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銀行中銀易商同業通平台服務內容與業務規定
一、本平台服務包括:客戶注冊與實名認證管理、業務訂單發起、簽署電子合同、業務綜合查詢、管理員系統管理等。其中業務模塊現包含「中銀同業收益計劃」與「中銀同業融富計劃」兩個模塊。
(一)「中銀同業收益計劃」模塊,即有資金融出需求且符合相應業務准入標準的金融機構,通過本平台報價,平台撮合成功後可簽訂相應合同的業務模塊。該模塊現有業務包括存放同業和同業借款(借出)。
(二)「中銀同業融富計劃」模塊,即有資金融入需求且符合相應業務准入標準的金融機構,通過本平台報價,平台撮合成功後可簽訂相應合同的業務模塊。該模塊現有業務包括同業存放和同業借款(借入)。
二、平台上所有業務(同業存款、借款等)均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要求、相關監管規定及我行相關業務管理規定執行。
中國銀行同業通平台按照客戶業務功能分為業務管理、交易發起、合同簽署、交易查詢等內容,具體服務內容和功能如下:
(一)業務管理:中國銀行同業通平台可為客戶設定一名業務管理員,負責該客戶業務操作員角色(包括經辦、復核、簽發三級)及業務許可權設定,業務管理員不能參與業務操作。
(二)交易發起:中國銀行同業通平台上的交易由業務經辦員發起報價,業務復核員通過後待我行確認交易意向。中國銀行同業通平台上的交易,在客戶通過數字安全證書認證工具完成合同簽署前,該客戶各級業務操作員均可進行撤銷。
(三)合同簽署:客戶在中國銀行同業通平台上發起的交易,經我行確認後即進入合同認證簽署階段。電子合同經客戶通過數字安全證書三級認證簽署後,由中國銀行確認完畢並通過系統向客戶發送合同生效通知即代表合同生效。同業通平台電子合同一經生效,客戶不得單方變更或撤銷。
註:對於「中銀同業融富計劃」模式中的「同業存放」業務,若交易發起時客戶暫無法提供收款賬戶定期賬號的,可先提供過渡賬戶信息,形成合同三級認證簽署,由中國銀行確認完畢並通過系統向客戶發送合同生效通知即代表合同生效。款項通過過渡賬戶轉入定期賬戶後,由對應服務分行客戶經理發起簽署電子補充合同註明定期賬戶信息,後客戶需在同業通平台三級認證簽署電子補充合同。
(四)交易查詢:您可在中國銀行同業通平台上查詢該機構提交的所有業務明細、業務狀態,列印交易成功的電子合同、交易證實書。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❷ 金融業電子合同為什麼要用第三方簽約平台
與傳統合同不同,電子合同需要通過相關的技術手段保障法律效力,比如簽名、蓋章如何確認主體身份,如何防止文件不被篡改、如何精確記錄簽約時間等。對此,《電子簽名法》也有明確的規定。
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此,電子簽名、蓋章不僅僅視覺外觀那麼簡單,個人和普通的企業就很難滿足這些要求,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也就應運而生。實現有法律效力的電子合同,其核心技術一般有以下幾種:
權威認證系統:採用國家機構認證技術,確保電子合同簽署主體真實身份;
防篡改技術:採用國際通用哈希值技術固化原始電子文件數據,輕松識別文件是否被篡改;
第三方取時技術:精確記錄簽約時間。
除此之外,優秀的第三方電子簽約平台,能帶來更大的便捷與安全,同時可為用戶提供出證報告、司法鑒定、網路仲裁等完善的法律服務,為個人或企業處理合同糾紛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❸ 法律棒這個公司法務平台用起來怎麼樣除了審合同還有其他什麼功能
管理模式自定義
更靈活的方式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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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作管理,流程化管理
企業的合同、咨詢、訴訟標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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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股權協議等七大類常用合同智能生成,
年滿18周歲的人,幾分鍾就可以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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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的員工可以快速查到所有企業歷史相關法律事務。
你還可以做知識產權管理,印章管理,法律咨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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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律師事務屬於金融機構嗎
不屬於金融機構,屬於法律服務機構。中銀(上海)律師所吳濱律師
❺ 金融機構包括什麼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版行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權托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❻ 在線法律咨詢,找律師平台都有哪些啊
在線法律咨詢的平台多,但是做好的不一定多
❼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❽ 具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資質的互聯網平台有哪些
條為維護金融秩序穩定,規範金融機構管理,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依法獨立履行對各類金融機構設立、變更和終止的審批職責,並負責對金融機構的監督和管理。任何地方政府、任何單位、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審批或干預審批。
對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金融機構或經營金融業務的,各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為其提供開戶、信貸、結算及現金等服務。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下列在境內依法定程序設立、經營金融業務的機構:
(一)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合作銀行、城市或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或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及郵政儲蓄網點;
(二)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
(三)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融資公司、融資中心、金融期貨公司、信用擔保公司、典當行、信用卡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
第四條金融業務是指存款、貸款、結算、保險、信託、金融租賃、票據貼現、副資擔保、外匯買賣、金融期貨、有價證券代理發行和交易,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金融業務。
第五條金融機構應冠有本規定第三條所列金融機構專用名稱,非金融機構一律不得冠有上述名稱或與其近似的名稱。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實行許可證制度。對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
❾ 金融機構與金融服務機構法律上嚴格的界限是什麼
金融機構(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從事金融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金融中介機構 是指從資金的盈餘單位吸收資金提供給資金赤字單位以及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經濟體。金融中介機構的功能主要有信用創造、清算支付、資源配置、信息提供和風險管理等幾個方面。
❿ 網路平台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嗎
您好:
由於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定義、規范,對於他涉及的法律只能比照傳統的支付機構和電子支付他所涉及的法律進行簡單的劃分:
一般來說,我們對電子支付機構所涉及的法律是從四方面考量的:
1.支付主體涉及的問題,商業銀行法等。
2.規范支付行為,比如支付結算、清算等一系列行為。
3.規范支付工具相關規定,比如支付工具除了貨幣、信用卡等,管理辦法信用卡管理辦法條例等等。
4.防止金融犯罪和保護消費者的法律法規,比如反洗錢法,除了洗錢外,金融犯罪包括欺詐、掠奪等等金融犯罪,保護消費者權益等等。
原則上說四個方面的法律對第三方網路平台來說,定義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四方面法律都是比較實用的,具體適用法律還會有不同。比如最後一方面,打擊金融犯罪和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金融犯罪包括洗錢、金融欺詐等等,支付第三方網路平檯面臨的問題,據我們研究感覺到,比傳統支付領域還要嚴重一些。為什麼這么說?第三方網路平檯面臨打擊金融犯罪和保護消費者主要面臨四方面和傳統的不一樣的難點:
1.主體的虛擬性,大部分交易是非實名的。
2.交易本身的虛擬性,網路發生的交易和本身的交易不一致的,如何核實這個過程由於網路交易的虛擬性,很難控制,這樣的特點使得網路支付可能更容易成為洗錢、套現等等金融犯罪的溫床。
3.由於網路的遍及性,使得傳播范圍廣。
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哪些法律關聯
首先,從法律關系說,基本三方面:民商法、行政法律、刑事法律關系。主要的法律關系都涉及到了。
第三方網路平台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是一種典型的民商事法律關系。由於他涉及了金融安全,需要政府行政管理機構監督,由於她可能有金融犯罪。涉及法律關系比較全面的,包含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