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資產有四大分類,是哪些
金融資產是抄實物資產的對稱,是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企業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型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及持有到期投資。個人的金融資產包括:個人存款、股票、債券、基金、證券集合理財、銀行理財產品、第三方存款保證金、保險、黃金、信託等。
B. 如何判別金融資產的四個分類
金融資產,算上長期股權投資,一共五個。我簡要的說判別方法,並不完全嚴密。
1、應收賬款和貸款,這個直接判別。(貸款是銀行才有的科目。)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有兩類,(1)、交易性金融資產,(2)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一般只用得到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就是從二級市場買入的、「准備隨時出售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另外,期貨、遠期合同等衍生金融工具一般必須歸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持有至到期投資一般是債券,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4、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是指股票、債券等沒有明確的出售意圖、也沒有明確意圖持有多久。。。就算這類。。。
5、長期股權投資。滿足一下幾個情況之一,計入長期股權投資:(1)指從二級市場買入的股票,因持有股份較多,對其達到了重大影響以上。(2)持有的股份,沒有活躍市場,不管持有股份數額,都算長期股權投資。(一般是指那個公司沒有上市)。
C. 金融資產的具體分類是什麼
金融資產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是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企業的金融資產包括:交版易型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及持有到期投資。個人的金融資產包括:個人存款、股票、債券、基金、證券集合理財、銀行理財產品、第三方存款保證金、保險、黃金、信託等。
D. 中級財會金融資產分類新三類和舊四類的差別
金融資產分類新三類和舊四類的差別主要是對金融工具分類判斷依據的調整。新金融工具准則以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合同現金流量特徵」作為金融資產分類的判斷依據。新舊准則的分類如下:
(1) 舊准則分類:「貸款和應收賬款」、「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四類。
(2) 新准則分類:「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三類。
(4)金融資產交易4分類擴展閱讀
1、該次金融工具准則修改修訂是國際上對金融資產分類的一個變化趨勢。該次金融工具准則修改與國際准則的對接情況如下:
(1) 新金融工具准則:財政部對《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修訂,主要參考IFRS9(《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9號– 金融工具》)。
(2) 舊准則參照的是更早之前1998年由當時還是IASC(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發布的《國際會計准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簡稱IAS39。
2、新准則執行的最後時限和鼓勵提前執行的建議:
(1) 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准則或企業會計准則編制財務報告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 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鼓勵企業提前執行。
E. 金融資產主要有哪幾種分類
金融資產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是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企業的金融資產包括回:交易型金融答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及持有到期投資。個人的金融資產包括:個人存款、股票、債券、基金、證券集合理財、銀行理財產品、第三方存款保證金、保險、黃金、信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