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獨立」對外部審計來說很重要
外部審計的優點是設計人員與管理當局不存在行政上的依附關系,不需看企業的眼色行事,只需對國 家、社會和法律負責,因而可能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關於民間審計獨立性若干問題的探討
摘要:文章將著重從民間審計獨立性的經濟含義入手,分析影響民間審計獨立性的因素,結合目前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現狀,進而提出維護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戰略對策。
關鍵詞:民間審計;獨立性;探討
一、民間審計獨立性的經濟內涵
委託代理關系的普遍存在導致了審計獨立性的社會需求。歷史地看,審計是隨著委託代理關系所引起的受託責任的產生而產生、發展而發展的,在現代社會中,由於信息不對稱和契約的不完備性,受託方是否完成了委託方託付的受託責任,單憑受託方的會計信息披露是很難令人信服的。會計信息的可信性有賴於委託者和受託者之外的具有足夠專門知識和經驗的第三者——審計人員的獨立審計。獨立性是審計執業的基石,是審計人員的基本理念。一旦失去了獨立性,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自然無法形成。
2001年11月,美國審計獨立准則委員會發布的《審計人員獨立性概念框架披露草案》中將審計的獨立性定義為「不受那些削弱或有可能削弱審計人員做出公正判斷能力的因素的影響。」而真正有價值、有意義的審計獨立性應該是社會公眾與審計人員相互博弈的結果。一方面,處於信息不對稱弱勢一方的社會公眾從自身利益出發強烈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執業時必須具有超然的獨立性;另一方面,審計人員從審計風險等角度出發在保持與維護其獨立性問題上始終在進行成本與收益的權衡,希望保持一個合理的、可能的審計獨立性。博弈的最終結果就是目前為社會公眾所認可的從實質和形式兩個方面對審計獨立性的解釋。換言之,只要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具備了實質上和形式上的獨立,即影響審計獨立性的因素只要不會削弱或損害審計人員做出公正判斷的能力,就被認為審計獨立性是恰當的,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就保持了審計的獨立性。
二、影響民間審計獨立性的因素
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是注冊會計師執業的基石,也是各國審計界、政府監督管理部門和學術界關注與討論的焦點問題。
鄭百文和銀廣夏等惡性造假事件的發生,暴露出我國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獨立性方面存在的問題。
為什麼能有如此嚴重後果的事情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是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受到限制。
(一)自身利益威脅
「自身利益威脅」出現在事務所或鑒證小組成員能夠受益於鑒證客戶內的經濟利益或受益於鑒證客戶發生的沖突的其他自身利益時。
(二)自我復核威脅
「自我復核威脅」出現在為做出鑒證業務的結論而需要重新評價以前的鑒證業務或非鑒證業務的結果或判斷時,或鑒證小組成員以前鑒證客戶的董事或經理,或是所處職位能夠對鑒證業務的對象產生直接重大影響的員工。
(三)親密關系威脅
「親密關系威脅"出現在由於鑒證客戶或其董事、經理、員工存在的密切關系,使事務所或鑒證小組成員與客戶利益過於一致時。
(四)脅迫威脅
「脅迫威脅」出現在鑒證小組成員由於受到來自鑒證客戶董事、經理或員工的實際威脅或由於感受到這種脅迫無法客觀行事和運用職業謹慎時。
(五)其他影響獨立的因素
1、審計組織關系的獨立性。審計組織是否獨立於委託人和被審計人是最直接評價審計獨立性的方式,並且這種獨立性的現狀,將直接影響到委託人和被審計人對審計人出具的工作報告的可靠性、可信性及權威性的信心。
2、失衡或錯位的委託代理關系。基於受託責任而形成的審計存在著委託人、被審計人與審計人三者之間的特殊關系。委託人是財產擁有者,被審計人是受託管理財產的代理人,二者與審計人共同構成審計關系的3個主體。但現實中出現本應由股東會委託事務所對公司的經濟效益進行審計鑒證,現在是由公司的經營者委託事務所對公司審計驗證,報酬由公司支付,也就是委託人出錢委託注冊會計師審計自己財務數據的現象。這種委託人與被審計人合二為一的狀況打亂了審計工作中三方有序的平衡關系,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關系中處於明顯的被動地位。現行審計風險格局,當注冊會計師揭露客戶的舞弊行為而要承擔被解聘的風險時,就很可能屈從於上市公司,為其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甚至串通作弊,破壞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直接降低了審計價值。
3、外部環境不盡如人意,其獨立性受限。在一些地方政府認為會計師事務所與上市公司不能相提並論,由於政企不分,甚至出現個別政府部門協助或強迫會計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帶有欺騙性的審計報告。
以上造成了注冊會計師職業群體的規模和凝聚力、社會地位、職業操守方面的局限性,這種局限性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了注冊會計師實質上的獨立性。
三、當前我國民間審計獨立性的現狀
(一)經濟體制與制度的不完善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多年努力雖已初見成效,但是真正實現靠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配置資源和調節經濟關系還有待進一步完善與規范;現代企業制度也遠未建立,產權尚不清晰、政企尚未分開、權責尚需分明、管理有待科學等等這些體制與制度方面的缺失對審計獨立性產生了實質性的威脅。
(二)事務所的組織形式與管理模式
我國改制以後的會計師事務所大多是有限責任公司性質。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的特殊性,決定了其難以以一個獨立法人的資格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國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基本上可以用「工作場所是租的、審計人員是聘的、賺了現金就分掉、出了問題就解散」這樣一句話去概括。試想這樣一個組織形式、這樣一個資產結構、這樣一個工作班底,與其所承擔的查錯糾弊、社會鑒證和維護資本市場正常秩序的社會責任怎麼能匹配?審計收益與審計風險的嚴重脫節,導致了機會主義的泛濫。
(三)審計業務的特殊性和復雜性
審計業務是公眾服務性的,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審計報告屬於「公眾物品」,與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的「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即審計報告一旦公布,增加一個對它的分享或消費者,並不導致其成本的增長,或者要排除其他人對它的分享或消費是不可能的。審計報告內涵的公共物品屬性客觀上要求審計應該是免費的,但事實上,審計費用多數情況下是由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支付的,因此經營者並沒有聘請審計的內在主動性,聘請審計人員進行審計在相當程度上是國家法律法規強制的結果。審計人員為了自身利益,在相當程度上迎合了被審計單位的利益要求,而削弱了審計的獨立性。
審計鑒證原本是審計的主要業務,但是隨著審計業務邊際收益的逐步下降,事務所業務逐步擴大到稅收籌劃、管理咨詢等方面,非鑒證的管理咨詢業務收入所佔比重越來越高。多數事務所一邊忙於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控制系統的咨詢服務,一邊又忙於其所產生的會計信息的公正性;一邊忙於所服務單位的稅收籌劃,一邊又忙於其稅收稽查審計,事務所審計業務的雙重性或兩面性大大損害了審計的獨立性。
(四)激勵與約束機制扭曲
審計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區別不僅僅在是否用價格實現資源配置,更本質的是激勵與約束的機制不同。審計的獨立性越來越受到激勵與約束理念、機制的挑戰。就目前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來講,收費偏低或者競相壓價、激勵不到位是個普遍的現象,但更重要的問題是約束軟化、剎車裝置失靈,沒有建立一種運行良好的責任追究制度。
(五)審計人員的執業素質
審計人員的執業素質包括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兩個方面。審計是一個極為特殊的行業,對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很高,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會計、審計、稅務、法律等方面的業務素質,更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不僅要能幹事、會幹事,還要想幹事、干好事。高尚的情操和道德修養是維護審計獨立性的法寶。目前,在審計領域發生的違規、違紀、舞弊、欺詐等有損審計獨立性的行為,在相當意義上不是審計人員專業能力不強所造成的,而是審計人員見利忘義、道德敗壞、修養不高的結果。
四、提高我國民間審計的獨立性
結合我國民間審計目前所處的環境和實際情況,要想提高審計的獨立性,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和思考。
(一)建立制度和法律使注冊會計師行業同政府嚴格分離,並使之得以徹底落實
地方保護主義與地方政府行為會對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獨立性形成一種「干預」。特別是有的上市公司在地方影響很大。像這樣一些公司,一旦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影響到它的再融資時,甚至是影響到企業的生死存亡之時,地方政府的干預將是不可避免的。這嚴重削弱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而且,在這種環境下,即使輪換制能有效地維護獨立性,其作用也是有限的。因此,要想維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必須建立制度和法律使注冊會計師行業同政府嚴格分離,保護注冊會計師的鑒證業務不受外部強制力的影響。
(二)培育大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提高審計市場集中度
事務所規模是審計質量的最佳替代變數,事務所規模越大,一般客戶也越多,則事務所在與上市公司的審計交易中越不容易處於依附地位,其獨立性越強。
(三)建立和完善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和質量控制制度
我國實施的輪換制是簽字會計師的輪換,前、後任注冊會計師可能屬於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由於前、後任會計師之間存在著共謀的可能,這就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建立起完善的內部控制和質量控制制度。
(四)推行會計師事務所合夥制
人們普遍認為,導致我國注冊會計師喪失審計獨立性,不能恪守職業責任的重要原因是我國的事務所廣泛採用約束力較弱的有限公司制,而非合夥制。合夥制中合夥人以各自的財產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就會導致風險的牽制,有限公司制則降低了風險責任對執業行為的高度制約,弱化了注冊會計師的個人責任。合夥製作為注冊會計師誠信立業的最佳組織形式,其理由在於:合夥人對自身發生的過失有承擔無限責任的積極性;風險管理與質量控制平台有助於將執業風險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有助於彌補注冊會計師行業與社會公眾的「期望差距"。合夥制歸根結底就是合夥人的責、權、利的高度統一。一個責、權、利分離或失衡的微觀基礎,不僅與會計師事務所的發展規律相悖,也是難以獲得公眾信賴的。
(五)加強行業監管和處罰力度
行業監管部門應徹底改變處罰不力、檢查不力、監督不力的狀況,完善同業互查、質量抽查制度,依法嚴厲處罰違規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嚴格注冊會計師的民事賠償機制。我國《注冊會計師法》的問題在於用行政手段來管理注冊會計師,對於執業責任賠償問題,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對於注冊會計師在承辦業務中未能履行合同條款,或者未能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或者故意不作充分披露,出具不實報告,致使有關方面遭受損失,往往採取行政手段,吊銷其執業資格。但是這種處罰形式並不能真正約束會計師的行為,會計師作為經濟人,只有當其違反合約的成本大於由此履行合約帶來的收益時,這種處罰才是有效的,才能對會計師起到約束作用,從而促使審計質量的提高。
五、結束語
社會經濟的蓬勃發展造就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特殊的社會地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反過來又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形成極大的促進和保障。社會進步促成審計關系的發展變化,乃是一個極其復雜的過程。注冊會計師始終是在十分復雜的利益關系網中求取生存和發展,這就導致了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自始至終是一個利益的博弈過程。作為一個特殊的行業,它始終面臨來自委託人、被審計人、股東(現實的或潛在的)、銀行、債券人、法院、政府,監管機構、職業組織以及自身生存、信譽維護等多方面的壓力。與此同時,他們還須考慮審計自身技術性因素可能帶來的風險。因此,注冊會計師個人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現實表現,必然是利益博弈的結果。關於審計規范體系諸問題的研究,須以這種認識為基礎。簡單地要求審計具有高度獨立性而缺乏系統的保障機制,絕對是不現實的。
參考文獻:
l、王愛國,史維.論審計的獨立性[J].審計研究,2004(4).
2、宋小明.審計獨立性問題的三點思考[J].審計月刊,2004(9).
『貳』 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有何不同
1、兩者關注的重點領域不同。
外部審計的關注重點領域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例如財務報表審計中,外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會計信息的質量和合規性,也就是對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目標達成、經營效率等方面。
2、業務范圍不同。
外部審計的業務范圍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財務報表審計、內部控制審計、鑒證審計、盡職調查等業務。而內部審計是以企業經濟活動為基礎,拓展到以管理領域為主的一種審計活動。
3、獨立性不同。
根據IIA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於2011年發布的IPPF內部審計實務框架第1100、1110章節,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指內審人員履職時免受威脅,另外一方面指審計組織機構的獨立,即與董事會的匯報關系的獨立。相比外部審計常用的《獨立審計准則》,因兩者的目標不同和服務對象不同,導致兩者獨立性不相同。
4、審計標准不同。
內部審計的標準是非法定的公認方針和程序,如IPPF;外部審計的標準是法定的獨立審計准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5、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
外部審計的目標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務合同的限制,如常見業務——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的目的是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
6、專業勝任能力要求不同。
內部審計要求具備較高的管理知識水平,由於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的,改善機構運作並增加價值,故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管理知識與水平。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總體目標是一致的,兩者均是審 計監督體系的有機組成部門。內部審計具有預防性、經常性和針對性,是外部審計的基礎,對外部審計 能起輔助和補充作用;而外部審計對內部審計又能起到支持和指導作用。
『叄』 外部審計具體是什麼
外部審計是相對概念,一般是指本單位、本系統以外的審計組織、審計人員對該單位或系統的審計活動。就內部審計而言,外部審計可能來自國家審計機關組織的審計組,還可能來自社會中介審計組織或執業審計師,也有可能來自上級組織的本單位本系統以外的內審人員或隊伍。
『肆』 那個大神可以詳細描述一下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在各個方面的區別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原因:內部增加價值、提升組織操作;外部就財務報表表達觀點
匯報人:內部匯報給董事會(大公司匯報給Audit Committee);外部匯報給股東
相關方:內部與公司操作有關;外部與財務報表有關
與公司的關系:內部是來自公司的職員(或外包人員);外部是獨立於公司有自己管理層的機構
工作內容:內部是公司的方方面面;外部是只檢查financial statement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喲。
再次感謝您的提問,更多財會問題歡迎提交給高頓企業知道。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伍』 企業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有何區別
內審與外部審計的區別:內審是建立在組織內部的管理職能。
1、定義不同:內審是組織內部的管理職能;外審是由獨立的外部機構提供的簽證活動。
2、目標不同:內審目的是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管理目的);外審則是為對組織的財務信息的合法、公允、一貫提供合理的保證。
3、工作范圍不同:內審的工作范圍函蓋單位流程的所有方面;而外審則只集中在財務流程及與財務信息有關的內部控制方面。
4、方法不同:內審的方法是結合組織的具體情況,採取各種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審的一些程序,但前提是方法必須是「系統化和規范化」。而外審的方法僅是一些報表審計的程序。
『陸』 判斷題 國家審計屬於外部審計
判斷題:國家審計屬於外部審計——對。
解析:
外部審計是指由審計機關派去的審計人員或社會審計機構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的合理性、合法性、准確性、真實性和效益性所進行的審查,並對審查結果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它包括由國家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和社會審計組織中的審計師或注冊會計師接受委託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即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
『柒』 外部審計問題
去看安然破產案吧。
還沒有比這個更經典的,直接把五大中最大的安達信給搞沒了。
『捌』 關於企業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的問題.
內審與外審既有相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一樣的地方目的相同都是為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查出可能存在的弊端,但內部的審計收內部單位的行政首長領導,而外部的是審計部門的領導,外審可能要用內審的資料,向內審人員詢問相關情況,相對來說外審比內審嚴格,正是由於外審人員不受企業事業單位的約束,所以可以提出比內審人員更加尖銳的問題,敢於硬碰硬,內審則不然.但是只要沒有什麼問題也沒有什麼可怕的,一是實事求是,二是根據審計的要求准備好資料,當審計人員質詢時,實事求是的回答問題,配合完成審計任務,過去我們接受審計,審計人員通常不接受宴請,不吃不喝,但如果是例行的審計則不然,簡單的誤餐是沒有關系的.現在的會計事務所的審計則一般是委託審計,與主管部門與政府的審計有些不同,業主委託什麼他就查什麼,不相乾的問題他不管.但目前社會上的有些會計事務所的執業水平,掌握政策的尺度,本人不敢恭維,有些為了收入,徵得業務不講職業道德的,我有一個朋友是搞財務的,由於各種原因他搞經營去了,為了一起與原所在公司的官司,幾乎耗費了他及合夥人多年的心血及財富積累,就壞在一個會計事務所的一句沒有事實依據的話,當這位過去的財總去問這個會計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時,這個執筆的會計師說:他們是這樣說的,我覺得一個執業會計師怎能說這樣不負責任的話呢?相對來說,還是政府的審計部門的審計要強一些.
『玖』 企業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差異有哪些
1,獨立性不同。
內部審計強調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與被審計部門之間的獨立性,不強調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與領導人之間的獨立性。因此內部審計本質上是單向獨立的。
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對應稱法,即:由部門、單位內部設置的專職機構及人員,獨立地對本部門、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查,用以健全內部控制,維護財經紀律,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綜合經濟監督活動。內部審計在中國審計組織體系中,起著以國家審計為主導,以內部審計為基礎的重要作用,支撐著企業的審計工作。內部審計的本質在於,作為企業指揮者管理機能的一部分,對企業管理手段妥善與否、有無弊漏和是否經濟有效,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分析和評價。內部審計的主要缺陷和特點是,由於在本單位領導下進行內部審計活動,其獨立性表現稍弱;但具有及時性、連續性、針對性、預防性等特點。
2,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
民間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目標是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審的目的是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
3,由於審計目標不同,故兩者關注的重點領域也不同。
即便是兩者最大的相同點財報,注會與內審的關注的重點不同。民間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主要側重點是會計信息的質量和合規性,也就是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合有效性、經濟性、合規性。
4,業務范圍不同。
注冊會計師審計主要是財報審計,以財報審計拓展到代編財務信息,執行商定程序、財務咨詢等活動。而內部審計是以企業財務活動為基礎,拓展到以管理領域為主的一種審計活動。
現在市面上的一些內部審計的書主要講的不是財務審計方面的內容,主要是避免與民間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重復和有的內部審計專家的錯誤觀念導至,但是索耶在期著作中明確告誡「在熱衷於這些審計所產生的有利影響時,絕不能走得太遠,決不能乎視基本的財務審計和經濟業務審計」。
5,審計標准不同。
內部審計的標準是公認的方針和程序,民間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是會計准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6,專業勝任能力要求不同。
內部審計要求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水平,由於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的,改善機構動作並增加價值,故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