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增資和股權轉讓哪個好
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股權轉讓的資金由被轉讓公司的股東受領,資金的性質是股權轉讓的對價。
增資擴股中的獲得資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東,資金的性質是公司的資本金。
出資完成後,公司的注冊資本的變化不同
股權轉讓後,公司的注冊資本並不發生改變。
而增資擴股後,公司的注冊資本必然發生變化。
投資人對公司的權利義務不同
股權轉讓後,投資人取得公司股東地位的同時,不但繼承了原股東在公司的權利,也應當承擔原股東相應的義務,其承擔義務是無條件的。
增資擴股中的投資人是否與原始股東一樣,承擔投資之前的義務,需由協議各方進行約定。投資人對於其加入公司前的義務承擔具有可選擇性。
表決程序採取的規則不同
股權對外轉讓系股東處分期個人的財產權,因此《公司法》第71條規定「股東對外轉讓股權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適用的是「股東多數決「(即以股東人數為標准),並且欲轉讓股權的股東只需書面通知其他股東,而無需召開股東會表決。
增資擴股是公司資本運營過程中的內部決策問題,因此《公司法》第37條明確規定,增資擴股必須經股東會作出決議,除非全體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公司法》第44條進一步規定,股東會作出增加註冊資本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採用的是「資本多數決」,而非「股東多數決」。
對公司影響不同
股權轉讓導致股東變化,但公司的注冊資本並沒有增加或減少,《公司法》對股權對外轉讓的限制規定注重保護的是公司的人合性。
公司增資擴股往往不僅導致新股東的增加,更是為公司增加了注冊資本,帶來了新鮮血液,使公司經濟實力增強,從而可以擴大生產規模、拓展業務,故增資擴股主要涉及公司的發展規劃及運營決策,注重保護的是公司的資合性。
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
股權轉讓後公司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會發生改變。因為增資擴股一般會導致原股東股權的稀釋,但不影響原股權的計稅基礎,對企業增加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屬於股東新投入的資本金,對股東的投資款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中原股東獲得轉讓資金後,扣除股權的計稅成本及相關稅費確認「財產轉讓所得」徵收所得稅。
㈡ 公司融資,股權轉讓與增資哪種好
公司再融資的時候用增資還是用股權轉讓好,但是如果說對方是專業的是投資人,專業投人,肯定希望用增資的方式來進行,為什麼呢?因為增資的錢是從投資人的口袋中流向公司的資金賬戶中,那麼這種情況下,公司可以利用這筆錢繼續去運營,那麼相反的,如果說是進行股權轉讓的話,那麼這筆錢就會流到股東的個人口袋中,那麼不利於公司的長期發展,但綜合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
㈢ 什麼是股權融資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是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可專以發生在屬公開的交易市場上,也可以發生在公司的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場合,還可以發生在股份的非公開轉讓場合。
㈣ 股權融資 股權轉讓 增資擴股 這些是什麼方面的知識
這屬於金融學方面的知識,至於像你們三個做生意股權的配置問題主體是由你們三個股東達成的有效協議為准,換成四個人投資進來的時候同樣。
㈤ 「增資」和「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
增資擴股:是企業增加資本金擴大股權,原股東股東權益不變;股權轉讓是企業資本金不變股權不變,原股東讓渡股東權益。
因此,要正確認識兩者的區別才能夠准確判定企業股東的納稅義務。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增資擴股:是指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金。股權重組一般不須經清算程序,其債權、債務關系,在股權重組後繼續有效。
㈥ 先辦理股權轉讓還是增資
創業時代決勝股權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想引進投資者的話,通常會採用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的兩種形式。有時候,公司會同時採用兩種方式,這里就有一個順序安排,很多公司會採取先股權轉讓後增資的方式,那麼先股權轉讓後增資的考慮是什麼?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有何區別?下面請看本文的相關內容。
一、先股權轉讓後增資的考慮是什麼?
如果先增資,增資很可能是溢價增資,形成的資本公積是全體股東享有,對於不參與增資的股東來說實現了增值,然後再轉讓,就比沒增值的價格要高。
先股權轉讓後增資,就是為了防止上述現象,先清理股權結構。
二、股權轉讓和增資有何聯系和區別?
引入投資人常見方式是兩種即股權轉讓和增資。
1、第一種方式需要子公司的股東將部分股權轉讓給投資人,投資人支付相應的股份轉讓價款取得子公司的股東資格。子公司的股東如果是公司不涉及稅收的問題。(如果是自然人股東涉及繳納個稅的問題。)股權轉讓款歸子公司的股東所有。子公司股東增加,原股東股權減少。子公司注冊資本不變。
2、第二種方式是投資人出資來增加子公司注冊資本。投資人投資存在平價或溢價投資的問題。平價就是和原股東的股權價值相同折股,溢價就是比原股東的股權價值高,簡單的舉例理解就是如果原股東1元買一股權,那麼投資人要高於1元,比如2元才能買一股權。溢價多出的部分作為子公司的資本公積金。投資人的投資是屬於子公司的權利。子公司注冊資本增加。
從以上可以看出股權轉讓和增資的結果雖然都使得投資人成為子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利,但是投資人的投資款去向卻完全不同,股權轉讓投資款由被投資企業的原股東取得,增資則是保留在被投資公司。
三、先股權轉讓後增資可以合理避稅么?
1、個人以非貨幣資產投資增資的不能合理避稅。
依據《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二、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減除該資產原值及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股東以非貨幣出資一樣要繳納個稅。
2、以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盈餘利潤轉增股本的,不能避稅。
依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個人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的,個人也必須繳納個稅。
綜上所述,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雖然都是公司引入投資者的方式,但是兩者還是有很大不同的,股權轉讓並不改變公司注冊資本,而增資擴股則增加了公司注資資本。採用先股權轉讓後增資的方式,可以優化股權機構,防止出現溢價增資的情況。不管是採用哪種方式,公司針對涉及的稅種還是要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