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服務業適用增值稅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一般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用稅率為6%;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內用稅率為3%。
營改增容後,對從事「金融服務」稅目范圍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增值稅,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稅收優惠上(如同業往來免徵增值稅),由於需對免稅主體、業務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試點過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確了金融機構的范圍。但這不影響金融業增值稅主要作為行為稅的特徵。
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徵收率為3%。
境內的購買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
㈡ 金融服務業需要交哪些稅
1、營業稅按照取得利息等金融應稅收入依照5%稅率計算繳納。
2、城建稅按照應納營回業稅稅額答依照城建稅稅率計算繳納,(城建稅稅率:在城市7%、縣城、建制鎮5%,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的1%)
3、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稅額依照3%費率計算繳納。
4、印花稅,借款合同按照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營業賬簿,記賬資金賬簿按照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數依照萬分之五貼花,以後就增加額貼花,其他賬簿按件五元貼花
。5、企業所得稅按照實際利潤額依照25%稅率按月(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6,金融增值稅;比如銀行銷售金銀業務要交增值稅,期貨交易所在進行貨物期貨交割時就要交增值稅,典當野銷售死當物品,還有未經過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金融企業在租賃期滿時租賃標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時要交納增值稅。
㈢ 金融服務業都會涉及到哪些稅種科目稅率是多少
金融服務業屬營業稅納稅人,業務主要涉及
(1)營業稅,稅率5%;
(2)城建稅:繳納營業稅的版的7%,教育費附加權:繳納營業稅的3%;
(3)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
(4)房產稅:自用房產,房產余值×1.2%,
㈣ 營改增後金融業如何納稅稅率多少
具體稅率還未定。
金融方面貸款業務和中間業務適用稅率預計將定在6%。金融內商品買賣適用稅率或免稅容或為6%,但採用何種計稅方法仍不確定。相較於其他行業,金融業營改增一直被業內認為難度較大。
由於金融業營改增對整個金融行業的影響非常大,核算也十分復雜,營改增本身的目的是避免雙重征稅,因此,如果扣除不到位,反而對金融行業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也是政策遲遲未出台的原因所在。
㈤ 什麼是匯總納稅
匯總納稅又稱匯總繳納,是指對企業集團和設有分支機構的企業,採取由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或總機構匯總所屬成員企業集中繳納所得稅的一種稅收徵收辦法。 採取這一方法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專業化協作的發展,企業集團跨地區、跨行業經營,一些成員企業在經營上難以獨立核算或核算不能反映企業的真實情況,對企業經營產生不良影響。因此,匯總繳納就成為必然。 實行匯總繳納,表面上看只是稅收徵收辦法的改變,但由於匯總繳納允許各個機構的盈虧相互抵補後繳納所得稅,部分減少了匯總企業的應納稅額,其實質是給予匯總納稅企業的一種稅收優惠。這種辦法的好處在於比較真實地反映了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較為合理地計算徵收企業集團的所得稅稅額。但匯總繳納加大了稅務機關對企業集團的稅收管理和監控的難度,比較容易產生稅收漏洞。 匯總納稅的審批 1、審批許可權 中國現行稅法對實行匯總繳納的審批是比較嚴格的。按照現行規定,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必須經國家稅務總局審批,企業不得自行確定匯總納稅;否則,稅務機關有權依法就地征稅並予以處罰。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匯總納稅的有關審批規定,不得越權審批。 2、匯總審批條件和許可權 1)國務院確定的120家大型試點企業集團。 2)國務院批准執行試點企業集團政策和匯總納稅政策的企業集團。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鐵路運營、民航運輸、郵政、電信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含證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4)文化體制改革的試點企業集團。 5)匯總納稅企業重組改制後具集團性質的存續企業。 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由核算地統一納稅。對核算地發生爭議的,分情況處理: 1)總分機構均在一省范圍內的,由省級稅務機關明確納稅申報所在地; 2)總分機構跨省市的,由國家稅務總局明確納稅申報所在地。 匯繳成員企業和單位在按規定向匯繳企業和單位匯總所得額(或虧損額)時,必須按稅法的有關規定向經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匯繳納稅情況,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附財務、會計報表等有關資料。納稅申報表亦應同時逐級上報匯繳企業和單位,以便匯繳入庫地稅務機關備查。
㈥ 如何申請辦理總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二十二條規定:「增值稅納稅地點:
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固定業戶總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9號)規定:「固定業戶的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
但在同一省(區、市)范圍內的,經省(區、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稅務機關辦結時限:提供資料完整、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得需20個工作日辦結。
(6)金融服務業匯總納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對納稅申報作了如下規定:
(1)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才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准,可以延期申報。經核准延期辦理所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㈦ 營改增後金融機構匯總納稅有何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六、其他納稅事項
(一)原以地市一級機構匯總繳納營業稅的金融機構,營改增後繼續以地市一級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
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范圍內的金融機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和財政廳(局)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㈧ 金融服務業都會涉及到哪些稅種科目稅率是多少
金融來服務業屬營業稅納稅源人,業務主要涉及
(1)營業稅,稅率5%;
(2)城建稅:繳納營業稅的的7%,教育費附加:繳納營業稅的3%;
(3)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
(4)房產稅:自用房產,房產余值×1.2%,
㈨ 採取匯總納稅的金融機構,分支機構使用發票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三、發票使用
(五)採取匯總納稅的金融機構,省、自治區所轄地市以下分支機構可以使用地市級機構統一領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區縣及以下分支機構可以使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機構統一領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
八、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㈩ 從17年7月份開始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備注欄未註明工程名稱和地址是否影響抵扣
影響的,其違反了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
提供建築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註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10)金融服務業匯總納稅擴展閱讀: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相關要求規定: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行為,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2、採取匯總納稅的金融機構,省、自治區所轄地市以下分支機構可以使用地市級機構統一領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3、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區縣及以下分支機構可以使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機構統一領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