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難對企業有什麼影響
民營尤其是中小抄企業,很多時候會面襲臨現金流亞健康問題,有時周轉不靈時,企業就會陷入困境,這時就加重了企業的運營成本、經營困難等等等;
如果是為了新項目而融資的話,融資失敗就意味著項目只能死於腹中,大多是因為以下幾點原因:1.企業信用、財務狀況不佳 2.項目可行性報告無法吸引銀行或投資者 3.企業團隊人員能力欠佳,不被出資方看好 4.企業融資手段單一
『貳』 為什麼項目融資會廣泛應用於基礎設施建設
在於將市場機制引進了基礎設施的投融資。不是所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都是可以商業化的,應該說大多數基礎設施是不能商業化的。政府不能認為,通過市場機制運作基礎設施項目等於政府全部退出投資領域。在基礎設施市場化過程中,政府將不得不繼續向基礎設施投入一定的資金。對政府來說,在項目融資項目中的投入要小於傳統方式的投入,兩者之間的差值是政府採用項目融資方式的收益。
消除費用的超支
公共部門和私人企業在初始階段私人企業與政府共同參與項目的識別、可行性研究、設施和融資等項目建設過程,保證了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的可行性,縮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項目費用降低。項目融資模式只有當項目已經完成並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後,私營部門才能開始獲得收益,因此項目融資模式有利於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成價,能夠消除項目完工風險和資金風險。研究表明,與傳統的融資模式相比,項目融資項目平均為政府部門節約17%的費用,並且建設工期都能按時完成。
轉換政府職能
政府可以從繁重的事務中脫身出來,從過去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變成一個監管的角色,從而保證質量,也可以在財政預算方面減輕政府壓力。
投資主體多元化
利用私營部門來提供資產和服務能為政府部門提供更多的資金和技能,促進了投融資體制改革。同時,私營部門參與項目還能推動在項目設計、施工、設施管理過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辦事效率,傳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經驗。
提供高質量服務
政府部門和民間部門可以取長補短,發揮政府公共機構和民營機構各自的優勢,彌補對方身上的不足。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為公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組成戰略聯盟
使項目參與各方整合組成戰略聯盟,對協調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標起關鍵作用。
風險分配合理
與BOT等模式不同,項目融資在項目初期就可以實現風險分配,同時由於政府分擔一部分風險,使風險分配更合理,減少了承建商與投資商風險,從而降低了融資難度,提高了項目融資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擔風險的同時也擁有一定的控制權。
應用范圍廣泛
該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業參與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組織機構的多種限制,可適用於城市供熱等各類市政公用事業及道路、鐵路、機場、醫院、學校等。
『叄』 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表現在哪些方面
民營企業因為發展的基礎都是單個個體或者家庭作坊的組織模式,企業的各種報表和帳目都比較混亂,個人和企業的資金使用相互交叉,組織結構也都不規范,大部分都是裙帶關系的結合,企業的決策也都基於老闆的個體決定,這樣就使得企業的信譽、持續盈利能力、帳目規范管理等離正規的銀行,擔保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要求的規范化運作管理的目標相去甚遠,使得銀行和其它的資本實體不敢也不願意將資金借貸給中小企業,目前中國政府所作出的對於中小企業融資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中小企業私募債,要求企業凈資產一億元,屬於(高科技企業、三農企業或者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擁有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報表,有較強的持續盈利能力,償債能力,(能力強募集的額度相應就大)要求經營活動現金流為正且保持良好水平,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5%,一般募集的資金額度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60%,目前發行的票面利率一般是9%,擔保費用在2%,證券公司的承銷費用在1%,期限一般是三年(這個也就是中小企業私募債比銀行貸款強的優勢,期限長),發行的債券要採取財產抵/質押擔保或者第三方擔保,目前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放開的區域有: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蘇,湖北,廣東,山東這幾個區域,如不再此區域內的可採取變更注冊地或者在上述區域設立子公司由子公司發債。需要准備的材料主要是你的兩個年度的會計報表和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表決通過發行私募債的決議,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擔保公司的擔保協議,這些基本都可以交給證券公司(我們)來做,他們有上下游的資源幫你把這些資料完善,目前會計事務所的費用一般是30萬,律師事務所的費用是10萬,證券公司的承銷費用是1%,擔保公司的擔保費用是2%,票面利率是9%,企業的發行成本在13%左右。
『肆』 ppp項目融資難如何解決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總體來看,現階段我國關於項目的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健全、不完善,出於風險考慮,社會資本方對參與PPP項目持觀望態度,不敢輕易涉足。對此,必須加快相關領域改革步伐,進一步加強信用體系建設,為PPP項目發展營造良好外部環境。一是盡快完善法律法規體系,通過法律形式規范PPP項目中政府方與社會資本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以法律形式保護社會資本方以及融資方利益,另外,以國家法律給PPP項目定位,也可以打消相關參與方認為地方政府搞PPP項目可能只是短期行為的顧慮。二是加快建立科學合理的公共服務與產品定價機制和價格體制改革,合理制定運營費、政府補貼及其他相關定價,不搞「一刀切」,確保社會資本方能夠獲得合理的項目投資回報,以提高社會資本方,特別是民營資本參與PPP項目建設的積極性。
(二)落實項目貸款制度
2009年我國銀監會發布了《項目融資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其作為「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重要組成部分,初步構建完善了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法規框架。從目前項目融資的實際情況看,以項目資產或項目未來收益權為擔保的融資方式一般很難在實務中落實。PPP項目融資的融資主體是項目公司,第一還款來源為PPP項目運營產生的現金流,融資擔保應當為該PPP項目。採用銀行貸款融資方式,則銀行對貸款的審批、貸款發放的相關標准、流程應當與一般的企業貸款區別對待,如在貸款審批的風險判斷上,應重點對PPP項目的建設風險、運營風險以及獲取現金能力的風險等進行分析判斷評估;在落實融資擔保方面,應當按《指引》規定,允許項目公司對PPP項目資產進行抵押和質押;在項目貸款制度的完善方面,應當鼓勵金融機構在原有一般貸款的基礎上,針對PPP項目特點設計組合貸款,提倡金融機構與社會資本方同時介入並全程參與PPP項目,為PPP項目提供更好的融資服務。
(三)轉變地方政府觀念
從目前的實踐來看,一些地方政府對實施PPP項目存在誤區,如有的地方政府將國家推行PPP想當然地理解為原政府融資平台的一種替代,將一些非經營性項目推出來搞PPP,以為能藉此變相解決城市建設的融資需要;有的地方政府只重視招商引資,對PPP項目推進缺乏長遠規劃,存在搞政績工程的錯誤思想與觀念;有的地方政府存在官本位思想,不能與社會資本方建立平等合同主體關系、合作關系和夥伴關系,在項目融資過程中未起到建設性作用。上述錯誤觀念,會讓社會資本方以及意向融資方望而卻步,既不利於各方合作,也不利於PPP項目融資。因此,必須轉變上述錯誤觀念,在協助PPP項目融資方面,政府方應當加快優化地方投融資環境,對進度快、履約能力強的PPP項目給予更多的政府補貼,增強社會資本方和金融機構對實施當地PPP項目的信心。
(四)豐富完善融資工具
一是在國家層面出台豐富融資工具的政策,如允許已簽署PPP合同的項目公司上市融資等。二是完善既有融資工具作用,如債券融資方面,可進一步降低社會資本方及項目公司的債券發行限制,使其能通過發行項目收益債等債券,吸引保險、養老金等中長期資金投入PPP項目;資產證券化方面,鼓勵項目公司將未來預期能夠獲得穩定收益的資產,如收費權、政府補貼等打包出售,獲取資金。三是充分發揮銀行貸款融資的主力軍作用,項目公司應當積極配合銀行實施增信,如充分運用股權質押、應收賬款收益權、項目公司資產、其他社會資本方保證等增信措施,降低金融機構融資風險,爭取獲得更大的融資支持。
(五)超前考慮退出機制
鑒於PPP項目期限較長,出於防範風險考慮,同時也是為了解除PPP項目融資的後顧之憂,社會資本方和金融機構應當超前考慮退出機制。前已述及,社會資本方可考慮採用的退出機制有資產證券化等,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社會資本方即可著手考慮包括資產證券化在內的各種退出方式,待條件成熟後隨即實施。金融機構在制定融資方案時,按融資期限長短進行結構化分層,安排流動性投資者加入,增加項目流動性資金支持,通過結構化分層,將期限較短的作為優先順序,到期時有權選擇向其他流動性支持者轉讓,實現退出。此外,金融機構可考慮提前介入PPP項目融資,建設期先安排資管產品提供流動性支持,進入營運期再發放銀行貸款,置換原資管產品融資。這樣可以讓資管產品先期退出,也可縮短資管計劃與銀行貸款兩方面的融資期限,減少融資風險,增加融資支持。
『伍』 中小企業想要融資需要什麼條件,為何讓人感覺融資很困難
中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是一支重要力量,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影響其發展。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
一、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
1、中小企業資本金嚴重不足,資產負債率很高。一旦資金鏈條斷裂或脆弱,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受到沉重打擊。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相比具有初始資本投入不足的特徵。企業創立時的初始資本投入,主要取決於發起人的資本力量和所規劃的事業規模。
一般而言,中小企業主要適於從事於大企業的配套協作生產或服務業等對規模要求不高的生產經營,因而其初始資本不會很大。在我國,中小企業在改革開放之前多為地方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改革開放之後,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成熟,又大量涌現出各種類型的中小企業,其企業所有制形式也變得多樣化,有集體企業、聯營企業、私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企業等。地方財力的分散性、鄉鎮財力的有限性、民營經濟發展初期資本原始積累的不足,以及20世紀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期所吸引外商投資的結構特徵,都決定了我國的中小企業在創辦之初的資本投入是不夠充足的,即資本金不足。
『陸』 高科技企業的融資困難表現在哪些方面呢
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主要有五方面原因。
一是宏觀經濟環境變化。近年來伴隨著人民幣升值、勞動力成本上升、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需求下降等外部環境的變化,使中小企業外部經營環境惡化,特別是2008年下半年以來,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世界性金融海嘯對中小企業的影響正逐步顯現,並且由外銷為主的企業向內銷企業蔓延。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不通暢。我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尚未建立,雖然開設了中小企業板塊,但上市融資的標准並不低,而且今年以來發行審核速度放緩,發行市盈率降低,境外市場不振,影響企業海外上市融資,從而使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額大幅減少。國內創業板遲遲未推出不但影響了一批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上市融資,也挫傷了創業投資對中小企業的投資熱情。
三是中小企業先天不足。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資產規模、盈利能力、財務規范性、經營管理水平、從業人員素質、抗風險能力等方面都有較大的差距,特別是可抵押物少,不利於獲得金融機構的融資。
四是信用體系還不健全。企業與資金提供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原因,解決信息不對稱主要靠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我國社會信用體系還不健全,中小企業與商業銀行或其他投資者之間,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難以獲得融資支持。擔保體系可部分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但多數擔保機構規模較小、實力弱,難以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必要、及時的擔保服務。
五是金融機構配套服務未跟上。由於中小企業貸款筆數多、金額小、收益低、擔保困難,單位貸款額的管理成本高且風險較大,造成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惜貸」、「慎貸」。部分國有大型銀行總行雖然制定了小企業貸款業務發展的總體指導意見,但相關配套政策及細化措施並未出台,缺乏專門的適應小企業特點的評級和審批制度。大多數銀行機構尚未建立起針對小企業貸款的科學合理激勵機制,如要求貸款投放「零風險」,經辦人為第一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等,迫使信貸人員抵制承辦對小企業貸款業務,另外,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創新太少 。
高科技企業,意味著高收益,同時也具有高風險項目,這是銀行融資最大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