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6融資租賃稅收政策
財稅字[1999]183號-關於融資租賃業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國務院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財稅字〔1997〕045號)規定:納稅人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等費用。最近,一些地方來函詢問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在征稅時能否予以扣除,現明確如下:
納稅人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並依此徵收營業稅。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納稅人為購買出租貨物而發生的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
本規定自1999年7月1日起執行。此前各地在執行中不論是否允許扣除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對納稅人以往的營業額均不再調整。
國稅函[2000]514號-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
據了解,目前一些地區在對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時,政策執行不一,有的徵收增值稅,有的徵收營業稅,為統一增值稅政策,嚴肅執法,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一律以本通知為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補充通知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內資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同樣對待,按照融資租賃徵收營業稅。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同樣適用於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
2000年11月15日
財稅[2003]16號-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研究,現對營業稅若干業務問題明確如下:
二、關於適用稅目問題
(六)雙方簽訂承包、租賃合同(協議,下同),將企業或企業部分資產出包、租賃,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費、租賃費(承租費,下同)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費凡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屬於企業內部分配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義對外經營,由出包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承包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出包方的財務會計核算;
3、出包方與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潤為基礎。
(十一)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
財稅[2009]69號-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十、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的購置並實際使用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包括承租方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並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承租方企業,且符合規定條件的上述專用設備。凡融資租賃期屆滿後租賃設備所有權未轉移至承租方企業的,承租方企業應停止享受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財稅[2009]128號-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完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堵塞稅收征管漏洞,現將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三、關於融資租賃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財稅[2013]106號-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一章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第二條 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第二章 應稅服務
第八條 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其他郵政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第三章 稅率和徵收率
第十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四)銷售額
1.融資租賃企業。
(1)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6號-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62號),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現予以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62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享受出口退稅政策的融資租賃企業(以下稱融資租賃出租方)的主管國家稅務局負責出口退(免)稅資格的認定及融資租賃出口貨物、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以下稱融資租賃貨物)的出口退稅審核、審批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享受出口退稅的融資租賃出租方和融資租賃貨物的范圍、條件以及出口退稅的具體計算辦法按照財稅〔2014〕62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稅務登記、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管理
第四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在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及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後,方可申報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
第五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首份融資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除提供《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定的資料外(僅經營海洋工程結構物融資租賃的,可不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證明;
(二)融資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本辦法發布前已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的融資租賃出租方,可向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補辦出口退稅資格的認定手續。
第六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退(免)稅認定變更及注銷,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退稅申報、審核管理
第七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融資租賃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或收取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首筆租金開具發票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融資租賃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退稅申報。
第八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申報融資租賃貨物退稅時,應將不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貨物分別申報,在申報表的明細表中「退(免)稅業務類型」欄內填寫「RZZL」,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融資租賃出口貨物的,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二)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提供向海洋工程結構物承租人收取首筆租金時開具的發票;
(三)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融資租賃貨物屬於消費稅應稅貨物的,還應提供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
(四)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期在5年(含)以上的融資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五)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提供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收貨清單;
(六)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已申報抵扣的,不得申報退稅。已申報退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融資租賃出租方不得再申報進項稅額抵扣。
第十條 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融資租賃出租方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規定的認證期限內辦理認證手續。
第十一條 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照財稅〔2014〕62號文件規定的計算方法審核、審批融資租賃貨物退稅。
第十二條 對融資租賃出租方申報退稅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融資租賃出租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管國家稅務局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信息比對無誤後,方可辦理退稅;如融資租賃方為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管國家稅務局應發函調查,在確認增值稅專用發票真實、按規定申報納稅後,方可辦理退稅。
第十三條 對承租期未滿而發生退租的融資租賃貨物,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及時主動向主管國家稅務局報告,並按下列規定補繳已退稅款:
(一)對上述融資租賃出口貨物再復進口時,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規定追繳融資租賃出租方的已退稅款,並對融資租賃出口貨物出具貨物已補稅或未退稅證明;
(二)對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發生退租的,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規定追繳融資租賃出租方的已退稅款。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採取假冒出口退(免)稅資格、偽造或擅自塗改融資租賃合同、提供虛假退稅申報資料等手段騙取退稅款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本辦法未作規定的,按照視同出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融資租賃出口貨物的,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以融資租賃出租方收取首筆租金時開具的發票日期為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天津東疆保稅港區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9號)同時廢止。
財關稅[2014]16號-關於租賃企業進口飛機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租賃企業一般貿易項下進口飛機並租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與國內航空公司進口飛機同等稅收優惠政策,即進口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的飛機減按5%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自2014年1月1日以來,對已按17%稅率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上述飛機,超出5%稅率的已征稅款,尚未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可以退還。租賃企業申請退稅時,應附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進口飛機所繳納增值稅未抵扣證明(格式見附件)。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租賃企業從境外購買並租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不能實際入區的飛機,不實施進口保稅政策,減按5%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財稅[2014]18號-關於飛機租賃企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飛機租賃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3〕108號)的有關精神,促進飛機租賃業健康發展,現將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暫免徵收飛機租賃企業購機環節購銷合同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為統一政策執行口徑,現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三、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計算當期銷售額時可以扣除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為書面合同約定的當期應當收取的本金。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的,為當期實際收取的本金。
四、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的納稅人,以保理方式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未到期應收租金的債權轉讓給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改變其與承租方之間的融資租賃關系,應繼續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並向承租方開具發票。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財稅[2015]144號-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8號)有關規定,為促進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公平稅負,現就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二、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請遵照執行。
❷ 2016年影響國家經濟的政策主要有哪些
2016年國經濟的主要發展目標和政策基調已基本確立。總體看,2016年宏觀經濟政策將以穩為主基調,強調供給側供給,突出長期發展與短期增長的結合,強化市場的力量,保持政策的相對靈活性。
宏觀調控:供給為主、需求為輔
近年來,國經濟發展面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表現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工業品價格持續回落,工業企業利潤下降;財政收入增速放緩,一些地區甚至出現負增長;潛在風險顯性化的可能性增大。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國際金融危機後外部市場需求變化的因素,但最根本的還是內在因素,即有效供給不適應市場需求的變化,特別是結構性產能過剩比較嚴重,即主要矛盾正在由需求側轉向供給側。由於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原因主要不是周期性的,而是結構性的,面對的主要是供給側、結構性、體制性矛盾,因而不可能通過短期刺激政策實現經濟反彈,而必須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動力。因此,宏觀調控中需要綜合運用需求管理和供給管理,使宏觀調控從僅需求管理的一維政策,升級為同時包括需求管理和供給管理的二維政策體系。首先確定供給管理政策和需求管理政策之間的組合,然後確定供給管理政策內部和需求管理政策內部具體政策工具的組合。
針對2016年的經濟形勢以及穩增長的政策目標,雖然需求、供給二者都擴張,但擴張的力度不一樣,需求方面是適度擴張,而供給方面則擴張力度較大,因此是以供給擴張為主的雙擴張政策組合。
經濟管理:堅持四項原則
堅持總量調節和定向施策並舉。把握好總供求關系的新變化,保持經濟總量基本平衡,明確經濟增長合理區間的上下限,加強區間調控、相機調控,加強政策預研儲備,備好用好政策工具箱。當經濟面臨滑出合理區間的風險時,採取更大力度的穩增長措施,以有效緩解經濟下行壓力。堅持在區間調控基礎上,注重實施定向調控、結構性調控,瞄準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特別是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統籌施策、精準發力,推動重大經濟結構協調和生產力布局優化,努力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堅持短期和中長期結合。一方面,增強宏觀調控的針對性、有效性,通過預調微調,搞好需求管理,促使總需求與總供給基本平衡,熨平短期經濟波動,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防範化解各種經濟風險。另一方面,著眼於改善中長期供給能力,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結構性改革特別是供給側的結構性改革,化解過剩產能、推動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增長極、增長帶,加快推動經濟結構優化,不斷提高要素產出效率,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提升經濟潛在增長能力,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堅持國內和國際統籌。加快形成參與國際宏觀經濟政策協調的機制,主動加強與主要經濟體的政策協調和溝通,更加積極地參與多雙邊國際經濟合作,提升國際話語權,推動國際宏觀經濟治理結構改革。
堅持改革和發展協調。一方面,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把發展作為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主動調控、穩中有為,保持經濟穩定健康發展,為全面深化改革創造良好環境。另一方面,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推動有力促進經濟平穩發展的改革措施及早出台、加快落地,使改革更加有力地服務於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要通過改革創新引導宏觀調控方式創新,以結構性改革破解結構性難題,著力實現經濟中高速增長、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
財政:降成本、優結構、促改革
2016年,財政政策一方面著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方面促進適度擴大總需求,力求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增強持續增長動力:
一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推進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完善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積極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推進消費稅改革。
二是穩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主要體現在:提高赤字率,擴大赤字規模,相應增加國債發行規模,合理確定地方政府新增債務限額;進一步實施減稅降費政策,堅決遏制各種亂收費,堅決不收「過頭稅」,給企業和市場主體留有更多可用資金;加大統籌財政資金和盤活存量資金力度。
三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壓縮「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按可持續、保基本原則安排好民生支出。重點加強基本公共服務,特別是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的支持力度,加強對特定人群特殊困難的幫扶。創新公共服務方式,能夠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的,不再直接承辦,能夠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的,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非基本需求主要靠市場解決。
四是增強風險防控意識和能力。繼續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完善預算管理機制,將政府存量債務還本付息納入年初預算,根據批準的限額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債務收支情況隨同預算公開的常態機制。強化風險預警,督促風險較高的地區制訂中長期債務風險化解規劃,新增債券安排與各地區風險程度掛鉤。
工業:去產能、提效率
按照企業主體、政府推動、市場引導、依法處置的辦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體系,因地制宜、分類有序處置,妥善處理保持社會穩定和推進結構性改革的關系。化解過剩產能,與深化改革、企業重組、優化升級相結合。一是嚴控新增產能。進一步加大力度,根據市場需求,設定鋼鐵和煤炭等全國總量「天花板」。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新增產能技術改造和煤礦生產能力核增項目。二是淘汰落後產能。對環保、能耗、安全生產達不到標准和生產不合格或淘汰類產能要依法依規有序關停退出。三是優化存量產能。理順要素價格市場形成機制,提高產業准入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態環保標准,促進企業產品升級,加快向高端、智能、綠色方向轉型轉產。鼓勵企業開展上下游兼並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引導扭虧無望企業主動退出。四是開拓產能利用空間。支持企業利用「互聯網 +」、國際產能合作和裝備走出去等,積極拓展國內外市場。五是創造新的就業空間,為企業人員轉崗提供支撐,支持傳統企業開展「雙創」。
在化解產能過剩的同時,加快結構升級步伐。聚焦《中國製造2025》重點領域,啟動實施一批重大技改升級工程,支持輕工、紡織、鋼鐵、建材等傳統行業有市場的企業提高設計、工藝、裝備、能效等水平,有效降低成本,扶持創新型企業和新興產業成長。促進互聯網與製造業融合進一步深化,使得製造業數字化、網路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推出旨在推進智能製造、下一代信息基礎設施等產業發展的多個行動計劃。
貨幣:穩健、靈活、防風險
2016年,國將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優化增量,保持靈活適度,大力推動金融改革開放,切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促進經濟金融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靈活運用各種工具組合,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既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又不隨意放水。
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探索建立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繼續運用抵押補充貸款、中期借貸便利、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機構擴大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投放,引導降低社會融資成本,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不斷優化信貸結構,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大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協調配合。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全面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持續釋放改革紅利。繼續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完善市場化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繼續深化金融機構改革。繼續加強對區域金融改革的支持。
推動金融市場規范創新發展。防範和化解經濟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
房地產:去庫存、促發展
在經濟增速下行和高庫存壓力下,政府更加重視房地產在促進消費和拉動投資方面的重要作用,政策聚焦於挖掘房地產消費潛能,鼓勵需求入市,進而恢復並帶動投資信心。2016年,將推進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的住房體制改革,把去庫存作為房地產工作的重點。
按照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庫存,穩定房地產市場。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許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使他們形成在就業地買房或長期租房的預期和需求。明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擴大到非戶籍人口。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鼓勵發展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順應市場規律調整營銷策略,適當降低商品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業兼並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
繼續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努力提高安置比例,將新安排600萬套棚戶區改造任務。實現公租房貨幣化,通過市場籌集房源,政府給予租金補貼。改進房地產調控方式,促進房地產企業兼並重組。進一步落實地方調控的主體責任,實施分城施策、分類調控。
農業:由數量轉質量,加快產業融合
當前,國農產品中低端供給較為充足,另一方面放心安全的農產品供給又明顯不足。因此,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保稻穀、小麥等口糧,保耕地、保產能,保主產區特別是核心產區的糧食生產的前提下,農業生產將由數量為主,逐步轉向數量質量並重、更加註重效益,更加滿足消費者需求。
充分發揮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在結構性改革中的引領作用,農業支持政策要向規模經營主體傾斜,惠農政策由普惠向新型經營主體轉變。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
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建設現代的飼草料產業體系,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加快農業由生產環節向產前、產後延伸,提高農產品加工轉化率和附加值。推進農業與旅遊 、教育、文化與產業的深度融合,實現農業從單純的生產向生態、生活功能的拓展,大力發展比如像休閑農業、鄉村旅遊、創意農業、農耕體驗等等。
土地:有保有壓、控製成本
為加強結構性改革,服務穩增長目標,2016年土地政策將強化去產能、去庫存、降低企業成本、防範地方債務風險等基調。制定配套政策,盤活企業存量土地,促進「僵屍企業」分類有序處置,穩妥安置分流下崗職工。以煤炭、鋼鐵行業為重點,加快去產能步伐。嚴把土地供應關口,三年內對煤炭、鋼鐵新上項目一律不得核准、備案。與此同時,綜合考慮房地產去庫存和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實施有保有壓的用地政策。積極保障新產業發展用地,對於國家鼓勵發展的新產業、新業態,各地可結合地方實際,納入重點保障范圍。以「先存量、後增量」的原則,優先安排新產業用地供應。多種方式供應新產業用地,差別化保障新業態用地,鼓勵盤活利用現有用地。
深入研究降低企業特別是實體經濟企業用地成本問題,合理確定地價水平,防止企業用地價格過快上漲、加重企業用地成本。創新企業用地模式,鼓勵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等出讓方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對利用存量土地、荒廢地開展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區域政策:落實總體戰略,加強合作
支持各地發揮比較優勢,貫徹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頂層設計以及各省(區、市)參與建設「一帶一路」實施方案,大力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全面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支持三省市制定各自方案和支持政策,穩妥有序推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推進交通一體化、生態環保、產業發展三個重點領域率先突破,協調推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驅動發展和試點示範。發揮京津冀協同發展輻射帶動作用,促進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支持建立由北京市牽頭的環渤海地區合作發展協調機制,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生態環境聯防聯治、產業發展協同協作、市場要素對接對流、社會保障共建共享等重點領域合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依託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39號),認真組織實施即將出台的《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支持沿江11省市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協商合作機制,高起點高水平合作建設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進沿江產業有序轉移和優化升級,加強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推動上中下游地區協調發展、沿海沿江沿邊全面開放。發揮長三角區域合作組織作用,加快推進長三角一體化,帶動長江經濟帶協調發展。以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為基礎,以三大戰略為引領,積極推動珠江-西江經濟帶等經濟支撐帶建設,形成沿海沿江沿線經濟帶為主的縱向橫向經濟軸帶。發揮城市群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其他地區借鑒京津冀協同發展做法,提高東北地區、中原地區、長江中游、成渝地區、關中平原等城市群內部協同發展水平。推進重點地區一體化發展,支持有條件地區積極探索同城化。根據環境容量和生態空間,探索人口經濟密集地區優化開發新模式。探索建立毗鄰省份發展規劃銜接機制,推動空間布局的協調和時序安排同步進行。
建立區域合作資金保障機制,創新利益分享與保護補償機制,強化區域互助機制。尊重基層首創精神,支持各地開展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加強區域合作的新路徑、新方式,力爭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豐富區域合作工作的手段。
❸ 2016年互聯網金融都有哪些監管政策
在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等部門就正式發布了《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專辦法》,確立了網屬貸行業監管體制及業務規則。之後,銀監會會同相關部門分別於2016年底和2017年初,發布了《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和《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一個辦法」(暫行管理辦法)、「三個指引」(銀行存管、備案、信息披露)的監管框架已全部落地,這也意味著網貸合規將進一步提速。
❹ 當前政府類融資宏觀政策有哪些新變化
從總量上看,貸款仍抄然是我國融資的主要方式。2018年開始,金融加強監管,銀行風險偏好降低,企業短期集中長期貸款投放均出現同比增速下滑。
非標融資受金融監管變化波動較大。2016年後,證監會開啟對通道業務嚴格整治,顯著加大通道業務資本消耗,其他非標新增收縮,非標投放迴流到信託貸款等「社融非標」渠道。2017年底開始,受資管新規影響,社融非標及其他非標均快速收縮。
債券融資是我國企業融資的第三大重要來源,主要以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為主。此種融資暫未受到政策影響,但因為近兩年信用風險頻發,公司債發行難度加大,債券融資增長承壓。
股權融資是我國企業融資來源的第四位,受金融監管影響較大。2018年IPO過審率較低,A股市場以再融資為主導。
❺ 2016營改增融資租賃政策在自貿區有什麼特殊
自貿區的企業從事貿易、實業、科技、融資租賃等都 可以直接申請一般納稅人。可以領購增值稅專用 發票,對於服務行業,可申請小規模納稅人,營改增後,服務業也可以領購增值稅普通 發票。稅率有3%,也有6%。
❻ 2016年關於互聯網金融的政策有哪些
今年針對互聯網金融政策出了不少呢,可以到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官方網站上查看。
❼ 2016年下半年中央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投融資有哪些政策支持
●1、稅收優惠:
●a、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研發費用的投入可按照50%加計扣除;
●b、企業所得稅由25%降為15%,相當於降低了原來的40%;
●2、政策支持:
●a、享受地級市資金補助(具體參考各地級市的獎勵政策);
●b、助力企業走向資本市場,成為新三板、創業板公司;
●c、享受優先貸款政策;
●d、優先列入政府采購名單;
●e、增加招、投標力度;
●f、可以優先建立企業科協,並獲得相關的科技獎勵及協助攻關技術難題;
●3、企業榮譽:企業重要榮譽,對於企業廣告宣傳和企業形象起到良好作用。突出產品新亮點優勢,高企證書含金量高,企業知名度強,客戶更加信任感,品牌發展更加快速;
●4、人才吸引:新出台的廣州落戶積分政策中規定:高新技術企業中工作的,工作每滿一年積2分,最高加10分。
❽ 國家金融改革的方針政策
中國的金融改革施行多年,相關方針政策已相繼出台,對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國民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並取得了顯著成效。中國金融改革的方針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加強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與金融監管。為了加強央行的宏觀調控與監管職能,中央政府已提出兩項重大舉措:一是改革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人行分支機構按行政區劃設置的狀況,保留或適當合並現有地、市分行,加強分行或支行的金融監管,二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關於《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切實加強金融監管和金融企業內部管理。
二、進一步深化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重點應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積極推進專業銀行的組織制度改革。要按照現代公司制度模式,將現在實行的全國一個獨立法人,按行政區劃設置機構的各專業銀行,改造為數家全國性商業銀行和眾多地方性商業銀行;第二,強化國有商業銀行內部管理;第三,深化產權制度改革。
三、大力發展非國有商業銀行。在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的金融改革方針下,必須從體制外新建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注意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機制。在對外開放前,必須對內開放。對內開放的重點是大力發展非國有金融機構,大力發展非國有控股的股份制地方商業銀行。這不僅有利於疏通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積極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更將有助於我國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增強國民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
四、培育和發展金融市場,擴大直接融資比例。發展金融市場既要循序漸進,又要加快步伐,突出重點。當前應該把短期融資市場作為發展重點,需要加快開發票據市場,為企業短期融資提供市場條件。同時,擴大同業拆借市場,使金融業的短期資金融通以市場融資為主,相應縮小中央銀行貸款,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擴展創造條件。
五是實行利率市場化。目前,中國的利率結構呈現出兩頭固定、中間變動的格局,即拆借市場和回購市場的利率是放開的,已經市場化了,再貸款利率是央行控制的,這是必要的;而存貸款利率也是由央行決定的。由於央行控制著兩頭 (再貸款利率和存貸款利率),加之拆借市場和回購市場的交易規模較小,交易主體有限,市場處於分割狀態,已經放開的拆借利率和回購利率形成一個孤島,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既然再貸款利率由央行控制,不能也不必市場化,那麼,利率市場化的選擇就只能從另一頭進行。由於目前放開存款利率存在著較大的風險,因此,利率市場化的關鍵在於放開貸款利率。
❾ 2017年融資租賃有什麼新政策
融資租賃公司的黃金時代就從未斷過,上海的金融都市,天津港口優勢,有返稅的政策,深圳是鼓勵大量發展的城市。
融資租賃近年來發展勢頭迅猛,在拉動社會投資、促進產業升級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融資租賃企業也是前海涉外企業佔比最高的一種新興金融業態。今年8月底,首份融資租賃行業實務系列白皮書顯示,前海注冊融資租賃企業達1200餘家,佔全國的1/3。
前海自貿區成為「金融聚集新聖地」
前海被定義為「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和「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成立6年多來,形成了深港合作區與自貿區疊加的72條創新金融政策體系,金融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在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擴大開放、金融機構創新、創新型金融業務方面實現了多個全國首次和第一,為我國金融業擴大開放探索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前海率先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截至2016年6月底,備案余額超千億元,提款金額356.2億元,有效降低了區內企業融資成本。此外,在跨境人民幣貸款成功發放、企業赴港發債、「熊貓債」、人民幣資金池門檻進一步降低等領域不斷發揮出示範效應, 創造了諸多全國領先的創新案例。
前海自貿區政策優勢明顯
在先行先試探索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方面,前海率先啟動外債宏觀審慎管理試點。截至2016年6月末,共有18家前海企業辦理了22筆外債試點業務的登記手續,簽約金額10.55億美元。已有41家前海企業獲得了QDIE試點資格,累計備案35家境外投資主體,獲批額度高達9.6億美元。此外,QFLP試點管理企業已達106家,基金20家,累計注冊資本超過267億元。在碳排放領域,境外投資者如今也可參與深圳(前海)碳排放權交易,鼓勵境外資本以市場化手段參與我國經濟的綠色轉型。與此同時,保險交易的「深港通」獲得突破,試點為內地人士購買的香港保單續費提供跨境支付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