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託公司為什麼現在只剩下60多家是什麼原因
在剛剛開始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尚未確立統治地位,現代產權制度尚未成形,社會財富水平低下的80年代,要說已經具備信託業生存發展的經濟基礎那顯然是不正確的。問題是,經濟基礎在信託業的發展過程中究竟起到何種程度的作用,是否比制度基礎更加重要,則是可以探討的問題。我們的觀點是,既使是80年代的社會經濟狀況,如果一開始就借鑒日本的經驗,明確無誤地通過制度塑造、政策引導和扶持來發展信託業,信託制度和信託市場是完全可以通過漸進的方式被構建和培育的,信託業就完全可能避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清理整頓、最終重打鑼鼓另開張的歷史命運。
B. 信託公司由誰來監管
你好,信復托公司由一制個部門,也就是銀監會監管。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我國信託機構監管部門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任何機構或者個人經營營業性信託業務需得到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同時應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管。
銀監會對信託公司監管的條例:
1、信託公司發行的所有信託產品都要拿到銀監會進行報備;2、銀監會對信託公司的監管主要體現在大的方向上,政府也會出台一些政策對信託公司進行一些規范活動。所以信託公司的業務是在和監管制度磨合中創新和發展起來的。
C. 中國現在有哪些信託公司
改革開放後,中國國際信託公司是國內信託的開山鼻祖,各地都有很多信託版公司。不知道樓主在什麼權地方?
國家給信託公司的定位是做批發業務,但是現在金融產品創新太爛,很多信託公司變相做零售業務。
信託公司近期比較紅火。業務擴張和招收人員也比較快。主要是因為中央收緊銀根,對銀行放貸進行調控,主要是防範金融風險。但是,信託公司利用中央政策的漏洞彌補了政府融資平台的這個缺口,因此信託公司近期比較紅火。
但這是一個不正常的狀態。
如果樓主想進入信託業,建議把信託業的周期與個人的需求周期結合起來。
D. 信託公司由哪個部門監管如何監管
銀監會。具體有銀監會非銀司負責,當地銀監局落實。
監管:投資公司應當設立內部審計部門,對本公司的業務經營活動進行審計和監督。信託投資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應當至少每半年向公司董事會提交內部審計報告,同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上述報告的副本。
具體的是信託業號稱四大金融支柱之一,但長期以來,信託業缺乏權威的、行之有效的監管架構。無論是人民銀行時期還是現在的銀監會,具體管理信託公司的職能部門僅僅是非銀司下設的信託處。
這種機構設置不能適應新時期信託業發展和監管的客觀需要,也與信託業的重要地位很不相稱。目前信託法規建設的滯後可能與信託監督管理機構在級別和人員配備上的嚴重不足存在直接關系。
E. 7家信託公司被罰近4000萬,嚴監管可以保護到投資者嗎
我認為嚴格的監管確實是能夠保護到投資者的利益的,因為市場當中嚴格的監管能夠讓一些機構投資者獲得更多的處罰,而且他們在投資的過程當中也會更加的規范的,中小型投資者能夠獲得更多的利益保障。
在資本市場上投資,其實擁有的資金量的數目越大,也能夠獲得更多的操作手段,所以市場上對於這些機構的監管是非常嚴格的,中小投資者並沒有大量的資金可以操作,所以他們所受到的保護必須要更加的全面。
一、嚴格的監管能夠讓大型機構更加的規范。一般來說在資本市場上進行操作的都是一些大型的機構以及資本量非常龐大的團體,我認為只有嚴格的監管,才能夠讓這些人在做投資的過程當中,能夠把自身的信息公開,也能夠保護中小型投資者絕對的利益。
我認為在資本市場上投資必須要有足夠的監管力度,才能夠讓中小投資者獲得更多的保障的,因為這些投資者在市場上並沒有任何的資源和優勢,所以監管必須要向著他們,才能夠讓他們的利益不會受到破壞。
F. 為什麼銀行要找信託公司做通道業務呢銀行為何還要向信託公司推介一些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兩個問題.求指點
一:去年年底,銀監會出了463號文嚴重限制了信託的業務,叫停了政信,銀信的合作,就是因為信託全在做通道的業務,在通道業務中,信託公司是沒有任何風險,擔任何責任的。因為通道業務中,全是單一信託。銀行可以通過信託將表內表外資金互轉。另外一些銀行的關系客戶,在銀行達不到貸款標準的,完全可以用信託當通道,信託為企業包裝,銀行再轉變資金性質購買單一信託受益權等。不只是銀行,地方財政更是這樣,你可以詳細了解一下去年年底的463號文件就清楚信託的通道業務都是什麼了,上面說的,只是例舉幾項
二:銀行向信託推介資合信託,比如說,銀行自己包裝個理財產品,要包裝,發售,管理。這當中的人力,物力,精力都是成本,如果轉給信託,然後自己成為唯一的代銷,就可以省去很多成本,或是包過去後分利益。總之一個活干下來能掙100萬,轉給別人做自己能掙99萬,但省事。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掙99萬去
以上愚見,僅供參考
G. 萬一信託產品產生風險,信託公司要承擔哪些責任
信託產品
一般在合同中會提及風險提示說明,其中有明確寫道:如果
受託人
(
信託公司
)未正常履行其義務,導致
信託資金
受到損失的,將由受託人補償。那也就是說,信託公司履行了其受託人的義務,因為
不可抗力因素
導致信託資金損失的,將由信託資金中補償。
若想了解更多信託相關知識,可以
Q
我
H. 信託公司是干什麼的
信託公司作為一個金融機構,受客戶信任委託,代替委託人對其貨幣資金實物財產進行經營管理,開展融資與融物的多邊信用行為,提供委託和代理兩方面的信託業務。
委託業務類是指委託人為了獲得利益,將財產交給另一方進行經營管理。代理業務類是指委託人將其權力授予另一方,由另一方代理行使委託人的權力管理,這就是信託公司日常辦理的業務。
信託公司的基本特徵
1、信託建立在委託人之間互相信任的基礎上,對受託人的信譽程度要求高。
2、委託人將所擁有的財產交付給受託人才構成信託。
3、信託達成後,信託財產將從委託人的賬戶中脫離,不再隸屬於委託人而是作為可以獨立運作的財產。
4、受託人的目的是謀求受益人的最大的利益而進行信託管理。
I. 信託公司是什麼
信託公司,在中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設立的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 信託公司以信任委託為基礎、以貨幣資金和實物財產的經營管理為形式,融資和融物相結合的多邊信用行為。信託業務主要包括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內容。前者是指財產的所有者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將其財產委託給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經營;後者是指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為辦理的一定經濟事項。
J. 信託公司是怎麼回事
到底是怎麼了,信託公司給你的款退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