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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融資模式合法不合法

發布時間:2021-09-20 22:47:18

㈠ 股權眾籌在中國合法嗎

股權眾籌在中國合法,但是有相關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二)向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1)眾籌融資模式合法不合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一條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

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第十二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發起人協議;

(三)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四)招股說明書;

(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六)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准文件。

㈡ 眾籌平台的項目和融資合法嗎

您好!這個肯定是國家支持!

去年國家就號召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就是因為這個號召,才有了眾籌!

㈢ 眾籌合法嗎

是否合法,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集資應應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金;
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從形式上看,眾籌平台這種運營模式尚未獲得法律上認可,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開推介,並確實承諾在一定期限給以回報。獎勵制、股權制眾籌運營模式都與非法集資的構成要件相吻合。但是除了符合非法集資形式要件,還要深入考慮眾籌平台是否符合對非法集資犯罪定性的實質要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司法解釋出台是為了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活動,是為了維護我國社會注意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反觀眾籌平台期運營目的包括鼓勵支持創新、發展公益事業及盈利。良性發展的眾籌平台並不會對我國市場經濟產生負面影響,不符合非法集資非法集資犯罪的實質要件。但是我們也要嚴防不法分子以眾籌平台或者眾籌項目片區項目支持者和出資人資金的行為。
國家大力發展經濟和激活民間資金。P2P網貸和眾籌都是促進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手段,其發展迅猛,走在了法律前沿。很多金融行業靠自律來維持這個生態圈的有效發展。眾籌對市場經濟帶來的利弊論點較多,對此立法尚未得到有效補充。不過近日證監會、證券業協會召開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座談會,會上傳達出的「鼓勵行業發展」、「鼓勵行業自律」、「進行股權眾籌公開發行的試點」等五點精神讓業內人士為之興奮,而此次座談會離國務院提出的要「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距離僅一周的時間。

㈣ 「全國首例眾籌融資案」宣判,眾籌真的合法了嗎

海淀法院指出,本案雖系個案,但對於中國發展迅猛的眾籌行業,此案具有積極意義:

一是從判決書內容來看,法院對本案涉及的眾籌融資交易整體上持支持和鼓勵的態度,認定涉案合同有效,這與《指導意見》鼓勵和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指導思想相符,為眾籌融資行業在中國的健康規范發展留下了空間。

二是系統地將當前眾籌融資領域內的一些問題進行梳理評述,也呈現出眾籌融資行業具體交易的細節問題。就社會最為關注的交易合法性問題,法院從裁判角度進行了具體分析和梳理,認為案中交易不屬於「公開發行證券」。

三、法院對案件所涉問題設置了判後答疑階段。其中法官講到,該案裁判結論是在客觀把握個案案情、適度結合當下眾籌行業發展現狀的情況下,在依法依規的基礎上所做的裁判。

當前,包括眾籌交易在內的互聯網金融交易仍在快速發展變化當中,規則的形成也並非一蹴而就,有待於實踐的進一步發展和檢驗。

㈤ 眾籌和非法集資的區別,眾籌的法律屬性

作為與行業相關,回一下
眾籌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是投資人參與度、目的、風險和運作方式都不同。
1、投資人參與度不同。
眾籌是將產品和更多的人連接,眾籌強調的是一種參與感,這種參與是全方位的。集資則是籌資人通過資金的聚集去做一個實業項目或進行資本的營運,在借貸中追求的是資金的回報,基本不參與項目的管理。
2、目的不同。
眾籌對發起人而言不僅是追求資金,還需要得到大家智慧的滋養、口碑的傳播,而集資的目的則比較簡單,主要是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
3、風險不同。
股權眾籌是以募集資金,召集志同道合的小夥伴為目的,相對而言是一種理性的市場行為,對募集的項目而言資金壓力較小。
但是非法集資不同,非法集資是以提供遠高於銀行利息、遠高於基金信託產品的收益率等方式來提供回報,因此對項目的還款壓力非常大。
4、運作方式不同。
米小粒眾籌是一種新經濟的運作形態,從項目的啟動、市場定位、眾籌計劃的發布、產品的研發、產品的製作等各環節都全方位的公布信息,公開透明是眾籌的核心價值觀。
而非法集資項目的發起方公開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他們遵循商業秘密的保護,參與股權投資的人在參與項目前一般需要簽訂保密協議。

拓展資料:
眾籌,翻譯自國外crowdfunding一詞,即大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小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
相對於傳統的融資方式,眾籌更為開放,能否獲得資金也不再是由項目的商業價值作為唯一標准。只要是網友喜歡的項目,都可以通過眾籌方式獲得項目啟動的第一筆資金,為更多小本經營或創作的人提供了無限的可能。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㈥ 眾籌融資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有哪些

非法融資和非法集資是刑法中規定的不同種類的罪名,非法集資涉及的兩大主要罪名按照刑法規定,從事非法集資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罪。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兩者之間還是又很大的區別,首先、兩者在人數上有區別:1、集資,是通過「集」獲得資金,意味著至少向兩人或者兩個人以上的人獲得融資。2、融資,指通過一個以上主體(包括一個主體)獲得融資。其次,兩者在行為上有所區別:1、非法集資一般泛指超過法定融資對象人數上限獲得社會資金的行為。比如有限責任公司最高股東上限為80人,但該公司通過股權融資的方式接受超過80人的投資,即可定性為非法集資。2、非法融資主要體現在「非法」上,指通過不法手段獲得的融資,比如通過證件和相關證明造假騙取銀行貸款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㈦ 眾籌用於其他地方,會構成犯法嗎

根據目前國內的線上眾籌(眾籌平台)及線下眾籌(無眾籌平台)的模式,結合國內現行的法律法規,眾籌可能面臨諸多法律風險。這正如一位前央行退休高官所說,「對於傳統互聯網創業者來說,如果失敗了可以從頭再來,最多是面臨巨大經濟損失甚至於破產,而對於互聯網金融創業者而言,如果逾越了法律紅線,則可能進去出不來了。」這充分說明了互聯網金融可能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而目前眾籌又是互聯網金融模式中存在法律風險最大的一種模式。
但是具體會不會構成違法還要參照具體的法律法規和用於哪些地方。
希望可以幫到你~解決問題的好麻煩幫我採納~謝謝

㈧ 眾籌融資的模式是什麼

眾籌指通過互聯網方式發布籌款項目並募集資金。相對於傳統的融資方式,眾籌更為開放,能否獲得資金也不再是由項目的商業價值作為唯一標准。只要是網友喜歡的項目,都可以通過眾籌方式獲得項目啟動的第一筆資金,為更多小本經營或創作的人提供了無限的可能。眾籌模式呈現方式大致分為4種:
第一, 債權眾籌:以承諾償還本金和利息為回報方式,利用社交工具,發型債券的模式。如p2p的平台(人人貸)。
第二, 股權眾籌,以股權和股權收益為回報的眾籌。適用於初創小型公司,可以利用眾籌平台做融資,從而讓更多人參與,支持他創立公司。
第三, 回報式眾籌。簡單來講就是你出資,我給你一種回報。是目前比較多,適合更多眾籌項目的一種模式。包括很多細分。①憑證式眾籌(出錢,兌換憑證);②產品式眾籌(產品還處於籌備階段,預計會多久上市,後期會以後來生產出來的產品和服務作為回報。如:點名時間);③置換式眾籌(出錢換服務。黑馬運動會就算是置換式眾籌);
第四, 捐贈式眾籌(無償捐助、公益類型的)。
投資者進行無償的捐贈的一種公益性的眾籌方式。所積累的資金也稱為善款,以備以後國家或者公益上來用,所以基本上公益使用這種捐贈式眾籌類型的比較多,而對於企業和商業來說卻是極少的類型。

㈨ 眾籌融資風險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風險主要有兩個方面,法律風險與經營風險。
根據我國現有法律規定,股權眾籌不僅存在行政違法違規的合規性問題,並且還存在可能觸及刑事犯罪的法律風險。同時,除卻這些法律上的風險之外,股權眾籌自身發展過程中也會集聚一些不可不防的潛在風險。
透明度與信息披露水平待提升;
退出機制待完善;
從目前現有實踐來看,股權眾籌行業缺乏比較好的退出機制。並且,股權眾籌融資主體大都是初創型企業,它們不希望投資者在短期內將股權轉讓,它們需要的更多是能夠長期投資的戰略投資者。然而許多投資者都希望能在短期內獲得收益,所以就出現了在股權眾籌中融資和投資雙方的矛盾。流動性不強也許會成為今後制約股權眾籌發展的因素之一,也使股權眾籌發展中面臨較大的退出風險。

㈩ 請問眾籌合法嗎求解!

創業者一定要搞清楚眾籌和非法集資的區別,避免違反法律。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發起人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眾籌與非法集資的區別:
第一,目的不同。眾籌對發起人而言不僅是追求資金,還需要得到大家智慧的滋養、口碑的傳播,而集資的目的則主要是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由於可供抵押的資產有限、自身實力不夠,從銀行、信託等傳統的融資渠道獲得資金很難,項目自身的吸引力也難以從私募股權基金、天使基金等渠道獲得融資,所以只能通過提供較高的回報來從民間募集。
第二,風險不同。股權眾籌是以募集資金召集志同道合的小夥伴為目的,不以提供固定的回報來制訂眾籌計劃,而會員眾籌和交預付款方式的眾籌所提供的物質回報也一般是以折扣或其他優惠方式體現,相對而言是一種理性的市場行為,對募集的項目而言資金壓力較小。但是非法集資不同,非法集資一般以提供遠高於銀行利息、遠高於基金信託產品的收益率等方式提供回報。因此對項目的還款壓力非常大,很多項目就是由於承諾的回報太高難以兌現從而喪失信用導致公司破產。
第三,投資人參與度不同。眾籌強調的是一種參與感,這種參與是全方位的,參與眾籌的人、項目發起人之間是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關系。集資則是籌資人通過資金的聚集去做一個實業項目或進行資本的營運,主要分為借貸或股權投資兩種模式,在借貸中出借人追求的是資金的回報,基本不參與項目的管理。
第四,運作方式不同。眾籌是一種新經濟的運作形態,從項目的啟動、市場定位、眾籌計劃的發布、產品的研發、產品的製作等各環節都全方位地公布信息,公開透明是眾籌的核心價值觀,而非法集資項目的發起方公開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他們遵循商業秘密的保護,參與股權投資的人在參與項目前一般需要簽訂保密協議。就是上市公司這樣的公眾公司一般也只是對重大的經營行為、關聯交易等活動進行信息公開,而且很多是通過年報、半年報等事後方式進行公告的,不夠及時。
非法集資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違反金融管理法律規定,採用公共或者變相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或者變相吸收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的行為。眾籌的行為特徵和非法集資存在比較大的差別,眾籌通常都是以經營一個實業為目的,不是為了資本的運營而籌集資金,是一種正常的生產經營行為。
所以眾籌是合法的哦/米小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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