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承諾書有什麼法律效力
一、承諾無效。因為這份承諾內容違法。
如果簽訂了3年的合同,合同期內辭職的話,是不會承擔責任的,根據2008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勞動法,勞動者在合同期內辭職是不會承擔違約責任的。但是仍應盡到一些後合同義務,如競業禁止,保密等等。合同期內要辭職的話,提前30天向單位發出辭職函,要用特快專遞發,留好快遞單子。
二、沒有休息肯定是違法的,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如果勞動局處理的話好一點,如果不給處理,也沒有什麼好辦法,現在這個社會就是官商勾結,沒辦法的事。如果你有充分證據的話,可以要求加班費。
三、如果沒有按時發工資,單位違約,你那就不叫辭職了,叫做解除勞動合同。這個證據不需要你收集,你只要到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請勞動仲裁就行,讓單位拿出發工資的證明來,如果他拿不出證據證明確實是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發了工資,那就是沒發嘛,單位就違約了,你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並且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單位支付違約金或者在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㈡ 承諾書的法律效力
根據你的問題,公司原有三名股東,以B、C代表另兩位股東。公司類型沒有明確,以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吧。
你重新入股是通過股權轉讓實現的,即BC將自己的部分股權轉讓給你,現在他們對你所做的承諾合法有效,可以通過簽訂協議對各方進行約束。但重點並不在這,重點在於你最終是否能實現你的目的。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如你們公司章程未對股權轉讓另有約定,則按公司法的規定處理。如根據公司法的,要注意以下:
1、必須B、C兩人都同意,所以應簽訂三方協議。因為股權轉讓時要經過半數股東同意,且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只有一人同意,不能通過。
2、B、C都同意的,最好約定BC各轉讓多少股權給你,比如B10+C10,或B5+C15等,比例大家協商確定就可以。
3、在這半年期限里,如果發生股東人數變化、股權比例變化的情況,可能會對你重新入股有影響。比如,你退出後,又來了2個新股東,他們都不同意你重新入股,即使BC同意,也達不到股東人數過半數的要求,這種情況下,BC沒有違約,但你入不了股。又如,來了新股東,BC股權被稀釋到不足20%。。。還有其他很多情況可能發生。
所以協議里最好約定:在半年內BC要轉讓股權給其他人的,其股權轉讓後的持股比例不能低於多少;有新股東加入的,加入條件之一應當是在你要求重新入股時投同意票,又或者半年內壓根不讓第三人入股。
4、半年內,B、C的股權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有點麻煩。。。如果是碰巧發生,有點倒霉。如果是人為的。。。呵呵。。。
你們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有另外約定的,影響因素也會隨之變化,你可以自己判斷。
總之,股東之間關系好的,這種事情可以很簡單。
想得那麼復雜的,絕對是職業病啊哈哈。你就當友情提醒吧。
㈢ 信託產品 政府承諾函國家認可嗎
剛判完,那個就是廢紙
㈣ 信託行為要取得法律上的效力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信託行為的介紹:
1、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2、信託行為是以設定信託為目的而發生的一種法律行為。確認信託行為的書面形式一般有三種,一是信託契約或合同;二是個人遺囑;三是法院依法裁定的命令。
二、信託行為取得法律上的效力需要具備的條件:
1、信託目的合法
《信託法》第6條明確規定:「設立信託,必須有合法的信託目的。」
2、確定、合法的信託財產
《信託法》第7條規定:「設立信託,必須有確定的信託財產,並且該信託財產必須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財產。本法所稱財產包括合法的財產權利」。
3、信託設立的要件性
我國《信託法》第8條規定:「設立信託,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書面形式包括信託合同、遺囑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書面文件等。採取信託合同形式設立信託的,信託合同簽訂時,信託成立。採取其他書面形式設立信託的,受託人承諾信託時,信託成立。」
㈤ 承諾函受法律保護嗎
對於你這個提問,首先要理順法律關系:
你以個人名義的貸款,你自己首先要負法律上的還款責任,北京消費金融公司不認可擔保公司的承諾,他不承認這個三角債務,到時,你不還款,他會向法院起訴你,而不是起訴擔保公司;
承諾函不是法律文書,沒有法律效應,充其量只是一個證據。
㈥ 請問:承諾書的法律效力急!急!急!
1、該承諾書雖非你父親簽字或按手印,但你父親需交工商部門作為店面登記之用,故應認定你父親追認該承諾書。如無法定原因,該承諾書在店面房屋拆遷並補償前將持續有效。
2、普通住宅與商業房在拆遷補償上存在較大差異。認定一座房產屬於商業房還是住宅房,有房產證的看房產證載明的用途,無房產證的看土地證載明的土地用途。既無房產證又無土地證的,如果房產是按商業店面建設的且業主也是用於商業經營的,應按商業房對待。如果房產開發建設是按住宅建設,業主私自改建用於商業,仍按住宅房對待。
3、你所稱的商業店面將來拆遷時,當地村委必然以該承諾書為據要求按住宅樓補償。如果該房子結構屬於商業店面,且你父親購房時是按店面房購買的,為防止將來發生糾紛,你父親可在1年內以乘人之危為由申請法院撤銷該承諾書。
㈦ 信託計劃的發起人出具承諾函有效嗎
有效啊,信託計劃的發起人出的承諾函當然有效咯。
㈧ 跟公司簽了承諾函,有法律效力嗎,
除第二條其它都有效。
㈨ 信託公司向外出具的保函合規嗎
並不合規、現在銀監會明確不能開保函。但是隱性的條款(所謂的「抽屜協議」)信託公司還是會開出來。因為有些資金單筆金額超大。比如說銀行的,保險的大資金。有的信託公司會給保函。但是並不合規。而且沒啥法律效力
㈩ 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於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承諾書是 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書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書面訂立的合同,其承諾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
如《美國統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條規定,凡價金超過5000美元的貨物買賣合同,除該法典另有規定外,均須以書面方式作成,否則不能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訴訟中對這種合同原則上不接受口頭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