貫徹,積極組織實施《水價辦法》,並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推進水利工程供水單位的改革,努力形成良性運行的水工程管理機制。
❽ 結合經濟生活的有關知識簡析水價調整的積極意義
(1)價值決定價格,供求影響價格。水是商品,水價的變化既要反映價值,也要反映供求。水價的調整有利於及時反映供水企業的生產成本和市場需求的變化,促進供水企業提高供水質量和服務水平。 (2)價格影響需求,價格的變化一般而言會影響該商品的消費需求,水價的調整,有利於培養居民的節水意識,發揮價格杠桿對水資源的優化配置作用,建設節水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