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縣沿河風光帶提質改造的項目共15億,是按BT模式還是融資代建的!
2. BT模式來是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源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 3. 目前採用BT模式籌集建設資金成了項目融資的一種新模式。 二BOT是英 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縮寫,通常直譯為「建設-經營-轉讓」。這種譯法直截了當,但不能反映BOT的實質。BOT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政府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政府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政府部門,轉由政府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所以,BOT一詞意譯為「基礎設施特許權」更為合適。
B. 政府公文內,BT代建是什麼意思
1. BT是英文Build(建設)和Transfer(移交)縮寫形式,意即「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2.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 3. 目前採用BT模式籌集建設資金成了項目融資的一種新模式。
C. 建設工程領域採用BT模式時,投資人必須組建項目公司,並由其負責投資、建設嗎
是的!我們橋梁工程都是這樣!
BT模式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目前採用BT模式籌集建設資金成了項目融資的一種新模式。
D. 如何區分BT模式與墊資工程總承包 詳細�0�3
在 BT 項目的具體實施方式中,BT 工程總承包與常見的墊資工程總承包因
其形似而極易混淆。實際上,二者有著本質區別。
第一、性質不同。作為一種投融資模式,前者屬於真正意義上的投資行為;
而後者仍屬工程服務范疇。
第二、是否擁有項目的控制權或所有權不同,這也是二者的根本區別。BT 工
程總承包項目中,作為投資方的建築企業擁有建設單位的身份或實際地位,在特
許期內對BT 項目依法實際享有建設單位的權利和承擔建設單位的義務。而墊資
工程總承包項目盡管在表現形式上具有一定的投資屬性(如較高的墊資利息回
報),但由於建築企業對墊資項目不享有所有權,因此,在對項目的控制權方面,
前者顯然要大於後者。
第三、工程竣工驗收後的移交程序不同。BT 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特許期內
項目所有權或控制權歸屬BT 乙方即建築企業,因此,工程竣工後將按BT 合同
約定的轉讓程序(即Build→Transfer),將項目的所有權轉移至BT 甲方名下。而
墊資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則是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移交程序將已建成
工程移交由發包人即建設單位保管。前者所涉移交程序的復雜程度遠遠大於後者。
第四、法律適用不同。由於前者體現的是將已建成工程依BT 合同轉讓的行
BT 項目可以不適用招投標法,進而規避招投標程序。而後者體現的則是工程建
造行為,因此,如果項目用途及資金來源等因素落入必須招投標的項目范疇,則
應嚴格適用招投標法
E. BT代建模式的是什麼意思
BT代建模式及業主招標出資者出資並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完成後移交給業主,業主以回購的方式從代建方手中回購該項目
BT代建模式有兩種,一種是完全BT,就是整個工程全部BT出去。一種是不完全BT也就是部分BT,及將工程的一部分打包作BT招標,一部分由業主自主建設。
F. 什麼是BT建設投融資模式
BT建設投融資模式
一、BT模式 、房地產BT模式
BT是英文Build(建設)和Transfer(移交)縮寫形式,意即「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基礎非經營性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目前採用BT模式籌集建設資金成了項目融資的一種新模式。
產生背景
1、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高速發展及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基礎設施投資的銀根壓縮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如何籌集建設資金成了制約基礎設施建設的關鍵。
2、原有的投資融資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資本、產業資本、建設企業及其關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被人為阻隔,資金缺乏有效的封閉管理,風險和收益分擔不
對稱,金融機構、開發商、建設企業不能形成以項目為核心的有機循環閉合體,優勢不能相補,資源沒有得到合理流動與運用。
運作
1、政府根據當地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對項目進行立項,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籌劃報批等前期工作,將項目融資和建設的特許權轉讓給投資方(依法注冊成立的國有或私有建築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根據項目未來的收益情況對投資方的經濟等實力情況為項目提供融資貸款,政府與投資方簽訂BT投資合同,投資方組建BT項目公司,投資方在建設期間行使業主職能,對項目進行融資、建設、並承擔建設期間的風險。
2、項目竣工後,按BT合同,投資方將完工驗收合格的項目移交給政府,政府按約定總價(或計量總價加上合理回報)按比例分期償還投資方的融資和建設費用。
3、政府在BT投資全過程中行使監管,保證BT投資項目的順利融資、建設、移交。投資方是否具有與項目規模相適應的實力,是BT項目能否順利建設和移交的關鍵。
G. 代建制和BT的區別
主要區別是,性質不同、依據不同、運作不同,具體如下:
一、性質不同
1、代建制
代建制是指政府通過招標的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項目的投資管理和建設組織實施工作,項目建成後交付使用單位的制度。
二、依據不同
1、代建制
根據國家發改委起草、國務院原則通過的《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 》。
2、BT模式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條「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3]30號《關於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第四章第七條「鼓勵有投融資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對具備條件的工程項目,根據業主的要求按照建設—轉讓(BT) 、建設--經營--轉讓(BOT) 、建設—擁有--經營(BOO) 、建設--擁有--經營--轉讓(BOOT)等方式組織實施。」
三、運作不同
1、代建制
代建方在代建合同規定的項目管理范圍內,作為代理人,全面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其在管理中起主導作用,除工程項目的重大決策外,一般的管理工作和項目決策均由代建方進行。而工程項目業主僅派少量人員在工程現場,收集工程建設信息、對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跟蹤和監督。
2、BT模式
(1)、政府根據當地社會和經濟發展需要對項目進行立項,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籌劃報批等前期工作,將項目融資和建設的特許權轉讓給投資方(依法注冊成立的國有或私有建築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根據項目未來的收益情況對投資方的經濟等實力情況為項目提供融資貸款,政府與投資方簽訂BT投資合同,投資方組建BT項目公司,投資方在建設期間行使業主職能,對項目進行融資、建設、並承擔建設期間的風險。
(2)、項目竣工後,按BT合同,投資方將完工驗收合格的項目移交給政府,政府按約定總價(或計量總價加上合理回報)按比例分期償還投資方的融資和建設費用。
(3)、 政府在BT投資全過程中行使監管權利,保證BT投資項目的順利融資、建設和移交。
(4)、投資方是否具有與項目規模相適應的實力,是BT項目能否順利建設和移交的關鍵。
H. 替政府代建(代建項目或BT項目)的基礎設施在移交時是否要全額交納營業稅
稅法上講應該交,但一般要看具體地方政府的規定。例如這是重慶的規定:
BT(即「建設-移交」)投融資建設模式(以下簡稱BT模式)是國際上比較成熟和通行的一種投融資建設方式,近年來在國內很多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實行BT模式的政府投資項目,一般由各級地方政府授權確定項目業主,由項目業主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投融資人(以下簡稱融資人),融資人負責建設資金的籌集和項目建設,並在項目完工經驗收合格後立即移交給項目業主,由項目業主按合同約定分次支付回購價款。因此,BT是通過融資進行項目建設的一種融投資方式。對BT模式的營業稅徵收管理,明確為:
(一)無論其是否具備建築總承包資質,對融資人應認定為建築業總承包方,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二)融資方取得的回購價款,包括工程建設費用、融資費用、管理費用和合理回報等收入,應全額交納建築業營業稅,並全額開具建安發票。
(三)融資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按BT模式合同規定的分次付款時間,合同未明確付款日期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總承包方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分包方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分包方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
好歹送點分吧
I. 什麼是BT融資模式
BT是英文Build(建設)和Transfer(移交)縮寫形式,意即「建設--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進行非經營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一種融資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種變換形式,指一個項目的運作通過項目公司總承包,融資、建設驗收合格後移交給業主,業主向投資方支付項目總投資加上合理回報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