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融資融券賬戶里的交易費用的幾個問題。
融資融券T+0,當天可以交易,買漲買跌,不用等到第二天
⑵ 為什麼融資融券騙局律師事務所能維權而破案很難
為什麼融資融券騙局律師事務所能維權,因為只有法律程序的。
⑶ 融資融券交易手續費一般是多少
融資融券交易手續費是和普通股票賬戶一樣的,只是多了一借款的利息而已。目前一般是按年息8%左右收取。
⑷ 做融資融券有哪些成本和費用
交易傭金,信用賬戶交易傭金跟普通賬戶是不一樣的,最好找一家都能萬一免五的。
利率。借錢炒股就涉及到利率的問題,目前一般在5.6-8.5之前。券商之間都不一樣,我朋友也是找了很久才找到利率5.6的券商。
⑸ 融資融券信用賬戶的交易手續費一般多少
融資融券信用賬戶的交易手續費和普通股票賬戶交易手續費一樣,唯一的不同是,信用賬戶的傭金稍微高點,普通賬戶傭金從萬2到萬30,而信用賬戶的傭金是從萬3到萬30。
⑹ 融資融券交易費用
融資融券交易可能會產生以下費用:1、進行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會產生相應的融資負債或融券負債,會計收融資利息或融券費用。2、融資買入和融券賣出會產生相關的交易費用。3、若賬戶中發生資金投資,被計入其他負債,那麼其他負債也需計算利息。4、負債到期未償還會計收違約金。
⑺ 散戶怎麼融資融券,收哪些費用
滿足開戶要求即可開通融資融券,目前很多地方是要求開戶半年、資金20萬,詳細請咨詢當地營業部。
收費跟普通賬戶差不多,多了利息。融資融券客戶的授信期限最長只有半年,而且,最終是按照客戶實際借貸時間來計算費用的,例如投資者向券商融資,買入股票後,持有了10天就賣出了股票(賣出股票後資金自動歸還給券商),那麼將只計算這10天內的利息。融資利率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
融資利息=實際使用資金金額×使用天數×融資年利率/360
融券費用=實際使用證券金額×使用天數×融券年費率/360
實際使用證券金額 = 實際使用證券數量×賣出成交價格
實際使用天數按自然日天數計算,算頭不算尾,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即T日實際使用開始收取,還款當日不收取;交易過程中T+0使用公司融資融券額度的,公司按照其所使用額度收取一天的利息或費用。
如在計息(費)期間遇利(費)率調整,分段計息。投資者新的融資融券交易的融資利息、融券費用等按照新的標准計算。
⑻ 融資融券怎麼收費的
客戶每筆融資融券合約的融資利息或融券費用自客戶融資融券合約生成日至合約到期日期間,按客戶實際使用資金或證券的天數(自然日)逐日計提。
保證金、融券合同到期前,保證金、融券利率調整的,對調整實施前未清償的保證金、融券合同,從調整日起執行新的利潤(費用)利率,不得追溯調整。融資利息和融券費用的計算公式如下:
單一融資合同在一天內產生的融資利息=合同日期未償還的融資本金乘以融資利率/360。
賣空交易費用計算在一個賣空合同一天=(賣空的傑出的體積合同×當天收盤價當天銷售的證券賣空+股權薪酬支付的數量)×賣空率/360。
(8)融資融券案件律師費擴展閱讀:
融資利率按照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簽訂的融券合同規定的利率,乘以實際融資額和佔用天數計算。投資者清償融資資金時,證券公司從投資者信用資金賬戶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利息。
融券成本按照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簽訂的融券合同中約定的融券品種與融券日的市值及所佔用天數之比計算。融券費用由證券公司從投資者信用資金賬戶中收取,或者在投資者返還融券資金時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
根據《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管理辦法》,融資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同期為金融機構制定的貸款基準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證券公司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不同的收費方式,具體收費標准應符合融資融券業務合同的規定。
⑼ 作為律師,如果官司輸了,你會如何跟當事人解釋
一個是個建築工程糾紛的仲裁案件,細節不披露了,因為案情實在很復雜,三兩句說不清楚。輸的原因總結出來就是就是因為我對仲裁和建築工程糾紛都不熟悉,為了錢接了不該接的案子,犯了兩個錯誤,一是在仲裁員的選擇上太疏忽,二是因為對建築工程不熟悉實體問題舉證上有一個重大遺漏,案子敗訴後很老實的跟客戶承認了錯誤,本來說律師費退回去,客戶也沒要,但是這個優質客戶,就這么做沒了。
算是汲取教訓吧,後來不熟悉的領域一律不接單了。打個比方說,就在寫這個答案的時候,有同學找我,說他爸爸的養豬場遇到拆遷了要跟政府談賠償還要起訴,讓我幫他弄,我都沒說什麼呢,律師費就先打了10萬,還說處理完根據結果再另付,農民盆友就是這么朴實,雖然心在滴血,但是也只能拒絕。
也是沒辦法,客戶的需求太多元了,自從轉做訴訟後,知識產權,勞動爭議,民間借貸,交通事故,婚姻繼承,房產糾紛,建築工程,承包經營權,刑事案件,行政訴訟,股權糾紛,信訪投訴,反不正當競爭,融資融券糾紛,發票糾這些類型的案子我都遇到過,這都沒列舉完,比做非訴有趣多了,但是再有心再勤勉也不可能都懂,取捨是必然的結果。
說到這再多說幾句,其實做非訴也存在這方面的問題,比如我有個客戶做海外移民和海外房產銷售的,長期需要律師做客戶簽名的見證,一單1000到5000律師費,時不時的就能有個幾十甚至上百單,但是不能保證所有的客戶都當著律師的面簽字,這種業務該不該接呢?
還有做銀團貸款的有上市項目做不做,做abs的有新三板業務做不做,做國企改制的發債業務接不接等等。
有些大所會用內部合作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但是說到律所里的合夥人互相撬生意這事,那真是好多八卦。合夥人層面的業務分享還是更講私人合作,真正的公司制在這個行業還任重道遠。
律師早期比較難熬,這個階段做萬金油律師是很正常的,這類律師也有他存在的必須性,但是跨過生存的瓶頸後就應該開始找定位,這時要思考取捨的問題了,不過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慢慢摸索吧!我也在摸索中。
第二個案子比較簡單,代表賣方向買方追討設備尾款,合同約定收貨且驗收合格後三十日付尾款,有完備的送貨和驗收憑證,沒有質量問題。被告是遙遠東北一家石油行業的公司,立案時因為約定了管轄的原因原告住所地法院不受理,去東北結果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也不受理,理由是他們那裡的石油行業公司統一由石油法院管轄,於是我知道了我國在海事,鐵路和軍事的專門法院外還有個石油法院體系,最終石油法院受理的,開庭時被告答辯的理由是產品保修期未滿不能確定有沒質量問題,所以尾款應在十年保修期滿後支付,然後法院按被告答辯意見判決了……這個案子我只能說漲見識了,還是我實習的時候辦的案子,這么多年了仍記憶猶新!
到目前為止,除了兩個有特殊原因的案子,以及在簽合同前就明確告訴當事人很大可能會輸的情況外,還沒輸過。
同時也很心虛的說,法官的內心像大海一樣深邃,無法預測。不管有多有把握贏,不管打了多少個案子,到了法官通知領判決書的那天,我的心都會忐忑得砰砰砰的跳,直到看到判決書為止才能安定下來。每當這天到來,我就很想轉行,等待審判的感覺太扎心了。
秘訣就是,謹慎接案,沒把握的案子不接,沒把握但是接的案子直接告訴當事人沒把握,做人要誠實。
那有沒萬一的情況,有,所以有空的時候我來說說那兩個特殊的輸的死慘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