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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信託出擔保函

發布時間:2021-09-24 04:03:26

㈠ 擔保公司怎麼才能出擔保函

如果說是正規的話,這個是需要很多資金的,如果是民間的那種借貸公司,民間投資擔保公司是無法向銀行出具擔保函的。

1.設立信用擔保機構注冊資金不得低於5000萬元,其中實物不超過20%;
2.從事擔保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國家發改委認可的從業資質,或具有2年以上從事金融業務的工作經歷。主要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5年內無經濟犯罪記錄;
3.有科學、規范的風險控制制度和相應的內部風險控制機構;
4.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5.經營范圍不得涉及銀行及非銀行的金融業務;
6.不得以會員制募集擔保資金;
7.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
相關的審批流程:
(一)設立注冊資金1億元以下的擔保機構: 申請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門預核名-→以經工商部門批准預核名的信用擔保機構名義,向市中小企業局提出成立信用擔保機構的申請-→受理→審核(中小企業處)→報委領導審批→下達批復→申請人
(二)設立注冊資金一億元以上的擔保機構或跨省區經營的擔保機構:申請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門預核名-→以經工商部門批准預核名的信用擔保機構名義,向市中小企業局提出成立信用擔保機構的申請→受理→初審(中小企業處)→報委領導簽發→上報國家發改委審批→轉批復(市中小企業局)→申請人需要准備的申報材料

信託公司向外出具的保函合規嗎

並不合規、現在銀監會明確不能開保函。但是隱性的條款(所謂的「抽屜協議」)信託公司還是會開出來。因為有些資金單筆金額超大。比如說銀行的,保險的大資金。有的信託公司會給保函。但是並不合規。而且沒啥法律效力

㈢ 請問買信託的話,有沒有保險公司擔保

其實現在信託公司破產也很難得,一般信託產品沒有保險公司擔保。信託的風險把控主要有:質押、抵押、連帶責任擔保等,保險公司擔保的挺少,全國目前只有68家信託公司,而且信託公司的拍照以及不再下發了,所以信託產品如果真的出事了,很多信託公司都寧願自己先出錢墊付就是所謂的剛性兌付。

㈣ 湖南高速集團買信託產品出問題,打官司卻敗訴,敗訴的原因是什麼

回湖南高速集團買信託產品出問題,打官司卻敗訴,敗訴的原因是什麼?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制度,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湖南高院這個判決之後,雙方不服的就不能再上訴了,但是後面還有個再審程序,不過這個程序就比較難了,除非有重大錯誤。像這個判決,估計很可能就是最終結果,也就是說湖南高速這個錢,90%以上的概率,是要不回來了。

那麼這個事,可不光是湖南高速一家倒霉,這個判決有著重要的司法意義,他為現在正在進行當中的,還有以後所有的同類事件都打了個模板,而且這個絕對不光是法院的表態,相關監管部門也多次表態。銀保監會的相關領導,對於信託產品對付問題的表態用了12個字,一單一策,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對於有的信託公司出具兜底函,監管態度一直是非常明確的,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因為這不符合信託法律關系的本質特徵,也違背了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履職的基本要求。所以此次湖南高院,必然是跟監管溝通之後,才做出的改判。所以雖然不合理但卻合法,有著積極的引導作用。

湖南高速的背景其實並不弱,他是湖南省交通廳下屬的事業單位,湖南高速集團財務公司相當於湖南高速集團的內部銀行,可謂是掌上明珠,這次也是動用了全集團的資源,甚至是全湖南的資源,在打這場官司。但最後還是敗訴了,可見此次從監管到司法的態度之堅決,那麼一個這么大的事業單位都要不回錢了,普通的投資者還能要回錢嗎?

所以,小編建議買信託的投資者可長點心吧,未來信託這塊,可能會出大問題,不要再對剛性兌付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無論信託公司告訴你兜底,還是他找的擔保方承擔兜底責任,一概全都不能相信。買者自負之前是監管的精神,現在已經變成了司法精神。以後恐怕一審你都不過去。打官司也是輸。還白白承擔訴訟費用。信託雖然暴雷的概率要比P2P小得多,甚至風險只是P2P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但是他的殺傷力極強,因為起購門檻高,動輒就是100萬,300萬,很多家庭甚至把一輩子的積蓄都壓在了一個信託一隻產品上,那麼即便他有10%的概率收不回來,你也是無法承受的。所以千萬千萬要小心,最好的辦法就是什麼信託都不投。

固收是個火葯桶,他會一層一層的爆炸,最外面那層就是P2P,已經炸過一輪了,這東西自然也是遵循買者自負的原則,而且基本都刑事立案,即便人抓到了,也攥不出多少錢了,投資者也只能自認倒霉。第二層就是信託了,信託資產很多也都是垃圾債性質的,你想想他給那麼高的收益,一定是做不了貸款,也發不了債的資產,才會去搞信託,承擔高成本,否則有5-6%的錢不借,為啥要借10%以上的錢,那麼自然他資產質量肯定不如債券。前幾年經濟擴張,再加上金融擴張,信託行業風生水起掩蓋了很多問題,並不是他能夠還錢,而是很多信託都是借新還舊,通過資金池的滾動在遮遮掩掩,現在要控制信託規模,那麼他資產質量不足的問題,馬上就會暴露出來。後面很快你就能看到,很多信託暴雷的新聞了。有這個判決在,以後投資者,也就再也別想打官司的事了,即使去告,也是白白承擔訴訟費用。

趕緊告訴你的父母家人,不光是信託,以後買任何理財產品,也千萬別相信,任何形式的保本保息承諾,可以說除了存款產品之外,其他的保本保息都是違規的。最後自然也就在法律上無效。那有人說,這些孫子騙人,難道沒人管嗎?肯定有人管,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都是少不了的,讓他們丟掉工作,甚至蹲監獄,但問題是,處罰了他,你的錢也回不來了。就像當時P2P一樣,大家都以為大機構不會有風險,說大平台沒事,結果大家都看到了。投資需謹慎。

㈤ 信託公司能否對外提供擔保

信託公司可以開展對外擔保業務,但對外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
50%。但是信託財產不可以對外提供擔保。

㈥ 信託與擔保的區別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因其靈活性而具有極大彈性和普遍性。信託公司是唯一能綜合利用金融市場、連通產業和金融市場的機構,從基礎設施、大型工程建設投融資,到企業的兼並重組、改制顧問,再到租賃、擔保,它能提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務。融資方通過信託公司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並通過將資產(股權)抵押(質押)給信託公司、以及第三方擔保等措施,保證到期歸還本金及收益。而傳統意義的擔保,是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信用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後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後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這就是傳統的銀保業務。
信託跟擔保在某種程度上有些類似,都是通過募集資金進行投資某些標的項目,進而獲得收益回饋給投資者。但是二者的區別還是比較多的。
首先從規模上,信託公司全國現在共計62家,大多數是省政府牽頭設立的金融機構,比如河南的中原信託,控股股東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全資的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類似的信託公司還有上海信託,吉林信託,山東信託,蘇州信託等。還有的是大的國字型大小企業直接設立的,比如中石油旗下的昆侖信託,中國航天集團旗下的中航信託,平安集團旗下的平安信託。中國中鐵旗下的中鐵信託。注冊資金一般在12億左右。同比擔保公司,僅河南省注冊的就有1640家,注冊資金大多在500萬到1個億之間。
其次從募集資金的流向來看,信託主要有房地產信託、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類信託、證券投資信託這三類。固定收益類的產品一般投資於實業(房地產,政府工程項目,上市公司項目),收益率從屬於固定收益類的,收益率一般在9%-12%。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為最大限度規避風險,從選擇項目開始,信託公司一般從交易對手和抵、質押物兩個方面來控制風險,優先篩選那些經營穩健、償債能力較強、第一還款來源較充足、抵(質)押物易於變現且變現價值較高的項目。信託項目成立後,信託公司會定期、不定期對項目進行風險排查,包括融資人經營情況、財務狀況、抵(質)押物狀況等。審核程序非常嚴格,同時,信託公司所有項目流程確定以後,要報備銀監局,如果監管部門認為這個項目存在風險,也會及時叫停。而擔保公司投向的項目僅僅受到公司自身內部風控體系的審核,其中蘊涵的風險較大。綜上所述,信託產品要比擔保公司的理財產品安全性得多。
再次,從法律層面來講,信託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與《信託公司管理辦法》而設立,推出的理財產品遵循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成立與發行,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嚴格的審核備案程序;而投資擔保公司設立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成立,根據該辦法第21條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投資等活動,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依法予以查處。從法律性質上判定,投資擔保公司受託投資行為具有一定的法律瑕疵。
第四,從收益率上來看,擔保公司目前能給出的月收益率一般是1.5%-2%,而小額信託的月收益率是0.75%,而同期銀行年化收益率3.5%,月收益率在0.29%在如果單從收益率來看,信託公司確實有差距。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要求擔保公司投資標的有著非常強大的盈利能力,而依託目前擔保公司的資金以及人才儲備,選擇如此高的盈利能力的項目是有很大的難度的。據河南房地產商會秘書長趙進京透漏,真正成熟的地產企業通常不會用擔保公司的錢,而擔保公司的錢大都流向了一些初涉地產界的中小型公司。這些小地產商抱著投機心理用擔保公司的錢,但是居高不下的利息使得地產企業使用這種融資手段充滿了風險。

㈦ 信託中的擔保方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般集合信託抄中都存在襲擔保方的,擔保方起到對信託資產兜底的作用,集合信託兜底順位為
1、借款人為第一順位
2、擔保方為的第二順位
3、個人無限連帶方為第三順位
4、信託公司股東為第四順位
補充:所謂的兜底就是承擔還款義務,擔保又存在一般擔保、無限擔保、連帶無限擔保。其承擔的責任逐步增大

㈧ 擔保公司向銀行出具的擔保函!

成立擔保公司不需向銀行出具擔保函,應由工商部門審查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或銀行出具的進帳單,對帳單,而擔保函則是借款人申請 擔保公司同意向銀行出具的承諾書。具體內容如下

保證擔保承諾書
銀行

同志向貴行申請貸款 萬元,該貸款我公司同意擔保,如該款在 年 月 曰未還清,本公司對垓貸款願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貴行可在本公司帳號里直接扣收。
本擔保函和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諾!

此呈

年 月 日

㈨ 信託擔保方式有哪些

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專產的佔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屬保。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㈩ 請問從銀行買信託產品,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嗎

客戶從銀行購買的信託產品,實際發生的法律關系客戶和信託公司委託關系。 銀行只是作為客戶推薦,資金代理收付的角色。 在交易中,原則上是不存在有法律責任。
關於銀行擔保責任的問題,目前國家法規是明令禁止銀行為信託計劃提供擔保的。 因此,哪怕合同如何表述,銀行是無法承擔擔保義務的。
因此,在購買產品時,客戶要關注你的交易對手,即信託公司的自身情況( 如聲譽、過往業績、資本金等情況) 要關注該公司的違約承擔能力。 另也要看看投資的主體,即融資單位,極其保障措施。
信託投資有風險,要審慎咨詢理財顧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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