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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通過債券市場開展市場化融資

發布時間:2021-09-27 11:43:40

1. 民營企業進入國有企業對民營企業融資有什麼好處

一、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
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有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在自身內部進行資金的融通。這是企業長期融資的重要來源,是企業不斷將自己的儲蓄(一般來說主要由折舊和留存收益構成)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內源融資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業主的投入。據調查,初始資金來源主要依靠內源融資,有90%的初始資金來自於共同創業的成員、家族成員或者朋友。而且企業規模越小,業主投入所佔比重越大。二是企業自身盈餘。當企業經過一定發展後,其自身盈餘留存所佔比重增加。外源融資廣義上是指不同資金持有者之間資金的流通,具體到某一企業則是指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閑置資金,使之轉化為自己投資的過程。外源融資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是通過向社會發行股票或債券從資本市場獲得資金,但在民營企業中比例都非常低。間接融資是通過金融機構充當信用媒介獲得資金。企業規模越大,銀行、信用社貸款所佔比例就越高。此外,非正規渠道諸如非法集資也大量存在,企業往往以高出銀行、信用社貸款利率1倍至數倍的利息進行民間借貸,這在小型企業所佔比重較大。
國際金融公司(1FC)在北京、成都、溫州等地開展的一項有關中國600多家民營企業的調查活動結果顯示: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無論是初創期還是發展時期,其資金來源都嚴重地依賴內源融資,自我融資是我國民營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被調查企業融資結構中自我融資的比重佔了90.5%(經營年限短的企業所佔比重更高),有9.5%來自外源融資,其中銀行貸款佔4.0%,來自非金融機構的份額佔2.6%,其他渠道佔2.9%,民營企業融資渠道過於狹窄。
根據人民銀行研究局的調查:樣本企業平均投資規模增長幅度2002年為65%,2003年為31%。在資本市場處於初始發展階段的我國,民營企業把融資的希望寄託於商業銀行。但由於種種原因,商業銀行向民營企業提供的資金支持遠遠小於民營企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從1999年到2003年,民營企業貸款(即私營企業、鄉鎮企業、「三資」企業貸款之和)所佔全部新增貸款的比重分別為6.43、6.14、4.33、3.56、4.05;若把農業貸款也作為民營企業貸款,則其比重分別為11.97、9.34、8.37、9.67、9.5,而民營經濟已佔我國GDP的1/3還要強。據調查,80%的民營企業認為貸款難,47%的企業停產原因是資金缺乏後續供給。融資結構單一、融資渠道堵塞、融資成本偏高是民營企業面臨的普遍問題。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已成為制約其發展的瓶頸。

二、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

資金是民營企業生命力得以擴張的條件,民營企業出現融資困難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民營企業的信用問題直接影響其外部融資。誠實經營,講究信譽與消費者和企業密切相關,它既可以給消費者帶來好處,也可以給企業帶來利潤。好的信用會給銀行好的印象從而能比較順利地取得貸款,而不良信譽或信用等級偏低則會取到很少的貸款甚至得不到銀行的貸款支持。例如,中國工商銀行專門制定的面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指導性意見中有一條,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屬於禁止貸款類:欠息,無償債能力;貸款用途不大;不守信譽;企業管理混亂;經營無固定場所;企業經營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一般性加工企業的基建項目;信用等級BB級以下。
當然,其他企業比如國有企業等也會出現一系列信用問題,但民營企業的資信狀況更差。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提供一個數據是:60%以上的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是BBB級或BBB級以下的信用等級,而從評級經驗和指標體系的嚴格程度來看,這仍是一個保守的數據,更別說依照國際指標體系。
2.信息不對稱,銀行難放心。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資上造成的問題可能發生在兩個階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後。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問題是會導致逆向選擇。金融市場上的逆向選擇指的是:貸款者和借款者之間存在著信息的不對稱性,即有關借款者的信譽、擔保條件、項目的風險與收益等,借款者比貸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優勢,這種優勢使得貸款者在借貸市場上處於不利地位。為了消除不利的影響,貸款者只能根據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過去平均的信息來設定貸款條件,而不是根據風險程度的高低確定利率。這樣,就會對那些高於平均條件的優良借款者不利,後者就會退出借貸市場。這一過程的不斷重復,借貸市場上借款者整體素質就會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貸風險的貸款者常常是那些尋找貸款最積極的人,這就是所謂的逆向選擇問題。由於逆向選擇使得貸款可能招致信貸風險,貸款者可能決定不發放任何貸款,即便市場上有信貸風險很小的選擇。
道德風險是在交易之後由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問題。金融市場上的道德風險,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貸款後,可能改變原來的承諾,從事使貸款不能歸還的高風險投資或者故意逃廢債務。由於道德風險降低了貸款歸還的可能性,貸款者可能決定寧願不做貸款。
民營企業的信息不對稱比國有企業、大企業更加嚴重,其原因是因為民營企業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問題。民營企業的信息基本是內部化的,通過一般的渠道是很難獲得有關民營企業的信息的。民營企業在尋找貸款和外源性資本時很難向金融機構提供證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於民營企業對資本和債務要求的規模較小,使得審查監管的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較高,金融機構為了避免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往往不願向中小企業或民營企業提供貸款。可見,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造成的問題已成為金融市場正常發揮功能的重要障礙。
3.國內融資制度安排問題。我國的資本市場是伴隨著國有企業的改革而發展起來的,其初衷是為了解決國有企業的融資問題,在制度設計上,對隨後發展起來的民營企業有諸多限制。首先,資本市場融資制度安排的限制。我國證券市場以國有企業改革為宗旨,重點扶持了一大批國有大中型企業上市融資。盡管2004年5月27日中小企業板塊在深交所正式啟動,但由於實行「法律法規不變,發行上市標准不變」,能夠通過股市融資的民營企業只是少數。其次,債券市場融資制度限制。我國發行企業債券實行「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辦法,優先考慮農業、能源、交通、重點原材料與城市公共設施項目,以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不但對發行主體有很高的條件要求,並且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目前只有少數大型國有企業發行了企業債券,基本上未向民營企業開放。對民營企業來說,發行企業債券是不現實的債權融資渠道。再次,民營企業難以獲得民間資本的大力支持。民間借貸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內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融資行為,甚至有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集資」而受到法律的懲罰。由於啟動民間資本的相關政策和立法滯後,民間資金難以轉化為資本。民間融資的無序性和不規范性使其不可能成為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主要資金來源。
4.所有制的歧視勢必造成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局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只願給國有企業貸款,同為中小企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樣。在中國,大部分的銀行貸款首先給了國有企業,其次是「三資」企業,最後才輪到民營企業。而只要是民營企業貸款,大多都會出現手續繁瑣、條件苛刻、減少貸款額等諸如此類的現象。打破所有制的歧視已成為刻不容緩的問題,上述五個原因,歸納起來就是以下三點:(1)體制上的原因。民營企業是非國有企業,與國有銀行在所有制上的差異,造成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距離。此外,政府在信貸支持體系渠道開啟方面,對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不多。(2)企業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營企業由於數量眾多,層次參差不齊,財務制度不規范,從而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使銀企聯系不強;另一方面,相當多的民營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取得抵押擔保貸款困難;同時,有些民營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從而直接惡化了銀企關系。(3)社會服務體系的原因。首先,缺乏專門的為民營企業貸款服務的金融機構。由於民營企業資信狀況不均勻,為規避風險,國有商業銀行在資金借貸方面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大打折扣,而市場體系的不完善,使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加困難。 其次,商業銀行貸款管理的嚴格化。國有銀行商業化以後,銀行業實行的是企業化管理,對放貸後的風險顧慮和原有的不良貸款沉澱較多,使之對民營企業缺乏信心。為防範風險,必然採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強信貸資產的質量管理,對信譽程度較高的民營企業才給予貸款,而民營企業由於自身的經濟實力和財務管理科學化的欠缺,往往達不到銀行規定的標准,因而很難獲得銀行的信貸支持。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自身財力的不足。以重點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由於還貸不力,資金來源不斷萎縮,負債經營過重,資產質量下滑,可以放貸的資金十分有限,難以給予民營企業足夠的支持。最後,政府財力扶持的困難。政府在體制改革中,重心在於加強對國有大型企業進行資金、政策方面的傾斜。受財政收入剛性的制約,限制了向民營企業貸款的力度,國有銀行企業化後,政府不可能再採取直接措施讓銀行放貸,使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得不到徹底的解決。
三、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對策探討
1.國有商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以促使其資金更多地流向民營企業。長期以來,國有銀行一直在我國融資市場中佔有最大份額,並與政府及國企之間形成穩定的利益制衡關系。國企作為國家直接出資與控制的經濟體,一直是國家政策的利益保護重點,金融體制改革實則圍繞著國企利益而展開,可以說國企始終是資金市場上的最大受益者。要讓國有銀行資金更多地投向民營企業,唯有打破維持已久的政府、國企與國有銀行的利益制衡關系,而國有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是打破這種關系的有效途徑。股份制可以進一步明晰國有銀行的產權,理順其與政府國企之間關系,促使國有銀行真正實行企業化經營,按資金使用效益而不是所有制形式選擇貸款對象。這樣民營企業才能與國企處於公平的資金競爭地位,才能獲得廣泛持久的銀行金融支持。
2.以城市信用社為基礎組建主要為民營企業服務的民營商業銀行。國有銀行作為大型商業銀行,即便改制後,也會定位在主要為大中企業和大客戶服務。因而,為了適應我國眾多中小民營企業的金融需求,極有必要組建民營中小金融機構,尤其是民營商業銀行。
民營商業銀行的組建以城市信用社為基礎較合適。城信社土生土長,立足本地,與民營企業一樣遵循著市場經濟運作的軌跡,與民營企業有著制度、地緣、人緣上的親和力,在交易費用、信息搜集、信用約束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已為民營企業的啟動和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在一些經濟較為發達地區,已經出現了一些較具規模、經營運作良好的城信社,對這些城信社進行改革、重組,按市場原則組建完全由民營企業和私人入股或控股的民營銀行,能夠較快投入運作,既可擴大民營企業的融資來源,又可為銀行體系輸入新鮮血液。
3.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專業機構必須按市場規律要求,進行市場化運作,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掃清障礙。(1)金融管理部門應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制定出符合市場要求的相關制度和法規,加快商業銀行和資本市場的市場化改造,合理配置金融資本,不應以所有制性質去導向市場。(2)加快證券市場的建設,為民營企業的證券融資提供方便。金融部門要改變單一的為國家重點項目和國家骨幹企業發行債券的方式,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和其他企業發行多種形式的企業債券,使債券市場的融資功能得到充分發揮。我國的股票市場在發行上存在著所有制歧視,證券管理部門應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消除所有制歧視,讓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公平上市。對那些規模較小、尚處於初期發展但有充分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證券管理部門可以考慮開辟新的股權流通場所,設置多層次的股票交易市場,如建立「二板市場」和「櫃台交易」等,也可以開設類似美國全國證券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NAS-DAG)的場外交易系統。對於尚不具備進入證券市場的民營企業,金融證券管理機構可直接或間接通過中介服務機構去引導和幫助這些民營企業,使它們達到上市監管的要求,最後有機會進入證券市場。
4.加快建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開拓其他融資渠道。(1)興辦社會民間中介服務組織,補充、完善信貸服務體系。民營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常感到信貸信息不靈,相關程序不清。而金融部門對民營企業的資產質量、資信程度難以了解和掌握,雙方在進行信貸融資中都感到不了解,融資成本高,操作難度大。設立中介服務機構能有效解決這一矛盾。可設立信貸咨詢、信貸保證、資信評估、貸款擔保、財務審計、經營監管等中介服務機構。這樣,一方面能確保供需雙方業務的正常進行;另一方面還能激活資本市場,給資本市場帶來更大的發展空間,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也能得到根本改觀。(2)設立社會民間融資基金,給民營企業增加一個投融資的資本市場。發達國家發展創業投資基金用以扶持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綜合考慮我國民營企業的實際情況,可設立相對應的投融資基金,如創業投資基金、信用保證基金、互助基金等等。籌集基金主要是依靠社會的力量和民間、企業的力量,可以是金融企業出資、社會綜合部門出資、民間出資、各企業出資,也可以是綜合性(或稱混合性)的合作。民間融資基金以股權投資為存在方式,以獲得長期風險投資效益為目的。此類基金有別於國家金融機構組織建立的金融基金和社會效益基金。各級政府和金融管理機關要積極倡導和推動它的發展。

2. 2003中國人民政府13號文件

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
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國發〔201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間投資不斷發展壯大,已經成為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的同時,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有利於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以現代產權制度為基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共同發展;有利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於激發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穩固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有利於擴大社會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拉動國內消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
(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准入的行業和領域。規范設置投資准入門檻,創造公平競爭、平等准入的市場環境。市場准入標准和優惠扶持政策要公開透明,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不得單對民間資本設置附加條件。
(二)明確界定政府投資范圍。政府投資主要用於關系國家安全、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對於可以實行市場化運作的基礎設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應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進入。
(三)進一步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國有資本要把投資重點放在不斷加強和鞏固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在一般競爭性領域,要為民間資本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四)積極推進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將民辦社會事業作為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的重要補充,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為主、民間投資為輔的公共服務體系。
二、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
(五)鼓勵民間資本參與交通運輸建設。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投資建設公路、水運、港口碼頭、民用機場、通用航空設施等項目。抓緊研究制定鐵路體制改革方案,引入市場競爭,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鐵路干線、鐵路支線、鐵路輪渡以及站場設施的建設,允許民間資本參股建設煤運通道、客運專線、城際軌道交通等項目。探索建立鐵路產業投資基金,積極支持鐵路企業加快股改上市,拓寬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建設領域的渠道和途徑。
(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建立收費補償機制,實行政府補貼,通過業主招標、承包租賃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投資建設農田水利、跨流域調水、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項目。
(七)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力建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產業建設。支持民間資本以獨資、控股或參股形式參與水電站、火電站建設,參股建設核電站。進一步放開電力市場,積極推進電價改革,加快推行競價上網,推行項目業主招標,完善電力監管制度,為民營發電企業平等參與競爭創造良好環境。
(八)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天然氣建設。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支持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路。
(九)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信建設。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支持民間資本開展增值電信業務。加強對電信領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推動資源共享。
(十)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積極引導民間資本通過招標投標形式參與土地整理、復墾等工程建設,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堅持礦業權市場全面向民間資本開放。
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
(十一)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市政公用事業建設。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交通、城市園林綠化等領域。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的改組改制,具備條件的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可以採取市場化的經營方式,向民間資本轉讓產權或經營權。
(十二)進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業體制改革。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業的投資主體、運營主體招標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制度。改進和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建立規范的政府監管和財政補貼機制,加快推進市政公用產品價格和收費制度改革,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領域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十三)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策性住房建設。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參與棚戶區改造,享受相應的政策性住房建設政策。
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社會事業領域
(十四)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醫療事業。支持民間資本興辦各類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等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轉制改組。支持民營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切實落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政策。鼓勵醫療人才資源向民營醫療機構合理流動,確保民營醫療機構在人才引進、職稱評定、科研課題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受平等待遇。從醫療質量、醫療行為、收費標准等方面對各類醫療機構加強監管,促進民營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十五)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教育和社會培訓事業。支持民間資本興辦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職業教育等各類教育和社會培訓機構。修改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落實對民辦學校的人才鼓勵政策和公共財政資助政策,加快制定和完善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金融、產權和社保等政策,研究建立民辦學校的退出機制。
(十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社會福利事業。通過用地保障、信貸支持和政府采購等多種形式,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專業化的服務設施,興辦養(托)老服務和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
(十七)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鼓勵民間資本從事廣告、印刷、演藝、娛樂、文化創意、文化會展、影視製作、網路文化、動漫遊戲、出版物發行、文化產品數字製作與相關服務等活動,建設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電影院等文化設施。鼓勵民間資本合理開發旅遊資源,建設旅遊設施,從事各種旅遊休閑活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生產體育用品,建設各類體育場館及健身設施,從事體育健身、競賽表演等活動。
五、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十八)允許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在加強有效監管、促進規范經營、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放寬對金融機構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參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放寬村鎮銀行或社區銀行中法人銀行最低出資比例的限制。落實中小企業貸款稅前全額撥備損失准備金政策,簡化中小金融機構呆賬核銷審核程序。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涉農業務實行與村鎮銀行同等的財政補貼政策。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信用擔保公司,完善信用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參與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改組改制。
六、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
(十九)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商品批發零售、現代物流領域。支持民營批發、零售企業發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業態。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第三方物流服務領域,為民營物流企業承接傳統製造業、商貿業的物流業務外包創造條件,支持中小型民營商貿流通企業協作發展共同配送。加快物流業管理體制改革,鼓勵物流基礎設施的資源整合和充分利用,促進物流企業網路化經營,搭建便捷高效的融資平台,創造公平、規范的市場競爭環境,推進物流服務的社會化和資源利用的市場化。
七、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
(二十)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投資建設領域。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有序參與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鼓勵民營企業參與軍民兩用高技術開發和產業化,允許民營企業按有關規定參與承擔軍工生產和科研任務。
八、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重組聯合和參與國有企業改革
(二十一)引導和鼓勵民營企業利用產權市場組合民間資本,促進產權合理流動,開展跨地區、跨行業兼並重組。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在國內合理流動,實現產業有序梯度轉移,參與西部大開發、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中部地區崛起以及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聯合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發展成為特色突出、市場競爭力強的集團化公司。
(二十二)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合理降低國有控股企業中的國有資本比例。民營企業在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資產處置、債務處理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要求,依法妥善安置職工,保證企業職工的正當權益。
九、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
(二十三)貫徹落實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掌握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幫助民營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開發中心,增加技術儲備,搞好技術人才培訓。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和技術攻關,不斷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和研發能力。
(二十四)加快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鼓勵政策,積極發展技術市場,完善科技成果登記制度,方便民營企業轉讓和購買先進技術。加快分析測試、檢驗檢測、創業孵化、科技評估、科技咨詢等科技服務機構的建設和機制創新,為民營企業的自主創新提供服務平台。積極推動信息服務外包、知識產權、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等高技術服務領域的市場競爭,支持民營企業開展技術服務活動。
(二十五)鼓勵民營企業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實現產品更新換代。開發新產品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爭創名牌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通過加速固定資產折舊等方式鼓勵民營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淘汰落後產能,加快技術升級。
(二十六)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廣泛應用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綠色經濟,投資建設節能減排、節水降耗、生物醫葯、信息網路、新能源、新材料、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等具有發展潛力的新興產業。
十、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二十七)鼓勵民營企業「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支持民營企業在研發、生產、營銷等方面開展國際化經營,開發戰略資源,建立國際銷售網路。支持民營企業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營銷,開拓國際市場,加快培育跨國企業和國際知名品牌。支持民營企業之間、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之間組成聯合體,發揮各自優勢,共同開展多種形式的境外投資。
(二十八)完善境外投資促進和保障體系。與有關國家建立鼓勵和促進民間資本國際流動的政策磋商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對話交流,發展長期穩定、互惠互利的合作關系。通過簽訂雙邊民間投資合作協定、利用多邊協定體系等,為民營企業「走出去」爭取有利的投資、貿易環境和更多優惠政策。健全和完善境外投資鼓勵政策,在資金支持、金融保險、外匯管理、質檢通關等方面,民營企業與其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為民間投資創造良好環境
(二十九)清理和修改不利於民間投資發展的法規政策規定,切實保護民間投資的合法權益,培育和維護平等競爭的投資環境。在制訂涉及民間投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時,要聽取有關商會和民營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充分反映民營企業的合理要求。
(三十)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安排的政府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資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等,要明確規則、統一標准,對包括民間投資在內的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支持民營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進入政府采購目錄。
(三十一)各類金融機構要在防範風險的基礎上,創新和靈活運用多種金融工具,加大對民間投資的融資支持,加強對民間投資的金融服務。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監管部門要不斷完善民間投資的融資擔保制度,健全創業投資機制,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繼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股票、債券市場進行融資。
(三十二)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間投資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環節、縮短時限,進一步推動管理內容、標准和程序的公開化、規范化,提高行政服務效率。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企收費,切實減輕民營企業負擔。
十二、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指導和規范管理
(三十三)統計部門要加強對民間投資的統計工作,准確反映民間投資的進展和分布情況。投資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及行業協會要切實做好民間投資的監測和分析工作,及時把握民間投資動態,合理引導民間投資。要加強投資信息平台建設,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建設規劃、市場准入標准、國內外行業動態等信息,引導民間投資者正確判斷形勢,減少盲目投資。
(三十四)建立健全民間投資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商會、行業協會等自律性組織的作用,積極培育和發展為民間投資提供法律、政策、咨詢、財務、金融、技術、管理和市場信息等服務的中介組織。
(三十五)在放寬市場准入的同時,切實加強監管。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切實督促民間投資主體履行投資建設手續,嚴格遵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用地、節能以及質量、安全等規定。要建立完善企業信用體系,指導民營企業建立規范的產權、財務、用工等制度,依法經營。民間投資主體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樹立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創造條件滿足市場准入要求,並主動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三十六)營造有利於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客觀、公正宣傳報道民間投資在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和擴大社會就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積極宣傳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的民營企業家的先進事跡。
各地區、各部門要把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深化改革,創新求實,根據本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盡快將有關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努力營造有利於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和輿論氛圍,切實促進民間投資持續健康發展,促進投資合理增長、結構優化、效益提高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國務院
二○一○年五月七日

3. 求與「民營企業融資難」或「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文期刊一篇!

據第六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公布的數據顯示,從1993年到2003年,我國私營企業數量從23.79萬戶增加至300.55萬戶,增長了13倍多,年均增長28.89%;注冊資本從681億元增至35305億元,增長了52倍,年均增長48.41%;從業人員則從373萬人增至4299萬人,增長了近12倍,年均增長27.72%。

毋庸置疑,在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中,也面臨著較多的問題,融資難就是其中一個突出問題。雖然,在中央的關心、支持下,融資難的問題正在逐步得到緩解,但融資渠道不暢、融資渠道狹窄,仍然是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一、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的現狀

我國的民營企業以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的行業為主,僅製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就集中了民營企業的75%。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無論是在其初創期,還是發展期,主要是依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但是,由於這些企業管理水平低、生產規模小、創利能力弱,要進一步發展,仍受到資金嚴重不足的制約。民營企業有著巨大的資金需求,然而,從銀行所得到的貸款,尚不足銀行貸款總量的2%;通過發行股票融資的民營企業在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中約只佔9%左右,這里還不包括那些以較高昂的代價購買別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而曲線上市的;在債券市場上佔有的份額則幾乎為零。民營企業的融資難,突出表現為中小企業難、中西部地區難、小城鎮難,而這又恰恰是我們經濟發展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的重要環節。

應當看到,中央有關部門和不少地方政府為了解決民營經濟融資難的問題,下了很大的力氣,也出台了一些具體政策措施,如,組建民營股份制銀行和地方商業銀行、鼓勵和支持四大商業銀行,增加對民營經濟貸款、建立擔保體系、建設風險投資體系等等。但是,從實施效果來看,這些措施還沒有使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表面上看是反映渠道狹窄,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體制和制度問題。

二、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成因分析

1、從體制上看。當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和傳統意識的影響,金融部門對非公有制企業尚不能一視同仁,受各種條件制約,諸如有的怕出現問題受到牽連。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擁有全國70%以上的信貸資金,在信貸市場上處於壟斷地位,原本是民營企業尋求信貸支持的主要來源之一,但由於國有商業銀行一直受處在行政過分干預的准財政運作體制的約束,導致其對民營企業的「歧視」現象。許多地方反映,對同樣數額的不良貸款,貸款對象如果是國有企業,銀行工作人員可以不承擔或少承擔責任,如果是私營企業就可能被有關領導機構甚至司法機關予以追究。出於對貸款責任的考慮,不少銀行員工寧肯少貸或不貸給民營企業,盡量限制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數額。其貸款手續之繁雜,抵押條件之苛刻,對抵押品要求之嚴,抵押率之低,遠遠超過國有企業,使不少民營企業望而卻步,當民營企業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不得不去貸款時,也往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白白地錯過了寶貴的商機。在國家有關政策上也殘留著「缺陷」,急需調整完善。例如,國有企業並購重組時,許多不良資產可以通過剝離、核銷、掛賬、停息等辦法處置,外資企業將部分利潤投資可在稅收上減免,而私營企業卻不能享有同等待遇。此外,民營企業也無法享受開發區企業應有的政策優惠等等。這種政策性差異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展。

2、從制度上來看。(1)擔保公司和各類基金制度還未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貸款因擔保問題尚未解決而難以運作;抵押貸款因市區多數民營企業未能解決房產、土地等相關證件而被擱置。抵押擔保落實難是當前民營企業融資、特別是申請金融機構貸款過程遇到的最大難題之一。(2)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嚴重不足。盡管中央銀行的信貸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但各商業銀行從自身經濟利益考慮,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樂於「大宗批發」,而對額度小、頻率高的民營企業貸款缺少興趣,由此導致民營企業貸款明顯不足。這里分析的不僅是服務意識差,而更重要的是制度引致的問題。各區縣專業銀行大都無權審批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對流動資金貸款也有嚴格限制,這些限制難以適應遍布各地的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此外還缺少對國有商業銀行中小企業貸款的考核,缺少專門從事中小企業貸款的金融機構。(3)融資渠道狹窄。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整體發展不夠,尤其是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創業板在深圳上市僅一年左右,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十分蕭條,使得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相當困難。

3、從民營企業自身來看。民營企業一般規模較小,資金匱乏,而且償債能力弱;加上經營觀念和管理模式的相對落後,財產抵押實力不足,沒有完整的、令人信服的信用記錄,缺乏信用基礎,加大了銀行投資民營企業的風險,縮小了民營企業的融資范圍。這些問題均需要我們作進一步深入研究。

民營企業之所以不容易融到資金,從主觀方面看可能有三個原因:一是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沒有按照規定建立賬目,即使有賬目也是比較混亂,漏洞甚多,經不起檢查,因此金融機構不願貸款給它們,它們自己也難以通過直接融資方式融資;二是不少民營企業由於抵押物不足,無法從金融機構那裡借到錢;三是有些民營企業信用信息不明,信用記錄不清楚。正是上述主觀原因使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它們往往只能依靠自我積累、慢慢「滾雪球」,或者通過非正式渠道融資。

再從客觀方面進行分析,民營企業融資難有五個原因:一是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從縣以下領域退出,縣以下的金融服務范圍縮小;二是即使是縣城和縣以上的城市,由於國有商業銀行資金實行統一運籌的策略,資金重點投向發達地區和優勢行業,以致欠發達地區和一般行業的民營企業難以得到貸款;三是缺乏有效的信貸擔保機構;四是民間金融機構、地下金融沒有被引導浮出水面,難以通過正當渠道發揮作用;五是商業銀行實行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而且貸款工作中又缺乏一定的激勵機制,從而信貸人員認為向民營企業放貸責任巨大,寧肯慎之又慎,而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

當前應針對民營企業融資的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個方面採取措施,力求盡快地暢通民營企業融資渠道,提出以下七條建議:

——盡快建立專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小型商業銀行,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融資難問題;中小型商業銀行的建立,要依靠民間資本的參股,尤其要吸納游離於金融體系外的民間資本。這也有助於使民間資本從「體外循環」轉入「體內循環」。

——現有商業銀行(包括尚未改制的和正在進行改制的商業銀行)在調整業務結構的過程中,對大額貸款業務和小額貸款業務分別制定規劃和分別核算,即對小額貸款業務另行制定規劃和單獨核算,避免貸款部門因擔心小額貸款的成本高而予以放棄。此外,商業銀行應制定符合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風險控制的制度,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最近,銀監會發布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指導意見》,在貸款發放方面作了改進,包括對銀行業績考核辦法也作了修改,這是有積極作用的。

——對有條件發展企業債券的民營企業,要積極引導和扶持。目前,可以在各省市選擇一些管理制度完善和盈利的民營企業進行試點。對於個別盈利現狀雖然一般但確有發展前途和盈利前景良好的民營企業,也可以列入試點范圍。企業債券不一定都要中長期的,短期債券可能更加適用。

——在上市方面,應當堅持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或國家控股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要重點推動達到一定規模的高科技行業的、符合上市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包括海外上市、買殼上市等多種模式。在這里,應當注意的一個問題是,上市必須是民營企業自願的,在上市決策方面必須充分尊重民營企業自身的意見。

——積極發展各類有助於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機構。包括:由企業集資聯合建立商業性的擔保公司,主要接受民營企業的財產抵押而替它們擔保;政府撥款設立的非營利性擔保公司;專業協會之類的民間組織集資成立互助擔保基金;企業集資聯合建立的互助擔保基金。此外,還有必要建立民營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

——加強企業信用體系的建設。各省市可以建立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收集、匯總稅務、海關、金融、社保、治安、司法等系統的企業信用信息,記錄企業納稅情況、信貸記錄、合同履約率、遵守法律等情況,供社會查詢,以增加企業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時,應當完善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和評價機制,由信用評估機構全面實施企業的信用評價,規范各類信用中介機構的設立和發展。

——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民營企業融資領域。在「2005中國宏觀經濟走勢與產業發展高層論壇」上,央行副行長吳曉靈說,我國民營融資規模為9500億元。另據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定點觀察的數據,全國農戶戶均借款來源中,來自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只佔26%,而來自私人的貸款則佔71%。可見,民間資本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現在要研究的是如何引導民間資本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好地發揮作用。設想如下:其一,使民間資本作為資本金注入民營企業;其二,使民營資本能組成金融機構或建立投資基金,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央行准備在一些地區試行的建立「只貸不存」的民間金融機構的意見,是有積極意義的。今後,如果這些金融機構確有效率而且信用很好,未嘗不可以發展為民營的商業銀行,既存也貸;其三,使民間原來就已存在的互助性的融資形式(如標會、同鄉會、互助會等)繼續存在並發揮作用。

最後應當強調,民營企業素質的提高是十分重要的。這也是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措施之一。例如,民營企業要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如實編制財務報表,依法報送統計信息。民營企業的出資人和經營管理人員都應當增強法律觀念、誠信意識和社會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又如,相當一部分民營企業的產權並不是十分清晰的。有些因長期掛靠在某一個國有企業或集體企業中,甚至掛靠於某一個事業單位,以致產權不清晰。也有些家族制企業,家族主要成員對企業擁有的產權不清晰,導致內部糾紛,從而影響了企業的經營。因此,即使是家族制企業,產權也應當清晰,應當明細化。再如,民營企業不能靠不正當手段來獲取貸款。在一些地方曾發生這樣的現象,即民營企業為了得到銀行的貸款,不惜以各種不正當手段拉攏和賄賂銀行工作人員,結果把銀行工作人員拉下水,也使其他民營企業的融資受到影響而更加困難。民營企業一定要切記這方面的經驗教訓。

4. 有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分析的開題報告跟論文嗎

北大縱橫管理咨詢公司的咨詢師戴智江先生認為,民營經濟的融資面臨的「三難」問題不是預算約束軟、硬的問題,而是體制性障礙問題。

一、民營企業在經過二十年的艱苦創業後,仍未獲得享受同國有企業在融資方面的同等待遇,在兩方面存在的不公問題:一是市場准入限制,二是融資渠道不暢,這已是民營企業難以發展的主要原因。

國有企業的社會地位和責任事實上鎖定了國有銀行的地位和責任,同時也決定了改革過程中金融資源的配置結構。這種融資體制對於民營經濟而言是「外生」的,它很難與民營經濟相兼容。國有企業融資強烈依賴著不斷輸入的金融體制。所以,國有企業對銀行貸款形成更強的依賴傾向。

北大縱橫管理咨詢公司的咨詢師戴智江先生談到,民營經濟的融資面臨的「三難」問題不是預算約束軟、硬的問題,而是體制性障礙問題。

體制性障礙反映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國有銀行不願意給民營企業放貸而承擔額外的風險。放貸給國有企業即使還不了,還有國企承擔壞帳,放貸給民營企業,若還不了,首先責問放貸人是否收受賄賂問題,即便民營企業有擔保、有抵押也難以和負背沉重債務包袱的國有企業平起平坐。

另一方面:銀行寧願多將錢放在央行超額准備金賬戶上也不願貸給效益好的民營企業,就好像一邊是愛哭的孩子有奶吃,一邊又是後娘的兒,哭也沒奶吃。銀行寧願把錢閑置在帳上,一可以減少損失,二可以躲避風險,旦求保險,如若貸給民營企業,由於信息不對稱問題嚴重,並且往往缺乏足夠的固定資產,這就使得大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時「成本高、抵押難、風險大」。

統計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民間儲蓄已逾7萬多億元,如果加上居民持有的現金、外匯、債券等,實際民間金融資金存量已超過10萬億元。那麼,這么大一筆可用資金到底干什麼去了呢?答案是:這筆資金目前仍有2/3在閑置著。有位經濟學家形象的比喻為:困在籠子里的老虎,在籠子里既安全又可以觀賞,放出來就可能要傷人。因為即便它不吃不人,但它也有吃的教訓啊!真謂:老虎不吃人首先壞了名。本身民營企業在市場准入方面就有種種限制(武器製造)等。國家法律法規的限定外,各省、市、縣級政府由於存在行業壟斷和部門利益及地方保護主義,在民間投資的市場准入方面限制頗多。僅廣東東莞市的80個行業中,允許外資企業進入的62個而允許民營企業進入的只有42個,由此不難看出,民營企業在進入市場方面就顯現出和外資國企方面的嚴重不平等。

融資難、且渠道不暢一直是民營企業發展的桎梏,當前,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還是靠自我積累和滾動發展,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很有限,由於體制因素,使得銀行對民營企業「惜貸」心理嚴重,同時也由於民營企業自身素質的缺陷,使銀行對其貸款存在「三難」即:抵押擔保難,跟蹤監督難和債權維護難。

「抵押擔保難」一方面是因為民營企業一般是中小企業,往往缺乏足夠的固定資產來作抵押,另一方面是因為抵押的程序繁鎖,評估費用高,加大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再一方面,信作的缺失、擔保體系的不健全也是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主要原因,市場經濟實質上就是信用經濟、契約經濟,在信用缺失的情況下,銀行為了減少壞帳率,從1998年年起,我國商業銀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然而,由於中小企業本身可抵押物少,加之銀行對低押物的條件又比較苛刻,我國的擔保體系不健全,自然就是造成了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跟蹤監督難」由於銀企間信息不對稱,一方面,中小企業經營透明度低,缺乏規范的會計制度;另一方面,由於中小企業規模小,經營方式靈活,生產的不確定性大,銀行不好固定跟蹤,從而使得銀行監督企業的成本高昂。在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銀行更偏好於向大企業貸款,而不願意向中小企業貸款,這是民營企業融資難的症結之二。

「債權維護難」所謂債權,是指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募集資金。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實往往使其為獲得發債成功而存在設法隱瞞不利信息的「逆向選擇」行為同時也產生損害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在債權融資中,投資者與中小企業之間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一方面,銀行對中小企業的經營情況和業主能力沒有時間和精力去作足夠的了解,眾多投資者更不可能掌握詳細的企業信息資料,另一方面,債權融資中的債權性質使得投資者沒有足夠動力和應有的技能來評估市場信息,從而很難形成對中小企業的激烈機制,而這一點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特別重要。在信用缺失的情況下,一旦發生逃債現象,銀行和債權人維護自己權益的風險就會很大。所以對民營企業來說融資難的症結如果不解決,民營企業就不可能真正走上快速發展的道路。

二、重要的問題是如何消除制約民間投資的所有制歧視,從根本上建立適合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融資制度

無論從我國工業總產值的產出看,還是從整個GDP的產出看,非國有經濟所佔比重都迅速增大,民營經濟撐起我國經濟的半壁江山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但是金融機構特別是國有銀行對民營經濟的貸款還只佔相當小的地位,據樊鋼、王小魯《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2000年)報告》2000年全國金融機構全部短期貸款中,農業貸款佔7.4%,鄉鎮企業貸款佔9.2%。私營企業及個體貸款僅佔1%,三資企業貸款佔4.6%,僅以陝西省為例:2002年在全省工業增加值中65%是鄉鎮企業創造的;個體私營經濟在一、二、三產業的增加值達1069.67億元,佔全省GDP的58%。農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三部分的總增加值2117.56億元,已超過全省GDP總產出,為3303.401億元的一半以上,達到64%,資料顯示:2002年陝西省全部金融機構為農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提供的短期貸款總和僅佔全部短期貸款的30.62%,中小企業從國家銀行提供的短期貸款,則只佔其全部短期貸款的8.09%,四大國家銀行給中小企業的短期貸款也只佔其總額的10%左右,僅2001年末城鄉居民儲蓄存款17684684萬元,比上年增長15.7%,在中國這樣一個資本稀缺的經濟中,一方面國有銀行有大量的存款富餘,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又無法得到滿足,這是一種嚴重市場失靈現象(2002,李志贇)。這種對民營企業投資的所有制歧視,1)不利於對國有企業資產的兼並,收購、重組。2)不利於民營企業大量吸收民間資本,使本來暢通的融資渠道因體制原因而使得本來就短缺的資源閑置和浪費。3)不利於業績好,效益高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股票、堵死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道路。

三、關於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的基本思路及框架

民營企業融資難題關鍵在政府。從美國企業的融資方式可以看出,企業融資方式選擇實際上取決於企業與各種金融中介關系,取決於金融中介在解決企業融資時所面臨的信息和控制問題的能力,(2002年,侯利)現實中無論是銀行還是證券市場都無法有效地對民營企業融資時所面臨的兩個問題進行控制。從而無法降低中介機構的交易成本與證券市場所承擔的風險,抵押貸款的高門檻又致使民企融資望而卻步,成為水中月、鏡中餅,擬建義三點:

1.從長期來講,宜放鬆銀行業的准入機制,應打破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一統天下,銀行業也應引入競爭機制,目前我國四大國有獨資銀行應實行轉軌前的雙軌運行模式(2003,李華,楊金榮)為非國有銀行進入市場准入做准備。化大為小,發展地方中小銀行,讓銀行機構與民營企業同在一塊土地上共存榮,他們能充分掌握當地民營企業的信息,同時民營企業要求得自身發展也會和銀行積極合作,二者皆得利,互為促進,這個過程是在國有銀行同時向商業化銀行轉變過程中同時可以完成的,從而徹底改變過去國資銀行獨霸天下,資產效率低的局面。

2.從證券市場講,可以說我國的股票市場從一開始就承擔了對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的特殊功能,能在國內僅有的兩個證券市場上市的公司都是清一色的國有企業,可以說,民營企業是被排斥在這個制度之外的。上市的苛刻要求使得民營企業不敢奢望,致使有些前景好、效益高的民營企業面臨資金的飢渴也只能望梅止渴,證券市場發行上市的規模要求也使得大多數民營企業達不到上市要求而無法通過公開發行股票獲得資金。從企業債券市場看也僅僅是一些大型國有企業才可獲准,民企也無此待遇,即使內部發行也是不能上市流通的債券,民營企業的資產流動性受到政策的阻礙,這本身就存在不公平。沒有把效益、資產需要增值加起來考慮,企業越是社會所有就越能創造效益,規則不能只為沒效益的國企制定,應一視同仁,讓市場來優化配置資源,而政府不要作無效率的拉郎配。

3.從大力培育場外市場交易與地方性產權交易來講,我國目前對民營企業很難通過發行債券權的方式直接融資,由於國家徵收企業債券利息稅,影響廣大投資者的積極性,加上民營企業一般規模小,信用風險大等特點,造成了債券發行的額度受影響致使融資不暢,三是我國資本市場的不完善使民營企業上市融資條件十分嚴格近似乎不可能,表現為主板市場的本身高門檻;四是「二板市場」是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的一個有效選擇但由於種種原因國內二板市場尚未推出,就像打扮十分俊俏姑娘,千呼萬呼不出來。應盡快完善我國資本市場,制定出完善「二板市場」的法律法規,盡早為民營企業融資發展提供和構建健全的制度保障,相信民企的藍天就在眼前。(戴智江/北大縱橫)

5. 我國民營企業融資問題採取的措施有哪些

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近幾年來,國務院出台_『一系列支持中小民營企業進行產品結構調
整和技術改造的政策,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r部分中小民營企業
目前融資難問題.但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中小民營企業融資仍受到諸
多限制,其融資難的問題並未得到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l直接融資方面:資本市場為中小民營企業提供的融資渠道有限,
門檻過高.中國資本市場結構尚存在一定的缺陷,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
投資體制不健全,加上民營企業規模小,承擔不起股票發行的費用,也不
易取得公開發行上市的資格等自身弱點,不利於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
中小企業板固然為中小企業提供了一條通過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的途徑,
但並不會成為上千萬家中小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至於發行債券,目
前發行的重點建設債券和地方企業債券,利率固定,期限較長,主要用於
進行資本密集型大規模項目的投資,帶有政府主導壟斷的推動型色彩,
一般民營企業難以進入,況且並不適合作為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手段.
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當前,我國金融市場已形成
股票類、貸款類、債券類、項目融資類、財政支持類六大融資方式,但這些
塒中小民營企業的開放程度很低,除少量信貸資金外,民營企業很難通
過債權和股權融資的渠道獲取資金.由於國內資本市場准入的門檻高,
加上管理日趨規范,中小民營企業已很難像資本市場建立初期那樣靠虛
虛實實的「捆綁上市」獲得上市資格,中小民營企業更被政策性地排斥在
資本市場之外,無法到資本市場直接融資.二板市場的建立和發展只是
風聲大、雨點小,多數高科技型中小民營企業仍難以籌措發展所需的資
金.而可為廣大中小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地方證券交易市場和風險資
本市場則尚未列一t-_議事日程,這類小型資本市場的缺失,使中小民營企
業失去了直接融資的主要渠道.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的中長期投資,主要
靠民間借貸市場、私募股本、企業互保加債轉股等非正規、小范圍的集資
或股權融資取得,此類融資規模小、成本高、風險大,使投資缺乏穩定性

6. 民營企業融資方式的途徑有哪些

一般地說,民營企業的融資方式大概有以下幾種融資方式:申請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企業拆借、內部員工集資、資產抵押、資產拍賣、技術出讓、品牌有償使用等。(一般主要針對國內企業);私募股權融資、IPO上市(美國、歐洲、亞洲 各地資本市場)。(一般海外傳統渠道)

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王貝宜認為,值得注意的是,想要獲得中小企業融資租賃,企業本身的項目條件非常重要,因為融資租賃側重於考察項目未來的現金流量,因此,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成功,主要關心租賃項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業的綜合效益。除此之外,企業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銀行放貸一樣,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貸的基礎。在審核方面需要著重注意。

銀行承兌匯票

中小企業融資雙方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承兌匯票中小企業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王貝宜認為,這點對一些小型企業是比較適用的。

不動產抵押

從市場情況上看,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是目前市場上運用最多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在進行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上,企業一定要關注中國關於不動產抵押的法律規定(王貝宜建議若採用此方法應當詳細參考律師意見)避免上當受騙。

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通過轉讓公司部分股權而獲得資金,從而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據王貝宜了解,不少企業會採用股權轉讓的形式進行融資,也是目前中小企業比較常用的手法。中小企業進行股權出讓中小企業融資,實際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資的過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股權出讓對對象的選擇必須十分慎重而周密。

提供擔保

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海外融資方式方法)

這部分資金主要來源於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小企業如果想通過這個渠道來融資,要注意,市場開拓資金主要支持的內容是:境外展覽會、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軟體出口企業和各類產品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培訓與研討會、境外投標等,對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優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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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營企業通過債券市場開展市場化融資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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