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違約怎麼辦
出租人違約後,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
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損失。
㈡ 融資租賃合同中,違約責任條款主要包括哪些內
一、當事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法等等
二、標的:合同為何而立,標的就是關鍵。
三、價款:為實現標的交易而需要支付的價款,包括付款方式、條件、定金等等。
四、履行因素:包括期限、地點、方式等等。
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免責等等內容都包括在此。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明確仲裁還是訴訟。如果選擇仲裁的,條款應符合仲裁法的規定。
七、合同生效條款:生效或者失效的條件以及無效的免責等等。
八、附件:記載本合同的附件種類、數量、效力等。
㈢ 融資租賃合同買車被騙簽違約我無任和能力償還,能負法律責任坐牢還債嗎。
你無力履行合同,他們可告你但不用負刑事責任。可以把車收回
㈣ 融資租賃合同如果承租人不買承擔什麼責任
違反融資租賃合同應承擔哪些責任?
(1)出租人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給承租人標的物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2)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行為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出租人未按合同約不定期提供技術服務或因干預承租人購買租賃物,給承租人造成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出租人明知第三人對購買的標的物享有權利的,還購買該標的物給承租人,出租人應付相應的責任。
(2)承租人的責任
1)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由承租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2)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其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的,由承租人負相應的責任;
3)承租人在佔有租賃物期間未妥善保管、維修租賃物,使租賃物受損的,由承租人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