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第六章 金融資產減值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第四十一條 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是指金融資產初始確認後實際發生的、對該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企業能夠對該影響進行可靠計量的事項。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包括下列各項:
(一)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二)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
(三)債權人出於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四)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五)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六)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數據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後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或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失業率提高、擔保物在其所在地區的價格明顯下降、所處行業不景氣等;
(七)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八)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九)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第四十二條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失)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折現確定,並考慮相關擔保物的價值(取得和出售該擔保物發生的費用應當予以扣除)。原實際利率是初始確認該金融資產時計算確定的實際利率。對於浮動利率貸款、應收款項或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可採用合同規定的現行實際利率作為折現率。
短期應收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與其現值相差很小的,在確定相關減值損失時,可不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
第四十三條 對單項金額重大的金融資產應當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金融資產,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或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單獨測試未發生減值的金融資產(包括單項金額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資產),應當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再進行減值測試。已單項確認減值損失的金融資產,不應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第四十四條 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准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第四十五條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權益工具投資或衍生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六條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該轉出的累計損失,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攤銷金額、當前公允價值和原已計入損益的減值損失後的余額。
第四十七條 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八條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但是,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第四十九條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後,利息收入應當按照確定減值損失時對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採用的折現率作為利率計算確認。
『貳』 多選題: 下列各項金融資產中,在資產負債表日需要進行減值測試的有()
BCD
A 交易性金融資產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且帶有投機行為,因此不用進行減值;
B和C 因為一個是會長期持有,另一個是會持有至到期,因此就存在未來資產減值的危險;
D 因為從謹慎性原則考慮,避免壞賬發生時使得應收賬款價值過高估計。
『叄』 下列各項金融資產中,在資產負債表日需要進行減值測試的有A.交易性金融資產 <br>B.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br>C.
答案為BCD,交易性金融資產為流動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不考慮減值問題。
持有至到期投資和應收賬款在資產負債表日都需要進行減值測試。
『肆』 金融資產減值的范圍和判斷依據有哪些
金融工復具減值的范圍有:制
1、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2、租賃應收款。
3、合同資產。
4、部分貸款承諾和財務擔保合同。
判斷的依據有:
1、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重大財務困難
2、債務人違反合同,如償付本金或利息違約或逾期
3、債權人出於對債務人財務困難有關的經濟或合同考慮,給債務人其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做出的讓步
4、債務人很可能會破產會進行其他的財務重組
5、發行方或債務人財務困難導致該金融資產的活躍市場消失
6、以大幅 折扣購買或源生一項金融資產,該折扣反映了發生損失的事實。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有可能是多個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單獨識別的事件所致。
『伍』 金融資產減值測試是什麼意思
考試中會直接告訴你的。比如持續下跌。短期內不會恢復。。
『陸』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如何計量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1.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失)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短期應收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與其現值相差很小的,在確定相關減值損失時,可不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
2.對於存在大量性質類似且以攤余成本後續計量金融資產的企業,在考慮金融資產減值測試時,應當先將單項金額重大的金融資產區分開來,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金融資產,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或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實務中,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單項金額重大的標准。該項標准一經確定,應當一致運用,不得隨意變更。
單獨測試未發現減值的金融資產(包括單項金額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資產),應當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再進行減值測試。已單項確認減值損失的金融資產,不應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也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該轉出的累計損失,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攤銷金額、當前公允價值和原已計入損益的減值損失後的余額。
2.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應在原確認的減值損失范圍內按已恢復的金額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但是,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後,利息收入應當按照確定減值損失時對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採用的折現率作為利率計算確認。
『柒』 試述金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的方法
2017年修訂了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金融工具減值的最大變化是從修訂前的「已發生信用損失法」改為「預期信用損失法」(Expected Credit Losses)。
在預期信用損失法下,減值准備的計提不以減值的實際發生為前提,而是以未來可能的違約事件造成的損失的期望值來計量當前應當確認的減值准備。
對於金融資產,信用損失應為企業應收取的合同現金流量與預期收取的現金流量之間差額的現值。
『捌』 資產減值准則規范的減值范圍不包括哪些
資產減值准則涉及的資產減值對象是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中的資產,主要包括以下資產:
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
無形資產;商譽;以及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
資產減值准則不涉及下列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存貨、消耗性生物資產、以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以及金融資產等。
「資產減值」准則主要規范長期資產的減值,不是規范所有資產的減值。
『玖』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啊,那為什麼要做資產減值測試呢
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其風險管理意圖發生改變,採用實際利率法對收益進行核算。此時,成本、利息、公允價值變動仍然走三條線,只不過對公允價值的變動不再強調其損益特性,而是作為資本公積處理,而對由利息帶來的投資收益,則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實際利率法計算得到的利息和票面利息之間的差值則通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處理,用來產生攤余成本。
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內公允價值已上升的,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事項有關的,應在原確認的減值損失,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等權益工具的(不含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拾』 金融資產到底可以不可以計提減值准備
金融資產可以計提減值准備,但是得看是哪個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計提減值准備,因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它本身有個公允價值,變動那個東西就是按照公允價值去變動的,它已經算是減值准備的一種啊,只是換了個表達的方式,但是長期的金融資產是可以計提減值准備的。
長期的投資是指持有超過一年的。至少是半年以上的能夠對公司造成一定影響的,之所以上面說是4%而不是5%,是說5%它是個頂界線,5%的這個股票,你就應該向上市公司報告,你持有的股票已經超過5%可以對公司有一定影響了,4%就不用報告,所以一般持有的話都不會超過這個數額,上市公司市值都是幾千億的,你收入超過5%,你想得花多少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