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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ppp融资经验

发布时间:2022-07-31 13:49:03

Ⅰ PPP融资模式的PPP模式的内涵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而且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Ⅱ PPP融资模式的介绍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通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Ⅲ 项目融资的 PPP 模式如何设计

采用“复合PPP模式”,即公私合作制(PPP)+投融资建设(BT)组合的模式。


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分享等方式提高供给效率,建立风险共享和长期合作关系。PPP模式相对于“BOT”模式的区别,是企业所有个人都想承担建设和实施该行为的项目,应由企业在BOT、政府和企业的所有住宅承担合同和合同关系的上上下下。在PPP模式下,项目由政府和企业实施,各有分工,政府和企业之间有一定程度的平等合作关系,即所谓的“公私合作”。

Ⅳ PPP的融资模式

(1)服务协议(Service contract)。对于一些特殊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环保、垃圾处理,政府可以把服务出包给私人企业,政府仍需对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负责,承担项目的融资风险,这种协议的时间一般比较短,只有一年或几年的时间。

(2)运营和维护协议(Operate--maintenance contract)。在该模式下,政府部门同民营机构签署运营和维护协议,由私人企业负责对基础设施进行运营和维护,获取商业利润。在该协议下,私人企业承担基础设施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全部责任,但不承担资本风险。政府部门对该项目拥有所有权。该模式的目的就是通过引入私人企业,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3)扩建后经营整体工程并转移(Wraparound Addition)。城市政府与私人企业签订协议,由私人企业负责对已有的基础设施进行扩建,并负责建设过程中的融资。完工后由私人企业在一定特许期限内负责对整体基础设施进行运营和维护,并获取商业利润。但在此模式下,私人企业可以对扩建的部分拥有所有权,因而会影响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公共产权问题。

(4)设计和建造DB (Design-Build)。在该模式下,由私人企业或机构为城市政府提供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和建造。该合作模式能有效减少工期,节约资金,提供更有效的项目担保以及能将额外的项目风险转嫁给民营机构。通过由唯一的机构负责项目的设计和建造,能避免多方共同参与所可能产生的冲突,在此模式下,政府仍然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负责运营和维护整个项目。

(5)设计一建造一运营(Design-Build-Operate)。在该模式下,某承包商负责设计、建造和运营某项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商会和设计单位签订项目设计合同;和建筑商签订项目建造合同;最后自己来运作项目。通过把设计、建造和运营三个环节统一由某民营机构来运作,可以加快发展速度,保持基础设施项目的连续性,也便于机构融资的进行。

Ⅳ 时下ppp模式正当红,该怎么玩

现下的中国经济,一边是房地产投资增速的逐月回落、传统行业产能的严重过剩,另一边又是确保“7%”这个增长率的严峻任务。传统增长极的严重乏力已无法为目标的达成贡献太多力量,市场需要新渠道、新模式来实现救赎,2014年孕育突破并在今年成为舆论中心的“PPP模式”无疑是当下最引人瞩目的行业明星。

PPP模式到底是什么?有哪些领域的进入机会?可以怎么玩?

今天我们仔细梳理了市场上的几种主要PPP投资类型,并详细举例了一个项目和企业的操作模式,以此来看一下PPP市场的投资机会到底在哪里?

一、“公私合作+公共产品”的双要素构成PPP模式核心以提升公共品供给效率为目的

PPP模式:公私合作+公共产品

PPP为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的缩写,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一种模式,大致流程为私营企业通过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并完成相关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其中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PPP 是政府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所建立的合作关系,可以分为特许经营、外包租赁和私有化三类;大家熟知的BT(建造、移交)、BOT(建造、运营、移交)、PFI(民间主动融资)都属广义PPP的范畴;

狭义PPP类似特许经营类项目,不过其更加强调公司部门的全过程合作,典型做法是政府与私人部门共同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去运作项目,实质为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现在我国大力推行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多属广义PPP 范畴。

PPP模式的核心功能是提升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PPP概念中有两个核心要素,一是公私合作,二是公共产品。PPP 模式的核心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公共品通常具有排他性特征,政府独立提供公共品时,由于既作运动员、又作裁判员,会导致公共品提供效率低下的问题。引入私人部门后,可充分利用私人部门的专业优势,提升公共品的供给效率。同时,政府也必须承担对于公共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职责。

PPP项目运行的理想目标应该是:

私人部门:通过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提高项目运行效率,从而获得长期、稳定、低风险的投资回报;

政府部门:通过让渡全部或部分经营及收益权,达到减少财政支出、降低债务负担、聚焦公共事务管理的效果;

用户:基于私人部门的专业化运营及政府的有效监管,用户将享受到性价比更高的有效服务。

二、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融资模式与对冲宏观经济下滑风险的三重需求开启中国PPP浪潮

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PPP模式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其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

对冲宏观经济下滑风险的需要

2014年我国GDP 增长7.4%,创下24 年来的新低。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2014 年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别为48.6%、51.2%、0.2%。从投资、消费和出口来看,出口增速在放缓,消费相对平稳,而投资则回落明显。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将2015 年经济增长目标下调到7.0%左右。受制于供求关系的失衡以及全球经济萎缩,依靠消费和出口来稳增长并不现实,因此,投资仍是现阶段我国稳增长的主要手段。

从构成投资的三大主要板块来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的持续回落表明其短期内难以呈现明显反弹,而制造业投资由于需求疲软造成产能过剩,短期内出现投资回暖的概率也很小。所以,目前要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就只能依靠政府可以带动的基建投资。在政府财政收入增速下降、举债弹性受限的情况下,PPP模式有望带动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基础投资,从而对冲宏观经济下滑风险。

创新融资模式

PPP模式下引入的巨量民间财富可在化解地方存量债务并助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进入新阶段、破解城镇化融资困局两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解决不断累积的地方债务问题,一直是政府近年的工作重点。若在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中引入PPP 模式,不但可化解交通运输等项目,其短期现金流难以偿付银行到期巨额贷款的困境,还可积极促进存量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对政府来说可谓一举两得。

根据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的测算,到2020 年,城镇化率有望达到60%,相关的融资需求近42 万亿元,原先依赖财政、土地的投融资体制将难以支持如此庞大的融资金额。若在城镇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引入PPP 模式,将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政策密集出台政府推动PPP态度坚决

自2014年9月财务部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伊始,国务院、发改委、国开行、环保部、交通部等多部委相继出台近20项针对PPP领域的政策措施,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地下综合管廊、医疗、体育等多个领域。

在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试点城市优惠政策中,财政部就提出对采用PPP模式的试点城市给予10%的财政支持。财政部后续还将设立预计规模达千亿级别的中国PPP引导基金、制定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准备PPP立法等,可谓大动作频频,政府推动PPP的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三、当下PPP模式适用领域在不断拓宽,不同类型项目采用模式各不相同

PPP 模式适用领域被不断拓宽

PPP模式适用的领域从开始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到最新“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已被明显拓宽。

2014年12月财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个PPP示范项目清单中,行业分布情况为污水治理项目9个、轨道交通8个、供水3个、供暖3个、环境综合治理2个、新能源汽车1个、地下综合管廊1个、医疗1个、教育1个、垃圾处理1个。

政府部门推荐的主要运作模式:经营性、准经营性、非经营性项目模式各不相同

国家发改委在《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中,则区分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分别建议采用不同的运作模式。

其中经营性项目,指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建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

准经营性项目,即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建议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

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则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

我国PPP项目推广现状:三四线城市打头炮,交通领域最火热

至2015年5月底,经国家发改委审核后的PPP项目合计1041个,总投资额达1.97 万亿元。在1041 个项目中,安徽省以127 个项目位居项目数量之首。在各省区的项目中,近87%的项目来自三四线城市,另13%的项目来自一二线城市。其中,投资金额最大的在交通领域,占总金额的64%,且一二线城市以轨道交通项目为主,三四线城市则以公路交通项目占优。在项目的运作模式上,仍以BOT模式为主,合计442 个BOT 项目,约占项目总数的42.46%。

四、PPP模式下几个典型的细分领域应用

铁路:铁路发展基金每年新增2000-3000 亿民资投资铁路

目前国内铁路投资资金来源主要靠铁总贷款和发债,这占据了全部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国家还设立了铁路建设基金并安排了财政预算,两项加起来约600 亿元每年,对每年8000 亿元的铁路投资而言作用较小。

2014年我国铁路发展基金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该基金由铁总联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共同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旨在顺应国家政策号召,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铁路用地资源,其中心思想与PPP 模式不谋而合。

据相关方案显示,2014-2015 年,该基金将吸引4000 亿元社会资金进入铁路领域。铁路发展基金采用公司型基金形式,存续期15-20 年,由铁总作为主发起人,社会投资人作为优先股股东。铁路发展基金的创立为我国铁路投资领域的公私合营模式打开了新的成长空间,以此为契机,预计民间资本进入铁路领域的步伐将继续加快,铁路PPP 项目亦将有所推进。

地铁:PPP 项目已开始复制成功案例

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是我国首例地铁PPP 项目,,该项目B 部分从融资至建设全权由香港地铁、首都创业与京投公司共设立的京港地铁公司负责。项目公司通过租赁A 部分设施,负责四号线的运营维护获取收益。运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政府。

此后,南京地铁一号线南延线项目亦采用了PPP 模式。2014年底,京港地铁公司与北京市政府签订地铁14 号线特许经营协议,同时还将签订16 号线意向合作协议。地铁14 号线和16 号线将复制地铁4 号线PPP 模式,民资投入将从四号线的46 亿元上升至150 亿元,两条线路共300 亿元。由此可预见,地铁PPP 项目有望逐步复制,由点到面,持续推进。

污水处理:PPP 运用空间极为广阔

随着可催生万亿市场的“水十条”于2015年4月正式出台,提高水污染防治标准将成为重点,污水处理项目的相关投资额将大幅增长,相应水处理PPP 市场空间已被打开。

五、设计咨询类公司及设备供应与工程施工公司将在PPP盛宴中获益

PPP领域2015上半年的整体趋势是国家各类政策的密集出台,各级政府及企业进行团队组建、项目储备,因此造成了在谈项目多、落地项目少,总体进度慢于市场预期。可以期待企业层面下半年PPP项目招投标、签约落地呈现加速趋势。

前期工作是决定PPP 项目运行成败的关键核心之一,也是整个项目中技术性最强,最耗时耗力的环节。工程设计处于工程建设产业链的前端,是连接投资至工程成品实现的重要环节,对工程经济效益有着直接影响。设计咨询公司在承揽项目的设计业务同时,可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环节一并给出咨询方案,引入后端各环节的合作方,从而主导PPP 项目筹划和实施,因此其或将成为PPP模式中先行发力并获益的公司。同时受益于项目启动,在设备供应及工程施工领域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企业也能够与设计咨询类公司一道率先参与到这场改革盛宴之中。

六、PPP风口下的典型案例与崛起公司

1、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首个PPP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

日均客流突破百万的黄金线路

北京地铁 4 号线是北京市轨道交通路网中的主干线之一,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线路全长 28.2 公里,车站总数 24 座。4 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 153亿元,于 2004 年 8 月正式开工,2009 年 9 月 28 日通车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已超过 100 万人次。

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公私合作范本

4号线工程投资建设分为 A、B 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A 部分为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投资额约为 107 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70%,由北京市政府国有独资企业京投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号线公司负责;B 部分为车辆、信号等设备部分,投资额约为 46 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 30%,由 PPP 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负责。京港地铁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按 2:49:49 的出资比例组建。

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京港地铁通过租赁取得四号线公司的 A 部分资产的使用权。京港地铁负责 4 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 A 和 B 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收益。

30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京港地铁将 B 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将 A 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四号线公司。

政策保障与利益风险分担“双保险”共筑项目成功的坚实基础

建立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

北京地铁 4 号线 PPP 项目能够成功实施,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方的积极协调,为项目推进提供了全方位保障。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由以往的领导者转变成了全程参与者和全力保障者,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的招商领导小组;发改委主导完成了四号线 PPP 项目实施方案;交通委主导谈判;京投公司在这一过程中负责具体操作和研究。

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

北京地铁 4 号线 PPP 项目中政府方和社会投资人的顺畅合作,得益于项目具有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以及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该项目通过票价机制和客流机制的巧妙设计,在社会投资人的经济利益和政府方的公共利益之间找到了有效平衡点,在为社会投资人带来合理预期收益的同时,提高了北京市轨道交通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效率。

票价机制

假使4 号线运营票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实际平均人次票价无法完全反映地铁线路本身的运行成本和合理收益等财务特征。因此,项目采用“测算票价”作为确定投资方运营收入的依据,同时建立了测算票价的调整机制。

以测算票价为基础,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票价差额补偿和收益分享机制,构建了票价风险的分担机制。如果实际票价收入水平低于测算票价收入水平,市政府需就其差额给予特许经营公司补偿。如果实际票价收入水平高于测算票价收入水平,特许经营公司应将其差额的 70%返还给市政府。

客流机制

票款是 4 号线实现盈利的主要收入来源,由于采用政府定价,客流量成为影响项目收益的主要因素。客流量既受特许公司服务质量的影响,也受市政府城市规划等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建立一种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客流机制。

4 号线项目的客流机制为:当客流量连续三年低于预测客流的80%,特许经营公司可申请补偿,或者放弃项目;当客流量超过预测客流时,政府分享超出预测客流量 10%以内票款收入的50%、超出客流量 10%以上的票款收入的 60%。

2、龙元建设:“中国版麦格理”的兴起之路

以土建施工为营收绝对重心的长三角最大民营施工企业龙元建设于去年就开始布局公司向PPP模式转型,欲打造PPP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其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动作显露出成为“中国版麦格理”的勃勃野心。(麦格理集团是世界最大的专项投资、财务顾问和金融服务的供应商之一,包含基础设施及有形资产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和专业投资解决方案三大部门)

组建国内权威PPP团队

公司PPP 团队成员原任职于浦东建设等公司从事BOT 等投资项目,对PPP 模式认知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对资本市场亦有深刻认识。现阶段公司已将转型PPP模式理念由上至下全面培训推广,未来计划打造国内PPP 项目管理平台,以此保障业务的承接,同时民营企业的服务意识更胜央企,这同样有利于项目承接和投资合作。

储备充裕的资金提升项目承接能力

龙元建设于2014年底进行定向增发,金额达到16亿元,多数募集资金将用作PPP项目资本金,有望作为劣后级募集基建投资基金,配套银行借款,借助杠杆撬动充足现金,公司项目投资与业务承接能力将如虎添翼。随着增发资金到位和公司PPP 品牌实力逐渐凸显,未来公司有望发展PPP 模式自融资至运营管理全流程业务体系。

有的放矢多领域布局

PPP 项目开拓早期,龙元建设将以主要从事的房建业务为基础,向园林/交通/市政等领域延伸,并有望通过合作与收购获取城轨等领域建设资质和技术实力。除专业性较强、竞争激烈的环保业务外,公司将逐步实现PPP 项目的全面布局。

设立子公司拟募集100 亿元基金从事PPP 业务

龙元建设于2014 年12 月完成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的设立登记,注册资本3 亿元,首期出资5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公共设施、公路、桥梁、轨道交通、水利港口设施投资,环境治理投资,卫生设施投资,文化、体育、娱乐设施等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龙元明城拟与各种类型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出资设立基础设施项目产业投资基金,筹备募集100 亿元投资PPP 项目。

公司从施工型企业进化为PPP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企业的好处显而易见,收益渠道得以大大拓宽:

项目运营收益,约7-9%,通过与财政收入总量大的地方政府合作,可以获得诚信度高且有稳定现金流和较强担保措施。收益稳定、低风险的特征使得公司可以把项目运营收益打包为标准化产品,还可以仿效麦格理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发行上市。

项目管理收益,合同造价与公司经过良好规划而降低的实际造价之间的差额。

施工利润与资金沉淀的收益。

龙元建设近两月分别成为了晋江市国际会展中心PPP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以及莒县人民政府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中标候选人,并与象山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目标规模为50亿元的象山PPP投资基金。不难看出,公司在PPP领域春耕秋收的行情或将很快到来。

Ⅵ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模式的种类有哪些

您好,
(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外部效应的存在,轨道交通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运营商无法产生赢利,无法吸引社会投资。因此传统体制下的轨道交通投资基本上是由政府无偿投入。如北京地铁1、2号线和天津地铁是计划经济时期修建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
(二)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
(三)政府主导的BOT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建设一经营一转让”。 所谓BOT, 一般指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移交过程中,由当地政府特许的、由私营的或非政府的财团投资的、以一定期限的经营盈利作为回报的投资模式。 (四)政府主导的PPP 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PPP是英文“Public Pr ivate Partnership”的简称,即公共部门与私人民营机构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一-种模式。中文直译为“政府民营合作制”,主要指政府部门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共同完成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任务。
(四)政府主导的PPP 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PPP是英文“Public Pr ivate Partnership”的简称,民文库 会员免费领 门与私人民营机构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 -种模式。中文
直译为“政府民营合作制”,主要指政府部门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共同完成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任务。
望采纳

Ⅶ 项目融资的 PPP 模式如何设计

1、项目投资建设
轨道交通项目可分A、B两部分投资建设(假设总投资100亿元)。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约占总投资70%,为70亿元;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约占30%,为30亿元。
A部分投资建设,采用投融资建设方式,即投资方与政府授权主体签署《投资建设合同》,并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完成后由政府在3-5年内回购,政府提供回购担保。
B部分投资建设,政府与投资方按一定比例出资(如6:4股权比例)成立特许经营公司,负责B部分的投资建设。
2、A部分资产租赁:投资方单独投资建设的A部分建设完成移交政府后,政府与特许经营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将A部分资产租赁给特许经营公司使用。
3、特许经营(A+B两部分资产):政府监管单位与特许经营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项目资产)的维护和相关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特许经营公司,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B部分的投资。
4、B部分资产移交: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公司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地、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
5、复合PPP模式框架图

6、模式设计理由:采用复合PPP模式,即公私合作制+投融资建设组合的模式,主要考虑到国家层面政策导向、投资方合理投资收益及政府建设资金缺乏等几个方面因素。
A.PPP模式是国务院层面大力推行模式,本模式设计中以PPP模式为核心,提领整个项目合作框架,使得项目合法性、融资落地及后期运营规范等方面都更具有保障性。
B.若整个项目(A、B两部分投资)都采用单一PPP模式,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太长(以北京地铁4号线为例,B部分46亿元投资,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回收期16年)。A、B两部分都采用单一PPP模式,投资回收期保守估计超过30年,是任何企业都无法承受的。因此投资金额较大的A部分可采用投融资建设的模式,合理缩短企业投资回收期。
C.此外,若整个项目A、B两部分都采用单一PPP模式,为使项目达到一个合理的收益水平(如10%内部收益率,15年投资回收期),政府每年需要补贴费用大大增加,巨额补贴会造成不利的社会影响。
D.就项目A部分而言,也可采用政府自建,然后将资产租赁给投资方与政府成立的特许经营公司,但政府方面资金压力较大,目前来看不太现实。因此,较为可行的方式是A部分采用投融资建设方式,投资方能够缩短投资回收期的同时,政府也减轻了项目建设资金压力。
E.项目A部分投融资建设方式也可适当变形,如采取投融资建造+土地联动的方式(BTR),即投资方可摘牌地铁沿线配套的商住用地,冲抵部分投资款。
7、模式重点说明
1)合法性文件:投资方投融资建设A部分项目政府应通过人大决议,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特许经营权授权文件。
2)特许经营公司股权:在特许经营公司中,我方股权比例应低于50%,原因在于我方只是参与项目的运营,而非主导,控股方应为政府方面授权主体(轨道公司)。
3)项目融资: 项目资本金部分可考虑引入信托、资管计划及保险资金等多种形式。项目贷款部分,需要提前与国开行及四大国有行等实力雄厚的银行对接,研究银团贷款落地的问题。
4)招标方式:由于目前法规层面对PPP模式没有完整的规范性文件,需要与当地政府部门充分沟通,在大的政策支持及现有招投标法框架下,先行先试,最终实现投资建设施工总承包一体化招标。
5)项目A、B两部分的分割:不同线路的客流收入情况、建设成本、票价政策等因素存在差异,投融资建造模式与单一PPP模式的比例可以在本方案基础比例上进行微调。即如果线路的经济特征较好,那么投融资建造部分的比例可以下调,反之则上调。
6) 票价与客流预测:票价与客流预测是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需要与当地发改委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票价政策,并需要第三方专业公司提供客流预测数据。
7)特许经营收入调整机制:项目投资体量大,特许经营期限长,运营效益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科学、灵活的调整机制是成功实施项目的关键。
A.票价调整机制:在政府核定票价与社会投资商业化运作所需要的商业化票价之间,建立科学、合理的票价调整机制。
政府核定票价:政府监管部门根据现有政策,结合客流数据确定的平均人次票价。
商业化票价:政府核定票价基础上,锚定与特许公司经营成本紧密相关的电价、工资、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建立票价调整公式,依据该调整公式计算出来的票价为商业票价。
政府核定票价与商业票价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政府与投资方按一定比例分担,以反映项目运营成本的正常变化。票价调整机制的核心是解决特许经营公司运营成本正常增长的问题。
B.租金调整机制
A部分投资建设完成后,政府将资产租赁给特许公司并收取租金。在项目特许经营期,租金将作为分担客流风险和调节运营收益的手段:实际客流低于预测客流一定比例时,政府减免特许公司应支付的租金;当实际客流高于预测客流一定比例时,政府提高特许公司应支付的租金。
租金调整机制的核心是解决客流波动对特许经营造成较大风险的问题。
8)投资退出机制
在实际客流与预测客流严重背、政策调整、政府违约及不可抗力等情形下,投资方可合理退出,且政府需要给予投资人以公允价格补偿。
9)资源整合:一般投资人须与与轨道运营经验丰富的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并形成联合体参与特许项目的投资建设,可大大增强对政府的项目谈判地位,同时也有助于提高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效率。

Ⅷ 请问什么是融资带建模式

融资代建,政府缺少启动或者建设资金,由施工单位或者社会资本金提供资本金来进行项目的实施,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归还本金的前提下支付资金利息。

融资代建制特指针对公共工程项目的“公共机构”和“私人投资者”的公-私伙伴关系合作投资、建造、运营公共项目的模式,公共项目产生社会效益是“公共机构”的项目目标,得到投资回报率是“私人投资者”的目标,为了实现“多赢”的目标,合作双方需合理分担风险,以保证公共工程项目的成功。

典型的模式是已确定一个公共工程项目且通过规范的程序选择了项目发起人,政府与项目公司(由项目发起人和项目参与方组建)签订委托特许协议,由项目公司选择合适的工程(管理)公司代替业主(项目公司)进行包括融资、建设、经营在内的工作。

在我国,“公共机构”主要指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等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私人投资者”可以是多种类型的主体,主要指非政府的包括企业和个人的具有独立投资决策权的经济主体,“私人投资者”也可以是多种经济主体组合的组织,如几个投资主体为某一公共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公司,该组织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来源进行投资,它可以设计各种融资方案吸引各方资金,对投资形成的资产享 有所有权和支配权,同时承担风险责任。

Ⅸ 城市快速路ppp融资如何盈利

政府补贴或者土地开发。
目前PPP项目盈利模式通常有两类方式:一是政府补贴模式;二是土地综合开发模式。
政府补贴模式又可分为建设期补贴和运营期补贴两种模式。政府在建设期进行投资或对私人部门进行补偿的模式较适用于前期对资金需求巨大的项目,此模式的实质是把项目的投资分为公益性与盈利性,公益性部分由政府投资,盈利性部分吸引社会投资,从而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投资风险。运营期补贴模式的实质是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补偿和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项目的良性运转,达到项目公益性和经营性的统一。
政府补贴尤为重要。PPP项目的建设不仅会产生经济效益,且能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如带来项目周边人流物流的增加使其周围的土地价格、房产价格上涨,也会使其附近或相关的其他行业的经济效益大增,且很难向这些非交通基础设施的使用者索取回报以阻止其效益外溢。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采用PPP融资模式时,私营机构和项目产品、服务的消费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人。
前者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且以市场价格进行项目经济评价,并以此作为投资项目决策依据,后者以效用最大化为目标作为选择交通方式的决策依据。总之,无论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私营机构还是项目产品、服务的消费者都不会站在社会边际收益的高度做出决策。 PPP项目的社会边际收益与私营机构投入项目的私人边际收益不一致时,就产生了项目的正外部效益。

Ⅹ 3P投资模式是怎么操作的

广义的PPP也称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指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也为民营部门带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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