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存貨質押融資的第三方開展存貨質押融資現階段存在的問題
我國3PL大多從傳統的物流企業演變而來,主要業務仍為運輸、配送、倉儲等傳統業務,增值服務薄弱。而存貨質押融資內容豐富,包括存貨質押、保兌倉、倉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應付賬款質押、結算等,每項業務涉及多個環節,每個環節都需要一套方案以供銀行和融資企業參考。就存貨質押融資業務而言,其內容就包括質押物的評估、運輸、記錄、儲存、監管、處理等諸多任務。由於3PL 自身能力的限制,要完成涉及質押物的一系列任務,並為每個環節提供一套最優的運作方案恐有困難。這可能是我國存貨質押融資業務發展緩慢、銀行參與積極性不高的重要緣由之一。
站在融資企業的角度來看,由於3PL 缺乏系統的、綜合的技能,產生整合應用技術的局限性以及全球化網路和供應鏈戰略的局部化,使得融資企業在開展存貨質押融資業務時將不得不忍受由於單個3PL 局限性所增加的成本壓力。隨著該業務的發展,融資企業對運輸路徑、載體、存儲條件、倉庫位置、監管方式等的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個性化。需要根據質押物的特徵、質地、大小等選擇合適的運輸載體、倉儲條件、倉儲位置、監管方式等等。比如,對於季節性商品(食品等) 融資企業則希望質押物的存儲地點靠近市場,以便銷售;易變質的商品(化學品等) 則需要特殊的監管方式及倉儲條件(冷凍、密封等);易毀損的商品(陶瓷等) 則需要更穩妥的運輸路徑(鐵路、水路等) 和運輸載體(火車、輪船等)。這些特殊的要求僅靠一個3PL無法實現最優。 存貨質押融資業務的一個優勢在於:不僅能為單個企業解決資金困難問題,而且也能很好地融入該企業所在的供應鏈中,為整個供應鏈提供服務。3PL在為局部或單個企業,即點對點的服務時,可以應付;但為多個企業,即面對面的服務時,則顯得力不從心。所以,單靠3PL 整合整個供應鏈上的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很困難。
② 什麼叫質押貸款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六十三條 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第七十五條 下列權利可以質押:
(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四)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第九十二條 本法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
本法所稱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
一樓部分錯解。汽車與機器設備一樣,都是動產抵押,不是動產質押,現在基本沒有人把汽車放銀行,銀行也犯不著,抵押新汽車的權利憑證是汽車合格證,但這個合格證代表的是不可為債權人佔有的汽車。如果拿去當鋪,車放那兒,沒去相關部門辦登記手續,貌似抵押,其實是典當存放行為,行為本身不受法律保護,但債權有據可依者可受法律保護。
存貨有些特殊,可以質押也可以抵押,質押是通過第三方監管機構幫銀行等金融機構監管,借款人還了錢去憑銀行出倉單領貨,抵押則由銀行等金融機構直接管理,但理論和實踐認為我國的金融機構尚不具備自行監管存貨的普遍能力,所以目前我國存貨的擔保一般是採取質押方式。如果將標准倉單拿去銀行等金融機構作融資,這標准倉單是誰認領、誰提貨都可以的,所以是質押
③ 倉單質押等於存放在倉庫的存貨質押嗎
之所以要分析這個問題,除了介紹一些倉單質押的基本常識外,還是為了讓人明白二者之間的區別,避免混為一談。在實務工作中,經常遇到一些對法律一知半解的人,憑著自己對法律問題的直觀理解,在各個場合上講著自以為是的行話,讓人聽了感覺象吃飯嚼著沙子,無法下咽。例如我早期接觸擔保行業時遇到一位領導,硬要在委託保證合同里寫上保證期間為一年,而其真實欲表達的意思是擔保公司為債務人擔保的主債權期限是一年,而擔保公司與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保證期間為從債務人履行債務期滿之日起兩年,無論我怎麼解釋保證期間的概念,但怎麼也說服不了這位領導,只好眼睜睜地看著他這么瞎寫。 倉單是倉儲保管人在接受倉儲物時向存貨人簽發的表示收到一定數量倉儲物的單據,是存貨人與倉儲保管人之間倉儲關系的證明文件,既是收到貨物的證明,又是憑以提貨的根據。倉單屬於以給付一定物品為內容的有價證券。《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存貨人交付倉儲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倉單。倉單的內容包括: (一)存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包裝、件數和標記; (三)倉儲物的損耗標准; (四)儲存場所; (五)儲存期間; (六)倉儲費; (七)倉儲物已經辦理保險的,其保險金額、期間以及保險人的名稱; (八)填發人、填發地和填發日期。 倉單是提取倉儲物的憑證。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在倉單上背書並經保管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可以轉讓提取倉儲物的權利。 因此,倉單符合出質財產的基本要求:第一,代表一定的財產權利;第二,具備可轉讓性。由於倉單是一種權利憑證,屬於自付有價證券,因此倉單質押屬於《物權法》第十七章「質權」第二節權利質權中的一種質押類型。而存貨質押屬於第一節動產質權中的一種質押類型,這是二者最基本的區別。根據《物權法》有關規定,以倉單質押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而以動產質押的,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這是二者在設立要件上的區別。在倉單質押和存放在倉庫中的存貨質押中,雖然二者都需要第三方倉儲公司的介入,但倉儲公司在兩種質押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前者倉儲公司僅作倉儲貨物的保管人,後者不僅要充當保管人,還要承擔對存貨進行流動性監管的責任和義務。
④ 存貨質押融資的存貨質押融資概念
對於有著融資需求的中小企業來說,不動產的缺乏使其難以獲得銀行的貸款專。而在經濟發達國家,存貨屬質押融資業務已經開展得相當成熟。在美國等發達國家,70%的擔保來自於以應收賬款和存貨為主的動產擔保。存貨質押融資是中小企業以原材料、半成品和產成品等存貨作為質押向金融機構融資的業務。和傳統銀行貸款集中在不動產抵押或者第三方擔保公司擔保,存貨質押融資是利用企業與上下游真實的貿易行為中的動產為質押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貸款。
根據我國最新出行的《物權法》,用作質押的存貨范圍已經得到很大程度的擴展。采購過程的原材料、生產階段的半成品、銷售階段的產品、企業擁有的機械設備等都可以當作存貨質押的擔保物。在操作過程中,第三方物流企業作為監管方參與進來,銀行、借款企業和物流企業簽訂三方合同,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短期貸款。
⑤ 存貨質押融資的可開展存貨質押融資業務的意義
對於銀行而言,存貨質押融資是一種金融產品,其主要特點是:有實際的貨物作為作為債券保證;有第三方中介——物流企業對貨物實施監管,並對貨物的真實性、安全性承擔責任;貸款安全系數提高,貸款規模擴大;有穩定的客戶。
銀行開展存貨質押融資業務的主要客戶是一些中小型企業和民營企業,企業只要交一些保證金,銀行就可以提供3-4倍的貸款用於企業的生產和銷售,以廣東發展銀行為例:廣發行目前80%以上的客戶為中小企業,70% 以上的貸款投向這些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中小企業大概有幾萬家。
當前金融機構面臨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為在競爭中獲得優勢,不斷地進行業務創新。這就促使了存貨質押融資的誕生。存貨質押融資業務可以幫助銀行吸引和穩定客戶,擴大銀行的經營規模,增強銀行的競爭能力;可以協助銀行解決質押貸款業務中銀行面臨的「物流瓶頸」——質押物倉儲與監管;可以協助銀行解決質押貸款業務中銀行面臨的質押物評估、資產處理等服務。 對於物流企業而言,存貨質押融資業務是物流企業的新功能,主要特點是:在保管的基礎上增加監管功能;對客戶和金融業負責,是獨立公正的第三方;專業化的服務確保貨物的安全;服務領域向供應鏈延伸,理論上可以做到全程監管服務;承擔貨物損失的賠償責任。
(一)、存貨質押融資業務可以提高第三方物流企業相對於對手的競爭優勢。
「貸款難」一直是困擾我國中小企業的難題。第三方物流企業通過向中小企業提供物流金融服務,可以緩解中小企業資金缺乏的問題,因而受到中小企業的青睞。因此存貨質押融資業務正成為第三方物流企業獲取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
(二)、存貨質押融資業務可以成為第三方物流企業的新的利潤源泉。
首先,提供存貨質押融資服務的物流企業可以通過向中小企業收取手續費獲取一筆不小的利潤。其次,在提供存貨質押融資業務服務中產生的貨幣的時間價值也為企業帶來了利潤。實例:當UPS為發貨人承運一批貨物時,UPS首先代提貨人預付一半貨款;當提貨人取貨時則交付全部貨款。UPS將另一半貨款交付給發貨人之前,產生了一個資金運動的時間差,即這部分資金在交付前有一個沉澱期。在資金的沉澱期內,UPS等於獲得了一筆不用付息的資金。UPS用這一筆不用付息的資金從事貸款,而貸款對象仍為UPS的客戶或者限於與快遞業務相關的主體。在這里,這筆資金不僅充當交換的支付功能,具有了資本與資本運動的含義,而且這種資本的運動是緊密地服務於業務鏈的運動的。
(三)、存貨質押融資業務中的保險服務可以提高物流公司的防風險能力。
物流活動中的風險存在於物流活動的各個環節,包括運輸、裝卸、包裝等。因此可以利用存貨質押融資業務中的保險服務為物流活動保駕護航,從而提高物流公司的防風險能力。 (一)、盤活庫存資產,加快了中小企業生產銷售的周轉效率
一般來說,我國的產品在裝卸、儲存、運輸、銷售等環節產生的流通費用約占商品價格的50%,物流過程佔用的時間約占整個生產過程的90%。由於經銷商占壓在采購和庫存上的資金不能迅速回收,大大影響了企業生產銷售的周轉效率。在存貨質押融資融資模式下,物流公司、廠方、銀行和經銷商有效地結合起來,使供應鏈上的供應、生產、銷售、運輸、庫存及相關的信息處理等活動形成一個動態的質押方式。中小企業在獲得融資的同時,還加速了銷售的周轉率。在原材料買回來後,企業通過銀行融資就能立即獲得資金。如果再拿這筆資金去做其他的流動用途,就能提高資金的周轉率。
(二)、為中小企業解決了抵押難的問題
通常來說,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的都是以固定資產來抵押的,而中小企業往往由於自身規模有限,可供抵押的固定資產非常少,一定程度上制約了銀行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而存貨質押融資允許中小企業拿流動資產如原材料、產成品等來抵押。目前,我國存貨質押融資業務已初具規模,有效地緩解了長期以來存在的中小企業通過抵押來融資的難題。
(三)、以動產和貨權為抵押品的融資方式可以支持很多用途的授信
包括:開立信用證、流動資金貸款、商業承兌匯票保證貼現、銀行承兌匯票、保函等。對於業務正處於高速發展階段、銷售網路和物流配運系統尚未成熟的中型企業,存貨質押融資可以幫助企業迅速建立銷售、配送網路,提供集融資、資金結算、配送、倉儲監管為一體的綜合金融服務解決方案,使其迅速拓展全國分銷網路。對於資產規模較小,急需資金來擴大其銷售規模的小型企業,物流銀行可以增加企業的流動資金,降低其營運成本,擴大銷售,提高效率和競爭力。
(四)、節約財務費用
可逐批質押、逐批融資,根據需要安排資金贖貨,從而實現財務費用的最小化
⑥ 存貨質押融資的存貨質押融資主要風險來源
操作風險又稱商業風險,是「直接或間接由人或系統的不適當或錯誤的內部處理,或外部時間所造成損失的風險」。存貨質押融資的操作風險應該根據融資服務的特徵劃分為合規風險、模式風險、流程風險以及具體操作風險四大類。
合規風險包括法律風險、相關規則或政策的風險及配套執行方面存在的缺陷等。模式風險主要來自以下方面的不足:商業模式選擇不合適、超額擔保程度不適合;質押方式和監控強度選擇不合理、業務結算情況與業務不匹配、資金使用不合理、沒有必要的個人擔保或第三方擔保方式、沒有必要的損害保險、監管方控制方式選擇不合適、財產評估報告模式不合適等。流程風險主要是指存貨融資質押業務流程中標准化與信息化方面的不足造成的風險。具體操作風險主要包括銀行方面的具體操作風險及第三方物流企業的具體操作風險,這些主要和具體操作人員的素質和水平密切相關。
⑦ 什麼是存貨憑證名詞解釋~
存貨憑證就是記錄你存貨地點 存貨時間 存貨內容的票據吧 類似於郵遞員的送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